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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雨天,心情总是格外忧郁。特别在睡眠严重不足时,心情更是阴郁、潮湿的厉害。俨如盘中那块儿暗红色的茶巾,湿漉漉的、可以拧得出水来。而且浑身乏力、懵懵懂懂、头如注铅,说不出有多么难受,就像得了一场大病。真想一死了之,化为尘埃,让生命真正获得永恒的自由、灵魂得到彻底的解脱!
常看到、听到人们说的一句话:生之何欢、死之何惧?觉得生死其实只在一线之间,人生最多百年。早一天、晚一天,实在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人是茫茫环宇一微尘,如草木之一秋、似蝼蚁之一瞬,无非是宇宙进展过程中荡起的一粒尘埃、泛起的一撇泡沫,倏然而来,又转瞬即逝。究其本质,原无什么重大意义!常在极度痛苦之时,突生去意。觉得与其活着受罪,倒不如一死万事皆空,灵魂永归西天极乐,尚能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想来,倒也不失为一种清爽利落的选择。所以,我对一些人在极度痛苦、无助、无奈之时选择自杀、轻生。以自己喜爱的方式,自觉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对西方一些国家允许“安乐死”法律的通过。特别是对像亚里士多德、叔本华、尼采、梵高、海明威、马雅克夫斯基、川瑞康城、屈原、王国维、老舍、徐迟、三毛等等诸多极有思想、极具才华、极富创造性、而且极有成就的哲人、名人、作家、画家、思想家们,以一种主动的方式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想想他们当时的窘境和承受的痛苦煎熬。更是有着发自内心的深深的同情,并且由衷地对于他们的选择,给以应有的尊重和敬意。我想,这也许是他们认真、严谨、而且自尊、自重、自爱、自律的人生态度的一种体现吧!或许他们觉得,他们以这样的方式离去,也是一种维护人格尊严的选择!是把命运揣在自己手中,而不受命运任意摆布的一种方式!而对不乏其例的各国演艺界名人、社会名流,或其他一些因心理抑郁、精神崩溃、看破红尘而轻生、或出家为僧、为尼者,觉得他们又何尝不是处于极度痛苦和绝望的边缘才最终作出了这样的抉择?!这不能不使人们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深深的同情和悲伤,为他们的早逝而扼腕痛惜!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我绝不赞成、而且坚决反对这样的选择。我总觉得,选择死亡、无惧面对死神,这无疑是一种非常勇敢的大无畏壮举。但是,我又总觉得,一个人,既然连死亡都不怕,难道还怕活着吗!?所以,每当我读到、听到、看到某某以某种方式轻生、自杀时,总是极为痛惜、惋惜、伤感。不禁要问:我们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但是,仔细地、设身处地地想想,似乎在某些方面又多少有些领悟!
作为一个极其热爱生活的人,我自然明白,生命是无比珍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次。但是,有时想想,如果明知道未来的生活会是一场极大的骗局,是一种苟延残喘、痛不欲生的折磨,甚至会是一种极度的屈辱和煎熬。精神上的痛苦无望、无奈和无助,使生物学意义上的肌体的存在,实际上已成了无任何实质意义的行尸走肉时。那么,活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也就没有什么实际存在的价值了,而此时,生之何欢、死又何惧!?
我总觉得,人生在世,其实就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对亲人、对所爱的人、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对整个人类社会的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没有了这种责任,如果尽不到这种责任,如果彻底失去了这种责任。仅仅只是为了自己而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纯粹就为了满足一些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需求。那么,这种和其他动物的生活毫无二致的低层次的活着,其意义和价值究竟何在?仔细想来,我们去看看猪、狗的生活、鸡的生活、鸭的生活、鸟的生活和其他家畜家禽、野兽野禽的生活,或者想想大猩猩、黑猩猩、猿猴类的生活等,似乎也就一切了然于心了——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吃饭、睡觉、讨生活。其目的,不过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吃饭、睡觉、讨生活。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以致老死。这就是人的一生吗?这就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吗?生命延续的时间再长,也无非是延长了一下这个链条的长度,其实质,又有什么真正的区别吗?早一天、还是晚一天离开这个世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想,似乎真的未必!关键是看自己的生活是否确有意义?承担的责任是否已经完成?应尽的义务是否已经履行?心中的牵挂是否已经释解?
