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撒娇只为破血衣

莫惜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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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铠甲要多少钱?”漂亮小姐问道。

    “一口价,一百万两。”季赢说道。

    “哇,这么贵啊!”小姐惊呼道。

    “是啊,如果不是因为价格昂贵,早就被人抢走了,您以为还能留到今天吗?”

    “哦,那是。可是您这件铠甲看起来除了镶了很多宝石,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怎么会这么贵?”

    “您仔细看看它的款式和做工,这是100个工匠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缝制成的铠甲啊!它的每一道制作工序都相当讲究,与那些粗制滥造的铠甲不能相提并论。可这都不算什么,最最重要的是,它有一样别的铠甲都没有的功能,那就是破血加持功能。您想想,您打别人一下,相当于别人打你十五下,这威力,比吃大力丸都威猛啊。”

    “哦,”经季赢这么天花乱坠的一说,小姐的眼睛里都冒蓝光了。

    “听你这么一说,那这件铠甲我要了。凡尘,过来试试,看看你穿上是什么效果?”程翠瑛冲在门口站着的孟凡尘喊道。

    这位欲置万金购买铠甲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程府千金程翠瑛。

    自从孟凡尘做了她的贴身侍卫,她和孟凡尘就形同姐妹,两个人早晚形影不离,有时候,晚上还睡在一个榻上。孟凡尘经常给她讲现实中他遇到的人和事,还陪她一起去野外捉蜻蜓,逮蝴蝶的,偶尔还捉个鱼,逮个兔子什么的烤着吃。

    她觉得这个孟凡尘既像她的朋友,又像她的姐妹,可是,她就是不知道这个孟凡尘,现实里其实是个男儿身。也就是说,在这里,他是女人的身体,男人的灵魂。渐渐地,孟凡尘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想,如果他要是个男人该多好,那样,她会义无反顾地嫁给她。只可惜,他是女人,那么……今生注定他们只能做姐妹了。

    那就做天下最好的姐妹吧!

    看着孟凡尘穿上那身铠甲,大小就像给他量身定做的一样,一寸不多,一寸不少,再没有那么合适的衣裳了。

    程翠瑛看着孟凡尘穿上那身铠甲,心里跟吃了蜜似地,比自己穿还高兴。孟凡尘也格外喜欢这件铠甲。因为穿在自己身上,的确是漂亮至极,最重要的,还能让他的威力增加不少。

    看着孟凡尘眼神里流露出的喜悦之光,程翠瑛义无反顾地掏出银票,放在柜台上:“季老板,我来的时候没带那么多钱,这身上就五百两银票,算做定钱,您先收好了。余下的钱我现在就回去取。对了,我还要一块上好的百炼精钢,等会一起给您钱。这件衣服您给我收好了,最晚天黑之前我一定来取。”

    “好嘞。一定给您留着。”季赢将银票收好,然后将柜台里的衣服拿出来,放到后屋。看着主仆二人走出店门,季赢心里犯了合计:“这是哪家的小姐长得这么如花似玉,还如此阔绰?”

    “小姐,那件铠甲好是好,可是太贵了,还是别买了吧。家里的那两件铠甲我都还没怎么穿呢,再买多浪费啊。”孟凡尘跟在程翠瑛身后,一边向程府走去,一边喋喋不休地说着。他不想翠瑛为他多花钱,只希望自己能为她多做点什么。其实,他看着翠瑛开心,自己好像比她还开心。

    他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反正每天当他关掉电脑,一个人躺在床上,他就会不自觉地想起他和游戏中的这个美人之间的点点滴滴。有的时候还偷偷的傻笑。他媳妇倒班,经常不在家,所以不知道他的这些心理变化。

    “不,我一定要给你买来。这么好的铠甲,咱要是不买,准被人买走了。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程翠瑛倔强地说道,脚步比之前还快了很多。孟凡尘紧赶慢赶地跟在程翠瑛身后,看着她那窈窕的背影,他的心中不免生出一种别样的情绪来。

    进了程府大门,穿过庭院,程翠瑛径直朝母亲的卧室走去。她得向母亲请点款,她自己身上是没有那么多现钱滴。倒是有些珠宝首饰,可眼下哪有时间变卖啊,还是向母亲要点比较省事。程翠瑛这样想着,转眼到了程夫人的卧室,可是卧室里却空空如也。

    母亲平时很少外出,这个时候不在卧室,那她一定在后花园喂鱼呢。翠瑛想着,又绕到后花园。果然,在后花园的池塘边,母亲和丫鬟正在那儿喂鱼,一群一尺来长的金鱼正挤在一起抢着鱼食吃,搅得水面沸沸腾腾。

    “母亲……”翠瑛娇老远就滴滴地喊了声。

    “是翠儿啊。”程夫人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女儿,然后把最后一把鱼食扔到水里。鱼群发现又有鱼食投下来,立刻一哄而上,为能多抢点鱼食而争得头破血流。程夫人站起身,拍了拍手,又抖了抖衣服。然后,用慈爱的目光迎接着女儿的到来。

    “母亲,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没想到你在这里喂鱼呢。看这些鱼被你喂的,嘴越来越馋,一般的鱼食它们都不爱吃了,专挑香的吃。”翠瑛撅着嘴巴,故意撒娇地说道。

    “乖女儿,又有啥事求我啊,快点说吧。”程夫人一看女儿对自己撒娇,就知道这孩子又有什么事要求她了。

    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撅尾巴拉几个粪蛋自己还是清楚的。这孩子平时不爱说话,可一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变得乖巧了。

    想她裴翠云和程咬金快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这么一个女儿,老来得子,自然将这个孩子视为掌上明珠。娇生惯养那是自然的,不过裴翠云教子有她自己的一套原则,在吃穿的问题上,可以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在识文断字上,裴翠云要求则相当严苛。

    她认为女子光长的好看不行,那样充其量只能当个花瓶。她希望女孩能知书达理,入得厨房,上得厅堂。所以从小她就注意培养孩子的文化素养,也试图教孩子一些功夫,一方面强身健体,一方面作为防身之用。怎奈翠瑛更喜欢琴棋书画,却不喜舞刀弄枪的。裴氏拗不过女儿,也就只好随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