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魔怔的太子爷

幽明盘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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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蓝的天像经清澈的水洗涤过,水灵灵的,洁净净的,既柔和,又庄严;没有月亮,没有游云,万里一碧的苍穹,只有闪闪烁烁的星光,宛若无边的蓝缎上的洒印着数不清的碎玉小花儿。爱残璨睵

    黯淡的星光散落,像是给人间蒙上雾霭般朦胧的轻纱,微风轻拂,朦胧纱帘随风飘飞,饶过游廊红柱,缠上院中那株参天桔树,高大的桔冠宛如一把撑开的绿伞,枝上的绿叶挤挤挨挨,一簇堆在另一簇上,叶面在春雨的滋润下长出一层新绿,新绿在星光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

    茂密的树叶中,以墨双手抱臂,懒懒的倚在一支粗大的树干上。那姿态要多潇洒就有多潇洒,要多帅气就有多帅气。

    张月鹿幽怨的盯了他家主子一眼,分外嫌弃的推了推抱着他大腿不放的宁有书,低声恨道,“你丫的,有怪癖啊!老子是男人,你抱那么紧着什么!”

    宁有书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愿意?”低头看了看至少有十米远的地面,吓得赶忙闭上眼睛,更是死命抱着张月鹿的大腿不放!

    嘶~张月鹿恨不得一掌劈死他。被一个大男人这么抱着,真他妈的恶心!

    转而又幽怨的盯着灵堂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萧仁和,“都哭半个时辰了,他到底是有多少眼泪啊?”

    以墨和张月鹿带着宁有书前来使臣馆,本想悄无声息的潜入灵堂给萧天霸等人验尸。哪想,一来就遇到萧仁和正在为他弟弟哭丧,一哭就是半个时辰,等得以墨都有些不耐烦了。

    “主子,要不我们硬闯吧?”张月鹿是艺高胆大,有他家主子在他什么都敢做。

    以墨一个冷厉的刀子眼杀过去,“如果你此时闯了,明天所有人都会知道锲弘巷的事是我们做的。”

    宁有书也知道锲弘巷的事,那可是承天朝百来以来最惨烈的一桩命案,连皇上都惊动了,天下士子文人还联名上书,要求朝廷彻查,皇上想不重视都不行。

    因为死的是九门提督的部下,所以皇上将此案交给了九门提督和兵部共同处理。

    宁有书自然是不相信这么残忍的事会是他家女主子做的,点头说道,“对,不能硬闯。京城的官老爷最会的就是栽赃陷害,要是我们今晚硬闯使臣馆的事闹开了,那么兵部就会将锲弘巷的命案栽赃到我们头上。皇上只给了他们十日期限查明此案,京城的文人士子又逼得厉害,他们正愁找不到人来抵罪呢,我们这么一闹的话,肯定会成为冤大头的!”

    张月鹿瘪瘪嘴,鬼个冤大头哦,本来就是他们做的。

    以墨也不纠正他的话,误会就误会吧,再说,即便他知道了真相,也无伤大雅。

    灵堂之上,萧仁和哭得差点就背过气去了,一口一个天霸啊,天霸啊——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这时,一名弯月国的侍卫匆匆来报,“大人,承天太子殿下来访。”

    萧仁和忙抹把老泪,“快请!快请!”整理了翻衣裳,叫下人端着水来净了面,就带着一众随从去了前厅,面见承天太子殿下。

    萧仁和一走,就只留了两个侍卫看守灵堂。

    张月鹿摸出从破晓大人那儿顺来的迷魂药,嘿嘿一笑,“太子殿下来得可真及时。”

    宁有书见他拿出药,赶紧捂住鼻子,可守灵的两个侍卫还没倒下,就见张月鹿欲纵身下树。吓得宁有书死抱着他的腿不放,“喂,那两个侍卫还在呢!”

    张月鹿晃了晃手里的迷魂药,得意的笑道,“看到没?这是破晓大人制作的升级版迷药。不昏不倒,睁着眼睛也能让他神游天外。”

    “这么神奇?”宁有书一转头,就见着女主子大摇大摆的从那两个守灵侍卫面前走过。而那两个守灵侍卫依旧保持原样,手持红缨长枪,身子挺拔如松,眼睛瞪大如牛。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女主子进屋却丝毫没有反应!

    见宁有书惊奇模样,张月鹿倍儿感骄傲,“别看他们睁着眼睛,其实魂儿早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说罢,拧着宁有书的领子纵身一跃,下了十米高的大桔树。

    宁有书好奇的走到守灵侍卫面前,在他们眼前挥了挥手,奇道:“真的看不见耶!”

