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辑录之四十三兴奋剂与人生

崔哲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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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奋剂,在英语中称“dope”原义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 ,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则是对各种禁用药物的统称。

    通常所谓的兴奋剂,常用来刺激人的。

    刺激性包括:

    1、精神刺激药:包括苯丙胺和它的相关衍生物及其盐类。

    2、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这是一类仿内源性儿茶酚胺的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作用的物质,以麻黄碱和它们的衍生物及其盐类为代表。

    3、咖啡因类:此类又称为黄嘌呤类,因其带有黄嘌呤基团。

    4、杂类中枢神经刺激物质:如胺苯唑、戌四唑、尼可刹米和士的宁等。

    刺激剂是最早使用,也是最早禁用的一批兴奋剂,也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因为只有这一类兴奋剂对神经肌肉的药理作用才能起到真正的“兴奋作用”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运动员所使用的兴奋剂主要都属于这一类。

    然而,我今天想要阐述的“兴奋剂”却并非此类物理性质的兴奋剂。

    我想说的,是跟人生模式有着千丝万缕之联系的各种精神性的“兴奋剂”

    我觉得,如果想要拥有一种积极而有意义的人生,那么精神方面的“兴奋剂”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辅助力量。如果少了这种力量,那么人生的内容,就会很容易趋向枯萎和干瘪,并且很容易过得庸庸碌碌而无所作为,很容易陷入一种茫然无措苟且偷生类似蚂蚁般的生活模式之中——就像古埃及的干尸木乃伊那样,虽历经千年也丝毫都得不到任何一点滋润的感觉。

    这种精神方面的“兴奋剂”人们通常把它叫做:理想。

    不过,在我看来,理想,也只不过属于精神“兴奋剂”之其中一种罢了。精神“兴奋剂”的内容,还包括更广泛的取向:爱好,兴趣,人生观,世界观以及其他粼粼种种的方方面面。

    一个即使没有钱也没有理想,但却拥有了某种高雅爱好的人,在生活中肯定能把他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肯定能把日子弄得丰富多彩,肯定能在其所爱好的事情方面专心致志并投入热情,也就理所当然地会经历一种令他自己非常满意的人生过程。

    而这种过程的反复积累,就会形成一种针对他个人来说非常有趣的人生模式。

    每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拥有某种类型的精神“兴奋剂”才能感觉到他自己还在活着呢?或者说是感觉到他自己还算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呢?

    我胡乱下论断:这是一个根本就无解的山野居士猜想。

    而以古往今来,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肯定会出现文艺,也肯定会存在娱乐,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就是无解的精神“兴奋剂”之所以产生的根源!

    喜欢游戏的本性,几乎是所有动物世界的成员们差不多都具备的天然属性,因为,除了人类之外,任何其他种类的动物也基本上都喜欢游戏。虽然其他动物们的游戏比起人类的游戏,更简单也更原始,但是毕竟存在。

    喜欢游戏,是动物们的本性,人类是进化得很完美的高等动物,为万物之灵,当然在发明游戏的本事方面,也远比其他种类的动物要强几千万倍。而在包括人类在内的动物世界里,最基本的共同特征也就是两种:喜欢游戏,以及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模式。

    所以,人类为什么喜欢精神“兴奋剂”的根本原因,也不过是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天然属性罢了。

    精神“兴奋剂”是人类能得以继续充满希望地去维持生存之最基本的原动力,也是人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之最可靠的精神支柱。如果少了这份精神上的支撑力量,那么,人就会很容易颓废,很容易堕落,很容易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了感觉,没有了渴望,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方向,当然也没有了:生活的热情和希望。

    而精神“兴奋剂”的本质,对于人来说,为 “游戏”的属性则往往占据了人生最主要的成分,甚至可以如此断言:对于每一个人的人生来说,其本质无非都可以说成是一场游戏的过程。

    游戏,分成两类:针对他人的游戏,和那些不针对他人的游戏。

    针对他人的游戏,也无非分成两个最基本的大类别:对他人有益的游戏,和对他人有害的游戏。

    不针对他人的游戏内容,则类别庞大,无以计数了。

    人类假如没有了游戏,那么无疑等于消灭了动物性,这是根本就不可能想象的结果,事实上,人类也许永远都等不到这一天的到来。

    人类有可能消灭的,只能是对他人有害的游戏这一种,但是,估计也需要漫长的发展阶段——一万年也许还不够,一千年就更短了,但是我们却可以发出呼吁:只争朝夕!

    扣除这种伤害他人的游戏类别,我们就会发现,人类,其实每天都在各种各样的精神“兴奋剂”中度过每一天的日子:看书,看电视,看电影,听音乐,上网冲浪,下棋,打麻将,喝酒,聊天,谈论天下大事等等诸如此类的消闲方式。

    就算很贫穷的非洲国家,就算在现代文明从来没有波及到的最野蛮最原始的地球上的某个角落里的人们,也都一定有着很独特的原始娱乐方式:篝火,舞蹈,性的交欢,以及巫术等等。

    人类,几乎没有一天不是在依靠着粼粼种种形形色色的精神“兴奋剂”来维持着自身的生存和繁衍。所以我说:理想,也仅仅不过是人类精神“兴奋剂”之一种而已。

    人,有时候会把精神“兴奋剂”当作一种信仰:基督教,佛教,道教,以及儒家学说,拜金主义等等,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种信仰形式。每个人所喜欢的精神“兴奋剂”在形式上虽然往往不相同,而人们的信仰虽然也往往存在着很大差异,但最后绝对会殊途同归:满足自我的精神愉悦!

