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 狄仁杰当法官包拯为太阳神无罪辩护

曾林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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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利乌斯,请你把太阳停摆在半路上的失职经过全部一一说来。”狄仁杰开始审判了。

    “这一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去上班。我驾驶着太阳车从海出发,在行驶在吃早饭的时候,也就是在太阳一丈来时,我坐在太阳车上被一线太阳光反射在了我的眼睛里。我寻思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就顺着反射过来的光线看去,这一看可就不得了了,如果确切地说是两个美貌绝伦的女子,在门前的大院子里面晒太阳。平时也有看到过,就是没有这一次特别的美丽,我被这货迷得不知自己是在上班,就顺着光线飞过去了……”赫利乌斯说。

    “法官大人,我要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临时辩护律师包拯说。

    “请辩护律师说出无罪的全部理由。”狄仁杰坐在中间审判席上,叫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说出无罪的全部理由,看说出的理由是否充足,以此做为量刑的依据。

    “我的当事人和往常一样去上班,每当太阳行驶在这样的高度时,总能看到一些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在院子里洗澡,有的是在房间里换衣服。这时的太阳光正好是斜视角度,看到的美女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但要问的是为什么独独在这一天就出鬼了?

    在此有必要说出,在调查这个案件中,发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这两个女子在案发的这一天她们的第一次化妆了,其化妆的效果达到了非常好的惊人的效果。也就是说这两个女子因为化了妆,其美貌超出了往日的自己和天下所有的女人,达到了男人一看到就失魂的效果。这种美会给男人带来灾难,是一种不正常的美,其不正常的原因就是会误导男人,错把粉饰看成是真正的来自其女人的肉体。

    如果在一个案件发生之后,不去做详细的了解和分析研究,只看其表面现象草草了事,常有出现错误的判决。就这件案子来说。我的当事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受了化妆品的误导,他认为自己看到的就是真正的女人的肉体的真正的美,就认为自己是一时犯浑,犯下了贪色之罪。并不知其然这女人是化了妆的,是粉饰做了肉体的帮凶,把男人谋杀。

    因为考虑到第三方的颜面,这里用一个化名,也就是不说出这发明化妆品女子的名字。用一个假名叫天鹅牌化妆品,(真名是丽达)其主要成分用得是桃花,其他的就不一一数说了。”包拯说完这一长段,把自己的眼睛看向每一位在坐的听审员,以寻求一种赞同的目光。

    蠢货们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她们都只顾自己在交头接耳地说化妆品的利害,记住桃花是主要原料,选个时日也把一个美男子迷死算了。

    “肃静,肃静。”狄仁杰在震住会场,不要把审判会改为讨论化妆品的成分来源。

    “没有证据不能为无罪。你的辩护只是一个逻辑推理,不能成立。”狄仁杰以没有证据为理由驳回了当事人的无罪辩护。

    “我请求法官先生休庭十分钟,等我把证据拿来再做辩护。”包拯说完就去到了展昭身边。

    出鬼的是,展昭傻眼了,看眼下的形式逻辑,是一分为二各为其主了。包拯此时也心里发凉,在当时查案时,自己为什么要偷懒?现在有利的证据全掌握在人家狄仁杰手中,是在李元芳的管控下。硬着头皮去吧,现在还没有摊牌成为对立面。只是假设把一个做狐狸一个做鸡。

    这是不是已经开始成为唐宋对决的雏形,这可不是一个什么鬼好的兆头,包拯心想。在李元芳身边包拯扯了一下李元芳的衣角,李元芳假装没有感觉得到。而狄仁杰也把头歪得看向别处,好像是有意借此来对包拯的分手。

    此时包拯的思维系统全崩溃了,是内心世界的战争不宣而战了?看来,虽然是来自一个国家,但朝代的不同也是一个致命的存在。

    狄仁杰这只老狐狸藏得真奸,这到底该怎么办。把包拯急得团团转,就是拿不出一个好主意。

    我去把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告诉天王,让天王宙斯来出面解决问题,叫狄仁杰交出在丽达屋子里查找到的化妆原料。

    (写到这里也想到了唐宋两派各带人马去争夺金羊毛。)