    张月鹿一昂脑袋,“那是!”终于找着个可以显摆的傻子了,他骄傲~啊!

    “磨蹭什么,还不进来!”以墨黑着脸低叱。

    张月鹿立马灰溜溜的滚进去了,宁有书也收起好奇的心跟进去。

    灵堂内,三具棺材并排而列,中间那口棺材明显要比其他两口华丽宽大。

    张月鹿吊儿郎当的摸着下巴,嘴里渍叹有声,“哧!棺材大些美些就显得身份尊贵了?还不是一样的盖棺锭钉下葬。”说着走上前,“让小爷看看你这个将军到底长啥摸样,竟累得我们苍鹰山庄受牢狱之……啊!主子,主子!快过来,快过来!”张月鹿突然惊叫起来。

    以墨横他一眼,“叫什么叫,你想把守在外面的官兵给引过来吗!”

    张月鹿赶忙捂住嘴,小声道,“主子,你快过来看啊。”

    “干什么?”以墨走过去,往棺材里望了望,除了面色死气冷沉,还是往日见着那样,“有什么好看的!”

    张月鹿指着萧天霸脸上的那道伤疤,“主子,我敢保证,这伤绝对是我的鞭子伤的!您还记得不久前追杀七皇子的那个弯月国人吗?就是他,虽然我不曾见过他的面貌,可脸上这道疤绝对错不了。”

    这下可引起以墨的重视了,“是吗?他就是追杀李宸年的人?”

    “对,绝对是他。”张月鹿突然想到,“主子,您说会不会是七皇子知道了萧天霸是杀他的人所以杀了他为自己报仇?”

    “不可能。”以墨虽然跟李宸年相处不久,可也了解些他的性子,“李宸年此人表面看着浪荡不羁、桀骜不驯,可骨子却有着冷静沉着,是个顾全大局、可担大任之人。谁都知道,萧天霸一死,此事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起两国交战。李宸年不会如此鲁莽。”

    “主子,照您说来,这个杀死萧天霸的凶手是有意挑起两国战乱?”张月鹿也还有点脑子,“莫非是其他国家的细作做的?”

    “不排除这个可能。”以墨让开位置,让宁有书上前来验尸,“猜也无用,公堂之上讲究证据,证据确凿,才可定罪。”

    宁有书拿出验尸的小工具,剥开萧天霸的衣裳,开始验尸。

    以墨和张月鹿静默在一旁,候着。

    宁有书比了比萧天霸身上的伤口,“伤口又细又长,应该是利剑所伤。且伤口的深浅不一,有前端深后端浅,也有前端浅后端深,应该不是一人造成的……”宁有书又看了看尸体的指甲,嘴角,以及其他很有可能残留‘物证’的地方,都未发现什么可疑之物,“主子,他身上都被人整理过,即便是有可疑的东西也被人整理掉了。”

    以墨指着其他两口棺材,“你去他们身上找找。”萧天霸是弯月国的将军,下人对他的遗体自然是慎之又慎,而其他两个侍卫则没这么好的待遇。

    宁有书果然在一个侍卫的指甲缝里找出了东西,他用细针将残留物挑出。张月鹿凑上眼看,“什么东西?”

    以墨见了,眸光却是一戾,“红泥!”

    ……

    第二日,大理寺开堂问审!

    以墨依旧坐在衙门外的小茶棚里,点了壶粗劣的茶水。

    “客官,您点的决明子,请慢用。”小二哥热情的上了茶水,为她倒了被决明子。

    小二哥转身欲走,以墨却突然开口,“两杯!”

    小二哥也不奇怪一个人为何要倒两杯茶,顺从的拿出被子又倒了杯,放在她身旁。

    太子爷到的时候,见着桌上的那杯茶,笑得比阳光还灿烂,“墨儿怎么知道我会来?”

    以墨不语,其实她并不知道他会来。

    太子爷喝着粗劣的茶水却堪比雨露甘霖般甜美,见以墨双目逞逞却不说话,便摸出怀里的桂花糕放在她手边,“快尝尝,是我、是御厨做的新味道,墨儿尝尝好不好吃。”

    以墨侧目看他一眼,见那双潋滟桃花眼隐含期待,还未决定吃不吃,手竟不受控制的伸过去了。捻起一小块,糕点的温热在她指尖晕开,放在嘴里轻轻咬了一口,眉峰顿时蹙起。‘难吃’二字正要出口,可对上那双期待兴奋的眸子,立即说不出话了。

    太子爷急切的问,“怎么样?怎么样?好不好吃,好不好吃?”