    精神愉悦,是人类钟情于精神“兴奋剂”的最主要目的。而要想达到“精神愉悦”的结果,是必须要强调当事人之自我感觉的。在感觉方面,任何其他人都无法替代别人,也没有资格去替他人代言。

    精神“兴奋剂”给与人类之最基本的感觉是“舒服”给与人类的最高境界是“腾云驾雾般飘飘欲仙”的升腾之感。

    人类从来都没有脱离过原始的动物性,因为人类社会不论再怎么发展,也必须要吃喝拉撒。所以,人类还存在一个必须要面临生存竞争的现实问题。而动物世界残酷的竞争规律则告诉了我们:生存竞争越是激烈,人类就越是需要精神“兴奋剂”来缓解精神压力,从而达到一种平衡感:不论是在肉体上的,还是在精神方面的。

    人类的本质从总体来说,首先是为了追求生存,其次是为了追求快乐。而快乐,却又是在维持了生存之后几乎全部的人生内涵。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在维持痛苦的生活模式中活到老死那一天。如果感觉到痛苦了,那么任何人都会想尽办法去摆脱,去挣扎,去砸碎那些让他深感痛苦的根源。如果实在挣脱不掉,或者无法砸碎那些源源不断让他深感痛苦的根源,那么,从历史上演绎到现代社会的自杀事件,则会永无止尽的继续演绎下去。

    快乐,源于人类的精神“兴奋剂”源于参与游戏的心情。

    而人类,同时还是个特别喜欢群居的动物。我相信,几乎没有一个人,会喜欢面对突然有一天整个地球的其它所有人都消失,而唯独剩下他自己还活着的残酷结果。

    人类喜欢游戏,又喜欢群居的天然特性,决定了人们在追求快乐的时候,总喜欢把游戏公共化。公共化的游戏,是现代社会娱乐方式的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特征。而所谓公共化,最少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去参与才能具备了游戏的基本娱乐性,而绝大多数时刻,需要参与的人数往往会更多。

    我说过,游戏的最基本目的,也要人们达到精神愉悦的结果,而游戏的最高境界,则是在精神上产生飘飘欲仙的升腾之感。而这,就是人们,特别是男性朋友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的根源之所在了。

    但是,除了“喝酒”这种最常见的娱乐方式之外,实际上还有数不清的娱乐和游戏方式,也能让人们产生飘飘欲仙的升腾感[当然吸毒这种行为我是不提倡的,因为对身体有害,而且容易让吸毒者倾家荡产并促使他们走向犯罪的道路],只不过每个人选择的方式不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同,自身所处的外在客观环境也不同,所以人们在选择娱乐和游戏方式上,也自然是千人千面的结局。

    我曾经对地痞无赖们特别喜欢打架斗殴的心理,多少做过一些不成熟的探讨性研究。我发现,他们喜欢打架斗殴的原因,在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因为喜欢欺负他人的心理作崇,很多时候,也许就是手痒,也或许就是皮痒的原因。特别是那些平日很喜欢体育运动的地痞无赖,他们喜欢没有理由地去打架斗殴的原因,在很多时候,很难说不是为了舒筋活血。而当某个人在生活中受了某种憋屈之后,如果在他的性格中具有了某些暴力化倾向,那么他随便找个人痛打一顿出出内心的恶气之做法,也算是比较常见的社会现象了。

    人们喜欢动手动脚的打架斗殴,从生理因素上来讲,不是没有原因的。很多人都跟我说过:“和别人动手打架的感觉,其实很过瘾,哪怕被人家打了,也蛮舒服。要是打赢了,自己的拳头落到别人身上的感觉,那可真是爽死了。怎么形容好呢,那感觉就像一个人在喝酒过量之后,被灌了沁香扑鼻又让你浑身都感到通泰的醒酒汤那么舒坦。”

    由此看来,很多在平日里喜欢好勇斗狠的地痞流氓,之所以喜欢毫无理由的打架斗殴,也许就跟那些全身疼痛的人去找医生给他们拔罐子的感觉差不多。当存在于一个人体内的物理毒素和精神毒素积累到了一定阶段,从而借助于打架斗殴的过程而转移到他人身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也许就会在精神上达到一种非常高潮的快感。只不过,那些被殴打的人,注定是要承受委屈的人,不但要承受委屈,还要承受被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各种看不见的毒素。而像这种看不见的毒素,在一个人身上积累得多了,就肯定会促发他的忧郁症并让被伤害者养成其它一些人格障碍。