    “天王大人,我等那天去查案时,把有关物证都交给了狄仁杰管理,现在他们在假装不晓得,你开口叫他们交出来。”包拯在请天王出面,他怕狄仁杰在和自己开始玩真的,如果自己过去问被碰钉子了,那就会弄得天王也不好意思去开这个口了。

    “狄仁杰法官大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在叫你把以前查找到的物证交出来,就是在案发地寻找到的化妆原料。”天王宙斯也只是在了差似地说说而已,言词没有一点强硬态度,只是在敷衍了事也。

    “回天王大人的话,这是一个严重的法律问题,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要为犯罪事实做无罪辩护,如果一旦无罪辩护成立,那这法律就是形同虚设。这对于那些穷光蛋,或者还没有律师意识的人来讲,那牢笼就只是专为那些人设置的。

    因为世界上有一种理,强词夺理也叫有理。如果只用一种辩术就能让一个犯人本该走进牢笼,而因辩护得当就可以逍遥法外,那世界上还有寻找不到理由的东西吗?非也。”狄仁杰把这话说完,用自己的眼睛看向所有的在坐的陪审员,这是在为自己的演说有理拉票。

    整个审判大厅都在议论纷纷,因为已经发展到听谁说话谁就有理。其世界上的事也还真的是这样,你只要让他说,他就可以把活人说死,也可以把死人说活,因为听者多为墙头草,你起东风它就往西倒,你起北风它就往南倒,这是世界性的自然规律。 “抗议,我抗议。”包拯走进大厅的中间,举起右手大声说我抗议。 “你也可以说说你要抗议的理由,这我们不懂,就你们两个人轮着说吧,把自己的理由都摆在面前。”天王宙斯也觉得这真不知道谁有理,好像女人化了妆会特别的美丽这也是事实,而做无罪辩护也又好像说不过去,难道这牢笼就真如狄仁杰狄大人所说的,只能用来关那些请不起律师的穷鬼的?天王宙斯确实是在用心参与这场审判辩护对决中,虽然自己不能去站在哪一个立场,但心里也在衡量着,法律,到底何为法律?

    “我的当事人这次失职,纯属偶然性,也可以说是纯粹的化妆品惹的祸。如果你们不相信化妆品会有如此强大的魔力,现在我要求当场做一次试验。我们就来让一个在场的中老年妇女,把她化上妆看一看,如果在场的男人有一半以上的心动了,感觉喜欢得难受,这就是我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包拯说完向所有在场的听审员微然一笑,这真难得,谁曾看过包拯笑过?

    那些蠢货们就把眼光投向一个方向去了,谁呀?这还用问,赫拉。

    狄仁杰听包拯说中老年妇女,也十有八九猜到了说得就是人家天王的老婆天后。因为其他的女人都比赫拉要小一背,这自然就谈不上中老年妇女了。但为了事情的保密性,为了试验的最佳效果,狄仁杰认为包拯这样做十分欠妥。想到这里狄仁杰就很快地补充地说:“为了试验的真实性,我提议应当把所有的女人都关进去,化好妆以后把这一个人放出来,让男人都为她打分。如果一百分全体通过,再当场把这女人脸上的化妆品洗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得出化妆品的魔力有多大。请考虑是否采纳我的提议。”

    “法官大人,我接受你的提议,但你和你的直属手下不能算做男人的投票,因为你我之间现在正处在对立,为了各自的观点若你的投票有效你一定会投反对票,这就是我没有你们参加投票的直接原因。请天王大人允许我的这样一个要求。”包拯说完直接把自己的眼睛看向天王,意思是请你天王帮助我一下,不然他们真的会投反对票。

    “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说得有理,请法官大人和你的助手不要参与此次投票,以免涉嫌你们故意投反对票。”天王宙斯在当主审官,本来是上帝当的,可上帝对那些游戏不感兴趣就被自然地落到了天王宙斯第二把首头上。

    (在天界宙斯是第一把首。但在宇宙空间,就是上帝说了算。)

    “请法官大人把化妆原料拿出来,等我做了鉴定,看是否交出了当时的真实原料,再做试验。还请在场的诸位不要有好奇心,如果你们先看了化妆品的原料,等下把化妆了的女人出来会让你们有误投票。请理解我的请求!”(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