    以墨艰难的咽下嘴里的糕点,“有点硬,有点咸,有点粗糙……”

    眸子里的亮光瞬间熄灭,太子爷垂头丧气得就像饱经风霜雨打的白莲花,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不知怎么,以墨突然觉着心口闷闷的,转口道,“……不过还可以,香气四溢,咸中带甜,甜而不腻,比王府里做的好吃些。”

    垂头丧气的太子爷瞬间如打了鸡血似的,那叫一个精气十足啊。雕刻般俊美的脸上绽放着灿烂的笑容,白玉的脸颊,如同抹了胭脂,渐渐转红,瑰丽的色泽敛尽人间风情,美得让人都能忘了呼吸。那眼神犹如春波粼粼,又似桃瓣缤纷,看着你时,好像你就是他的全世界,心里,眼里,肝里——就还有你一个人的身影!

    “好吃你就多吃点。”太子爷将桂花糕全放她手上。这会儿,他恨不得变成她手里的桂花糕,让她捧在手心里一辈子——男人一辈子,不就是要找个疼他爱他呵护他的好女人嘛!

    咳咳,要是小靴子公公知道她的心声,怕是又要哭天抢地了。主子爷~您是普天之下最尊贵的太子殿下,不是躲在闺房里含羞待嫁的女儿家,您这辈子应该多娶几个好女子多生几个好皇孙以壮大皇家的威严!呜呜~爷,您咋又忘了!早知如此,奴才就是死也该拦着您看那些《三从四德》《女贞女戒》!

    以墨移开视线,不再去看那双像是会说话的眼睛,捂住跳得有些快的胸口,凝眉暗想:自己今日这是怎么了?一会儿闷闷的,一会儿又跳得这么快?等破晓回来,就让他看看,别是生病了!

    太子爷和以墨这么一磨叽,公堂那边已经开始审问了。

    角木蛟化名的陆薄带着木枷被压跪在公堂之上,他身后是苍鹰山庄的一干犯人。

    冯城易一拍惊堂木,喝问,“陆薄,本官问你,弯月国的使臣萧天霸可是你杀害的?”

    陆薄不卑不亢的回道,“大人明鉴,草民不曾见过弯月国的使臣,何来杀害一说!”

    “那萧天霸以及弯月国两个护卫的尸体在你山庄的后巷发现,你作何解释?”

    “此事草民完全不知。”

    在一旁观案的萧仁和再也坐不住了,拍桌而起,“大胆刁民,不要以为你一句‘不知’就可以摆脱罪名。冯大人,此等刁民不用酷刑是不会招的,还是上刑吧,本使臣就不信,连酷刑都撬不开他的嘴!”

    “这、”冯城易为难的看向柯河舍,他最忌屈打成招,所以以往问案,他都是用物证说话,甚少用刑。

    柯河舍暗中摇了摇头。

    冯城易轻叹一声,不忍的闭了眼,“来人啊,上刑!”

    萧仁和看着堂下的陆薄,残忍的冷笑一声,不管你是谁,本使臣都要你血债血偿!

    衙役抬上刑具,正要用刑,却听一道急喝响起,“慢着!”

    宁有书走上公堂,跪在堂下,“大人,属下有事要禀。”

    冯城易自然记得宁有书是谁,因为前些日子北郡王世子妃一案,他表现出非一般的才能,所以起了爱才之心,将他留在了大理寺,“宁有书,你有何事要禀告本官?”

    “大人,属下前日去苍鹰山庄后巷观察,发现那里的血迹甚少,属下怀疑,苍鹰山庄的后巷并不是真正的案发地点。”

    无疑,宁有书的话是在为苍鹰山庄的人翻案。

    萧仁和听了,火上心头,怒喝道,“事发那夜下那么大的雨,血都被雨水给冲走了,血迹当然少了。你一个黄口小儿,在再此胡说八道扰乱公堂,看本使不要了你的狗命!”

    宁有书沉着脸,“使臣大人真是好威风,一张嘴就要宁某的命,不知宁某犯了何罪?”

    “你!”萧仁和气得手都在发抖,一个贱民竟敢跟他如此说话!

