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简约主义(1)

林笛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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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很是……哭笑不得!

    迟灵瞳无言仰望天空,盼着阳光再强烈点,把她蒸成一缕轻烟算了,省得面对这令人崩溃的场面。

    二十四岁,若时空逆转,搁在民国,娃都能上街打酱油了。此刻,她却站在五月明晃晃的阳光下,被婚姻登记处的两位工作人员咄咄催问,是选择跟妈还是跟爸?她很想威猛地吼一声:当初他们结婚时没邀请我,凭啥离婚时一通电话我就得扔下一切忍着晕眩忍着呕吐忍着鼻酸忍着泪水飞车赶来参加?

    昨天刚上班,她坐在公交车上,脑子里翻腾着欧陆庄园的设计方案,谭珍的电话来了,让她请三天假,家里出了点事。她整个人像被电了下,青台到滨江一千多公里路,不是很重要的节假日,谭珍和迟铭之不轻易让她回家。

    果然,不是件小事。一个月前,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年轻女子找到谭珍,说:“我怀了你老公的孩子,六个月,龙凤胎。”谭珍在宁城大学教经济学,迟铭之在滨江大学教英语,两人都带着研究生,算是高知两个。当天下午谭珍便回了滨江,没要严刑拷问,迟铭之就全部交待了。事情的经过很没故事性,女子叫甘露,西安人,刚参加工作,在滨江大学的后勤处做会计。迟铭之看着她,总想起独自在外的迟灵瞳,遇事就照顾下她。照顾着,照顾着,某天鬼迷心窍,不小心犯了个男人常犯的错误。事后,甘露也没缠着他,甚至还与他刻意疏远。不久,迟铭之听说她身体不好请假回老家看病去了,心中还偷偷窃喜,只当那是一场花非花、雾非雾的梦景,谁知竟然出了这样的人命事故。要不是谭珍拽着,迟铭之就撞墙自尽了。一世的清风明月,最后随了俗流,怎一个恨字了得。无关爱与不爱,迟铭之都必须为他的梦景买单。

    甘露只是一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在这件事上,她后来者居上,完胜拥有博士学位的谭珍。离婚迫在眉睫,房子、车和存款都没纠结,唯有迟灵瞳的归属问题,两人觉得应该尊重她的选择。所以说,太过民主,也没那么好,迟灵瞳如是认为。

    其实,这样的纠纷婚姻处可以理直气壮地让当事人去法院调解,可是,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是迟铭之的学生,看着迟铭之那张俨如寒霜打过的面容,她开不了这个口。记得读书时,常看到迟铭之和妻子谭珍推着婴儿车在黄昏的林荫道上散步,迟铭之儒雅,谭珍知性温婉,小瞳瞳可爱得不行,见谁都笑。那情景,多少年一直印在脑海里。同学们说这是幸福的旗帜,我们跟着旗帜走,绝不会错。

    今天,这面旗帜倒了,学生心里很不好受。

    最不好受的人是迟铭之,他绝望崩溃的样子,似乎被全世界抛弃了。“瞳瞳,你是爸爸一手带大的,你说过等爸爸老了,你会帮爸爸擦口水的。”他觉得自己像是暴风雨中海面上飘着的一块浮木,如果不拽着灵瞳,他就会被冲下深渊。“你五岁时,妈妈出国读博。我给你做饭,接送你上学,和你一块识字、做游戏。夜里,你睡在我的臂弯中,奶声奶气地给我唱儿歌、讲故事,替我捏额头、掖被角,好乖好乖。爸爸真的不能没有你……”

    没错,迟铭之是慈父,谭珍是严母,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活在当下,必须正视现实。迟灵瞳同情地替父亲理理衣衫,他狼狈憔悴得像老了十岁。

    自始至终平静得如一面湖似的谭珍突然开了口,她看向迟铭之,眼中掠过一丝隐忍的痛楚:“铭之,如果连瞳瞳也跟你,我还有什么?”

    刷地,两行泪从迟铭之眼中冲了下来,嘴唇哆嗦个不停。是的,五十岁的女人离了婚,还有什么呢?

    谭珍继续说道:“结婚这些年来,我们从没争过吵过。我的脾气并不好,事业心又强,是你一直在包容我让着我。最后了,再让我一次,好吗?”

    迟铭之放声痛哭。谭珍默默低下眼帘,心里像在下着一场雪。

    学生与同事面面相觑,这婚还要离么,她们询问地看向迟灵瞳。

    迟灵瞳朝外睇了一眼,甘露也来了,站在一棵树下,双手托着肚子,悠然望着远方,神情很是安然。

    迟灵瞳深呼吸,右手紧握着左手。据说人在无助时,为了给自己安全和力量,就会下意识地这样做。“我听孔雀说今年是双春年,适宜婚嫁。我决定了,趁着这好年景,把自己也给嫁了。在被我老公收纳之前,我先在妈妈那儿暂存几个月。”这样的答复很和平,应该两方都能接受。

    迟铭之的悲声戛然而止,和谭珍惊诧的表情同步:“你有男朋友了?”

