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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太在乎这段婚姻了!
这段婚姻,以狗血的逼婚为开始,不像其他的普通的婚姻那样,是一对男女正常地相恋、相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才去领证,在两家家人见证和祝福下,步入婚姻殿堂。
即使结了婚,成了杜若淳的太太,她有时候都觉得很不真实,虚幻缥缈,抓不住。
那枚钻戒,一开始,她虽然很不情愿戴的,表面是这样,心里可宝贝了。看到那枚戒指,她才会有种真结了婚的感觉。
看到了婚姻的承诺。
看着她气呼呼,又失落的样子,他既开心又心疼,握紧了她的手,“走吧!选戒指去!”
她被他拉着往前走,莎莎心里却还惦记着那枚戒指,失去它,仿佛失去了特别特别重要的东西一样,非常心疼,也非常不甘心。
被他拉着去了地下停车场,上了车。
一路上,她心不在焉的,甚至还又翻了一遍包包,盲目地寻找那枚遗失的钻戒,可里里外外找了很多遍也没找到!
很快,就到了一家英文名叫“onlyyou”的珠宝店,这家珠宝店外墙的装修风格很复古,墙壁上挂着一幅幅相框,相框里的是一张张恋人的手,无名指上都戴着戒指。
莎莎稍稍从遗失钻戒的伤感中恢复,认真地看着那一张张温暖的照片,最让人感动的是这家店铺最老的一对客户。
那是两只苍老的爬满皱纹的手,是老人的手,照片简介写着,文森夫妇。
照片拍摄于他们结婚七十周年纪念日,他们戴的戒指也是七十年前,这品牌设计的对戒。
“好浪漫啊……七十周年纪念日……所谓的白头偕老,就是这样吧……”她喃喃道,侧过头,看着左手边已经快四十的杜若淳。
他们的婚姻,是不可能有七十年了。
杜若淳微笑不语,明白她是在羡慕这对老人,拉着她进了店里。
不同于国内珠宝店,珠光宝气的装潢设计,这家店铺的装潢风格很简单,也很温馨,和外面的墙壁装饰一样,充满了爱意。
就连导购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叔,穿着黑色的燕尾西服,衬着白衬衫搭配黑色领结。
“这里好特别啊……”莎莎看向他,小声道。
杜若淳莞尔,“特别的爱,当然要给特别的你!”
他领着她,去了柜台边,原来,他和这位大叔认识,两人用英文交流,说明了来意。
“老婆,挑吧!”杜若淳沉声道。
这里的戒指,每一对看起来都很别致,而且,每个款式只有一枚!款式也不多,但,都是她喜欢的设计和风格。
不过,再喜欢它们,也不如她之前的那只啊……
转了一圈,她看向杜若淳,缓缓地摇头,“都很美,但是,不想再选了,还舍不得原来那一枚!”
“我这太太!对我痴情也就罢了,对一枚戒指也这么专一!”杜若淳扬声道,右手弹指一响,店里居然响起了浪漫的交响乐。
是一只古董留声机在工作,播放着一首很有年代感的曲子。
他在搞什么?
莎莎皱眉,见杜若淳走去了柜台边,他的手指在玻璃罩面上点了点,戴着白色手套的大叔从里面取出了一枚戒指给他,随即,杜若淳朝着她走了过来。
“杜哥,我不要选戒指了,没关系的……”她是不想要新的戒指,皱着眉道。
话音刚落下,在她的诧异之下,杜若淳居然在她面前单膝跪地了!
一刹那,她懵了。
今天的杜若淳,穿着一套崭新的纯手工剪裁缝制的西服,打着领带,穿着锃亮的皮鞋。早上刚让她帮他刮了胡子,俊脸上少了前两天的落拓,干净清爽,那张千年不变的俊脸,颜值一如往昔。
他仰着下颌,刀刻般的俊脸上染着明媚的笑容,右手里拿着只深紫色的绒布盒。这熟悉的,偶像剧里的情节,正在她眼前上演。
她知道,他在干嘛!