我们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却并不仅仅属于我们。这个道理不难理解。但是,这并不妨碍这样一种事实的存在:对于我们个人来讲,我属于这世界,这个世界也只属于我。我死了,意味着我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世界还照样存在、照常运转。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死了,也意味着这个世界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所有的一切,对我个人而言都没有了,更何谈什么价值存在!?所以,路易十三会说: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但是,我们还要想到,事物总是相对的。你死后,他人还在、亲人还在。你的离去,可能会给他人、会给你的亲人带来重大的影响、巨大的悲哀、甚至致命的痛苦。并且,这种影响、悲哀和痛苦及其产生的后果,也许会是极为久远、深长、不可抹灭的。有时甚至可能会是灾难性、毁灭性、难以逆转的!若以此看来,则你的死亡与否,又不再仅仅是你自己的、个人的事情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的生存与死亡,也必然带有鲜明的社会性特征,具有鲜明的社会学意义。即便不对自己负责,我们也应该对自己的亲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我们,其实并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
当然,按照现代物理学的物质不灭、能量守恒、信息守恒定律来讲,这种消失,和其他任何一类物种、物质、能量、信息等的消失一样,其实只是变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而已。我想,这自然也应该包括我们的灵魂——即便它仅仅是一种信息,它也应该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在这个浩渺的宇宙空间遨游着。至于是以一种什么方式存在,是存在于地磁、天磁、还是辽阔无际的宇宙的各种形式的磁场里、是存在于黑洞之中,还是以任何一种方式、形式,自由、随意、无序地飘逸在宇宙空间的任何一个维度。这对于我们来讲,似乎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依然存在于这个硕大无比、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环宇之中。这也许才是所有生命的最终归宿!
若排除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影响,单纯地对人类个体来讲。想开了、想透了,死亡,其实一点也不可怕。况且,它来时,我已经不在了。我在时,它还没有来。我,永远不可能知道它长得什么模样。而且,即便死去了,我的肉身、我的灵魂、我的一切的一切,无非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逸散在了漫漫的宇宙空间。我,依然永恒地存在着。所以,死亡,又有什么可怕的呢!?也正如此,毛泽东才会说: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
我想,我是不会轻生的。即便哪一天真的不想活了,我也会考虑到我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是否完成、义务是否履行。即便我确已了无牵挂,我也会尽力帮助社会清理一些垃圾后,再含笑而去——当然是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最起码,我可以在告别人世时,告慰我自己:我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我,用自己的生命、以自己的能力,使他人生活得更幸福、更舒心、更顺遂。同时,我也帮这个不那么洁净的世界,铲除了一些渣滓、惩戒了一些罪恶。让这个不尽如人意的世界、让这个不那么理想的人类社会,因为我的曾经存在过,而变得多少美好一些、干净一些、纯洁一些。
生,当如夏花之绚丽、死,亦当如豪杰之壮烈。而绝非如秋叶之静美——那是女性阴柔、唯美的作为,而决不应是热血男儿应有之归宿。——我常会想起无数血染疆场、马革裹尸的英雄豪杰和视死如归、青山埋骨的革命先烈。常会想起和风车搏斗、被世俗嘲笑、却满怀着壮志豪情、侠肝义胆、无怨无悔的唐。吉珂德。并常会无来由地想起——冉。阿让和基督山伯爵。
人类的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精神和坚强不屈的英雄气概,是永远不应该泯灭的!
没有考究过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人的一生,应该使自己经常性地冷静下来,跳出喧嚣、浮躁、奢靡和过于功利的世俗追逐。真正沉下心来、认认真真、平静静静地、仔细思考一下,生存与死亡、人生与追求、生命的意义、生活的目的、生命的本质、存在的价值、宇宙的真谛和生命世界的共同现象、共同规律等等,以及诸如此类的重大而严肃的问题。尽管说我们能力有限、知识有限、视野有限。很难完全、彻底地想得那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但是,只要想的多少有了一点清楚、多少有了一点明白、多少有一点真切,总也还是比完全浑浑噩噩、糊糊涂涂、懵懵懂懂地盲目生活,要有意义、有价值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