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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章喜欢且只喜欢
郑颖把手掌按在沈一帆的心口,看着他的眼睛,哀伤地问:“是因为,你有心脏病吗?”
沈一帆望着她,半晌,凄凄惨惨地笑了:“是友谊哥告诉你的吗?”
郑颖应声一怔。
“友谊哥他早就知道吗?”
沈一帆轻声说:“他应该是知道一些的。”顿了顿,他问郑颖,“如果不是友谊哥告诉你的,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郑颖冲着他笑,笑得可怜兮兮的:“我不傻也不瞎的,你老捂心口,一激动脸色就变,一不小心笑大发了吴宇大大就如临大敌地冲上来管你,这些细节几次三番地叠加在一起我要还是看不出来,我是不是太蠢了!”
沈一帆一手还握着郑颖的手按在自己心口上。他抬起另外一只手,怜爱兮兮地摸摸郑颖的头,他的眉心微皱,夹着几丝忧忧郁气。
“你从来就不是蠢女孩,你比谁都玲珑通透。”
郑颖留恋他掌心下的温柔。他抚着她头顶的时候,她仔细的感受,一句话也不想分心说。
直到他收回了手。
郑颖望进沈一帆的眼睛:“你的心脏病很严重吗?”
沈一帆一脸平静地对她轻轻点一下头:“是啊,很严重。”
郑颖眼底涌起水雾氤氲的忧伤:“严重到不能喜欢我吗?”
沈一帆露出惨淡的笑容:“严重到一动心可能就会死掉。”
郑颖呵呵笑起来:“那岂不就是喜欢我喜欢死了?”她说完笑声从呵呵变成了哈哈。笑着笑着,她脸上爬满了泪。
她捂着脸和眼睛,哭得稀里哗啦。
她抽着鼻涕夹着鼻音问:“为什么会这样?你的心脏为什么会这样?”
沈一帆看着她哭成那个样子,再也无法抑制地,张开手臂,把她收紧在自己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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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已经从这头移到那头。尘埃依旧在光束里跳着舞。
沈一帆和郑颖坐在沙发上,郑颖枕在沈一帆肩头,沈一帆张开手臂揽着她。
他们像对相爱已久的小情侣,恬然地依偎在一起,静静地看尘埃在空气中跳舞。
郑颖忽然发现自己也是一个real无聊的人。假如让她这样挨在沈一帆身边,她觉得她可以一整天什么都不干,只看小尘埃在阳光下抖动乱跑就会觉得很有趣。
她已经平静下来,脸上的泪痕都干了。
好久没有在人前哭得这么伤心这么歇斯底里,她觉得有点丢人。
但同时她觉得这人丢得有点儿值。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是她小时候,她妈妈告诉她的一句话。
那时郑耀祖刚出生,爷爷奶奶姑叔大爷什么的,全家人都对这个新生男婴倾注了无限关注,关注到有时会忘记还有她的存在。
她妈妈就偷偷教她:“你这个傻妞,这么安静做什么?没事嚎两嗓子,让你奶奶他们知道家里除了你弟弟还有个你呢!记住了,会哭的孩子才有奶吃!”
她那时太小了,不明白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只能从字面理解为只要饿了就开嚎,一嚎就有奶吃了。
现在她才终于深刻体会到这句民间糙话里含着多少人生智慧。
她刚刚要不是哭得那么伤心欲绝的,她干哥哥怎么会受不了地一把把她给抱怀里去,还抱得那么紧,还一边抱一边摸着她的后脑勺,一边把嘴唇贴在她耳朵边轻声细语地哄她。
她当时真想哭一辈子算了。
可惜没再嚎两声,她的眼泪就干了。
唉。
她真瞧不起她自己,身体总是那么诚实,被人抱爽了,就干脆哭不出来了……
然后她干哥哥把她放开了,去卫生间拿了条被热水冲过的毛巾来,把她哭得像小花猫脏屁股蛋儿的脸一下一下温柔地擦干净。
她被擦得实在太舒服,差点就忍不住扑上去把他干哥哥的嘴给啃了。
但为了让他不太好的心脏别耗费得那么快,她艰难地忍住了。
然后她的干哥哥把她领到了沙发上,拥着她,静静地坐着。
阳光把空气晒得温和而静谧。她舒服得都快要睡着了。她的干哥哥却突然出了声。她那些已经爬上眉梢的睡意瞬间被她的哥磁而沙的声音苏得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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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帆问郑颖:现在不难过了吧?