“杜哥……你,干嘛呢?”明知故问,是难以置信吧!以为,偶像剧里的情节,永远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以为,杜若淳这辈子都不会单膝跪地,向她求婚的。
她不是不喜欢这种情节,只是不喜欢高调。
此时此刻,温馨的厅堂里,除了那位导购大叔,只有他们。这里的墙壁上都挂着一幅幅有爱的照片,仿佛是一对对恋人,正见证着他们。
她是喜欢的,感动的,亦是激动的。
“莎莎,不过,应该叫你孟璐!”杜若淳笑着开口,有点紧张,声音有些沙哑,他腼腆道。莎莎是她做公关时给自己起的艺名,他早就叫习惯了,莎莎也听习惯了。
“孟璐,我之前还没对你求过婚,心里一直有点遗憾,我想,你肯定也会遗憾!我杜若淳的妻子,怎么能少了这些?是吧?知道你不喜欢高调,现在,只有我们俩还有文森老先生,你应该不会讨厌的。”他沉声道。
莎莎点头,“你,你快起来。”
“傻瓜,我现在起来算什么?!孟璐,以前,我当着你的面,做过不少荒唐的事。还记得那次,我对那个女人求婚那晚,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偷偷爱着我的你,是看到了才会对我发火的,是吧?愚蠢的我,还觉得那晚你很莫名其妙呢……”杜若淳自嘲地说道。
回想起来,他真的在无形中伤害她太多了。
“你讨厌!”他不提还好,提起那件事,她的心狠狠地揪紧了下,疼得难受。
她大腹便便的时候,她心爱的男人,她肚子里孩子的爸爸,正在对别的女人求婚,还被她碰个正着!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
“我讨厌,你别哭,我真恨不得时间能倒回去,一切都能重来!可是,这光阴似水,流走了,回不来,只能,我只能在余生弥补了,你说是不是?孟璐女士,请相信我,余生,我会好好爱你,独宠你一个人,让你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好不好?如果好,就请接受这枚钻戒!”
杜若淳虔诚地说着,当着她的面,打开了那只大气的绒布盒。
莎莎一眼就看到了盒子里,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钻戒了,原本饱含眼泪的眸子突然一亮。
这,这,这不就是那枚钻戒吗?!
怎么会一模一样?
忍不住就拿了出来,仔细检查,确定就是之前的那一枚,她戴上无名指,大小也刚刚好!她诧异地看向杜若淳,只见大男人一脸笑容。
莎莎看着他在笑,这下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杜若淳!你骗我!戒指是被你藏起来了!你骗我!”
杜若淳这时站了起来,一把将她抱紧在了怀里,“求婚仪式结束!”
“什么啊,我还没答应你!你这个坏人!居然骗我,我都要难过死了!”莎莎哭着道,拳头捶着他的背。半是撒娇半是真气,他居然这么整蛊她!
杜若淳将她抱得更紧,“戒指都戴上了,还说没答应?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么!”
“什么惊喜!明明是惊吓!还有,你阴我!我没有说答应你!”他真不是一般的可恶!
杜若淳松开她,捧着她的脸,当着老文森先生的面,给了她一个火辣辣的热吻!
一吻过后,她的气也全都消了,娇羞地垂着头,仔细抚着看着那枚“失而复得”的钻戒。
她被他牵着到了老文森先生跟前,文森将另一枚男戒给了他们,莎莎亲自为杜若淳戴上了设计简约的指环,和她手上的钻戒本就是一对。
老文森先生邀请他们拍照留念,莎莎非常配合,也觉得非常有意义。
“五十年后,我会带你这个老太太来这,再拍一张!”杜若淳看着相框里的照片,对莎莎说道。
五十年后……
他都要九十岁了,而她也八十多岁了。
但愿,他们都还能活五十年吧!
莎莎在心里许下了这个美好的愿望。
他们出去的时候,老文森太太刚好来给文森先生送午餐,看着幸福的老两口,莎莎好不羡慕他们……
“杜先生,你说,你会不会变心?”现在是幸福的,是相爱的,不过,将来的事,不好说。
他们都曾有过恋人,也都曾为恋人们许下过承诺,谁能保证,现在的彼此是对方余生的唯一呢?谁又能保证,会不会发生意外呢?
