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寄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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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不是三个月吗?”苗秀芝困惑的问。

    她原本打算做完这三个月,手头宽裕了就休息一阵子,之后再找找看有没有好一点的工作,最好待遇高、离家近,没有色|欲熏心的单亲爸爸近身骚扰。

    当然原雇主能继续雇用她也不错,毕竟高薪的工作又是自己的本业,能不挪窝就不挪窝,再加上她对调|教祈小妹妹的兴致颇高,那可是一块璞玉,好好琢磨将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不过这不是她能决定的,要看雇主的意思,她不会强求。

    “我相信李秘书挑人的眼光,她对你赞誉有加。”祈煜翔站在窗边的阴影处,教人看不清楚他脸上神情。

    相信李魔头的眼光?新雇主的笑话说得真好。“不是你观察我对孩子的教养态度后,确定了我确实有降服令千金的本事才有延长期限的决定?”她凉凉反问。

    他不自在的咳了一声,由暗处走向明处。“她是我大哥的女儿,我希望她住在我这边的期间能得到妥善照顾,再完好无缺的送还她的父母。”

    “爹地^”觉得受了委屈的祈筱涵不高兴的冲向他,两只小办臂缠抱住他的大腿。

    她想投诉,也有小小的不甘心,更怕唯一的依靠放手,爸爸妈妈“不要”她,她要自己找出路,赖上有吃有喝,又对她有求必应的小叔叔,喊他爹地是第一步“侵占”计划。

    祈煜翔其实也很无奈。他的兄嫂祈煜风与陆羽香是一对对古文物有着狂热的考古学家,小有名气的他们常常跟着考古队伍东奔西跑,连生了孩子也背在背上当行李带着走。

    可是当女儿渐渐长大,开始会跑会跳,会问一万个为什么,两夫妻惊觉到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刚好女儿也到了该受教育的年纪,加上台湾的幼儿园师资卓越,有双语教学和娃娃车接送,两人商量了一夜便把女儿带回国,将孩子扔给他。

    看着兄嫂扬长而去的背影,苦笑不已的他哪有拒绝的余地,只能承担下来,谁叫他是人家的弟弟,侄女的亲叔叔,这份重大责任不接下说不过去。

    “祈筱涵,刚要你乖一点,一转身又把我的话抛在脑后,非要罚你才会乖吗?”他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谓,反正他心如明镜,不会搞错自家小孩。

    祈筱涵可怜兮兮的抬头,眼眶嗔泪。“爹地,我不要这个保母,她欺负我,说要把我丢出去。”

    “那是因为你调皮弄得她一身湿,你知不知道穿着湿衣服会感冒,延误医治会导致肺炎,严重点还会肺积水死掉。”他故意把话说重吓她。

    “我我”她一听,咬着手指,小脸微白,怕真把人害死了,偷偷朝身上犹在滴水的保母瞄去一眼。

    “去跟保母道歉,说你再也不敢胡来了。”祈煜翔轻推了小侄女一下,板着脸说。

    “我不要。”祈筱涵摇头摇得坚定。她是有些心虚,但是她绝对不道歉。

    “祈筱涵,你若不道歉,晚上没有你爱吃的红烧肉了。”他的神情很严肃,说出口的惩罚却有些好笑。

    “我要吃红烧肉,要吃要吃,我要吃爹地大坏蛋,你想饿死可爱的小涵涵”

    说着说着,她眼眶盈满泪水,似有决堤之势。

    “祈筱涵你你”祈煜翔想大声怕吓到孩子,想打又打不下手,神情十分慌张。

    看着叔侄俩一来一往,苗秀芝同情的摇摇头,在这场战争中,大人明显是落败一方,而且败得惨兮兮,因为他心软,没外表来得凶狠。

    不是她厉害到一眼就能看出雇主的个性,而是眼前的男人对她来说算是熟人,开始时没认出来,可是似曾相识的轮廓和五官让她产生疑惑。

    感谢她超强的记忆力,稍微一想就记起他是谁,虽然长高、变壮、声音低沈,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长相变得不多,只是大了一号,胳臂比她粗而已。

    难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时期的梦,原来是再见童年玩伴呀!