    迟灵瞳信心十足:“现在还没有,不过,他应该在来的路上。”

    “婚姻不是儿戏,瞳瞳,你可要慎重。”迟铭之说完,羞愧地低下头,他实在不是个好榜样。“对不起,谭珍。”这句话他已说了千遍,仍觉得苍白无力。

    谭珍回以一叹。

    迟铭之净身出户,放弃一切财产,放弃迟灵瞳,放弃从前的点点滴滴。以后,他会儿女绕膝,但是,有些快乐没了就不可复制。

    甘露诚挚地向谭珍道谢,谢谢她成全了自己对迟铭之的仰慕,谢谢她给了腹中一对儿女生存的机会。她是做错了事,但是她懂得感恩,懂得取舍,将伤害降到了最低,她珍惜爱情。

    谭珍淡淡一笑,娴雅地越过她。

    “真讨厌爱情。”迟灵瞳和谭珍打车先走,迟灵瞳看着后视镜里的迟铭之,佝着腰,耷拉着头,哪里还有滨大里风度翩翩的迟教授半丝影子。

    “爱情没有错。”谭珍一直绷着的身子软了,她不得不紧倚着灵瞳才不让自己倒下。“是我和你爸爸之间出了问题,如果我当初不坚持去宁大,也许……”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她懂了,却晚了!

    迟灵瞳心疼地抚摸着谭珍的手背,掌下一片冰凉。她知道妈妈内心不像看上去这么冷静、理智,这次从宁城回滨江办理离婚手续,谭珍没有踏进家门一次,一直住在酒店,可想而知,她有多么的心碎。那个家,大到购房,小到窗台上的一盆植物,都是她亲力亲为。

    “我常想,可能同行不适合做夫妻,太知己知彼,像透明人。”谭珍总结经验教训,“瞳瞳,你以后找朋友也尽量避开同行。”

    迟灵瞳不然,钱钟书与杨绛,也是同行,幸福相伴到老。一切因果是因人而宜的。她只有一点不甘,这么优秀的妈妈输得太容易。

    谭珍摸摸迟灵瞳的头,她没有告诉女儿,她之所以没有为难迟铭之和甘露,是因为她太了解迟铭之,他真不是个坏人,以后的日子,他会活在沉重的罪恶感中,愧疚和自责会把他折磨死。他的幸福已到尽头,所以他哭得那么伤心,而她只能尽量不去恨他,却做不到同情。

    傍晚的阳光懒懒散散,穿过车窗照着迟灵瞳的脸,粉粉嫩嫩如婴儿,谭珍心中发疼:“不管我和你爸爸怎样,瞳瞳,你都是我们心中的最爱。”

    迟灵瞳抿抿唇,那又怎样呢,现在,曾经那个令人羡慕的家没了。不过,她没流露出内心的情绪,扬起脸,点点头,笑得像花儿一样。

    谭珍回到酒店,就忙不迭地收拾行李,准备明天回宁城,她不能再住教师公寓,她要买房,要给女儿一个新的家。迟灵瞳看着她躬腰拖行李箱的样子,背影单薄如纸片,心阵阵地发酸,她说去看孔雀,匆匆跑出了房间。再呆下去,她怕会和谭珍抱头痛哭。

    孔雀不是某只自恋的鸟类,而是个长相很过得去的女人,和迟灵瞳是中学同学,在滨江广播电台做主持人。她主持的节目叫《生活小百科》,时段在凌晨两三点。讲的内容无非就是教你怎样洗脚洗出健康;到农贸市场买橙子,怎样识别公和母;买西瓜敲一敲,哪种声响的瓜最甜……如果把电台的节目分为黄金与白银,孔雀的节目估计就是一堆废铜烂铁。谁大晚上有兴趣听这些个,仅有的几个忠实听众,都是睡眠不太好,说听着孔雀唠叨,很催眠。

    孔雀呕得差点吐血身亡。不过,职场一般,她情场凯旋。从前种种辉煌历史不谈,现在的她有一个恋爱三年的男友,叫萧子辰,在医学院教书,已是硕士生导师。她不止一次向迟灵瞳描述过他的斯文、俊逸,可迟灵瞳提出瞧瞧时,她总是一口回绝。

    好奇心可以杀死猫,于是,每次通电话,迟灵瞳都会加上一句:我想见你的萧教授。今天,孔雀毫不例外地又拒了。

    灵瞳开玩笑地问:“你是不是很没自信,怕他对我一见钟情?”

    “我……我……”巧舌如簧的孔雀竟然语塞,半天才恢复自如,“我是怕你形只影单,看着我们卿卿我我,你深受刺激。”

    “我这个人一向不怕刺激,要不,我不化妆好了!”迟灵瞳不死心,越发逼得紧。

    孔雀就是不松口:“你化成天仙,子辰也不可能多看你一眼的。告诉你,他是一根筋的男人,无论读书还是恋爱,都很专一。嘿嘿,妒忌了吧!”

    “这等货色,你怎么还放羊吃草,不圈回家呢?今年可是双春年。”

    “圣者的伟大之处,就是他的仁爱只对别人,而对自己则很苛刻。”

    “哇,感动得涕泪迸流。”

    “要纸巾吗?”

