29自行车

雾里吻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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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一到,酒店里就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是昨天的食客,看着席天不由喝彩连连。席天几人都已准备妥当,利用了短暂的时间排练了一下,虽说不是太整齐,但也勉强过关。

    今天是第一场首演,所以不能大意,一定要选一首经典的歌曲,但是却不能是最炫的,一下把最经典最好听的歌曲唱完,以后谁还愿意听我唱歌呢!这首歌也是席天昨天想了一天想出来,名字是路易斯哥哥,席天把他改成了伊利丹哥哥。歌词:

    爱情就像一团燃烧的欲火

    留下来,让爱火烧的更旺

    宝贝,不要让他偷走了你的真心

    虽然是那么的容易宝贝,这场游戏总会有结束的时候

    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呢

    宝贝,不要让他把你的爱从我身边偷走宝贝,这场游戏总会有结束的时候

    为什么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呢

    宝贝,不要让他把你的爱从我身边偷你也有不好的地方,你知道吗

    伊利丹哥哥

    我对你的爱——让你自由

    哦,她很崇拜我

    对我的爱却让她心伤走路易丝哥哥

    只有爱有天堂吗

    哦,她崇拜我

    伊利丹哥哥

    哦,她崇拜我

    哦,随它去吧

    她在暗伊利丹哥哥

    伊利丹哥哥

    他还是做他自己的事情

    那就放手吧

    因为我要做她的情人

    留下来,这个男孩想赌一把

    留下来,他可以应付这段爱

    女孩,请永远留在我的身边

    为何他要这样掩饰一切?

    掩饰他那段早已消亡的爱

    宝贝,不要让他把你的爱从我身边偷走

    你也有不好的地方,你知道吗

    伊利丹哥哥

    我对你的爱——让你自由

    哦,她很崇拜我

    对我的爱却让她心伤

    伊利丹哥哥

    只有爱有天堂吗

    哦,她崇拜我

    伊利丹哥哥

    哦,她崇拜我

    哦,随它去吧

    她在暗恋着

    伊利丹哥哥

    他还是做他自己的事情

    那就放手吧

    因为我要做她的情人

    虽然玛法里奥的锣敲的不是时候,毕德佳的碗敲的乱七八糟,加兹鲁维的拨浪鼓没有一点声音,但是凯恩?西斯塔和吉他和凯恩?西斯的马头琴还是弹的炉火纯青,相得益彰。加上席天天籁般的沧桑沙哑的声音,完全诠释了这首歌的神韵。这首歌在前世风靡全球,被五十多个国家的歌星翻唱过,林珊珊翻唱的粤语版叫“连锁反应”邓洁仪翻唱的国语版叫“路灯下的小姑娘”这几句"在一盏路灯的下面,有一个小姑娘在哭泣亲爱的,小妹妹,不要不要哭泣",即使你不会唱,估计也会在当年大街小巷的各种扩音喇叭薰陶中能熟悉这个曲调!

    歌曲绕梁,久久不息。沉寂了一段时间,观众席上爆发了热烈的声音,好多人都开始向歌唱师面前扔水晶币,一时气愤达到了高潮。食客们大声说道:“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席天摆了摆手,大声说道:“朋友们,朋友们,以后每天大家都可以来这里听到我的歌声,你们也知道创作一首歌曲非常不易,我也是费尽心血才创作了这首歌,大家给我点时间,我会创作更美丽的歌曲献给大家。”

    老板不适时宜的说道:“饭菜都快凉了,再不吃就不能吃了,还请各位顾客进食吧!”

    老板说了以后,食客们才想了起来,光知道听歌,忘记来这里是吃饭的,马上吃起饭来。而席天几人也趁着这个时间回到了酒店的客房。酒店共分为三层,第一层为饭店,第二层有客房和包间,第三层则是相当于总统套房的级别,客房里面装饰豪华,宽敞华丽,各种物品应有尽有,席天几人被分到了二层的普通房间,虽然简陋,不过比起自己以前住的茅草屋,强了不止千倍百倍。

    凯恩?西斯塔说道:“伊利丹,你太棒了,要以你这样的创作天才和速度,想不成名都很难啊!我们在这里不出十天,苏拉玛城必定人人都会记得你的名字。”

    “呵呵,你说笑了,我感觉这些歌曲很普通的。”席天谦虚的说道。

    “还挺谦虚的嘛。”凯恩?西斯不屑的说道。

    “女儿,不要这么说话,以后我们说不定就要靠伊利丹小兄弟吃饭呢!”凯恩?西斯塔教训道。

    “小兄弟,你快去休息吧!晚上我们还要来一场,你有新的歌词和旋律吗?”凯恩?西斯塔问道。

    “有,我多的是。”席天笑着说道,这个小丫头难道跟我有仇啊!说话怎么这么刻薄,不过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跟你女子一般见识,算了。

    “那你快去休息吧!”凯恩?西斯塔说道。

    “好的,晚上见。”席天说完走进了卧室。

    一走进卧室,原来是四人客房,席天还以为是个单间呢!毕德佳笑着说道:“丹哥,你今天的歌曲真的太好听了,我都顾不上敲碗了。”

    玛法里奥说道:“就是啊!你是怎么想出来的。你太聪明了,弟弟。”

    席天尴尬的笑了笑,完全是剽窃他人的作品啊!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不过以后我一定要自创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

    毕德佳夸完了席天,不由趴在桌子上撑着胳膊说道:“我觉得那个凯恩?西斯不错啊!我看见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

    玛法里奥说道:“你发春了。”

