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自

春风又绿古琴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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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上午9时许,湖北省高管十八大队民警巡逻至随岳高速204公里处时,发现前面有辆车号为鄂a13xxx的轿车车速缓慢,而且行使过程中左摇右摆,几分钟后斜停在右边的紧急停车道上,未开启警示灯,车身还在不停地晃动,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第一反应是:该车可能遭到“劫持”民警迅速停车靠近轿车旁边,走到车前头查看,发现驾驶员座位上空无一人,车辆后排座位上躺着一男一女,正在亲热。民警轻敲车窗,退后警戒,待该对男女穿好衣服后上前询问。

    据了解,今年30岁的武汉人庄某,半年前在网上认识了26岁的天门女子刘某。两人都已经有了家庭,但在网上谈得很投机,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网络夫妻”昨日上午,两人相约一起去大洪山风景区游玩,当车行至随岳高速204公里处时,庄某与刘某开始互相亲热,后来庄某难以再好好驾车,就匆匆将车子开到路边停下,全然不知交警就跟在后面,结果出了丑。事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警告。并对他违反高速公路停车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看了这则新闻,马上就想到“情不自禁”四个字。这可是高速公路啊!两人居然停车路旁,行起云雨之事,看来真的是急不可耐,干柴烈火呀!

    看了看日历,17日是星期五,上午9点应该都是上班时间啊,这对男女却在高速路上上演了一出激情剧,他们不用上班,或是无班可上。有两种可能,要么,他们都是闲散人员,要么,就是自由职业者,反正就是属于无组织无纪律的那类人等。所以,上午9点就干出这种事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个30,一个26,且都是有家室的人,只是通过网络聊天成为了“夫妻”可见他们真的是闲得可以,而且是属于那种“情商”比较敏锐和发达的人群。初次见面,就热火朝天得不行,看来真是机会难得。也是,都是有家室的人,请个假撒个谎出来我容易吗?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不争分夺秒地享受偷情的快乐,对不住天地良心啊!

    你说这网络也真是害人不浅,原本素不相识的一对男女,通过网络聊天,聊着聊着便成了“夫妻”再聊着聊着就撩到床上去了,且是属于那种不计后果不负责任不顾成本的。你说在高速公路上亲热,万一有个好歹,本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一帘幽梦,岂不是要大白于天下,要都死了吧也好,眼不见心不烦的乐得做一对野鸳鸯。万一死不了,我看你们还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想亲热,既然出来了,就得玩稳当些,一江的水都喝了,还差这一碗水吗?到达目的地后,你颠鸾倒凤、死去活来、脱阳而死都没人找你麻烦的。你说你偏急不可耐地在这高速路上就干开了,象什么话嘛!

    这下好了,警察来了,罚款200元,扣6分。他们当然管不了你们别的,他们也只能做这些了。瞧你俩那点心理素质,也配出来偷情,人家还没问你什么,你们就一股脑地把你们那点丑事全抖落出来了,也亏你们好意思说,那点破事,也不嫌丢人。

    只要是有情,我们不反正你们交往,管你是偷情还是骚情,但要偷得巧骚得有品味,你说在那车里,多不卫生啊!也不安全,车震,你以为你是顾长卫呀?人家那可是越野车,知道啥叫越野车吗?——越是在野外作业越疯狂越得劲!

    人生在世江湖飘,情不自禁会有时。但切记,只有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才不会有事,否则,那麻烦可就大了。过马路,最好选择斑马线,开十字路口,最好等绿灯亮了再走,偷情也一样,自己琢磨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