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食尸鬼

茹大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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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新上任官员的运气非常好,他派人在一处乡村蹲守,那户人家的女儿害了风寒,方能出嫁的年纪就一命呜呼,白发人送黑发人哭声震天。听说有妖怪会吃人的尸骨,那户人家一开始并不同意,想着找人铺一层青石,或者请道士做场水陆法事,把那些妖怪慑住。

    那新官急于求成,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就用一锭白银,换来了这个机会。亲生女儿也没有银子亲,更何况女儿已经成了具尸体,这些年拉扯大这么个闺女,也花费了不少银钱,好不容易出落成黄花大闺女,没等女儿找到金龟婿,拿些货真价实的聘礼,说没就没了。

    出于现实的需要,也是贪念所至,那对夫妇鬼迷心窍同意了这个决定,决定推迟女儿入土。

    为了不打草惊蛇,灵堂里只是照例点了一盏灵灯,那对夫妇在灵堂里守夜,其他官兵全部埋伏了起来。头天夜里,没有任何异样,就连那对收了钱的夫妇也颇有微词,全部人白天呵欠连连。隔天夜里,那位官员亲自上阵,与手下的官兵一同守在灵堂,亲自督阵。

    这时,那女孩的尸体已经过了头七,照旧礼过头七一定要下葬,但那位官员一心想屠妖,所以强行不让那对夫妇下葬。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那对夫妇想到兜里还没捂热的银子,就任由他们胡闹去了。

    惊喜来的就是那么突然,那天晚上,虫鸣瞬间没了,就像被人突然掐住了脖子。就连村头栓着的大黄狗,也夹着尾巴挖了个土洞,把自己缩在里头。

    那夜色诡异得如墨汁般渗人,仿佛有些浓稠的液体在附近流动。那些守夜的官兵,自栩一身皇气,可是守着一具冰冷发臭的尸体,头皮也有些发麻。那女孩的父母,直接不干了,无论如何都不肯守灵堂,还说头七不下葬会起尸,他们女儿起?尸之后,闻到他们的人味,第一个就找他们,拿着包袱跑到了邻村亲戚家。

    那官员不信邪,他始终觉得是有人在作遂,于是,亲自上阵守着灵堂里的蜡烛。这蜡烛可有讲究,一般不能熄灭,如果前一根蜡烛即将燃尽,得马上续上另一根。

    总结前一晚的情况,官员认为是蜡烛的火光惊扰了那个妖怪,因此,他不顾手下官兵的反对,把那盏燃了七天的白蜡烛掐熄了。邪风骤起,风里带着腐烂的味道,低矮的院墙,倒像是口窄棺材的棺材板。

    官兵紧握着手里的刀,将官员护在了内圈,东侧院墙突然崩蹋,掀起漫天尘土。尘埃里一个高大而佝偻的身影,带着可怖的啼哭,像是自幽冥爬出。首先出现的是他的上半身,上身的肌肉赤红色,如同做陶器的黏土,一根根的血管似的物体,还有干瘦的肌肉纤毫毕现。

    看到那个妖怪真面目时,所有官兵手里的兵器都瑟瑟发抖,他们未曾见过这般怪诞的生物。眼睛、鼻子、嘴巴拼起来像个正常的狗妖,然而那些部分拆分开来却使人产生生理性的呕吐,那五官不能仔细用肉眼打量。

    那些官兵全部失去了战斗力,官员还恃着自己朝廷命官百邪不侵的身份,跟那慢步走来的怪物叫嚣,他大声喝道:“区区狗妖,见到天子册封朝廷命官,还不赶紧跪下!”

    “掘人坟墓,盗人尸体,十恶不可赦,待我将你捉拿归案,将你挫骨扬灰!”

    那怪物只是嗬荷嗬地怪笑,混合着语义不明的音节,它的视线只是粗略扫了一下,然后抬脚往前走,眼里只有那具棺材。

    这副姿态惹火了心比天高的朝廷命官,当即喝令官兵把妖怪拿下。那些官兵虽然两腿打颤,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只能硬着头发往上冲,用手里的刀劈给他们造成视角污染的那只怪物。

    刀砍上去像是掉入了泥潭,有官兵发现了不对,想要把刀抽出来。可任他们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有办法抽出半寸,那怪物欣赏着他们眼里的惊恐与战栗,像是折断小孩玩具一样,身上的刀一柄柄折断。

    见到这怪物的蛮力,官兵深知不可力敌,转身就跑,还在怪物身上的佩刀,索性直接不要了。那官员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如同埋头闷了一壶西洋参茶,凉得他舌根发颤。他总算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碰上的是个真正的怪物,那些不是他们这种普通官员能够对付的怪物,但……

    为时已晚,发酵恰当的少女尸体,成了绝佳的正餐,这一顿饭它吃得非常愉快,不仅有前菜,还有饭后甜点。第二天,村民看到的便是满地的烂肠烂肉,还有白生生的骨头碴子。

    原本居住在那个地方的村民,害怕妖怪把自己吃掉,所以陆续搬离了那个村子,只有一户人家剩下一个老头,因为看成无力没有搬走。听说,后来朝廷又派了人过来,隔天那些朝廷派来的人就走了。

    这件事没有记载在任何一本正史,只有那些真假掺半的野史里,才能找到相关的记载。而那个吃人的妖怪,则被称作食尸妖。

    不过,现在受到外来文化影响,一般它叫做……

    食尸鬼!