    “你才发春了,喜欢别人有错吗?”毕德佳问道。

    “那你就赶快去追,否则被别人追上了,你就没汤喝了。”席天笑着说道,在床上盘起腿来,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德鲁伊”功法。口中默念道:“以心必依境而起法,前境若空,心依何处,法又安立,故云不可得,非同木石之无心也。受者受其文,持者持其义,对文曰读,暗念曰诵,欲受其文故先读,欲持其义故先诵。受持者闻慧,诵者思慧。有形相之报身也,报身有生灭,终必坏灭,惟有法身永无生灭,圣凡平等,只是迷悟之别。”

    念诵几遍后,丝丝灵气自周身的穴道缓缓的进入体内。最后汇聚成了一条小溪,在周身来回穿梭,游移不定,最后全部涌入了丹田。缓缓的吐出一口气,通体舒畅。通过这两天的不停的诵念口诀,吸收灵气,席天觉得已经修炼到了第一阶段第三小节的融合阶段。只要觉醒成功,后面的小节训练就容易的多了,不过怎么才能冲破瓶颈,达到第二阶段感应,席天还是不得领悟。难道要吃下塞纳留斯临走时候给的丹药?席天想了想还是不妥,必须要等到到达后面更艰难的阶段不能突破的时候,才能吞下那颗丹药。

    三人现在有吃有喝,更有时间修炼功法,不由的眉开眼笑,不过加兹鲁维就没这么开心,到了客房倒头就睡。一下睡到了晚饭时间。

    三个人被敲门声惊醒,缓缓醒了过来,睁开眼睛,觉得精神爽朗的不得了,好像睡了几十个时辰一样,一时间荣光焕发。

    吃了顿丰厚的美食,席天几人开始排练起来,这次要唱的歌更是一首堪比路易斯哥哥更加动听的哥哥,英文名yesterdayoncemore,中文名为昨日重现,因为中间有些字词太现代,所以席天又改了一下。歌词为:

    当我年轻时

    我喜欢听人歌唱

    等待我最喜爱的人

    我常随着一起跳舞

    笑容满面

    那段多么快乐的时光

    并不遥远

    我是多么想知道他们去了哪儿

    但是它们又回来了

    像一位久未谋面的旧日朋友

    那些歌我依旧喜欢

    每一声sha-la-la-la

    每一声wo-o-wo-o

    仍然闪亮

    每一声shing-a-ling-a-ling

    当他们开始唱时

    如此欢畅

    当他们唱到

    他让她伤心的那一段时

    我真的哭了

    一如往昔

    这是昨日的重现

    回首过去的

    那些时光

    我曾有过的欢乐

    今天似乎更加悲伤

    一切都变了

    这就是那些跟着唱过的旧情歌

    我会记住每个字眼

    那些古老旋律

    对我仍然那么动听

    可以把岁月融化

    每一声sha-la-la-la

    每一声wo-o-wo-o

    依然闪亮

    每一个shing-a-ling-a-ling

    当他们开始唱时

    如此欢畅

    我所有的美好回忆

    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有些甚至让我泪流满面

    一如往昔

    这是昨日的重现

    这首歌是一首七十年代欧美的绝世伤感老歌,随着岁月的流逝,这首歌依然被人们怀念,听着优美的乐曲和词义,你或许会回到童年的时代。由于席天的深情演唱,似是感染了在座的所有人,所有人都仿佛回到了过去的年轻的时光,思绪流转,昨日仿佛就在此刻重现。

    因为歌声动听,所以饭馆里除了在座的食客外,一些人竟然站在了座位的边缘和门外细细聆听。席天回过神来,看到一首歌曲竟然吸引了这么多人,稍微有点始料不及。看来明星之路尽在眼前啊!正当席天yy的时候,一声清脆的大叫让席天清醒了过来:“伊利丹,我是泰兰德。”

    泰兰德,我的爱人,oh,mygod。席天往人群中望了望,却是没看到泰兰德的身影。不过观众们却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并且扔了水晶币,然后大声喊道:“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席天想要越过人群去寻找,不过却被众人围在了演唱台上。席天回头一看,玛法里奥已经不见了。席天马上说道:“朋友们,请明天再来。”说完就从后门走出了饭馆。

    在街上苦苦寻找,但是却看不到泰兰德的影子。玛法里奥,你要是跟我抢老婆,现在我就把你轰回家。席天狠狠的想到。走了大半个苏拉玛城,席天还是没有找到泰兰德,气愤非常。虽说现在修炼了功法,但是只是在第一阶段,虽然有强身健体的效果,但是还是跟以前没有两样,走了一个多时辰,腿就走麻了,脚也走的痛了起来。

    要是到了第四阶段,可以御剑飞行,那就爽了,不过也不知是何年何月了。席天蹲在了墙边休息一下,然后再返回酒店。这时看到几辆马车从眼前走过,不由想到,现在的交通工具这么简陋,虽然有高脚马和夜刃豹作为坐骑,但是不可能走几步路就骑着他们把!高脚马身高两米,一般人很难骑上去,而且这种马在这里很贵,一般人都很难买的起。夜刃豹更不用说了,只有部队和祭祀才能拥有,贫民老百姓根本不能用的。要是有自行车就好了。想了一下,不禁眉开眼笑,对,造自行车。哈哈,然后成为自行车制造商,然后再贩卖,嘿嘿,发财了,发财了。反正造枪还要些时日,造完枪以后还要造火药,火药的提取和制造相当繁琐和危险,一切都要从长记忆。

    这是第二更,4000字,希望大家慢慢看,来点金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