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筷子

碧连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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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石走了,是在紫烟的梦里走的,因为那一夜她是枕着方石的温存,似只被饿狠追逐跑累的羊羔躺在方石的怀里进入梦乡

    朝阳红霞透过窗帘,一抹一抹地涂在她恬静含着微笑的脸颊,庭院小鸟“啾啾”声喊醒她的沉睡,她只是挪了挪慵懒的身子,习惯性的伸出左手摸摸身边,当摸到床沿还找不到方石的手时,才猛然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方石、方石甜美的声音在空荡的房子回响。坐在床上来不及思考和揣测的她,发现并排床头的两个枕头少了一个,本能地跳下床,跑到洗漱室,那是唯一藏有她希望的地方,可洗漱室的门是开着的,瘫软的她使出吃奶的劲紧紧地抓住门框,当她缓缓地抬起头再瞄了眼洗漱室,发现镜台上放着张精美的卡片。刹那间,她的身体恢复了活力,一个美丽的遐想闪过她停顿的思维,这是男人留给他爱的女人的惊喜。

    这确实是个惊喜,是她在梦里也想不到的惊喜,冰冷的手心捧着精美的卡片呆了

    卡片是方石给她买的,里面挟着张方石写的纸条:

    紫烟:

    我走了,并将我的全部带走,吝啬得连枕头也不放过。最美丽的东西都是由最残酷的方式来厄杀。所有的一切你还在梦里就结束,你醒来时,在你的世界里我没来过

    是的,方石确实是带走他的所有,最后连名字都没留下。

    紫烟找遍屋子,象个贪婪的寻宝人,寻找她的宝藏,可方石连他用的烟灰缸都没留下,绝望的她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夜,不吃也不喝,觉得方石是只饥肠辘辘的饿狼,吸了她的血,吃了她的肉,连骨头也吞进了肚子,她的魂追去方石了,现在的她是个被掏干的空壳子,所以才没有哭泣没有眼泪。如果方石真是只狼,而且是额仑草原上的狼,额仑草个信仰狼葬的游牧民族,唯有进了狼肚灵魂才能升往腾格里,腾格里是额仑草原的天堂,她愿意成为额仑草原最后一个狼葬的女人。

    可是方石不是狼,是她用尽一生的爱来爱的男人,就算她死了也进不了天堂,所以她还得活着。方石说带走他的全部,却带不走他留给她的记忆,她象只昏迷的病猫,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才将念了三天三夜“方石方石”两个字喊出口,可她喊出来的却是“喝水喝水”

    她扶着墙,缓缓地挪动双腿,一步又一步地数着走进厨房,当她拉开柜子拿杯子的那瞬间,发现了一样方石忘记带走的东西,是方石吃饭用的那双筷子,紫烟象是抓住救命的稻草,紧紧地抓住那双筷子

    紫烟觉得自己是只在沙漠奔跑了三天三夜的羚羊,水是人活命之源,她一杯接着一杯,当她抹掉挂在嘴角的水滴时,不仅恢复了体力还恢复了她的思维,抓起方石吃饭用的那双筷子,走出厨房到书房。她坐在书桌前,象小孩子玩玩具一样,两根筷子在手里左转右转、上转下转,眼瞳随着筷子的方向转动,好奇、纯真的眼神凝视着筷子,象儿时的她在欣赏第一场雪花。那时候傻傻的她,在雪里拼命地奔跑,一边摘一边数从天上飘下的雪花,可是越数越多,怎么也摘不完,当松开手时,掌心里的雪花不见了,从指尖漏下一点点剔透的水滴,她觉得奇怪,朵朵美丽的雪花怎能变成了水滴?