    彪爷吐里了嘴里憋着的寒气,在一些西洲与东洲的神话故事里,总把它们形容得如此愚蠢。只有与他们真正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这些外面恶心的家伙,藏着一颗多么阴险狡诈的心,他们被食尸鬼盯上了,马上要沦为它们的食粮。

    彪爷默不作声地摸上了散落背包的工兵铲,他带着这柄工兵铲,自然有自己的原因。自从侥幸得了块能砸伤食尸鬼的怪石头,逃出了那个鬼地方,他就找工匠把那块石头融进了工兵铲里,正是他现在拿的这个。

    一个食尸鬼构不成多大威胁,把它杀了赶紧走人。也许是老天开的玩笑,这种可憎的生物,有着与人类近似的群居特性。有句话是这样形容的,“看到一个落单的食尸鬼,在它的巢穴前,过去把它杀了,马上又跑出另一个,即使你有能力对付它们,它们也能蛮不讲理地把你磨死,也许还要将你变成他们的兄弟姐妹……”

    白胖子经历前几次的冲刷,心理承受能力提高了不止一星半点。他总算想起人类能站在食物链顶端,靠的从来不是自身的身体素质,而是强大到蛮不讲理的武器。他手里正有一个由人类最伟大的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制成的枪,黑洞洞的枪口顶着脑门,能把任何一个普通人吓尿。

    但对于“赵鹏”这种没有见过世面的上古生物,它完全不能理解白胖子为什么在拿出那个奇怪的玩意之后,一副稳操胜算的样子。但它一点也不担心白胖子能对它造成什么威胁,反倒是那个垃圾种族里的战士,让它刮目相看,它能感到那柄兵刃散发着不详的气息。

    它只在族里长者的讲述中,听说过神奇的幻梦境,那诸神居住的死寂高原,那遍地的黑石蕴含着它们也要忌惮的邪恶与不详。

    这个人类该不会从诸神手里,窃取了那些沙砾吧?

    “赵鹏”承认它在这一刻嫉妒了,嫉妒那些异端诸神胆大包天,竟然无视真正伟大神明的意志,偷偷地将幻梦境的东西,允许一个卑劣的种族带出。明明他们是比这些劣等种族,要高级得多的种族。

    他狭长而阴险的眼睛里,贪婪慢慢攀升至顶峰,他决定了要好好折磨这两个人类,作为出他们给自己送礼的奖赏。

    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与幻想中,警惕性会不可避免地下降,所以有句话叫做狮子搏兔,亦尽全力。白胖子不知道那只怪诞的狗妖在干什么,为什么迟迟未动。但他白某人向来不是正人君子,更别提对一个连人都谈不上的怪物讲道义。先下手为强,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子弹上膛,冰冷的枪口对准了那只怪物的狗头。

    “赵鹏”看着白胖子的动作,他甚至有些好奇,他倒想看看,这个小小的玩意,能带给他什么伤害,叫这个人类用这种找死的眼神看着自己。

    轰!

    人类进入热武器时代的造物,威力绝非古代的兵刃可以相比,在这短短五十米的距离,子弹出膛速度非常快,弹道几乎没有下垂。这意味着子弹的初速度基本没有衰减,在惯性存在的世界里,速度就是力量,这枚子弹机缘巧合下,钻过了“赵鹏”的眼眶。

    即使是以肉体著称的食尸鬼,在眼眶这种脆弱的地方,也没有办法抵挡住子弹。一道墨绿色的血箭蓦然喷出,子弹旋转的力度,掀开了“赵鹏”的小半张脸色,没有皮肤覆盖的脸,即使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也都怕得发抖。

    “赵鹏”怒了,自从来到地面,它从没有真正受伤过,就算是与族里最强壮的战士单挑,对方也至多给自己留下一些可以痊愈的伤口。它能清楚感觉到不是这具皮囊,而是它真正的强壮的躯体,永久性地废了一只眼睛!

    不可饶恕,不可饶恕!

    我向我族领袖莫尔迪基安起誓,用我的荣誉及姓名为代价,与这两个卑劣的人类不死不休。

    人类无法理解食尸鬼的语言,他们只能听到仿若女妖嚎叫的恐怖叫声,像是要捅穿他们的耳膜。

    接着,像是蛇蜕皮一样,他们看见树梢上的“赵鹏”身体里的骨头好像活了起来,在皮肉之下疯狂地蠕动,让人联想起长满寄生虫的肝脏。那张虚伪的人脸逐渐膨胀,至顶点的那一点由内破出,一张血淋淋的狗脸,以格外别扭的姿势,仰着探出自己的头。

    接着是脖子、手、躯干、双腿……

    像是一条麻花,一点点挤出来,光是观看这个过程,都是一种折磨。

    这才是“赵鹏”的真面目,食尸鬼底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