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周浩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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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了。”阿华摇手打断了对方,“我知道你们每个人都能讲出好几个令人痛心的故事。”

    明明郁闷地咬着嘴唇:“别的女孩都是编出来的,可我的故事是真的。”

    阿华无所谓地摇摇头:“真的假的对我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根本不在乎这些。”说话间他的目光忽然直愣愣停在了明明的胸前。

    明明一窘:“你干什么?”垂下头来看时才知道是自己想歪了。她仍然穿着阿华的衬衫,现在胸口处多了一块大大的油渍。

    “不好意思……”女孩歉意地抓着头发,“家里没找到围裙……”

    阿华无奈地苦笑着:“这件衬衫一千多块,现在被你拿来当工作服。”

    “我的衣服都在酒店宿舍里呢。”明明嘟着嘴为自己辩解道。

    阿华盯着明明看了一会,他的眼睛慢慢地眯了起来,脑子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明明被看得浑身不自在,而对方的目光里似乎闪动着一些寒光,更是让女孩心中发毛。

    “没什么。”阿华的思绪收了回来,淡淡说道,“一会我带你上街,给你买两身衣服。”

    明明露出欣喜的表情:“真的?”

    阿华点点头,又道:“不过你得帮我做几件事情。”

    明明满口答应:“没问题。”

    阿华挑起眉毛:“你不问问是什么事情?”

    “那有什么好问的。”明明撇嘴一笑,“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阿华半开玩笑般说道:“如果我让你杀人放火呢?”

    明明只是略微一愣,马上又说:“那我也去。”

    这下轮到阿华愣住了:“为什么?”

    “所有的人都说,华哥最是恩怨分明的人物。所以如果能帮到华哥,不管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去做。”明明微笑着说道,“我想成为你的朋友,因为华哥从来不会亏待朋友。”

    阿华便也露出了笑容--那是很少在他脸上出现的真诚而又善意的笑容。

    与此同时,在这座城市的另外一个角落里,某个年轻的男子也刚刚醒来,他睡眼惺忪,神色慵懒,似乎尚未完全摆脱宿醉的酣意。

    于阿华的高档公寓楼相比,男子居住的地方要寒碜了很多。这是胡同里的一间低矮平房,潮湿而且简陋,空气中则弥漫着一种消散不去的霉味。

    不过男子对这种窘迫的处境却不以为意。他并不是一个贪图眼前享受的人,他要凭借自己的血汗去打拼出一片属于个人的天地。

    他对自己很有信心,而且他觉得在眼前已经展开了一条充满诱惑力的辉煌大道。

    三年前他和一帮同乡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没人认识他,更没人看得起他。他甚至没有一个能让人记得住的名字,只因在同乡之间年龄排行第五,所以后来大家便简称他为“老五”。

    他当时为这样的状况感到深深的羞耻,他发誓要闯出自己的名号。三年过后他做到了,当很多人再次提到“老五”这两个字的时候,敬畏已经取代了曾经的蔑然态度。

    大家都知道:老五是个狠角色。他不怕死,他敢和任何人拼命。

    于是有人开始来找老五办事,从最初壮场面,打群架之类的小活,到后来帮人讨债、看场子,老五的名头越闯越大。终于在一周之前,一个真正的大人物找到了他。

    高德森,高老板--道上的兄弟对这个名字早已如雷贯耳。这个大人物专门摆下一桌酒席宴请老五和他的兄弟们。席上高老板不仅端出了好酒好菜,更重要的是,他还摆明了一个机会。

    这是一个令老五思来热血沸腾的机会。如果把握住这个机会,他的人生或许将拉开崭新的篇章。

    “你知道吗?在十多年前我也没有名字,大家都叫我‘高老二’。可现在他们改口叫我高老板。老五兄弟,你如果跟着我,不用五年,这省城就是我们的天下。到时候你就不是老五了,所有的人看见你都得叫一声,‘五哥’。”酒至半酣的时候,高德森拍着老五的肩膀说道。

    老五便把自己面前满杯白酒一饮而尽,然后他只说了一个字:“好!”

    在很多时候,越简介的言辞正体现出越坚定的决心。老五已经完全沉醉于高德森为他呈现出的美好前景,同时他相信自己也决不会令对方失望。

    当然他也很清楚,出现在他面前的将会是一个怎样可怕的对手。

    自老五到省城以来,他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敢和华哥作对。不过越是以前没人敢做的事情,真做起来岂不越是畅快?

    而且这个世界上又有谁是绝对碰不得的?就算是阿华的老板邓骅,最终不也毙命在如日中天之时?