    凉爽的秋风撩开窗帘,轻抹着她的脸,象是安抚丢掉宝贝玩具而忧伤的孩子,她的思绪在秋风里缓缓散开

    紫烟好象又回到童年,在飘飞的雪地里奔跑,象数雪花一样数着她和方石在一起的快乐日子

    和方石是在哪一天相识,从哪一天开始相恋,和方石第一次约会是在哪天的星夜,方石握着她的手心,对她说,这是快乐天使的手,如果松开了她的手,他的快乐会从她的手心飞走

    然而,从日出到日落,仅仅一个白天,紫烟却数完了她和方石相处的每个日子,方石快乐时温柔的微笑,不开心时紧绷的脸庞,每一个表情,每一个举动,她都没放过,觉得一切仿佛在昨天,而又觉得是她的前世那么遥远,现在的她是属于哪个空间?她麻木了,捕捉不到灵魂的归宿,飘渺的思绪里,只记得方石说过的那三个字,在那座青山上和方石一起埋下的七颗桔子种子

    黄昏最后一缕落霞扯断了紫烟的思绪,拍拍酸痛的肩膀,才发现握着筷子的手心冒出汗滴,她走到书柜前拉开书柜的玻璃门,将筷子放在方石原来放书的位置,接着再将玻璃门关上,嘴角露出一丝惨笑。

    第二天,紫烟特地把自己好好地修饰打扮,和方石在的时候一样,临出门上班时喜欢回头瞧瞧卧室的门口,当她回过头将铁门关上,那“嘣”的一声,让她特别失落,不愿多想的她默默地走下台阶

    紫烟一切恢复了以前的生活规律,周围的人察觉不到她有丝毫的变化,她依然是充满活力的笑脸,依然是光彩照人的女人。

    下班时紫烟到农贸市场转转,买回些小菜自己加工,方石是东北人,爱吃凉拌菜和炸酱面,紫烟做的凉三丝、凉拌贡菜、凉拌粉皮,比东北一家人餐馆做的还好吃,紫烟最快乐的事是看方石大口、大口地吃她做炸酱面和凉拌菜,觉得人生里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比不上方石吃饭时给她的成就感。今天她又买了新鲜的贡菜,先将贡菜过水掠干,再洒上调好的佐料,还做了碗炸酱面,播放机里放的是爱尔兰的轻音乐,她拿起汤匙慢慢地搅着炸酱面,接着用汤匙轻轻地挑起根面条放进嘴里,这是她第一次用汤匙吃面条,心想慢慢会习惯。

    晚暮缓缓地卷敛披在枝桠上的夕阳余晖,走在夜色来临之前最后一抹霞光里的紫烟,游离的眼神好象在寻找什么,不知是神经麻木了,还是她变得迟钝了,秋色、秋风。本来秋是最充满诗意,让人遐想连翩的季节,紫烟觉得自己是个掉进莲花池不知香的傻子,脑子里转来转去仅是方石说过的一句话,方石说他最喜欢暮色和秋色的双重苍凉

    她踩着方石留下的脚印,想借用方石的思维方式来寻找答案

    男人的雄性本质潜在的征服和自由欲望,在他的生命里永远是第一位,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男人,是匹草原狼,失败并不使他畏惧,更是教会他应以狼的韧性潜伏在出现目标的地方,等待下一次的出击。然而,换了新的生存空间,一个新的生态环境,人性里的依赖和附随很难抵制新的诱惑。紫烟明白了方石所说的带走他的全部,是因为方石对新环境的不自信,害怕新的环境和因素改变了他自己,放弃,对于方石来说是解脱吧,男人是不会让自己承受感情的负累。

    或许吧,紫烟,在方石的生命里只是个名字而已,她叫紫烟和叫蓝烟没什么区别

    凌乱的发丝在风里飘,树丛婆娑的浓绿,花朵的红紫缤纷,一切淹没在夜的黑色,同时也将她的眼瞳涂上一层浓黑,从此她再也看不到阳光

    发现紫烟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昨天和她一起吃饭时,我发现她没有用筷子,看着谈笑生风的她,我问她以前吃饭用筷子现在为什么改为用汤匙?汤匙怎能挟菜?紫烟淡淡一笑说,她再也不会用筷子,因为一根筷子同样挟不了菜,她唯一的那双筷子被收藏。我说筷子放久不用会长霉,她说那双筷子是白银做的,不管是在白天还是黑夜,白色是唯一不会变的颜色。

    从此没看见紫烟用过筷子,就象她自己说的,她现有只有一根筷子,而这根筷子就是她自己,在那个她生活几年的城市里,孤单地走着,只有在寂静漆黑的夜里,听着风儿吹过窗台的声音,收藏在书柜里的那双筷子,挑起轻轻她记忆的长河

    原来,爱一个人就象吃饭时紧握的筷子,而当那个人抛弃爱时,仅仅只需筷子挟菜时那一瞬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