    “免了,带足银子就好,请我吃饭。”

    “妞,你疯啦,我待会还要上班。”孔雀正打算抓紧补眠。

    “给你半小时的梳洗时间,然后开车来酒店接我。我要吃韩国菜。”迟灵瞳一口气说完,“啪”地合上手机,想着孔雀咬牙切齿的样,她郁闷的心情一扫而光。

    半小时刚过,迟灵瞳听着旋转门外传来一声“咣”地摔车门声,紧接着,孔雀用柔润清脆的嗓音在外吼道:“迟灵瞳,你给我滚出来。”

    到底是主持人,只要出门,就不含糊。孔雀穿一身麻质长裙,米白色,四下里挂着木头的小圈圈,化妆是时下流行的彩妆:眼角向上斜扫一层淡淡的金粉,唇形描着肥嘟嘟,颇为性感。

    “请淡定,这样容易长皱纹。”迟灵瞳不敢要她开车门,自己乖乖爬进去。进去后才发觉这车不是孔雀常开的那辆红色宝来,而是四平八稳、黑不溜秋的君威。

    “你刚刚从哪张床上爬起来的?”迟灵瞳轻轻抽气。

    孔雀狠狠地瞪着她:“你最好给我一个无瑕可击的理由,不然我凌迟处死你。”

    迟灵瞳眨巴眨巴眼睛:“我爸妈今天离婚了,下个月,我爸爸就要给我添一对弟弟妹妹。这是两件严肃的事,我找你出来消化下。能接受吗?”

    孔雀没表情地盯了她好一会:“算你过关。你看你,一对熊猫眼,丑死了。”

    “你应该庆幸,不要门票就能看国宝。走吧,我饿死了。以后休假我就回宁城,不回滨江了,你想见我也见不着,珍惜点。”

    “你敢!”孔雀一副恶霸的表情。

    迟灵瞳作出投降的样,却还有附加条件:“如果你让我见下萧子辰,我可以考虑回滨江看看你。”

    孔雀白了她一眼,根本不中招:“防火防水防小偷防闺蜜,这十字真言,我谨记于心,没得商量。”

    迟灵瞳啐道:“去去去,见色忘友。”

    孔雀这才赔着笑:“不是啊,现在好男人就如同三条腿的蛤蟆,稀罕着呢!我什么都可以和你分享,唯独子辰不可以。”

    “谁稀罕!”迟灵瞳没好气地哼了声,当这只鸟吃错药了。

    韩国餐馆的服务小姐显然是认识孔雀的,态度热情、周到,迟灵瞳说没胃口吃烤肉,她就介绍牛尾巴和秋刀鱼,然后送上来两杯山楂茶,开胃、解渴。餐馆环境也不错,小巧的家居式,总共十几张台面,桌上设有先进的烤炉,从底部抽烟,所以餐厅里只闻烤肉声,并没有油烟味。

    不一会,闷罐牛尾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香味,孔雀抢先下箸夹了一块放在嘴里,鼓着两腮问道:“妞,你和希宇最近有联系吗?”

    迟灵瞳正含了一口茶,噗地一下喷了出来:“鸟类,你等我把茶喝下去再问问题好不好?”

    “戳到你痛处了?”孔雀好整以暇地问。

    “连个疤都没有,哪来的痛?”希宇是她和孔雀的高中同学,在某个青涩时期,勉强算作她的初恋男友,但故事没有后续发展。

    “他在证券公司工作,去北京进修两年了,回来就是根大粱。”

    迟灵瞳赞道:“混得不错!”证券行业,不管牛市熊市,都能赚得腰包鼓鼓,不幸,就是头发掉得快。她脑补了下希宇地中海式的发型,撇嘴,还是那德性。

    “肠子没悔青吧?”孔雀笑得幸灾乐祸。

    这时,服务员端上秋刀鱼,用利器剖开鱼身,取出长长的一条脊骨,然后在里面滴进鲜柠檬汁。迟灵瞳认真地看着这些程序,不住地吞咽口水。“你说什么?”一抬头,看到对面窗边坐着个戴眼镜的男子,长相挺清俊,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两眼。

    孔雀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眼皮上的金粉一颤。

    男子点了盘烤五花肉,斯文地翻翻烤架上的肉,动作缓慢地拿了片生菜叶,眼睛却还看着面前摊开的一本书。

    “鸟类,我该找个男友了。”迟灵瞳收回视线,搅拌着面前的牛尾汤。

    “看上他了?”孔雀脸黑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迟灵瞳不屑。

    “你……不是喜欢这一类型的么?”

    迟灵瞳一向对眼镜才子无法抗拒,但不包括这种表情木纳、举止笨拙,一看就像是读死书的呆子类型。“我的水准没那么低。”

    “那人我认识,要不我帮你们介绍下?”

    “我不想倒胃口。”迟灵瞳低下头喝牛尾汤,没注意孔雀脸上神情突然一松。

    “你别后悔哦!”

    迟灵瞳“啪”地放下筷子:“你到底让不让我吃饭?有什么可后悔的,我是想把自己推销出去,但还没到病急乱投医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