    人家说三岁看大,小时候他就是个耳根子软的乖小孩,人家说什么就做什么,尽管知晓是错的,还是傻气的错下去,性子软好拿捏,根本是颗软柿子,硬不起来。

    本以为长大了会稍有改进,没想到仍是外硬内软的性子,连个五岁的小孩都能骑在他头上撒野,真是叫人无言以对。

    “祈先生,你要教训侄女可以先等会儿吗?我这衣服湿得能拧出一公升水,麻烦先拿件干爽的衣衫让我换上,我可不想死于肺积水。”她敢打赌,他听到这话一定会有所反应。

    果不其然,她刚说要换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红。

    “我这里没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没有带替换衣服”看到她两手空空,他话到一半就打住了,脸上出现短暂尴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赶紧从她的身上挪开。

    只不过他虽然很快的移开视线,可是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已经烙在眼底,腰身纤细,双腿长且匀称,tun部浑|圆,胸前起伏的丘陵着实有料。

    这、这天使与魔鬼的交战,到底该不该看?身为品性端正的雇主,他的思绪实在不应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转。

    “拿件你的白衬衫,我将就点,快去。”苗秀芝的口气多了指使,多年前的习惯难改。

    差三岁的两人有过一段纯纯的美好时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学那一年才发现他们不是同年级,他念小一时苗秀芝刚升中班,一个在小学上课,一个则在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好在离得不远,下了课还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们也不在意,照样玩得开心。

    不过等到苗秀芝背上书包要当小一新生时,升上三年级的祈煜翔又要转学了,当初他只是来乡下养病的,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来的家,一场不大不小的欢送会过后,南北各一方。

    时间是感情的杀手,两小无猜渐行渐远,在彼此的心中仿佛天空划过的一道彩虹,存在过,但不长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在他的情史里,初恋是大学学妹,后来移情别恋富二代的公子哥儿,从此再也没有连络,各过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他怎么应得这么顺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帮佣。“咳!男女有别,你总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个大男人比女人还婆婆妈妈,我都没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么,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还能变成两件不成。”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划算。

    “可是”他拧起眉,神色变得严峻。

    不笑的他十足凶样,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见,十之八九会退避三舍,绝对不会主动招惹。

    他这不怒而威的凶狠长相在房地产这行着实占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销售时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庞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会不出来说几句话。

    而他的尊容让想来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顾虑,再加上他的崛起过程太神秘,让这些人望之却步,踢不动的铁板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万一大鱼吃小鱼,小弟没干上大哥先被吞了。

    很少有人见到他的脸不心生畏惧,即使和他交集最多的李文雅也不敢常捋虎须,顶多调侃两句便赶紧开溜,绝不去赌一时的运气,没人想成为火山爆发下的灰烬,死无全尸。

    但是眼前的人不仅敢直视他的脸,还全无一丝惧色,他微微一怔。

    “还可是什么,祈先生眼睛没瞎的话应该看得见我整身湿,你要是狠心放我病死在这里,记得要支出我的丧葬费,初一、十五我也会来问候你一声。”变成孤魂野鬼缠死他。

    黑溜溜的长发一甩,几滴水珠飞向装酷的祈煜翔,他伸手一抹,先是瞪了瞪始作俑者祈筱涵,怪她的恶作剧不成反害己,又用无奈的眼神瞟了眼神色自若的苗秀芝。

    不得不说是自作自受,他承认他也是帮凶之一,小侄女吵着要气球时,他二话不说就买了,即便猜到她会拿来用在什么地方,却不发一语,置身一旁作壁上观。

    一方面是想考验保母的应变能力,看她在遇到小孩淘气时会做何处理,毕竟筱涵打一出生就受万千宠爱,他也不想她受到任何损伤。

    另一方面也方便他观察保母的人品和行事作风,不会说一套、做一套,在他面前是爱小孩、疼小孩的称职保母,他一转身却又掐又捏地拿小孩当出气包,辜负他的信任和下重本给的高薪,他不能原谅心口不一的两面人。

    当初他的女友就是这样,嘴里说着爱他爱到死也无怨,一心只为他而活,却脚踏两条船,一边和他谈情说爱,享受无尽的呵护和宠爱,一边喝开着保时捷的富少上床,无数次出入各大汽车旅馆。

    分手是他提出的,因为他当场撞见他们在他买给她的大床上翻云覆雨,甚至不在意他愤然的注视,十分潇洒地要他离开并帮忙带上门。

    挥别初恋的伤痛后,他专心在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对男女间的情情爱爱也慢慢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