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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社会,世界的规则要求人们越来越习惯用语言和谈判来解决争端,但是这种软手段总会遇到一些麻烦,比如遇到你发现根本没有办法沟通的人,那么···暴力和拳头,永远都是这个世界上的终极法则。
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就听谁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沈重山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让这个狼哥放下屠刀之后,他立刻就决定采取一些非暴力不合做的手段让对方意识到他完全没有和自己对决的资本···于是,暴力冲突再所难免。
先下手为强,这是沈重山的信条,虽然他确信自己从失忆来到杭城的这大半个月来没有打过任何一次架,但是当他决定动手的时候,自己的身体就好像被激发了本能一样···
沈重山很难想像自己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居然把打架和撩妹当作了本能···不会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吧?
当发现双方有可能产生暴力冲突的时候赫连秀秀整个心都揪了起来,在她的世界观中,虽然沈重山算的上是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子,但是毕竟他只是一个人,而对方足足有六七个人之多,更何况那个狼哥怎么看都不像是能随随便便捏死的小蚂蚁,这些流氓小混混别的没有,街头打架的经验绝对是比任何人都丰富的,两相比较之下,赫连秀秀就没有办法不为沈重山担心了,报警的话不说那些只擅长于处理后事的警察一定会姗姗来迟,就算是警察来了对这些小流氓恐怕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毕竟他们横行附近这么多年,也没见哪个警察真的把他们抓起来了,而要是不报警的话,这些流氓就更加无法无天了。
赫连秀秀紧张地想着阻止暴力冲突的办法,可是在她还在琢磨着的时候,沈重山已经出手了···
一拳,打在狼哥的脸上。
狼哥傻逼了,小混混们傻逼了,赫连秀秀···妹子不能用这样的形容,妹子是震惊了!
完全没有任何人能想到,沈重山不但敢打架,还敢第一个出手。
这一拳直接捣在狼哥的鼻梁上,砰的一声闷响,狼哥的脑袋随着这一拳的力道后仰然后后脑勺重重地撞到门框上,可怜狼哥之前为了装逼就靠在门框上摆出一个风骚的姿势,因而现在脑壳撞上去的声音也格外风骚。
“嗷!”一声惨叫伴随着鲜血从狼哥的身上爆发出来,他一模自己的脑袋,发现手心全部是血,常年混迹街头对打架受伤流血也不陌生的狼哥算是被激发了凶性,他脸上的刀疤因为愤怒而扭曲得格外恐怖,他怒吼一声,一伸手就掏出一把弹簧刀,朝着沈重山的腰间就捅来。
凶器!
这东西是能要人命的!
沈重山的眼神一冷,虽然身体一直都很虚弱,莫名的会没有力气,但是沈重山却很满意自己身体的灵活度,几次偷偷尝试一字马都发现很轻松的沈重山感觉自己这身体的灵活程度完全不是问题,要不然傻子才在这种时候选择出手,轻轻地一扭腰让开了这把弹簧刀,沈重山伸手捉住了狼哥的手腕,一脸严肃地说:“打架归打架,这种凶器是会要了人命的,你这样鲁莽,我很生气。”
话才说完,还不等狼哥愤怒挣扎,沈重山脚下一扫,就把一百多斤的狼哥扫倒在地,砰的一声狼哥倒在地上,沈重山也松开了他的手腕好让他能倒得更酣畅淋漓一些,沈重山抬起脚疯狂地在狼哥身上踩着,一边踩还一边用很温和的声音说:“随随便便就掏出凶器来的人肯定会闯大祸的,现在我打你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记得这个深刻的教训,要不然的话以后万一你捅伤捅死了别人,那时候就是刑事犯罪你会被判刑的,为了不让你误入歧途,你可要记得我的好,不过也不用太感谢我了,毕竟我这个人做好事的目的一直都不是为了让人报恩而来的。”
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地看着看起来威武雄壮打架很厉害样子的狼哥被沈重山三两下撂倒,撂倒了就算了还把人摁在地上一顿狂踩,耳边传来的是狼哥凄惨的叫声,一开始狼哥还能怒骂几句,但是到了后面这种怒骂就完全变成了惨叫声和求饶声,鲜血飞溅让场面看起来无比的惨烈,当沈重山气喘吁吁地放开狼哥的时候,可怜的狼哥已经趴在地上只有出的气,不过万幸的是他还记得逃跑,在地上一边朝着自己的弟兄爬去一边痛哭流涕···那场面,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有些心酸。
喘匀了一口气,沈重山扶着门框抬眼看向其余混混,嘴角上扬起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容,他依旧用踩狼哥时那种温和的声音说:“怎么,还有谁有意见,要收保护费吗?”tqR1
混混这个群体永远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欺软怕硬,当他们发现自己的老大狼哥都被沈重山三两脚踩得满地乱爬的时候,这群混混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绝对不能当第二个可怜虫···被踩受伤事小,一旦丢人之后自己就要成为别人喝酒吹牛逼时可怜的背景了···
沈重山扫过这群混混,微微一笑,走到书店里,说:“你们之中,有谁想一辈子都只做一个被人嫌弃和白眼的混混的?”