杜若淳也在仔细思考她的问题。
“杜太太,如果将来我变心,你就把我杀了!”杜若淳握着她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看着她,沉声道。
莎莎白眼他,“我才不会为了一个变了心的男人,背上杀人罪名呢!如果你变心了,我们离婚,分你一半财产,我就是个富婆了,有钱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她大声反驳他道。
小女人的话教男人的脸都绿了!
“杜太太!你说什么?!嗯?!”他一把扣住她的腰,将她圈在怀里,另一只大手扣住她的下巴,垂着头,看着她,愠怒地问。
莎莎一点都不怕他,“我说,如果你变心,我们就离婚……唔!”
话还没说完呢,他立即堵住了她的小嘴。
他居然在大街上就吻了她!莎莎简直羞死,不过,这里是国外,一切都很开放,情侣在大街上接个吻根本不算什么!
渐渐地,她觉得很刺激,忍不住回吻了他。
松开时,她的脸蛋又害羞地红透了!
“杜太太,我警告你,就算我变心了,你也不许离开我!更别说去找小白脸了!”大男人霸道而强势地说道。
莎莎气得很想揍他!
“不过,要是你变心呢?我该怎么惩罚你?”杜若淳又道。
莎莎正要开口,他立即抢先。
“你怎么可能变心呢?我这么有魅力,你是没机会变心的!”杜若淳看着她,自信地说道,一脸得意。
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男人!
莎莎气愤地白眼他,不过,今后的日子,她也会努力保持着魅力和吸引力,不让他有机会变心的!
一辈子还很长,几十年的时间,谁能保证爱人之间会绝对地不变心?
在变心之前,各自努力,不让对方疲惫了,乏味了,才是关键吧?
两人不一会儿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的时候,杜若淳送了她一束红玫瑰。
在她的周围,仿佛飘动着幸福的肥皂泡,不经意间,看着对面的男人,还有种在做梦的感觉,以前的那些记忆,也还清晰如昨……
——
让莎莎意外的是,杜若淳之前就为她订好了婚纱,试穿的时候,刚刚好。
她是坚决不想举行婚礼的,不过,婚纱照她很乐意拍。
于是,夫妻俩开始了蜜月旅行。
戴着顶尖的摄影团队,去了欧洲,第一站就是意大利。
久违的熟悉的街道、标志性的建筑,走在浪漫的佛罗伦萨的街上,莎莎满心感慨,穿着婚纱的她,侧过头,酸酸地看着身侧的他,嘴角苦涩地上扬。
“我刚来这边的时候,很辛苦,人生地不熟的,连语言都不通。在公司,什么都不懂,经常被同事笑话、排挤,更要命的是,想儿子……”她红着眼,心酸地说道。
她提起这个,杜若淳更愧疚,他冲摄影师挥挥手,今天的婚纱照不拍了,带莎莎去酒店换了衣服,带她再次出来,在佛罗伦萨街头散步。
她心里的那些伤,虽然愈合了,但是,想起来还会难过,他想在这,牵着她的手,走过每一条她曾一个人,孤独地走过的路,帮她疗伤,用他的爱,帮她治愈。
“老婆,我以前很幼稚,以为你无心无情,总想你能对我低头,来求我……”杜若淳认真道,为以前的自己感到不齿。
莎莎还记得,儿子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杜若淳对她的冷酷的态度。
她红着眼,瞪着他,喉咙梗塞着,“混蛋,你以前,拽上天了!”
杜若淳连连点头,“对不住!别想我的不好了,好不好?想想我现在的好,乖!”
