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章三死

月下四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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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方卿看来,海赫格最大的本事,就是一心二用的。一边听这董丞唠叨,一边做事写东西,更甚的还能应上几句。真是太强大的心志了。那么被骚扰,居然都不会抓狂。换句话说,这俩人间的感情,真是太好了。

    方卿还没见过这么不搭配却感情这么好的同性伴侣呢。

    在董丞不厌其烦的把那句话重复到第五遍的时候,方卿一脑门井字的,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最后一遍,我不喜欢娃娃。”声音虽然奶声奶气,但是吐字特别清晰。

    可就是这种一本正经,严肃的包子脸和婴儿声,萌的董丞差点喷出一口老血,一把扔掉手里的洋娃娃,抱住自个闺女一通狂蹭“啊啊啊啊果然还是闺女最可爱啊!好好好,爸爸的好女儿,不喜欢就不喜欢,明天爸爸在找一个更漂亮的送你乖,好可爱,好乖这么小就这么有主见了真不愧是我的女儿啊”

    方卿现在都已经麻木了,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人开始抽风,只要自己一开口,这人就会变身成这幅德行,听不懂自己说话似的,还有那句口头禅似的话,真不愧是我的女儿。——我怎么就是你的女儿了!

    “宝贝中午想吃什么呢?”

    “牛排。”

    “啊,吃牛肉羹怎么样?爸爸会在你的小花碗里,偷偷给你卧一个嫩嫩的鸡蛋的,你小爸爸没有哦,咱们要保密,不许告诉他哦,好不好?”

    “不吃鸡蛋。”

    “好的,咱们不要蛋黄,那爸爸现在就去做,你先自己玩好不好?下午咱们有重要的是要出去哦!”看着那人兴高采烈的关门出去,方卿再一次无语的把自己摔在床上,根本就无视我的意见,还问什么啊!

    其实不是无视吧?牛排都牛肉羹都是牛肉的不是,方卿不吃蛋黄的不是,这些细节,现在女猪还意识不到呢。

    气极的捶了两下床上那个比她还大的熊宝宝布偶,这是一个老太太今天刚送来的,纯手工做的,软绸的面料,柔软光滑,很得方卿的心。她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些毛茸茸的玩偶了。总觉得那些毛毛会钻进鼻子里,堵住呼吸道。方卿知道,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不过无关紧要,她看过几次,都没有治愈,但也没在理会了。反正她也没机会接触到。

    想着这段时间见过的人,一个比一个不简单,瞅着这里像是个养老院似的,但其实真是臧龙卧虎啊。现在方卿已经知道,她其实是回到了三十多年前。这时的国家,还在发展中,是个全民积极向上的年代。也怪不得最初看见的那些行人,一个比一个的有精神。社会环境使然。但是这里的人,都是年纪很大的,瞅着传统但是又洋气的老人。

    说传统,是这些人,通身的气派,文气逼人,个个看起来,学富五车,站在那里,就想是从老照片里走出来的文人。说他们洋气,不是指穿衣打扮,反而还是指学问。方卿不止一次的看见,有老人在看外文书报,用外语交谈说笑,甚至还有年老的外国人,带着礼帽手杖,悠哉的一边遛狗,一边和走街卖馒头的大婶脱帽打招呼。这到底是一个多么诡异的地方啊

    就是因为这种诡异,方卿不敢贸然去死,她怕万一要是又死不了之后,还要面对这些人。那她一定会生不如死的。

    恭喜乃孩纸,预感又对鸟。

    方卿一直没有出这间屋子,这里应该是主卧,连着的有两间书房,起居室,衣帽间,和两个卫生间。从大大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很远的地方,可方卿知道这里其实是二楼。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这片地区,貌似是在一个山坡上,而这间房子,就在最高点。

    这里的房子,传统的角楼平房和外国样式的洋房花园夹杂在一起,不算密但是规划乱的很,可却有种特殊的魅力,好似在一幅抽象派的油画里。远处就是很普通的民居,楼层都不高,很有时代风格,很空旷,能看见零星的,一片片的空地。还有学校广场商业街之类的地方,和这里简直就是两个世界,被一条清澈的小河间隔开,河边还种了很多树木。这会是十月下旬,一片郁郁葱葱的,衬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显得这里像个世外桃源似的。

    方卿自认到过很多地方,但是她从没见过和这里相似的地方,说诡异还不如说是做梦。

    而吃过午餐,闻着隔壁起居室慢慢传来的中药香味,方卿再一次告诉自己,你就是在做梦。但是她还是忍不住,偷偷下地,从虚掩着的门缝里,偷看那个正在目不转睛盯着药罐子看火候的男人。

