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破天荒

2019无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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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梦昔没空关注这些,她约上宋明辉,“陪我去一次高原吧!”

    宋明辉也不问原由,直接应允。

    抵达成都,等待航班的间隙,两人到双流附近的棠湖公园闲逛。

    这座公园以海棠和湖泊为特色,既有巴蜀山水的风光,又有江南园林的特长,楼台亭阁,廊祠轩塔,错落有致,十几座廊桥将各处风景连接起来,仿佛回到当年临安府闲游的时光。

    两人看了竹海,赏了海棠,慢慢走出公园。

    门口的锦鲤池边,一个小个子的枯瘦白发老太端坐在一边,一眼看上去至少九十岁打底,她贪婪地沐浴在难得的阳光中,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沈梦昔忍不住驻足,在不远处看着她,后来干脆走过去,坐到她的身边。

    老太太眉目舒展地对她笑了一下,把手里的鱼食洒到池中,水池顿时大乱,鱼群密密麻麻地聚拢过来,更有几头七八十公分长的锦鲤从水下浮上来,嘴巴一张一合地啄食着鱼食。

    “辣个像你,吃成个猪噻!”老太太笑着跟鱼说话,又洒了一把鱼食,自然又是一阵水声。

    这是,一个年轻女人推着一辆轮椅,小心地看着过往车辆,穿过马路走过来。轮椅上斜靠着一个面色苍白、双目无神的男人,他的嘴巴无意识地张开着。

    很显然,这是一个植物人。

    老太太忽然起身,去帮那女人抬轮椅的前轮,女人慌忙推辞,说自己完全坐到。

    宋明辉大步走过去,两手端起轮椅,连人带椅放到了行人步道上,女人连声道谢,宋明辉一言不发,走回沈梦昔身边。

    “娃娃还没醒啊?”老太太随口问,显然她们相当熟络。

    “来来,快了!他就快醒了!”女人笑。

    沈梦昔注意到,年轻女人长得很漂亮,虽然脸上皮肤不好,但年龄不会超过35岁,她的个头和姚静差不多,但更瘦一些,短袖T裇下露出的手臂,有隐隐的肌肉,应当是经常搬运挪动植物人的缘故。

    女人将轮椅转了个圈,让太阳照到他脸上,“今天出太阳了,刘亚朋,太阳都照到你脸上了,刘亚朋,你感受到了吗,刘亚朋?”

    叫做刘亚朋的男人嘴巴长得老大,直看得到嗓子眼,双眼无光地眨巴眨巴,口中发出干巴巴的“咔咔”声音,看上去十分的怪异和失态。

    沈梦昔微微皱眉,站起来走过去,“我能看看他吗?”

    女人有些惊讶,不明白她说的“看”是什么意思,她的表情都写在脸上:你不都看到了吗,还要怎么看?

    但见沈梦昔并无戏谑或玩笑之意,还是礼貌地说:“你看吧。也可以和他聊天,他其实听得到声音的,也会有反应。”

    沈梦昔走到轮椅边,凝神朝他的印堂看去。

    只见那里一片晦暗,一个暗淡的红影缩在印堂后面,虚弱地蜷缩着挣扎,似乎迷失了方向。

    原来,刘亚楼经历过煤气中毒,因时间过长,抢救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是这个叫做柳宁的女孩一直悉心照料,始终没有放弃他,带他治疗,照顾他的生活,五年来刘亚楼居然没有长过一块褥疮。

    无数人劝解她,又没有结婚,不如赶紧再找个男朋友,不要把最好的青春都搭在一个没有知觉的植物人身上。但柳宁没有动摇,她依然坚持要等刘亚朋醒来。

    沈梦昔看柳宁,她的眼中已无爱情,有的是一份亲情和责任。

    亦或者柳宁要的就是一份心安吧。

    沈梦昔伸出右手食指,点在刘亚朋的眉心,这一举动倒吓了柳宁一跳,倒是老太太见多识广,一把拉住了她。

    刘亚朋的灵魂在煤气中毒后,一直处于无知觉的状态,在柳宁照料下,有了一些反应,常常笑和哭,但却始终无法真正掌控身体主权,彻底醒过来。

    此时,他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红光一盛,舒展开来,慢慢转过来,面向了沈梦昔,刘亚朋的目光逐渐有了焦距。

    沈梦昔收回手指。

    “啊!”柳宁大叫一声,眼泪噼哩噼哩地掉下来,“刘亚朋你看到我了对吗?你能看到我了对吗?”

    周围晒太阳的居民也闻声凑了过来。

    沈梦昔退后几步,示意宋明辉,两人大步离开了。

    ***

    三天后,雪域高原。

    坐在副驾的沈梦昔看着远远的冈仁波齐,问开车的宋明辉,“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吗?”

    宋明辉只是看路开车,并不答话,表情还有一丝...紧张。

    自从经历彗星天灾,和亲眼目睹她伸手一指,就唤醒了植物人,宋明辉与她明显疏远了一些,不是那种直男的不解风情和古代人的古板,而是真正的敬而远之。

    正如女人爱一个男人,总要带些崇拜在内一样,男人对女人更是不希望她处处强过自己一头。

    随着海拔增高,空气越来越稀薄,连宋明辉驾车的动作也稍稍迟缓下来。

    供氧不足,难得的使得宋明辉冷峻的脸,也变得柔和。

    在这人迹罕至的高原,在这拥有神奇力量的神山边,两人终于都卸下伪装。

    沈梦昔慢慢说:“算起来,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了。”这次不是拿捏和利用。

    ——即便有过更信任的人,但他们的能力没有宋明辉强。

    “你是这么定义信任的吗?你分明有很多秘密,对我隐瞒。”宋明辉将车停靠在路边,转过头来,直视沈梦昔。

    沈梦昔有些恍惚,这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这样长时间与她对视。

    古人没有对视的习惯,认为那是挑衅和无礼,他们总是浮光掠影地看一眼,就转开视线或垂下眼皮,即便是再好的朋友,也不会长时间凝视,需要表情达意时,多是通过行动,或者隐晦表达,或者诗词歌赋。

    就如宋明辉,他有一副现代人的壳子,但芯子里还是顽固的黄药师,他的视线总是停在沈梦昔的背影上,当她转回身时,又立刻板起面孔,甚至摆出一副嫌弃和不悦的表情。

    此时的宋明辉眨了一下眼睛,败下阵来,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转移了话题,“你是何时认出我的?”

    “比你早一些时候。”沈梦昔看着脸色复杂的宋明辉,“我一直都不是杜蘅,那次难产,她便离开了。我隐瞒了你,对不起。”沈梦昔也是极少道歉的人。

    “我们也是时候坦诚相待了。”宋明辉忽然眼圈一红,又强行控制,“我早觉察你与阿蘅不同,但从未想过揭穿。你对蓉儿极好,又与我琴瑟和鸣,我设阵转世,也是为了你。因我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人可以相知如斯。”

    这是绝对破天荒的表白,尽管到最后一句,声音已越来越低,却也荡气回肠。

    宋明辉避开沈梦昔的视线,继续说:“这一生,我不会与任何人结婚。”

    “——我命里带煞,克妻。”宋明辉有些难过地说,显然他想起了死于难产的杜蘅和沈梦昔。

    沈梦昔呵地一声笑出来,用手指抹去眼角的泪珠。

    何止宋明辉笃信这些,连她,对命运一说,也几乎是深信不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