莎莎白眼他后,突然跑了。
杜若淳立即去追,追着追着就找不到她了。
莎莎对这里再熟悉不过,她没有走丢,只是把自己代入到了以前一个人在这座城市的时候,想象着,在街头,杜若淳会突然出现在转角之处,千里迢迢地来找她……
果然,没多久,他出现了。
满头大汗,一脸慌乱,看到她二话没说,将她紧紧抱住,“你乱跑什么?!吓死我了!知不知道?!”大男人心慌地责备她道。
莎莎笑了,那种被治愈的感觉涌上心头,她反手将他抱紧,假装是他来找她了。
摄影师找到他们的时候,立即拿起相机,抓拍下了这美好温馨的一幕……
接下来,两人边旅行边拍了婚纱照。
让莎莎惊喜的是,最后一天,儿子突然出现了,接着是公公和婆婆,这是杜若淳给她制造的大惊喜。婆婆又送了她几身旗袍,莎莎穿着旗袍和杜若淳拍了很多照片。
这样的旅行,她非常喜欢。
“老婆,没把你的父母接来,没生气吧?”穿着大红色旗袍的美艳动人的女人正坐在梳妆台前,她摘掉耳环,男人在她身后,弯着腰,看着镜子里的她,柔声问。
“没有啊,我一点都不希望他们来,他们就会给我惹麻烦,制造矛盾!”不是她不孝,而是她的那双父母真的不把她当亲生女儿看。
不过,该帮助他们的,她可没少帮。
“那就好!对了,牧歌也出院了,回老家休养了!”杜若淳又道。
莎莎愣了下,“叶子呢?不知道她知不知道牧歌爱她……牧歌不让我们说的……”
“那她应该不知道!叶子正是事业上升期……”杜若淳皱眉道,“我们怎么又关心起那小子了?!今晚可是我们的新婚夜!”
“什么,什么新婚夜!哪来的新婚夜?!”莎莎没好气道,又不是今天结婚!
“以后,我们夜夜都是新婚夜才对!”杜若淳邪笑道,转过她的头,狠狠一吻,松开那娇艳红唇,“老婆,你真美……”
杜若淳粗噶道,说完狠狠地吻住了她。
他爱死了她穿着红色旗袍的样子,迫不及待地就想将她吃干抹净了,莎莎也没有反抗,任由他予取予求……
——
回到国内,莎莎才想起了自己的工作。
“杜太太,你拥有韩氏名下5的股份,不用工作,一辈子都衣食无忧,去上那个班做什么?!再说了,我也不是养不起你!”杜若淳看着一脸愁容的莎莎,连忙道。
“还有,你的那个上司叫什么霍安臣的,我不放心……”
“你难道还吃他的醋?!一个基佬的醋,你都吃?老公,你也太幼稚了!”莎莎捂着嘴笑话他道。
杜若淳皱眉,转瞬俊脸黑了,原来那个霍安臣是个gay啊!
“现在看来,唯一能威胁我在你心里地位的,就剩下儿子了!”大男人经常跟儿子吃醋,他幽幽地说道。
“杜若淳!你还是不是男人,连儿子的醋都吃!”莎莎没好气道,“还有,我不要在家做少奶奶,我要出去工作的!”
话音刚落,公司就打来了电话,让她去上班!
莎莎兴奋地亲了杜若淳好几口,“还有,谢谢某人当初帮我走了后门,让我转正!”
她坐在他的怀里,圈着他的脖子,说道。
“举手之劳!算什么?!不过,你之后升职,都是靠自个儿的本事,可不是我的功劳!”杜若淳又道。
莎莎会心一笑,又亲了他一口,站了起来,“好了,我得出差去了!”
“怎么刚上班就出差?!”杜若淳没好气道,只见莎莎已经去收拾行李了。
她耸耸肩,“我们跑市场的,不都这样么?”
杜若淳气得拍着脑门,他还想日日夜夜跟她黏在一起呢!
“要不,杜太太,你去我公司上班吧!做我助理,ok?”
“不要!”就她这点能耐,如何胜任得了总裁助理的职位,去了也是做花瓶,还打扰他的工作。
不一会儿,他送她去了机场,今后,杜大总裁常常追着出差的老婆大人满世界地跑……
——
牧歌的身体渐渐地好转了,也开始接了些工作,现在的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熬夜、不规律地生活了,他也成熟了,学会了照顾自己,爱惜自己。
又一年的圣诞平安夜,叶子在工体的演唱会又要开场了,牧歌坐在电脑前,正在等直播……
——
莎莎和肚子的就此完结,接下来可能会写几章牧歌的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