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艾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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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势没有缓和的迹象,夜又深了,楚心言不得不随着俞熠皓在别墅过一夜。若非别墅还住着丁避家夫妇,她一定会坚持叫计程车回去,绝不会待在这里过夜。

    早上醒来,灿烂的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楚心言闭着眼睛静静享受。

    她已经很久没赖床了,可是这一刻,她一点也不想破坏这种宁静的感觉。基本上她不是那种会认床的人,可她最近一直夜不成眠,昨晚才心想这种情况下必定睁眼到天亮,没想到闻到被子散发出来的阳光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磨蹭了一会儿,楚心言掀开被子下床,进入客房的浴室刷牙洗脸,原本还懒洋洋的精神彻底苏醒了。接着换下向丁妈借穿的睡衣睡裤,穿上原先的衣服,这才走出房间。

    早餐的香味扑鼻而来,有肉香、蛋香、咖啡香可想而知,早餐一定很丰盛,教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肚子也跟着咕噜咕噜叫。

    她顺着香味来到饭厅,看到餐桌中间摆了水仙花,不禁一怔。

    中国水仙有个花语——“想你”谨哥哥在育幼院时种了一盆水仙,非常细心呵护,因为他将对病中母亲的思念全部投注在水仙花上面。

    真是稀奇,水仙绽放在寒冬时节,可与松、竹、梅媲美,怎么这个时候可以看见水仙呢?

    楚心言好奇的靠过去打量,瞧个仔细。竟然是人造花!

    怔愣了下,她不禁莞尔一笑。怎么会在餐桌上摆人造的水仙花?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含意?还是因为太喜欢水仙花了,没有真花,索性摆上人造花自我安慰?不管什么原因,在她看来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怪异。

    “你起来了啊,正好,我正准备弄好早餐后去叫你起床。”俞熠皓端着一个大托盘走出厨房,托盘上的每一道餐点都是双份。

    这个情景令她太意外了,半晌才挤出话来。“你会下厨?”

    “早餐最简单了,每次来到这里,我都是自己动手做早餐。”他一一将托盘上的早餐摆上桌。

    “坐下来吃早餐啊。”

    “谢谢。”楚心言在其中一份早餐前面坐下来,这才发现是中式早餐。

    “不喜欢今天的早餐吗?”

    “不是,怎么会是中式早餐?”除了咖啡,这是很传统的一份中式早餐。

    “你不是喜欢吃中式早餐吗?”

    没错,她喜欢中式早餐,平日因为赶着出门上班的关系,只能以三明治果腹,可是一到假日,她一定会亲自下厨准备一顿丰盛的中式早餐,然后慢慢享受假日的早晨。从小她对中式早餐就情有独钟,认为中式早餐只会出现在有母亲的家庭,虽然酱菜都是现成的,不过需要清洗的餐盘却一堆,若非家中有个殷勤的母亲,谁愿意在水槽堆满那么多餐盘?

    她喜欢中式早餐,这种事连好友都不见得知道,他怎么会知道?难道她说过?

    “你还不赶快吃,稀饭要趁热吃。”

    是啊,稀饭要趁热吃,可是吃了几口,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中式早餐?”

    “你说过。”

    这是当然,不是她说过,他怎么会知道?可是,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忘了吗?”俞熠皓的眼神尽是宠爱。“你说过的话,我从来没忘。”

    心脏,仿佛搭上了云霄飞车,跳得好快她慌乱的低下头吃早餐。“真是谢谢你如此看重我说的话。”

    “从来”这两个字会不会太夸张了?从他们初次在阿里山巧遇至今,不过两、三个月,没见几次面,说过的话少之又少,他记住也不奇怪,可是,他的口气怎么好像他们相识许久了?

    她突然想到某种情况——当一个男人想追求一个女人,就是第一次见面,也会说得好像他们早在上辈子就相遇了不过,这种情况实在不适合套在俞熠皓身上,他绝对不是登徒子。

    “既然来到这里,离开之前,我们到这附近走走,你觉得如何?”

    “我还有工作要忙。”

    “这附近有溪流,可以抓蝌蚪。”

    猛然抬起头来,楚心言两眼闪闪发亮。“这附近可以抓蝌蚪?”

    “对啊,我们中秋节都会在这里过节,就是为了到溪边烤肉、抓蝌蚪。”

    对于抓蝌蚪,楚心言有着难以忘怀的回忆——

    “谨哥哥,小黑说我像蝌蚪,我像蝌蚪吗?”小黑是宝贝最讨厌的人,他自己长得丑八怪,还嫌她是个小胖妞。

    “小黑为什么说你像蝌蚪?”

    “他说我喜欢扭来扭去,还有,我的头很大,脚很短。”

    “小黑是故意逗你的,你的头没有很大,只是头发多了点,又是卷毛,因为还没长高,头看起来就变大了。”

    谨哥哥说什么,宝贝都相信,可是谨哥哥没说的话,这表示什么呢?宝贝肩膀泄气的垂下来。

    “我的脚真的很短对不对?”

    “傻丫头,你现在年纪小,脚当然短,长大了,脚就变长了。”

    “真的吗?以后我的脚会变长吗?”