    任颧禾见萧仁和气急,冷着脸欲开口处置胆大妄为的宁有书。冯城易见了,抢先道:“宁有书,本官知你是个人才,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会知道,定有其他意思。你也不要再卖关子,发现什么如实说来。”

    “是,大人。”宁有书拿出以墨交给他的卷宗,呈上公堂,“大人,此案上就有记载,血虽然会被雨水冲走,可也会随着雨水渗入土壤中,雨过之后,就可以观察得到。血液流得越多,随着雨水流走的也就越多,那它侵入土壤的面积越广……此卷宗上记录的命案,一人被人杀害在雨中,雨过之后,衙役发现,离案发地点十丈远的土壤中都渗有血迹。而苍鹰山庄的后巷,除了三人躺的地方的土壤中渗有血迹外,其他地方连点血腥气味都未曾有。如果是案发地点,且被杀的又是三人,照理说,别说是十丈远,就是二十丈远的土壤里都应该有血迹。所以属下大胆猜测,苍鹰山庄的后巷应该不是案发地点。”

    萧仁和冷哼一声,“这只是你的猜测之言,做不得数。”谁也别想为苍鹰山庄的人洗脱罪名。

    宁有书勾唇一笑,得意的望了萧仁和一眼,遂对着冯城易又道,“所以属下就去京兆尹大人那里查看了死者换下来的衣物,以及运死者入京的马车。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属下发现此物。”宁有书又呈上昨夜从死者指甲缝里取下的证物。

    柯河舍看了眼,问道:“这是何物?”

    “红泥!”宁有书胸有成竹的回道,“只有京城郊外柏树林才有的红泥。”

    冯城易脑袋灵活,立即明白他的意思,“你的意思是,真正的案发地点是在京城郊外的柏树林中?”

    “是的,大人。”

    萧仁和却对他的结论不以为然,“有可能是他们路过柏树林沾在衣物上的。”

    “到底是路过沾上的还是怎么来的,等去看了不就知道了吗。”

    “……”萧仁和语噎。

    见一向嚣张的萧仁和吃瘪,冯城易心里头别提有多高兴了,悄悄向宁有书竖起大母猪,而后轻咳一声,拍响惊堂木,一本正经道:“此案押后再审。”然后就带着人速奔京城郊外的柏树林。

    公堂散了,以墨付了钱也起身离去,太子爷忙擦了擦嘴,像狗皮膏药似的跟上。小靴子公公见爷走了,他本欲抬脚跟上,可见桌上未吃完的桂花糕,立即停住了脚。转身将剩下的桂花糕带上,这可是爷亲手做的,宝贵做呢!

    走两步,突然又停下,摸了摸怀里的桂花糕,有些嘴馋,抬头见太子爷正一个劲儿的盯着表小姐瞧,肯定不会有心思回头看他,便放下心,偷偷摸出一块放在嘴里,“啊呸呸呸!这什么玩意儿啊,又硬又咸,呸呸呸,太难吃了!”那一脸嫌弃啊~跟吃了屎似的!

    小靴子公公又折回去,扔了两个铜板,要了碗热茶,咕噜咕噜的漱了口,冲掉了嘴里难以下咽的糕点,眉头才渐渐舒展开来。然后赶忙扔掉怀里的桂花糕,头也不回的走了。

    “墨儿,我们去哪儿啊?”太子爷买了把漂亮的仟竹伞,撑着伞给他家墨宝遮太阳呢,免得‘毒辣’的太阳晒伤了他家墨宝水灵灵白嫩嫩的肌肤。

    以墨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太子爷的服务,当看见太子爷买伞付了一大锭银子还不用找之后,她眼睛都亮了。死死盯着那个买伞的小姑娘,恨不得把她手里的银子抢过来。她正缺银子呢!

    哎~还有四十万两的银子没有追回来,她哪有心思去哪儿啊?

    太子爷见他家墨宝闷闷不乐,心疼死了,瞅见不远处的金银首饰铺,忙道:“墨儿,我们去买金银首饰吧。”希望那些俗气之物,能博美人一笑。

    呵呵,太子爷这回儿的提议甚得以墨的心。金银首饰买回去,再让张月鹿转手一次,那转手卖出的钱不就是她的了嘛!

    哎哟,真是聪明死了。

    “恩。”以墨欣然点头。

    太子爷今天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两人一进店,店家眼前一亮,喝~男的俊,女的靓,看着太子爷更是像看金元宝,看着气质,看着容貌,再看身上这穿戴……非富则贵!

    店家开店几十年,看人的眼力劲儿还是有的,知道对方是有钱人,也就不拿那些劣质的东西出来碍眼,专门拿刚出炉的上等精致品,“姑娘,你看看,这对牡丹珠花可好?这颜色这光泽最衬您的肌肤了……”

    以墨拿在手里看一眼,“买了!”

    “姑娘,您看看,这对玉镯子咋样?通体晶莹剔透,触手细腻温润,色泽均匀翠绿,您带上啊,显得小手更加纤美柔嫩……”

    以墨将玉镯子往怀里一踹,“买了!”

    “哎呀,姑娘,您再看看这珍珠,莹白圆润,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买了!”

