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章 偷不得闲

第十个名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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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在健身房里待了几十分钟,洪涛就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和一段又一段精彩绝伦的冒险故事博得了女人们的好感,然后去山间公路骑行的建议也就成行了。

    其实他就算不来健身房,这群女人也会主动出击的。对她们而言,洪涛的身份太神秘,大家都想搞清楚他和江竹意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样也能从另一个侧面多了解江竹意的背景。

    洪涛当然不会让她们达到目的,一路上只谈风月,半句正事儿都不提。你还别打算和我玩什么美人计,你敢用我就敢照单全收,吃干抹净之后依旧啥也不说。

    事实上人家也没这么饥渴,她们或多或少都有点身份,各色各样的男人也见过不少。洪涛除了身份有点神秘之外,浑身上下也找不出太多优点。虎躯一震、美女如潮般扑上来的桥段想一想都是罪过。

    不过说实话,洪涛能文能武还能聊,是个很好的玩伴。实在玩不到一起也没关系,江竹意非常熟悉中世纪欧洲贵族那点破事,洪涛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尤其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某段情况也算了如指掌。

    再不成咱就讲讲世界经济、社会、科技,谁来了咱都有话题可聊,总有一款适合您。

    男人,真不用长一张精致的脸,那是对付普通女人的大杀器,和层次高一些的女人平等相处,除非你有碾压级别的财力和势力,否则脸这个玩意并不太好用。

    她们更看重你肚子里有什么货、谈吐够不够风趣、知识面够不够宽广、身体是否健康、性格是否开朗、交流是否畅通。

    巧了,洪涛除了脸之外好像都具备,他还没啥特别的目的,越是心怀坦荡就越显得收发自如,个人魅力也就发挥得越淋漓尽致。

    没过几天他就如愿以偿的打入了敌人内部,成了女人们的好伙伴,不管是吃饭、打球、健身、喝茶、聊天,大家总爱叫着他一起。

    但有一个活动洪涛坚决不参加,那就是各种酒会、聚会、晚会,但凡需要穿正装的场合绝对看不到他的身影。

    除了天生不喜欢这种目的性太强、装逼意味太浓的场合之外,洪涛主要是舍不得钱。因为他那两身桑塔纳没带,总不能为了装逼再花钱订做两身吧,有那个钱都够买条小帆船玩了。

    每天五点起床,先沿着山路跑几公里,再用那位醉猫的油锯砍一棵状态不太好的树,切成半米多长的小段之后,也就到了早餐时间。

    瑞士人的早餐不管平民还是富人,吃的都差不多,数来数去就是三四种面包、三四种酸奶、三四种果酱、三四种果汁、三四种干果、三四种奶酪、三四种咖啡、三四种火腿和培根……

    能体现出贫富差距的只有食物品质,富人的火腿肉可能产自瑞士山区,色泽黑红、质地紧密,有特殊的香味,一公斤要几百欧元。普通人的火腿只需要去超市,十几法郎一大块。

    除了味道太有特色的奶酪洪涛无福消受之外,其它的食物他吃起来都挺香的。再加上那几位意大利厨师的不屑努力,腰围和体重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怎么练都练不下去。

    这也是他为什么每天早上都坚持上山砍柴的唯一原因,不是助人为乐,是强迫自己加大运动量,好把这些高热量的食物消耗掉。

    吃完早餐就到了娱乐时间,天气好的话可以打网球、驾船钓鱼、山路骑行;天气不好那就去室内游泳、健身、一边喝茶一边闲聊。

    要是大家兴致高,洪涛也不嫌累,一个人又当船长又当船员,租一艘大帆船去湖上转转,这一天基本也就打发过去了。

    对于住在江竹意家的这些人来讲,从晚餐开始才是她们一天的真正开始,只要想就能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个聚会,喝酒、跳舞、聊天乐此不疲。也不知道她们哪儿来那么多话可讲,比洪涛的嘴还碎。

    每到这种时候洪涛就只能选择躲避,时不时参加一次还觉得新鲜,天天过这种生活会烦死的。好在镇里有个小赌场,虽然只有吃角子机可玩,那也比和一大堆人比谁瞎话说得利落舒服。

    晚上十点准时入睡,要是有可心的女士执意邀请,一起在旅馆的小酒吧里喝几杯也成。仅仅是喝酒聊天,顶多有点口花花,回屋的时候必须一个人。

    刚开始整天看着她们在眼前晃悠又不能下嘴确实难受,不过习惯几天之后也就没什么了。

    这种单调、平静的生活其实就是当地人的日常,这里的商店一般下午五六点种就打烊了,超市最多开到下午七点,赶上周五下午四点就纷纷关门。

    想娱乐只有去酒吧、咖啡馆和剧场,但最晚也就到凌晨一点。那种吃饭、洗澡、唱歌、夜总会嗨到半夜的戏码是别指望了。对于在国内嗨惯了的人来讲,欧洲的所有城市可能都比不上国内任何一个二、三线城市的夜生活丰富。

    对于这种现象洪涛几辈子之间就有所感悟,但一直没想明白,为啥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会比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还糜烂、还奢侈。

    洪涛倒是不排斥这种生活节奏,反倒过得挺舒心。如果不是临时做客的话,他还想再弄一个工作间,没事儿自己做做木工、金属加工什么的。或者买两辆旧车拆着玩,用不了几年就能学会汽车改装。

    只可惜他就没有偷闲的命,刚享受了不到半个月清闲,旅店里就住进了几个熟面孔。金发碧眼、身材火爆的是黛安;高贵典雅、异族打扮的是吉达;精明强干、富贵逼人的是杨薇。

    “我在外面拼死拼活,你却躲到姘头家里莺莺燕燕,良心都让狗吃了!”黛安的情绪最激动,因为她看到洪涛时,洪涛正和一位女士骑马归来。

    如果仅仅是骑马也就算了,坏就坏在他们俩共骑着一匹马。要不是洪涛伸手矫健,直接就会被黛安从马背上薅下来。

    “我只是碰巧在日内瓦,这件事儿和我没关系。不过这匹马的血统也太杂了,难道你已经穷得买不起好马了?”吉达还是老样子,第一时间就把她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对马的关注度远远大于人。

    “别看我,她们母子俩的行踪根本不用打听,走到哪儿都是轰轰烈烈的,就快赶上亲王出游了。既然你那个怪胎儿子出现了,你在哪儿也就可想而知。”

    “我发现你好像有点饥不择食了,连这种货色也不拒绝。要是喜欢这种调调找我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杨薇也不打算背这个黑锅,但她的废话比较多,还有挑事儿的意思。

    “闲人生事,看样子你们的挣钱大业都忙完了,兜里有钱腰杆就硬,还敢上门抓奸了是吧!抓吧,奸夫是现成的,正好缺个**,我看你就挺合适,大冷天还穿这么单薄!”

    和女人讲理就是自找麻烦,这个定理洪涛已经求证过无数次,再来一次也是多余。既然不讲理那就都别讲理,自己这些天正好憋得难受,送上门的美女不吃白不吃。

    吉达和杨薇不敢碰,但黛安没问题。别提什么练过这个腿、学过那个拳的,只要自己想,她练啥都没用。这就是男女之间的天然差异,力量!

    “混蛋!你放开我,这是偷袭,有本事……呜呜。”洪涛是说动就动,黛安真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一遭受制就很难脱身了,刚想呼救,嘴也被捂上了。

    “呸……牲口!”杨薇也没料到洪涛不耍嘴皮子改玩身体了,眼看着黛安被他抗在肩头,一边走一边把手都伸到裙子里去了,忍不住骂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