    旧的势力倒下去,也就意味着有新的势力要站出来。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老五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况且阿华再厉害,他也只有一条命而已。从这一点上来说,老五觉得自己更具优势。因为他至今仍住在低矮的贫民区里,孑然一人。所以他没有任何牵挂。

    老五不拍死,他随时都可以把自己的这条命拼出去。他相信阿华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他便在这场争斗中捏住了一张令对方无法招架的底牌。

    当老五走进梦乡楼的时候,他已经揣好那张底牌,做出了最坏的打算。所以他一点也不畏惧。即使当大名鼎鼎的阿华真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喝着自己的啤酒,而对阿华送过来的白酒视而不见。

    老五知道:在江湖上闯荡有些原则是不能触碰的。他已经喝了高德森的酒,如果他再喝下阿华的酒,那两种美酒就会冲撞成致命的毒药。这毒药即使不会燃尽他的躯体,也会腐蚀掉他在道上的名声。而一旦失去了名声,他便只能再次回归为遭人蔑视的角色。

    所以老五便用冷冷的目光迎视着阿华,明确地传达出无法动摇的敌意。

    阿华自罚了一杯酒,然后悄然退下。

    这件事被在场所有的弟兄看在眼里,并且在短短半天的时间内便传遍了省城。人们议论纷纷:一个叫做“老五”的年轻人拒绝了华哥的敬酒,难道省城江湖真的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刻?

    晚上老五离开梦乡楼的时候,早已有些灵通的朋友在等着他。他们簇拥着老五,一定要请他痛快地喝一顿。后者也没有推辞,他觉得这自己现在配得上这样的待遇。

    老五喝得大醉,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这间小屋的。也许是被那帮朋友送回来的?这里的环境确实有些丢人,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属于自己的辉煌时代已经在拉开序幕了。

    上午醒来之后,老五没有立即起床。他懒懒地躺着,透过窗户欣赏着户外灿烂的阳光。同时他开始盘算该去哪里先填一填肚子,因为一会又得对着一盘土豆丝耗上一整天呢。

    正思忖间,屋外忽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谁啊?”老五闷声闷气地问了句,同时警惕地皱起了眉头。他这个地方一般是不会有客人到访的。

    “送外卖的。”敲门的人在屋外答道,“有个朋友给您订好了早餐,让我们送过来。”

    老五松开眉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暗想:肯定是做完请客的朋友吧?他们的心思倒是挺周到呢。于是他应了句:“稍等啊。”然后起身简单地套了条裤子,赤膊着往门口走去。

    刚刚开春不就,余寒尤存。但老五习惯光着膀子。他喜欢展示自己强健的肌肉以及胳膊上纹着的那株苍劲的青松。

    屋门打开之后,老五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看到老五,立刻把一个纸制的快餐袋递送过来。

    老五伸手接过,同时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是什么?”

    “是您最爱吃的。”小伙子笑嘻嘻地,言辞间还带着些许神秘。

    老五看轮廓原以为是汉堡之类的东西,可接到手里感觉硬硬的又不太像。他也懒得猜了,直接把袋子里的东西倒了出来。却见那东西圆圆的如拳头般大小,却是一只灰不溜秋的土豆,表皮上还沾着泥巴,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一样。

    老五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谁让你送的?”他瞪着眼睛问道。

    “你不是最爱吃土豆吗?现在给你送到家里来,你怎么还不高兴了?”伴随着这句戏亵的话语,又有一个年轻人从屋门外的墙角里闪了出来,这人皮肤白白的,看起来很文静,只是一双眼睛黑溜溜,又显得鬼灵得很。

    老五一打眼就觉得这人面熟,略一回想认出对方正是梦乡楼的酒店经理马亮。他的心先是一紧,随即便又沉住气,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是喜欢吃土豆,不过得到梦乡楼找个座,就着啤酒慢慢吃。”

    “妈的,废什么话!”马亮突然间变了脸色,暴喝一声道,“小冰,喂丫的!”

    小冰正是那个服务生打扮的小伙子,他得到马亮的命令后,立刻便挥拳抡向老五的面门,而此刻他的笑容尚且还挂在脸上未曾散去。

    老五已经有所提防,他略一侧身,伸出左臂格了一下,同时抬脚去踢小冰的下盘。小冰不但不躲,反而又向上抢了一步,硬拼着吃了老五一脚,趁势和对方纠缠在一起,成了近身角力的局势。老五虽然体格上更健壮一些,但是在狭小的门廊下一时也占不到太大的便宜。

    而这正是小冰追求的效果,因为在他旁边还有一个马亮呢。见小冰和老五纠缠不清,马亮毫不含糊,上去对着老五的肋部就是一拳。老五一声闷哼,被这一拳打得几乎窒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蜷缩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