郑颖枕在他肩上,回答:不难过了。
沈一帆说,那我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吧,我的心脏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告诉郑颖,其实他小时候也在国内的,只是小学的时候,在一次意外事件中,他发现了自己心脏不好。之后家人带他去检查,大夫宣判说如果不换心,他可能活不过二十岁。而换了心,有可能多活几年,也有可能第二天就死掉。家里人是有点想给他换心的,但他自己不同意。他怕自己躺在手术台上直接就起不来了。因为他多么与众不同,生而是rh阴性的熊猫血。换一个能不起排异反应的心,简直太难。
后来,家人希望能让他的生活环境好一点、离雾霾远一点,这样可能他会活得久一点,于是举家搬往国外。他在全家人几乎有点变态的保护中,惊险地活到了二十岁。
二十岁时,大夫又说,再不换心他活不过二十五岁。此后全家人把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有今天没明天那样的宠。
他就这么被宠着活到二十五岁。
大夫说,这真是奇迹。但大夫又说,你们不要高兴得太早,这孩子撑到现在,是你们照顾得好,但他的心脏已经超过极限了,再不换心,他可能真的就熬不下去了。
二十五岁生日这天,他知道自己大限不远,于是他想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
他告诉父母兄长,他想回国去看看。父母兄长谁都不同意,觉得他是在作死。
他说,他就算不作死也不见得能活多久了,就不能趁着临死前做点自己想做的事吗。
最后家里人被他的话打动,终于同意放他出去作死。
他从十八岁开始炒股。他很有天赋,越炒赚得越多,后来家里人把现钱都交给他炒,他配上杠杆,炒得一发不可收拾。到了二十五岁这一年,他已经是家里所有人中最有钱的一位,他自己的钱甚至比家里公司的钱还要多。
他觉得真讽刺,最短命的人,握着最多的钱,到死都花不完。
他想用自己赚的这些钱做点事。最好是有意思的事。他一直活得太寡淡了,他想在临死前给人生多少留下点浓墨重彩的痕迹。
他听梁维远说投资影视剧很好玩,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见证戏里人生怎样走完,可以在剧组里看到各种人生百态,可以在那遇到很多有趣奇葩。
他于是决定,那就投一部影视剧玩玩吧。
他从中介手里最终选了《灰色爱情》。他是被“灰色”两个字打动了。他觉得那两个字就是自己的人生写照。
从小学知道心脏不好开始,他就在摒除七情六欲过等死的日子了。有时候他对这样的日子过得非常厌倦。如果不是怕父母兄长伤心,很多次他真想直接犯病死掉好了。
他的人生如这部剧的名字,充满了消极的灰色。
可是当他真的进了组,他发现这个剧组和剧的名称压根就不是一个颜色的。
组里有个女孩,活力十足,漂亮好看,爱吃零食,爱耍嘴贫,爱劈砖吓人。
看着狗腿兮兮的,做人却很有原则。
看着傻里傻气的,活得又比谁都明白。
看着胸无大志的,但是胸却是很大。
她一个人就把整个剧组照耀得五光十色。
他开始有种异样的感觉,他想一直贴近在这份五光十色里,感染她的活力,这样仿佛他也想活得久一点了。
他那么有钱,他很想用这份金钱的力量呵护这个女孩。可惜这个世上,钱多的人,能耐是要比别人大一些,但有钱却也不是万能的。比如他的钱并没能够转化成有效办法去阻止那个成墨阳对那女孩施以的恶意打压。
而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也没能帮上她什么。那时他因为积劳成疾犯了病,兄长们疯了一样用私家专机把他接到国外去。那次他差点就活不过来了,家里被他的病搅得鸡飞狗跳。等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了,才发现他挣扎在生死边缘的时候,那个女孩也在忍受着各种煎熬。他有点自责,在有人需要他的时候,他却无故消失了。他捧着一颗残破的心脏,感受到了对她的无尽心疼。