    “这尊‘福禄寿喜’……”

    “买了!”

    “这面……”

    “买了!”

    “买了!买了!”

    ……

    以墨眼也不抬,只要老板拿东西往她眼前一晃,‘买了’二字脱口就出。

    听得后面的小靴子公公冷汗直流,一个劲儿的心疼他家爷的钱。而他家爷呢……乐疯了呗!

    只要表小姐‘买了’二字出口,他家爷就笑呵呵的从怀里抽出一沓银票递过去,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他递的是草纸呢,那么不值钱!

    哎哟~这番下来,可把掌柜的给乐坏了。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儿!

    “两位客官慢走,下回再来,下回再来啊!”双眼直溜溜的盯着太子爷,恨不得这尊金坨坨,永远留在他店里才好呢——那荷包里就像个无底洞,有永远都掏不完的银票子!

    不止他直溜溜的盯着太子爷,以墨也流着哈喇子睁睁的看着太子爷,恨不得上去扒了他的衣服,看他怀里到底藏了多少钱!

    太子爷摸了摸以墨的脑袋,满脸宠溺,“还买不买?”

    以墨看着身后的一大车,泄气道:“不买了!”再买就没地方放了。

    “那行,靴子,把东西送去雷霆王府。”

    小靴子公公看着满大车的珠宝,脸都皱成菊花了,有气无力的应道,“是!”

    小靴子公公一走,就只剩以墨和太子爷两人。太子爷撑着伞并肩与以墨走在街上,看着她精致的侧脸,心里无比满足,比他当年得了太子之位还满足还开心。

    只要有墨儿在身边陪着他,即便是地狱他也会活得像天堂。黑亮的眸子里闪过势在必得的森然霸道!没有人可以从他身边抢走她!

    太子爷想要将以墨牢牢的栓在身边,任何人都不能窥觊。他心里有了计较,第一个倒霉就是粱耀祖。

    邪魅俊美的脸庞上悄然浮现层骇人的杀意,即便他家墨宝的心里没有哪个梁耀祖,也不能让他活在这个世上!凡是窥觊过他家墨儿的男人,都该死!

    以墨的感觉十分敏锐,身边突然涌现出这么一股强大的杀念,她自然感觉到了,蓦然侧目,正好对上那双满含戾气的眸子。

    太子爷微怔,眼中的戾气尽数褪去,又恢复了满面春风的优雅,笑得极尽温柔,“墨儿,饿了没?我们去蜀锦酒楼吃饭吧。”

    想着那里的美食,以墨的嘴又有些馋了,“恩。”

    刚走两步,以墨停下脚步,“等等。”走到一个卖玉器的小摊面前。

    摊贩老板热情的笑脸相迎,“姑娘,想要买什么?”

    以墨拿起一块雕有四爪莽龙的玉佩,玉佩的质量不高,上面甚至还有块小小的瑕疵,可胜在雕刻的手工精湛,那个四爪蟒龙被雕得栩栩如生,像是要腾空飞出来一般。

    摸着上面的四爪莽龙,以墨甚是喜爱。

    太子爷见她喜欢,拿出一锭银子交给摊贩老板,“老板,这玉佩我们买了。”

    见这么大锭银子,摊贩老板连忙摆手,“公子,要不了这么多,老朽这摊上的所有东西加起来都值不了这么多钱。这玉佩上面有块瑕疵,只要一两银子。”老板是个憨厚老实之人。

    以墨摸出荷包里的一两银子递给他,“这玉佩我买了。”然后转身就走。

    太子爷收回银子,跟上,“墨儿,你要是喜欢玉佩,我那里有好多,改天我给你拿……”

    话还没说完,就见一只纤白小手伸到他面前,白嫩的手心上正躺着那块一两买来的龙佩。

    太子爷隐隐想到什么,心里就像火山爆发前的熔浆,热血沸腾,“墨儿,这这、这是干什么?”

    “送你的。”冷淡的语声传到太子爷耳里,就好似化着一盆菜油,浇在了火山口,轰的一下爆炸开了!

    太子爷就像接到主子的赏赐,颤抖着双手接过玉佩,然后跟宝贝似的放在胸口的位置——这可是墨儿送他的第一件礼物!

    他此时恨不得将玉佩给拿到李家祖宗庙去供着!(咳咳,他要是真敢拿到祖宗庙里供着,乾闽帝就敢拿刀砍了他!)

    哎哎~其实以墨也没其他意思,就是看在他送她那么多珍贵的珠宝的份儿上,礼尚往来的还一个给他。况且,这个还这么便宜,只要一两银子!占了他那么多便宜,不可能连这点小钱都要吝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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