    他真的很美。很男性的美。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种潇洒的风情,让人见之忘己,心绪都会随着他的情绪忽高忽低。董丞,很中正的名字,方卿觉得配不上他,他应该有个更脱俗的名字。方卿见过很多美男子,董丞绝对可以排在前三。可是,让她忍不住一再偷窥的,并不是他的美色,而是他为自己煎药时,那种专注,仿佛天下在没有他面前的药罐子更重要的东西了。

    这种专注,让方卿畏惧又渴望。她想,自己要是那个药罐子,其实也不错。不过,那个药罐子,可是要给她喝的,所以,方卿是愉悦的,这也是她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自杀的最重要的理由。

    被捧在手里,放在眼里的,珍惜着。

    药香越来越浓郁,熏得方卿鼻子很痒,视线有点模糊,让她眼里的画面,渐渐蒙上了一层迷雾。

    好似在梦里。

    这个梦,很诡异。有个神经质的男人,一厢情愿的认自己当女儿,一厢情愿的对自己好,一厢情愿的做着事说着话,一厢情愿的改变影响着自己,是的,都是一厢情愿。我方卿,不需要这些。

    感情,是可以用金钱买来的。从未蒙面的至亲,也能因为金钱,而忽然变的亲密无间。没用的时候,就是路边的野猫野狗,有用了,就是优秀乖巧的好女儿。

    方卿慢慢转过身,向窗台走去,这个梦,该醒了。不能在沉沦下去。让一切就停留在此刻,停在她生命里,最不可思议的此刻。不然也许,这个看似美好的梦,会变成一个噩梦也说不定。比如说,他忽然发现,给自己当父亲,很厌烦之类的,珍惜自己什么的,也很无谓

    抱着那个熊宝宝布偶,方卿爬上了窗台,这个二楼到地面的高度,对一个幼儿来说,做阴间道,绰绰有余。

    方卿身上,穿着一件连身的棉布睡衣,上身是娃娃衫的样子,花边是软软的纱布,做出了花朵的样子,真的很好看。这衣服,一看就是新做的,手工很好,针脚都摸不着。方卿不知道这是谁做的,但是她发自内心的感谢,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穿别人亲手做的衣服,只为了她而做的。所以,她想穿着它自杀,就算会毁掉这身衣服,方卿也不想脱下它。熊宝宝也是,她想要。

    迎面的风,不冷不热,很舒适,风景也好,看着眼前这个世界,方卿又再一次的问自己,非要去死吗?

    眼前的世界,没有灯红酒绿,没有你来我往,没有阴谋诡计,看起来,真的太过美好了。美好的,不真实。

    而,为什么不死呢?

    方卿是真的活够了。她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事没做过,还有什么事,值得她在活一次。难道在活一次,一切就真的会不同吗?又会有多大的不同呢。她是个没有名利目标所追求,就不能行动没有动力的人,与其无所事事的活着,不如就这么死了。在这场美梦醒来之前,就这么死了。也许那男人,还会为自己掉几滴眼泪,那就将是很盛大很奢侈的送行了。

    没有回头再看一眼,方卿闭上眼睛,抬脚就向前迈了一步

    一步的距离,可以是阴阳两隔,也可以是迈向另一种人生的第一步。

    没有上次那种坠落的痛感,方卿前一秒以为自己这次死的很干脆,但是后一秒她就明白,她还是没死成。

    被救了。

    睁开眼,男人皱紧眉头,护着自己的手臂和胸膛,都在颤抖。方卿感觉右手很疼,比上回摔倒的那次还要疼,火辣辣的,发木,并好像是被什么划破,正在流血。这是抱着熊宝宝的那只手。可身体其他地方,都很好。

    闷哼声响起,男人也睁开了眼,努力笑的慈爱,但是脑门上冒出来的一层薄汗,还是出卖了他。他一定在忍着很剧烈的疼痛。

    方卿在他怀里坐起来,看见他背后,露出来的那些花盆碎片,默默咬住了下唇。他当了自己的肉垫。

    第一次,有人这么直接的表示——要她活着。

    顾不得他的伤痛,和自己剧痛流血的手臂,方卿双手用力揪住他的衣襟“你是我爸爸吗?你是我爸爸吗?!你是我爸爸吗!”说到最后,都在嘶吼了,就算是嫩嫩的嗓音,也喊出了质问和悲愤的语气,尖锐的刺耳。

    男人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容,紧紧看着方卿的脸,伸手扶住她的小身子,然后忽然看见了她流血的胳膊,眼睛缩放间,快速又温柔的,抬手托住她流血的那条手臂,先是安抚的一笑,接着说“当然了,我当然是你爸爸。”语气自然而亲昵,就像一位面对撒娇女儿的慈父。

    或许一开始,是因为一贯的好奇心,在见到这孩子躺在那里,被一群野狗围着撕扯衣服的时候,董丞都没有心痛的感觉,只是惊吓而已。但是,在碰触到这孩子的小小身体的那一刹那,董丞知道,这就是他的骨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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