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青雨

安柠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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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青雨。

    当时加入暗月组织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取一个名字,我给自己拟了一个雨字。

    雨这个名字,停留在我的小时候。小时候的记忆很斑驳,我隐隐约约记得的,就是那个总是亮着暧昧的灯光的小房间。

    我出生在九州一个偏远的小城,发展很落后,治安很乱。

    我的父母经营着一家足浴店,却不是正经的足浴店,她们从各种地方买来女孩子,让她们穿着暴露去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搔首弄姿,然后引他们今天做所谓的“生意”。

    我一开始跟她们不一样,我可以去学校学习,跟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

    之后警察来了好多次,店里的女孩越来越少,足浴店的生意一落千丈。

    后来突然有一天,我欢欢喜喜地背着书包放学回家,就看见我的父母坐在沙发上看着我。

    他们看我的眼神,没有温暖和亲情,有的只是冰冷和算计。

    我被迫加入了他们所谓的“生意”。

    我觉得自己恶心,肮脏。

    我恨命运的不公,恨上天的视而不见,恨我出生在一片深不见底的地狱。

    我不愿意面对那些油腻的老男人,父母就会打我,还给我喂媚药,后来我屈服了,因为实在太疼太难受了。

    我曲意迎合,身不由己。

    有一天,来了一个客人,他精通阴阳五行八卦,他告诉我,我的父母是我的死门,这个足浴店就是一个把我困住的阵法。

    我想要破阵,就必须要跨过死门。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路边没有行人,生意很萧条。

    就在那天,我拿着刀,杀了困住我的死门,一把火烧了这个堪称地狱的阵法。

    我毁容了。

    自己用刀划的,因为这张脸上有太多跟父母相似的地方了。

    但我却觉得开心极了,在那个下着小雨的夜晚,我却如获新生。

    我终于摆脱了困住我的一切枷锁。

    赶在警察来之前,我跑出了那个足浴店,逃出了那个小城。

    身无分文的我,只能在路边乞讨。

    我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我浑身脏兮兮的,手里捧着一个破碗蹲在路边,心里却在祈祷今天有人往垃圾桶里扔鸡腿,这样我就可以吃到肉了。

    突然,我的碗里多了几张纸币。

    我抬头望去,看到了一个拥有蓝宝石一样的眼眸的帅哥哥,他宛若天神降临,出现在我贫瘠且黑暗的生活里。

    “小妹妹,拿去买些吃的吧。”

    他好像不怎么会说九州话,每一个字都说的很费劲,可在我听来,却觉得那声音比天籁之音还要好听几分。

    我是来自地狱的魔,极尽自卑和黑暗,他是来自天堂的神祇,照亮我,救赎我。

    他蓝宝石般的双眼,就像是一朵花,盛开在了一片贫瘠的荒漠上。

    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居然开口问他,“哥哥,你能不能带我走?”

    不知道是我的声音太哑太涩,还是我当时的表情太让人怜惜。

    他点头了,他带我去换了干净的衣服。

    还给我买了一个可以遮住面容的帽子,他说:“如果可以,没有人想变丑。既然发生了,就只能受着。”

    我甚至都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我只觉得他的声音好听,我以后想天天听到这样悦耳的声音。

    他带我上了邮轮,我住进了一个很干净很整洁的房间。

    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岸边,我突然有一刻释然,我终于解脱了,我逃离了那座让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死海。

    以后迎接我的,将会是凤凰涅槃的新生。

    我去了一个叫暗煞的岛,我跟别人一样尊称他为王,为了离我的王近一些,我整天在训练场里摸爬滚打,很多次差点死了。

    可是我还是考核失败了,我失去了留在暗煞的机会,被分到暗月组织。

    后来,我经常偷跑到暗煞去看他。

    渐渐地,我发现他变了,他的身边开始有了一个叫十二的人。

    地下世界的人都在传他和十二形影不离,十分要好,更有甚者,他们说十二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

    不知道是嫉妒还是好奇,我开始去让人打听十二的下落,搜集她的信息。

    可是王把她保护得太好了,什么信息都没有。

    我又想到了当年那个教我逃离足浴店的那个人,我开始搜集有关九州玄学的古籍。

    有一天,王来到暗月山了。

    我欣喜若狂,穿上了我觉得最好看的衣服去见他。

    可是他的表情很冷,他警告我,不要妄想再去找十二的麻烦,否则,他不介意把我送回原来的地方。

    不,我不要回去。

    我发了疯的训练,出各种任务,收服人心,让自己的羽翼丰满起来,这一次,暗月山是我的生门。

    终于,我杀了暗月的首领,并取而代之。

    我变得偏执又疯狂,我将整个暗月山变成了一个阵法,按照伏羲六十四卦的乾卦来排列。

    我已经很努力地在向王靠近了,可是如果,他还是会为了别人来指责我的话。

    我突然有一刻,想取而代之。

    若是我成为了王,那么,不论是金顿还是十二,我我都可以把他们踩在脚下。

    我才是所有人的信仰。

    那个十二,什么都不是。

    我和星研所合作,我抓实验体供他们实验,他们给我和我的心腹植入异能基因。

    那天在暗煞,我终于见到了十二。

    她长的真好看,我嫉妒得想用刀划破她的脸。

    可是她的异能很强,我敌不过,我被她踢倒在地,我看到有个男人从天而降,抱住了她。

    哈哈哈哈,原来十二有喜欢的人了,原来我的王只是单恋。

    王,你看到了吗?

    你这一辈子,只有我真心待你。

    十二杀了我的所有属下,留了我一条残命。

    我被关进了暗牢,暗无天日,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个灯光昏暗又暧昧的小房子里。

    只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再也没有了满脸肥肉的老男人来对我上下其手。

    王,我想,我还是应该谢谢你的。

    后来,我听守卫说王醒了,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了一丝侥幸的安心。

    醒了就好啊。

    我也明白,王比谁都冷漠,比谁都心狠,这暗牢里等待我的,恐怕是比死还要痛苦万分的事。

    后来看见那几头豹子,我突然笑了出来。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王啊,你知不知道,在我暗无天日且毫无生机的世界里,是你照亮了我很久很久。

    恍惚间,我又听到了那句不太流畅的九州话。

    “小妹妹,拿去买些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