    “谨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对,谨哥哥绝对不会骗她,可是高兴不到三秒钟,她又垂头丧气了。“我现在真的很像蝌蚪对不对?”

    “蝌蚪很可爱。”

    “蝌蚪很可爱吗?”宝贝看过蝌蚪的图片,但是看不出来哪里可爱。

    “谨哥哥带你去抓蝌蚪,你就知道蝌蚪有多可爱了。”

    隔天,谨哥哥带她去育幼院附近的溪边抓蝌蚪。蝌蚪真的像小黑说的一样喜欢扭来扭去,头好大、脚好短,可是也像谨哥哥说的,很可爱,不过更重要的是,她好喜欢跟谨哥哥一起抓蝌蚪,他们玩得全身都湿了,笑得好开心好开心,难过的事都忘记了——为什么把她丢在育幼院门口的妈妈迟迟不来接她回家呢?真的不重要了,因为有谨哥哥陪在她身边。

    从此之后,谨哥哥常常在假日带她去溪边抓蝌蚪,抓完蝌蚪后,他们会站在大石头上,对着溪流的另外一边大吼大叫,把心里的不愉快都叫出来,然后两人手牵着手,唱着歌走回育幼院。

    “怎么样?想去抓蝌蚪吗?”俞熠皓的声音将楚心言从回忆中拉回来。

    楚心言想答应,但想起自己刚刚又说有工作要忙,一时之间有些尴尬,只能别别扭扭的道:“你会抓蝌蚪吗?”

    “当然,我可是抓蝌蚪的高手。”

    咬了咬下唇,她豁出去了。“好吧,我就去看看你是不是抓蝌蚪的高手。”

    用过早餐,丁伯已经将俞熠皓车子的轮胎换好了,并将车子开回别墅。

    “大少爷,这是你的车钥匙,还有你要我准备的东西,另外,抓蝌蚪的用具都已经放在后车座了。”丁伯将手上的车钥匙和长方型野餐篮递给俞熠皓。

    “谢谢丁伯,厨房就麻烦丁妈收拾了。”

    丁伯点了点头,笑盈盈的转向楚心言。“楚小姐有空常来玩。”

    “不好意思,打扰了。”

    “我们走了。”俞熠皓带着楚心言走出屋子。

    昨日来此已经天黑了,身心又在非常疲惫的状态下,根本没心情东张西望,此时楚心言才有机会欣赏这里的一景一物。这里处处绿意盎然,随便一个角落都有大树遮荫,有躺椅、吊椅或休闲椅供歇脚乘凉,还有小喷泉,潺潺的流水声让暑气消去了一大半。难怪俞熠皓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待上一天,单是看到这里的景物,就会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来到停车场,坐上车子,楚心言依然忙着东看西瞧,直到车子驶出别墅,目光才终于依依不舍的收回来。

    “如果你喜欢这里,下次还可以再来。”俞熠皓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这里。

    问题是他们两个什么关系也不是,若非昨晚遇到那种突发状况,她怎么可能来这里?“我只是觉得这里的设计有休闲饭店的味道,很不错。”

    “这里原本就是为了度假而建的。”

    无声一叹,她越来越清楚的感受到他们之间的距离有多遥远。

    “我们到了。”

    咦?她连**都还没坐热,怎么就到了呢?楚心言往窗外一看,果然看见前方有一条小溪。

    停好车子,两人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下车。

    “这里真的很适合烤肉。”她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景色后说道。

    “下次中秋节你跟我们一起来烤肉吧。”俞熠皓从后座取出装满各式用品的桶子和野餐篮,率先走向溪边。

    楚心言很困惑又苦恼的跟在他身后。他邀请她再一次到别墅,姑且可以视为客套话,可是,怎能如此随意邀请她与他的家人烤肉?好吧,也许他只是一时兴起,不过,万一造成听者的误解怎么办?还好她不是那种渴望嫁入豪门的女人,否则岂不是会对他胡思乱想?

    这个男人是不是吃错药了?从昨天开始就变了一个人,对她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热情没错,热情,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热情,可是,看不出来他有丝毫作假的成分不但没有作假,而且还很自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俞熠皓找了一块比较平坦的地方,从桶子里面取出一块毯子铺在地上,将桶子和野餐篮放在毯子上面。

    “你想先坐下来休息一下,还是直接下去抓蝌蚪?”

    “我要直接下去抓蝌蚪。”楚心言抛开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思绪,弯下身脱去凉鞋,并将裤管卷到膝盖上面。

    俞熠皓也跟着脱鞋卷裤管。

    深怕他抢先一步,楚心言拿起桶子冲到溪边,不过还来不及寻到蝌蚪的踪迹,俞熠皓已经凑过来了,并且从桶子里面捞出一个渔网开始抓蝌蚪,楚心言见了赶紧转移阵地,也捞起一个渔网抓蝌蚪。

    时光仿佛回到过去,谨哥哥和宝贝美其名是在抓蝌蚪,事实上是在玩水,因为抓了一桶的蝌蚪之后,还是要放回小溪,而两人好像在水里泡了一回,狼狈不堪,却又绽放着闪亮动人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