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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点累,休息的也晚,一觉醒来又是十一点多。起来后简单吃点饭,浏览一下新浪、搜狐和人民网的新闻,开始整理讲稿,一天没出家门。晚八点许,给儿子打电话,问及是否需汇生活费,他说刚收了一笔演出费,暂时不用汇。闻之责其不务正业、又去参与走穴。他告知说,是学校所在市举办了一台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大型演出会。中央台来了两个主持人,他们乐队参加了同台演出。还告诉我说,昨晚市长陪他们一起吃饭,宴中上了一道中华鲟。我说:你小子规格还不低呢!中华鲟可是国家保护动物,这市长也有点太破份儿了。
儿子几年来坚持弹贝司、写歌词、不断和同好者参加摇滚乐队演出。我时常担心,怕其沉溺玩乐,荒废了学业。然而他始终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想到生命无非就是一个过程。而幸福与否则更多地取决于个人的内心感受。若能每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无论将来从事何项工作,对于其内心来讲,此生也都应该算是美好的。学业固然十分重要,但儿子的快乐也很重要。所以在保证其学业不拉太大差距的前提下,我一般都不做太多干涉,随他信马由缰地去瞎折腾。
有时候我常想,人若对什么事情到了痴迷的程度,真是不得了的事情。那绝对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了。而一旦真正痴迷、真正全身心地投入,又往往会在不经意间玩出点名堂。我常想写一篇文章专门谈谈此问题,可惜总没有大块时间。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偏执狂能够成功,我觉得这话有些道理。古人云:书痴文必工,艺痴技必良。我们当教师的常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其实意思都是一样的。做任何事,只要达到痴迷的程度,一般都会小有成就的。反过来讲,痴迷也是保证成就一项事业的必备素质。由于痴迷,所以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所有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目标,长此以往,不断探索、总结、修正、改进,必能逐渐减少失误、掌握规律,从而不断地由自由王国向必然王国迈进。
从自己生活当中也常发现这样的例子。小时候的同伴、同学和后来工作中的同事,有书迷、球迷、学术迷、职务迷、财迷、收藏迷、麻将迷、扑克迷、象棋迷、钓鱼迷。几年或者几十年过去了,只要不改初衷,坚持不懈,都会在各自追逐的领域里小有成就,有的甚至还是大有成就。别的不讲,仅以现在几个腰缠数百万身家的朋友为例,哪个不是苦孩子出身?哪个不是置于死地而后生?哪个不是挣钱像玩命的主?哪个不是特别能吃苦、受罪,提起挣钱就两眼发亮、发直的主?正因为挣钱是其生活的核心指向,是日常生活中一切行为的原动力,所以才能有此成就。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在长垣某村驻队时,一个老乡对我说过一句话:想钱想的眼圈儿红!此话对我震撼剧深!虽十多年过去了,至今余音未泯,记忆犹新,难以忘怀。至此,我始知金钱对人竟能具有如此难以想象的巨大诱惑力。然而细想起来,如果没有这种极其强烈、不可遏制的生存欲望和难以抑制的竞争原动力。没有为攫取、创造、积累财富而不顾一切的吃苦精神、拼命精神。没有这种发自灵魂深层、来之生命最原始呐喊的撼人魂魄的悸动和渴盼。而是经常心不在焉,吊儿郎当,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务正业。那么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怎么可能不被淘汰!社会发展到今天,竞争何其残烈。大潮汹涌,大浪淘沙,最后幸存的,永远是那些在该领域有着强烈生存欲望,又极其富有生存本领的人们。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优胜劣汰,极其残酷。而只有持之以恒、百折不挠、目标始终如一,甚或达到痴迷和偏执的境地,才是得以幸存的不二法门。
至于其他领域,细细想来,又何尝不是大抵如此呢!
所以,我想,儿子既然迷恋其所好,就随他去吧。只要持之以恒,坚持玩下去,焉知数十年后不会玩出些小成就!况且,即便将来一无所长,但只要这数十年因之而身心愉悦,其本身也是一种大收获。似不必以过于世俗、功利之心加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