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秋声慢下

意千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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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他长得很好看,对我很亲切,我小的时候,很想要母亲抱,但是母亲几乎不见我,就是见了我也是冷冷的骂我,厌恶我,更别说抱我了。我见到父亲的次数也很少,可是每次见到他,他都会很高兴的抱我,亲我,夸我漂亮,聪明,还会在逢年过节和我生日的时候送我礼物。那时,我最开心的事就是见到他。”

    “后来他病了,病得起不了床,瘦的我都认不出来了,我心里很难过,很想帮他,但是不知道该做什么。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爷爷跟我说了家族责任,告诉我只要做好应该做的事情就能帮我的父亲。我不再故意惹母亲生气,努力的学习,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终于成了别人眼中的美丽端庄,即便是要勾搭男人,也是做得一本正经的大家闺秀,风家大小姐。”想起那些嫉妒自己,偏偏又抓不住自己的小辫的夫人小姐们的评语,初晨自嘲的笑笑。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对自己以前的信念产生了怀疑,觉得自己这么做到底有没有价值?心里不甘心,不想就这样傻傻的死去,于是我产生了要逃走的想法。但我发现我做不到真的弃家族于不顾,无法看着他们过不好的日子,我就想,我认真的去做好他们要我做的事情,就算是偿还他们的养育之恩。”

    “在万春湖之前,皇上派了那么多人监视我,怕我会偷偷跑掉,其实他不知道,我根本不会跑。事情没有做好,我又怎会跑?万春湖之役后,我侥幸的活了下来。同时我也发现对于家里人来说,我存在的意义便是无休止的利用和索取,心里很寒心,所以我又开始考虑逃走的事情。但是那时候,我不敢走,我什么都没有,出去后可能就是死路一条。”

    “我一直等,等我要找的人来,但那时候已经不好走了。如果我随便逃走,会给风家带来很大的麻烦,如果是那样,我先前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刚好金玉lou送上门来,我就利用了那个机会,后来的,你都知道了。”初晨停下等他兑现自己的承初晨无可奈何的道:“是重金收买来的。”她的确是花了大价钱弄来的,但这些钱也是要找到门路才能花掉的,不过她根本不打算告诉彦信,关于那个人的那些事永远是她心里最美好的记忆。

    彦信随手丢给她一张烧了一半的焦黄的绢纸,上面的仅剩的几味药名也是模糊不清,初晨脸都气绿了。“没办法,我得到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彦信一摊手,看着初晨越来越黑的脸,他冷冷的道:“你违抗皇旨,私自逃婚,私会jian夫,勾结外人,处心积虑谋杀亲夫。你这样恶毒的女人,就是把你千刀万剐也不足以解我的恨。”俗话说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就是他这种人。

    “他不是我的jian夫,你也不是我的亲夫。我运气不好,刚好落在你手里,你爱怎样便怎样。”早知他不会善罢甘休,初晨懒得跟他多说。

    “你就不怕我把这件事禀告父皇,治你风氏一个谋逆之罪?只怕你先前做的事情尚不能抵其罪的十分之一。”彦信的眼神带着淡淡的嘲讽。

    “论起来,我也是受害者。这些事情,人证物证多得很。如果你向皇上禀告,请记得告诉他老人家,我曾经被恶人掳去,有可能失了清白,实在不适合再做广陵王妃,请他重新在名门贵女中为你遴选,想必他老人家一定老怀甚慰。说到风氏谋逆,那我是很委屈的。我知道您要说那件衣服,但这其中涉及到了万春湖余孽,那件衣服应该就是他们精心设计来的,要不然怎么刚好您会在那里出现呢?”

    “虽然您位高权重,但国家律法也不能单凭您一句话就能改变的不是?若是您不愿意我做这个广陵王妃,我让出来就是了,何必一定要罪及满门,定个莫须有之罪呢?就算是风家再不济,相信朝中御史大人们也不会放任这样的冤案发生。要不然,干脆您退婚得了?”初晨赌彦信拿不出任何证据,即便就是拿出些来,她也可以推得干干净净,更何况,她现在已可以笃定,如果彦信真的想退婚,根本就不会答应这桩指婚。

    彦信道:“果然牙尖嘴利,但你记住,本王若是想要风氏亡,却是一定可以做到的。不过本王心胸开阔,看在你老实交待,真心悔过的面上,对你先前犯的错既往不咎。如果你不想你父亲又重新躺回去,你最好不要再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否则,孤定然叫风氏万劫不复。”

