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变成怪物!

肥茄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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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九十五章 变成怪物!

    也许对旁人而言,血魔仅仅是一个象征着恐怖与杀戮的符号。可对阎王来说,血魔却是一个难以从记忆中抹去的存在。

    他的强大,他的离经叛道,都深深震撼了当初还很年轻还很稚嫩的阎王。

    而那一年的血魔,也不过才二十出头。比阎王大不了几岁。

    可正是这样一个男人,却让阎王生出了既痛恨又仰望的情绪。

    他的心,究竟是如何长的?

    他为什么舍得离开逆鳞?

    又为什么可以在这十年内名声鹊起?

    逆鳞如此强势的追杀,为什么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在阎王心中,血魔就如同一个符号。复杂而矛盾地存在着。

    此时此刻。

    在血魔叛逃逆鳞十年之后,他终于重新露面了。

    曾经,他只能通过江湖传闻得知血魔的行径。现在,这个传奇一般的男人,却就在他的眼前。

    他依然是如此的藐视一切。

    他的眼神,依旧猩红而——冷漠。

    哪怕是面对统率逆鳞的大长老,这个男人也从来不肯低下骄傲的头颅。

    他目空一切,睥睨天下。

    仿佛战无不胜的王者,所向披靡!

    他就这样平静地站在门口。阎王的心,却迅速揪起来了。

    当他从唐欢口中得知血魔的真实身份之后,他不是没想过为逆鳞清理叛徒。可当血魔真正站在他面前之时。他根本没有向这位师伯发起挑战的勇气。

    甚至——

    阎王深吸一口冷气。用那并不魁梧的身躯挡在了门口。目光直视血魔:“你来做什么?”

    唐欢不是去找血魔了吗?

    为什么唐欢出去了。他反而来到了宋秘书的家中?

    是唐欢被蒙骗了。

    还是这血魔技高一筹,将一切掌控在手心?

    “你不知道?”血魔微微抬眸。那猩红的眼眸之中,既没有杀意,也没有冷光。

    可即便如此,阎王依旧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他很清楚,自己绝不是这个强大男人的对手。

    哪怕是用命来抵挡,或许也支撑不了多久。

    但既然师傅让他做唐欢的狗。

    那么他就绝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

    唐欢要他守在家里,要他保护宋秘书的安全。那他决不允许血魔动宋秘书一根汗毛。

    至少在他还有力气站在血魔的面前之前,不允许。

    “我要杀宋秘书的消息。不是你告诉唐欢的吗?”血魔依旧平淡的说道。

    “不可以。”

    阎王五指紧握。

    他只剩一只手了。

    尽管凤凰大人又传授了他全新的武技。可短时间内,又岂能回到巅峰状态?

    可即便是在巅峰状态,他又如何抵挡得了血魔?

    血魔淡淡扫了阎王一眼:“你拦得住我?”

    “只要我还活着,就不能让你得逞。”阎王咬牙说道。

    “你求死?”阎王轻描淡写道。“念在小师妹的情分上,我不想杀你。让开。”

    阎王却是纹丝不动。

    缓缓抬起他仅剩的一只手。决意与血魔决一死战。

    “看来小师妹是真的疼你。”血魔缓缓说道。“连你任务失败,也留下你一条命。”

    血魔说罢,身躯缓缓往前踏出一步。

    他抬起右手,轻轻在阎王的胸前推了一下。

    “别自不量力。让开。”

    血魔这随手一推。

    看似不费吹灰之力。阎王却连抵挡的余地都没有。胸前仿佛遭受巨锤一击。浑身猛然一颤。胸口气血翻滚,踉跄倒退了数步。额头上瞬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

    血手!

    血魔还在逆鳞之时,就创造的独门绝技!

    那时的阎王,就很想学习这位师伯独创的绝学。甚至背着师傅,向血魔请教过。

    可血魔却淡淡摇头,若想成为真正的绝世强者。唯有独创绝学,才能登堂入室。靠别人传授,永远只是二流,到不了武学之巅。

    一是教阎王没有意义。二也是不想自己的绝学被太多人透彻了解。

    学不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却会暴露自己的压箱绝技。

    每个绝世强者的绝学,都只会在生死之战时,才完全发挥出来。

    哪怕是白万里,不也没有完全了解陈正的九指连环么?

    武学之路上,所有绝世强者都会藏私。

    能做到大公无私的,怕只有圣人了。

    血魔随手一拍,便将阎王逼退。令他气血翻滚,浑身发抖。

    可他钢牙一咬,丝毫不肯退让。

    “除非你打死我。”阎王目光坚定道。“否则我不会让你动宋秘书一根汗毛。”

    血魔闻言,却是淡淡扫了阎王一眼:“你还真是适合当一条狗。人家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这辈子,你就没有一点自己的追求和主见么?”

    阎王丝毫不为所动:“我的命,是唐欢给的。”

    “那就别怪我这个师伯不给你活路走了。”

    血魔缓步上前,看似慢条斯理。可每一步走出来,都仿佛裹挟惊雷之势。一股有一股实质般的压迫力席卷而来。就连那空气中,都仿佛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令人肝胆俱裂。

    阎王猛然一提气,一把血色匕首落入手中。而后,他身形一纵。朝阎王压了上去——

    他明知此战必死,却没有丝毫迟疑。

    其实从凤凰将他扫地出门,他的心,便已经死了。

    一个只会杀人的杀手若心死了。那最后的下场,似乎也只有被人所杀。

    ……

    白不臣仍然在书房之中。

    距离此时此刻,血魔——也就是慕青已经离开他的家五分钟了。

    他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无法理解血魔的追求。就像他永远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只关心他的小儿子。而忽略自己这个明明更加优秀的大儿子。

    难道,只因为白万里年幼多病,就可以获得特殊待遇吗?

    走了一个血魔,对他而言的确不是坏事。

    这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也一直以来,都跟白万里走的亲近。走了,白万里就会少一个援助。对白不臣来说,百利无一害。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血魔前脚走,一个不论如何也预料不到的男人凭空出现在了他的书房。

    这男人似乎和前几次见面完全不同。

    他的笑容,充满了黑暗气息。

    他的身上,也沾满了死亡味道。

    就仿佛是一头深渊野兽,伺机而动。

    “白少。你白天是个谦谦公子,温文尔雅。可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会变成怪物?”这个男人轻描淡写道。“是我太年轻,还是你太不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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