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男公关(十二)

清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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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禾第一次手术有惊无险的做完了,非常成功,才做完一周后方禾就告诉谭莳,腿上很痒,虽然痒的难受,可是方禾却表现的很高兴。乐文 章节更新最快

    “哥哥,我一定能好的!”方禾高兴的拉住谭莳的手,头靠在谭莳的肩上,笑得很开心:“等我好了,就可以工作了。”

    谭莳拍拍方禾的背:“不用急,好好修养。”

    方禾还有两次的手术,还有很久的调养和复健,短则两年,长则三年。

    方禾眼中浮起一丝泪意:“哥哥,对不起……”

    “怎么了?”谭莳把人重新塞回被窝里,看到了的方禾眼中的晶莹,语气更加柔和了一些:“怎么了?”

    “哥哥,工作累不累?”

    方禾不是笨蛋,也不是缺心眼,家里什么情况他并不是太清楚,却也知道他的医疗费有多昂贵,家里的存款没有亲戚的觊觎也没有留下太多,但是医院给他的治疗一点都没有停下过,不仅成功的进行了手术,在手术后还搬到了更好的病房里。

    刚上大一的哥哥不过是去学校转了一圈就退了学,只有高中文凭的他找工作哪里有那么简单?何况是高薪工作。

    他根本不敢询问谭莳在做什么,也不敢深想。

    哥哥根本不会放弃他,就算说开了,又能怎样呢?不如不说,假装不知道,至少能让哥哥自在一些。

    方禾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但是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积极配合治疗,尽量快的治好这双腿,让哥哥辞掉这份工作。

    谭莳听到方禾这么问就知道方禾并不是没有在意,而是太通透了,他顿了顿,在方禾的泪眼中突然笑了出来:“不累。”

    “真的吗?”方禾的睫毛被眼泪打湿显得整双眼睛都湿漉漉的,呆呆的看着谭莳。

    “真的,等你再好一点我推着你去我工作的地方看看好不好?”谭莳语气轻松,道:“哥哥工作的地方有很多漂亮大哥哥大姐姐哦。”

    方禾眨眨眼睛,道:“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漂亮大哥哥大姐姐什么的……

    “哦,哥哥知道啦。”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

    谭莳觉得手感不错又摸了摸,脑海里不期然的闪过了许多片段……以前似乎也有人喜欢摸他的头,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脸上冷淡,眼神却是能溺毙人的宠溺,看他如珍宝,那微微翘起的嘴角似乎在下一刻就会喊出……什么?

    谭莳一怔,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冒出一断奇怪的回忆。

    这是谁?

    “哥哥?”

    “哥哥?”谭莳重复了一遍,心头微麻,哥哥……

    “哥哥你怎么了?”方禾被谭莳突然有些不对经的样子惊着了。

    谭莳回神,对方禾安慰道:“我没事,我只是刚好想到了一些事情。”

    方禾看了谭莳好几眼,发现谭莳表现正常的时候才松了一口气。

    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方禾也乖巧主动的凑了过来,冬日透过窗子透了进来,将空间剪成了两个世界。

    ————

    他的战书已经给了周慕,意料之外又意料之内的是周慕答应了。

    自此两人就开始频繁的接触了起来。想要感动一个人,就要给予这个人最缺乏的最渴望的,这个道理两个人都懂。

    但是两个人一时间都不是那么简单摸到对方的那个感动的点。周慕认为谭莳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周家人正好对谭莳十分的热情,时常嘘寒问暖。

    谭莳认为周慕大约是缺少人陪伴,所以就会空出时间,偶尔在生活中给予周慕一些‘小惊喜’,例如推掉了约会,日以继夜的照顾难得生病的周慕,在周慕的生日第一时间送上祝福,在此之前周慕没有特意对他说过自己的生日。

    只是两人都以为觉得找到了关键的点,也认为对方一定会忍不住先感动,但是谭莳对周家的热情和温暖始终保持着礼貌和些许亲近的态度,要说多吸引多感动,那真是没有,方易或许会为此沉溺,谭莳的感情却并没有那么泛滥。

    而周慕没有感动过的理由只有一点,连谭莳都不知道的一点是,他认为谭莳太‘虚伪’,虽然谭莳的演技很好,周慕却始终都能感受到这是谭莳的虚情假意。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下来,过完了一个年节,又过完了一个四季,眨眼间又是一个年节悄悄来临,这一次的年节方禾终于可以出院团圆了。

    医生说,方禾的腿恢复得很好所以可以提前出院,只要注意不错剧烈运动,不再经历第二次的损伤就没有问题。

    谭莳将医生吩咐的事情都记住了,然后正式将方禾接出了医院。

    由于医院里有不少的东西,周慕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主动的提出来帮忙。

    这是方禾第一次见周慕,在看到车的时候他还对谭莳艳羡的说了一句:“真好看。”

    接着在车里走出了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并且将他们引进车里面的时候他惊讶的张大嘴。等搬家完毕,周慕走了之后才询问谭莳:“他是谁啊?哥哥的朋友吗?”