    我依据这个理论,对那些存在于家庭内部的暴力化行为持以绝对的批判态度,特别是针对那些习惯于用体罚手段去责打孩子的父母们,对他们习惯于用振振有词的“不打不成器”的论调尤其报以最强烈的质疑和谴责。因为我们知道:当父母们用体罚手段去责打孩子的时候,几乎很少会有孩子对来自父母的暴力化行为进行同样的暴力反抗。就算反抗,绝大多数孩子也不过是习惯于逃避,而不是习惯于对自己的父母拳脚相对。那么,被长期责打的孩子,不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将会被迫承受来自父母们通过暴力行为而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各种各样的毒素,也就容易促使孩子们养成性格怪诞,行为古怪,消极厌世,懦弱萎靡的个性,这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未来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是无知的父母们,却几乎都能通过体罚的暴力责打手段而出了心中的恶气,也让他们自己着实快活了很多把。所以,那些喜欢用暴力责打孩子的父母们,他们其实是在用自己孩子的委屈,来换取他们自己的快乐。这种行为在本质上,是属于严重侵犯人权的做法,是纯属于那种对他人有害的娱乐游戏,虽然那个“他人”是他们自己亲生的孩子。

    我想宣扬一些不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很公平而又具有积极意义的游戏方式,这些游戏如果能认真地做下去,那么不论对任何人来说,基本上都可以保证他们能达到最基本的游戏目标:精神愉悦。如果他们有信心去继续努力,那么我肯定人们早晚都能体会到飘飘欲仙的升腾快感。

    我想宣扬的这些积极而又很公平的游戏方式是:对社会有意义的创造性活动!

    能对社会有意义的创造性活动,不但成果不好出,还需要时间和热情的投入,更需要不断去勇于突破自身局限的勇气和信心。各种各样的文艺创作属于这个范围,各种各样的科技发明也属于这个范围,各种各样的体育竞技,当然也属于这个范围,至于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包括合法的商业运作以及经营管理毫无疑问也属于这个范围。

    如果你是感觉自己在创造,那么你的精神肯定也是快乐的,如果你总是感觉自己在重复,那么你肯定会觉得你的人生是无趣儿的。这,就是创造行为与单调重复行为,对一个人的心情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决定了一个人到底是感觉自己生活的很滋润还是很颓废的分水岭。

    人生,不过是一种过程,而游戏,也是为了追求一种快乐的过程。输赢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在人生的各种游戏过程中,你到底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抑或是麻木而没有感觉的?

    人生苦短,我们必须学会把生存与快乐并列到第一。

    所以我们要学会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寻找快乐的事情去做,寻找那些能提供快乐的游戏方式并努力做到最好,同时这么做也是为了最终达到快乐的最高境界:飘飘欲仙的升腾之感。

    在婚姻生活中,哪怕夫妻之间的做爱行为,也最好不要敷衍了事。须知人类毕竟还是动物,而夫妻之间全身心地去投入做爱的过程,不但是增进夫妻感情的最好纽带之一,也是创造最和谐之性关系的基本前提,而当他们在认真投入之后,我能肯定:任何夫妻都会赢得一个令双方都非常愉悦非常飘飘的升腾之感。

    当然,生活本身并不全等于是夫妻之间的做爱,也不等于是任自己可以随意挑选的游戏方式。为了赢得生存,工作,则是每个人都必须要去面对的,而现实社会,却又很少能有什么工作不让人深感心疲力竭的[这是现代利益化社会的无奈,也是强权和资本化社会的最主要特征]。

    那么,我想奉劝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在工作之余,去寻找一些积极而有意义的业余爱好来作为精神“兴奋剂”吧。

    打麻将也好,只要不赌钱就行,玩扑克也不错,只要别把家产压上去。至于其他的方式:或者摆弄围棋,或者养花种草,或者投身文艺创作,或者弄点生活小发明什么的,或者干脆练练气功,亦或养成读好书并颐养浩然之气也是非常可喜可贺的事情。

    总而言之,人类离不开形形色色的精神“兴奋剂”因为人类根本就摆脱不了喜欢追求快乐的动物属性,所以,精神“兴奋剂”的作用,我就不用再继续说了,相信读者朋友们也都是心知肚明的。

    只是,对他人有害的精神“兴奋剂”还是用的越少越好,最好干脆不用,否则,伤害他人的结果,在事实上就是造了孽。总有一天,您会为沉迷于此类的劣性游戏之行为,而遭到天谴的。到时候,快乐就会彻底消失于您的人生,伴随而来的,也自然是无尽的痛苦。

    快乐与否,来自于具体的某个人之生理与心理的双重感应。而一个人是否真正在游戏中获得了快乐,则是其他人根本无法去代言的事情。所以,选择那些对社会对自己都具有积极意义并很适合自己的游戏方式,是最聪明的选择,同时也最好避免去选择那些伤害他人的游戏方式。只有这样,您的快乐,才会持久,才会有品位,才会持续有滋有味的人生,才会真正有机会去体会到那种飘飘欲仙的升腾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