    初晨忍不住想笑,她还真没看出来她怎么老实交待,真心悔过了?他倒是真会给自己找台阶下。彦信站起身,提起包袱,抖抖袍角,抬脚要走。

    “你别走。”初晨忙喊道。

    “怎么?这么迫不及待就想跟我洞房花烛了?如果是这样,我很高兴留下来。”彦信回头,一脸坏笑的望着初晨。

    “呸!”初晨深吸了一口气“我是问你,为什么非要娶我不可?我可不信,你真的是看上风氏嫡女这个称号。我还有好几个堂妹的,也是嫡出,性情比我好,容貌、见识、文采都不输于我。如果你真的是有其他目的,早些说出来,我也好早些帮你不是?”初晨竭力让自己的态度和蔼可亲一些。

    “你若真的想帮我就老老实实的准备嫁妆。还有,在万春湖的时候,我不是真的想饿你的。”彦信丢下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就从窗口跃出,很快消失在朦胧的月色中。初晨讨了个没趣,悻悻的关上窗子。他不是有意饿她的,那为什么连水也不给她喝一口?狡辩!

    初晨坐在窗前,看润雨做鞋。兰若的风俗,女子嫁人,是一定要亲手为丈夫做一双鞋和几件衣服的,这双鞋会提前送到男方家,娶亲那日男方就穿着这双鞋来接亲。男方从那双鞋的做工、选料、配色、绣工上,可以看出很多东西,小了说是看女子的女红针指是否精通,情趣爱好是否高雅;大了说就是看女方家教如何。可以说,这是新妇给人的第一印象,马虎不得。

    这个传统已经很多年了,上至皇室,下至民间,任何人都不能免俗。这双鞋代表的意义非同寻常,那些手艺不好的女子怎么办呢?便是偷偷的出高价请名家来做。但这种事情一旦传出去,始终是很丢脸的事情,是要受到夫家和外人的耻笑的。虽然初晨的女红很好,但她就是不愿做,让丫头们做,几个丫头先前谁也不肯做,最后在她的命令下,还是润雨接受了这个任务。

    润雨带着一种几近虔诚的神态,认真的下针,抽线,厚厚的鞋底上纳了很多细密实在的针脚,她犹自不肯歇手,细细的看,生怕哪里没有做好,或是哪里漏了一针。初晨笑道:“可以了,不必做得这样好。又不是要走千山万水,穿着去打仗的。他最多穿个兴头就不会穿的。”

    润雨认真的道:“姑娘,不是这样说。原本这鞋应该由您亲手来做,您不肯做也就算了,反正小姐们多数都是请人做的。但是这鞋子做的好不好,可干系着您和风家的脸面呢。”

    “哎呀,不要说了。我知道了,你继续,继续。”初晨厌烦的走开。叫她这么辛苦的给那个人做鞋底,让他在脚下踩一天就随便丢开,她疯了才会做。

    润雨把鞋底做好后放在热水里,用盖子盖好了捂,待鞋底软了,方拿出来用木槌细细的槌,槌均匀了再洗净晒干。这样一来鞋底就成了牢不可分的一体,坚实着呢。她把鞋底放在石桌上晾好,想了想,生怕掉灰在上面,又用一层细白布小心的盖好。润lou和春黛拿了初晨换下的衣服去洗,刚好看见她无比认真的样子,春黛“扑哧”一声笑出来,细声道:“雨姐姐这哪里是晾鞋底,是在晒花吧?不知道的,还当你是给自己准备鞋呢,这样坚实,只怕要穿一辈子哦!”润雨的脸一下子红得滴血,柳眉倒竖,怒道:“你怎的这般糟蹋人?”气冲冲的丢了手里的盆,哭着走了。春黛不由大怒,正要追上去和她分个明白,润lou一把拉住她,摇了摇头。润lou看着润雨的背影,眼里充满了担忧。

    “怎么了?”春意在屋里听见声响不对,忙出来看。

    “我就是跟她开了个玩笑。谁知她这样小气,反应这么大。”春黛还在气得不得了。

    春意走过去看了看那用白布盖着晒的鞋底,道:“你也不小了,再这么口没遮拦的,将来到了王府,只怕惹祸上身,到时姑娘也保不住你。”

    春黛气焰一下子低了去,低下头小声的答道:“意姐姐,我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见春意点了头,忙小跑着去洗衣服。

    “姑娘真的要用润雨做的这双鞋?”春意皱着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