    谭莳点点头。

    方禾却不免多想。那辆车一看就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吃饭的时候他发现那个男人总是看着哥哥,哥哥就像是他的下饭菜一样。他下意识觉得,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方禾对谭莳说:“哥哥我想去你工作的地方看一看。”

    这是谭莳在一年前对方禾的承诺,现在方禾才重新提起。谭莳想了想,点头答应了,随口许了一个时间。

    一年多过去了,谭莳在玫瑰公关社的名头更响了,不仅是因为他的出台费猛涨,在名义上已经成了红牌,也是因为金主们对谭莳的高评价,虽然价格昂贵,但是很多金主却对他很长情,约会后提出包养的占了大多数人。

    很多人捧出金山银山,对谭莳威逼利诱,但是谭莳冷硬不吃,硬是没有让谁得逞过,这也是谭莳热度持续上升的原因之一,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所以黎川才说,若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最多只能做红牌,只有干干净净的,才有可能长红坐上头牌的位置。

    只是道理很多人都懂,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呢?不管是利益的引诱,更有被封杀和折磨的可能,就算是受着玫瑰公关社的庇佑,也依旧有许多的身不由己。

    谭莳自己买了一辆代步的车,不用在医院烧钱了,谭莳也终于攒下了一笔钱,然而买了一辆普通的轿车之后又穷了,但是他总不能一直坐出租车,也不能买桑塔拉之流。在外人眼中他一年多来敛财无数,自家人却知道自家事。

    不过代步车的确很有必要。三月淫雨霏霏,当车停在了玫瑰公社的门口时,天毫无预警的下起了绵绵细雨。

    谭莳撑了一把黑色长柄伞,拉开车门,将方禾迎了出来。

    “哥哥,我来打伞吧?”方禾自然的抱住了谭莳的手臂,常穿白衬衫或禁欲或干净的谭莳今天内搭了一件白t恤,外面却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纯黑的领口半包裹着白皙的脖子,后脑勺扣了一顶藏蓝色绅士帽。

    方禾今天倒是穿了白衬衣,两人容貌有大程度的相似,气质却天差地别,更加小巧可爱的方禾穿白衬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清澈的像是一滩落了几粒石子伶仃作响的潭水。他的头上也扣了一顶和谭莳同款的绅士帽,深黑色的绅士帽扣住了他头部更多的位置,显得更加俏皮。

    谭莳淡淡地道:“不行,你太矮了。”

    “……”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要不我抱着你,你来撑伞?”谭莳见方禾不高兴的撅起了嘴,进一步的取笑道。

    “……不要!”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比起初见的怀疑和疏离,现在谭莳和方禾已经亲近了许多。而谭莳的性格有所改变方禾也没有太惊讶,一是有些小习惯还有回忆谭莳都表现的□□无缝,二是没有人会轻易的怀疑自己亲近的人是换了人,而是从别的一些事情上找他改变的理由。

    显然谭莳来的时候时间正好,父母双亡,胞弟遇难,退学,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突然变成了家里的支柱,有所改变也不是不能理解。这只能让方禾更加心疼自家哥哥。

    谭莳牵着方禾进了门,和所有人一样,初次来这里都被里面的建筑设计和奢靡惊叹。

    现在这个时间大厅里正坐着不少人,见了谭莳有人过来和谭莳打招呼,谭莳也格外有耐心和和善的回以微笑,让众人都有些受宠若惊。谭莳并不是一个过于高傲和不懂礼貌的人,但是也并不八面玲珑,也少于和一众同事一起玩儿。谭莳从出场挂牌到现在都始终带着一股神秘感,偶尔才会在这里待着,这也让谭莳少了许多纠缠。

    方禾的腿脚还不是很灵便,上楼的时候他搂着方禾的腰,卸掉了方禾的一些力气,让他走起来更加方便,只是方禾抬脚的时候还是非常的困难且十分的不舒服,谭莳干脆将人抱了起来,径直上了楼。

    艾莫斯和周慕坐在角落的沙发上,周慕的视线在谭莳离开了之后才收了回来,心中莫名有些烦闷。

    谭莳朝这边扫了一眼,却没有多停留哪怕一秒,就像是没看见他一样。

    艾莫斯见周慕的反应,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他是,小艺?”

    周慕猛地看向艾莫斯,把艾莫斯的心都看停了一秒。

    作者有话要说:  心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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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跪着说抱歉,考试考得真的压力大脑细胞死的多,今天下午考完我得养一晚上,明早起来码字,然后接着背书……蓝瘦,有毒的期末考,每学期都十多门,这次更是增加了三笔(毛笔粉笔硬笔)考试说课试讲录制等等任务,一个半月了啊……

    考完了这科还有三科,顺序: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翻译,综英。

    英美文学的复习题有二十多张a4纸全英,页数不是最多的,但是单词量才是最坑爹的,著作节选诗歌点评涉及了很多新词_(:3」∠)_

    学渣渣压力真的好大,学生狗宝宝萌酷爱来抱抱取暖啊!

    晚安啦,深呼吸,还有几天而已,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