这话问出来,所有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都没有吭声,毕竟就算是身为一个混混,这也不代表他们就想这样,谁喜欢被人戳脊梁骨?他们看似潇洒,天天酒吧网吧排档各种招摇过市,但是其实自己这种人就是社会最底层的渣子,这是他们自己都不可否认的事实。
“现在这个社会,就算是想要做流氓,也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素质的高层次流氓,要不然为什么说你们和黑道一点都沾不上边?黑道是犯罪,但他们用的是自己的脑子犯罪,用高科技来犯罪,从外表上看起来,他们或许每个人都是正儿八经公司的员工或者高层,但是你们呢?你们算是黑道吗?你们只是混混而已,谁都看不起的混混,为什么这样?因为你们没有文化没有素质也没有修养···想要做一个有前途的流氓,要从现在开始···”沈重山嘴角上扬,淡淡地说。
“那该怎么做?”黄毛激动又神往地问,坦白地说,他早就厌烦现在的生活了,电视里面穿着西装从奔驰里下来戴着墨镜的人才叫真正的混社会,自己这算个屁啊,染个黄色头发,不但不帅,他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特别失败。
“早就给你们指过一条路了,从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开始,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怎么挣钱?甚至你们连骂人都不会,除了三字经和国骂之外你们还会什么?每个人从书店里选最少两本书,买走之后好好看,看完了给我写心得体会交给我,合格了我再告诉你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谁如果想继续这么混下去的也无所谓,毕竟我不是你们的爹,没有义务管你们今后的死活。”沈重山说到。
黄毛他们一群小混混面面相觑,谁都没有想到自己身为一个流氓来收保护费不成居然还要买书回去···
“狼哥,这,这咋办?”一个小混混问旁边勉强爬起来正用纸巾一个劲地擦着脸上鲜血的狼哥。
狼哥咬牙切齿地瞪了那个不长眼的小弟一眼,又胆战心惊地看看旁边笑容可掬的沈重山,最后咬咬牙,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买!”
于是···神奇的一幕上演了。
七八个小混混很认真地在书店里面转悠着,挑选着他们要买的书···每个人的指标是最少两本,这可难坏了不少混混,让他们去打架不是问题,但买书···估摸着小时候偷偷摸摸把教科书卖了还钱买冰棍吃到不是没做过,可买书,还真的破天荒头一糟。
在混混们挑书的时候,赫连秀秀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拉了拉沈重山的袖子,弱弱地说:“这样可以吗?”
沈重山笑眯眯地说:“放心吧,这些混混不给他们一整套连续的教育方案他们下次还是会来捣乱的,到时候我要是不在的话怎么办···更何况,你不是说书店生意不好吗?这一次一次性就能卖出去几十本书,我已经有一个方案了,未来或许会让书店的生意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说不定。”
赫连秀秀无语地看着那些低头很认真地在选书的混混们,她扭头又看看沈重山,忽然觉得这个家伙才是最可怕的流氓头头···
很快,混混们选好了自己的书,当见到连狼哥都兴奋地找到一本《黑手党的一百年历史》之后,沈重山笑眯眯地对着身边的赫连秀秀说:“顾客上门了,还不快点给他们买单结账?”
“要不,要不还是免费算了吧?”赫连秀秀还是有些害怕。
沈重山眼珠子横到闻言正露出高兴和满意神色的狼哥身上,温和地说:“免费?狼哥,你作为这条街的老大,你说要免费吗?”
PS:上一章的内容,完全是开个玩笑讨个巧,完全不知道某几个人是怎么看出我骂不看这本书的读者是人渣的,也太偏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