他千方百计让自己恢复得快一点,前所未有地配合大夫,让吃什么药就吃什么药,让打什么针就打什么针。总算,他出院了,又能回到国内来了。这一次他明确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可以照亮别人生命的女孩。
他决定为了这个女孩,接受换心手术。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家里,家人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落。总之一家人最后决定遵从他的决定,哪怕只有一分希望,他们也陪着他一起赌。
梁维远那天到余友谊的公司来,给他传的话其实是:恭喜你,有合适的心源了,rh阴性,对方重病,快要坚持不下去了,他家人已经签了器官捐赠书。你赶紧滚回去吧。
他当时的回答是,剧组还没建好,他现在走不开。他因此被梁维远给喷了。
后来兄长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催他,告诉他那边心源就为他吊着一口气呢,让他赶紧回去。
于是等建组事宜落实得差不多了,他就带着希望回去了。
走前他充满无限希望,对他藏在心里偷偷喜欢着的女孩说,等他再回来或许就可以告诉她,他的心里话了。
他的心里话多么简单,就只有四个字而已:我喜欢你。
可是这句话最终还是没能有机会说出口。
他回家后发现,心源提供者并不是因为病不可医而要死掉了——那病起码还有百分之二十治愈的希望——只是因为他家里很穷,他们家里不想再砸钱给他治病了,他们感觉那是个无底洞,他家里人跟沈家签的捐赠协议也并不是无偿的。
知道这个事实后,他想了一整夜。
为了想对那女孩说出心里话,他犹豫过。可是为了人性,他知道他不能要这颗心脏。
第二天他有了决定——他决定出钱,为心源提供者把病治好。
兄长们唉声叹气。他们并没有责怪他,只是自责,说:其实你做的是对的,我们只是为了想让你活下去鬼迷心窍了。
他本来想立刻回到中国的。可是忽然又犯了病。大夫说,孩子,从你的病情上看,你是应该换那颗心的。因为你可能再也坚持不到等下一颗心源出现了。
他眼里的希望之光,就此一点点地灭掉了。
他又变回了那个离希望很远离死亡很近的人。
变回来的他有什么资格再去爱那个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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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颖枕在沈一帆的肩膀上,静静地听他讲完所有事情。
她捉住他另外一只手,珍重地握在两只手间,轻声地说:“所以是不是只要不动心,你就可以活得久一点?”
沈一帆揽在她腰上的那只手,手指下意识地用力一收。然后他说:“是的。”
郑颖靠在他肩上,松了他的手,说:“那,从现在开始,你不准喜欢我。”
沈一帆温柔地应着:“好。”
郑颖吸了下鼻子,又说:“但是先说好啊,等你有心脏换了,换完之后可不能变心啊,要先喜欢我,最好先喜欢我并且只喜欢我!”
她的话音一落,眼睛里有水珠顺着眼角滚到他肩膀上。
沈一帆揽在她腰间的手缓缓上移,他用修长的手指遮住她潮湿的眼睛。
他温柔的声音有些哑:“好,到时我先喜欢你,并且只喜欢你!”
他话音落下,侧过头去。
他蒙着她的眼睛,不让她看到自己的眼睛也和她一样潮湿了。
然后他低头,轻轻吻在她的嘴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