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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大雨,朝阳却是早早地爬了出来。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岁,今天的他还是一个不羁浪子。
格斯并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闭上眼还是昨夜的狂欢。
十九度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哇!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爱这个世界,也深爱昨晚那个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欢笑,那位倔强的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去改变这世界呢?
那位倔强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是整个意国的英雄,在这双羽翼下,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成长。
说起来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复杂。
诺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八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其中复杂的过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们共同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妈妈,然后娶了身为当红明星的妈妈。不久格斯出世,母亲却因难产而死。
他的出生从一开始便就意味着要背负某种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爱母亲的父亲并不爱他,甚至像垃圾一样厌恶他。
可他跟哥哥诺斯的关系却出奇的好。
在某一天晚上,父亲又动手打他了。这一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给因他死的母亲去偿命。
然后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真是一个不能去回忆的傍晚。
诺斯用桌上的水果刀亲手杀死了他们的父亲。
“以后我来保护你。”当时诺斯这么说。
小时候格斯一直以为哥哥也是那位只比诺斯还要小一岁的母亲所生。
后来长大了才逐渐明白,原来正是自己母亲的出现,才令他们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母亲。
他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对自己这么好,好的超乎一切,甚至可以为了他杀死父亲。
这个问题困扰了格斯许多年。
一直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无意中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原来格斯的母亲曾是哥哥诺斯的情人,他们的父亲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却仍旧横刀夺爱,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迫母亲嫁给了他。
“哥哥心中一直都是恨父亲的吧……”
对于早已被尘埃埋没的事情,格斯没兴趣扒开看个究竟。他只是替母亲惋惜,要是没有父亲横刀夺爱,那她应该是极其幸福的吧。
毕竟哥哥一直都是个温暖的男人。
回家的路上,格斯忽地顿住了脚步,就像是被人施了魔法,永久地定格在了那里。
是的,那一天的那一刻,本就成为了他心中的永恒。
在七点半的阳光下站着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孩,她修长而又笔直的身躯亭亭而立。橘红色的阳光洒在她红色飞舞的衣裙上,格斯就是这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
这世界再美,也不及她万分之一。
“格斯,这世界温暖吗?”红衣女孩开口说话了。
格斯甚至没有去想这个自己首次见面的女孩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他只是本能地开口回答:“该是温暖的。”
那名红衣女孩扭着上身转过脸,晨风拂发,七点半的阳光铺满了她整张脸,犹如海边折射而来的余晖。
在这几乎能把人暖化的阳光里,她忽地笑了。
那真是比七丘之城的清晨还要干净的笑容,面对这样纯白如纸的女孩,格斯只觉得自己昨晚的行为肮脏极了。
红衣女孩不知何时已走到格斯面前,她像母亲一样抚摸着格斯棱角分明的脸庞,轻轻地说道:“你会同这世界一样温暖的。”
已经三十五岁,早已是情场浪子的格斯羞涩的像个大男孩,无地自容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仅仅是在那一刻,格斯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自拔地迷恋上了这个红衣女孩。
从那一天起,格斯就像变了一个人。
他不再泡吧,不再参加任何狐朋狗友的活动,他每天都心心念念着那名红衣女孩。他也想变得同她一样纯白如纸,也想变得同她一样美好。
或许这世界并不温暖,只有她的笑才是最温暖的。
红衣飞雪。
这就是她的名字。
格斯一次次表白,一次次被拒绝,可即使如此他也不厌其烦,从不放弃。他还要告诉天下人,红衣飞雪就是他的女人。
他乐见其所地喜欢别人称呼红衣飞雪“二夫人”,一生都没有尝过失败和挫折的格斯这次也相信自己最后一定能够达成心愿。
动静越来越大,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终于也知道了。
那天,一次偶然的偶然。
格斯路过哥哥房间门口时听到了里面的怒骂。
“红衣飞雪,我派你去保护格斯,而不是让你去勾引他,你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难道自己心中还不清楚吗?你配得上我弟弟吗?”
格斯大惊失色,他推门闯了进去,看到平时一向温和的哥哥却掐着红衣飞雪的脖子把她死死地按在墙上。
她的脸比身上的衣服还要红。
“诺斯,你干什么?”
格斯愤怒地推开哥哥,把红衣飞雪护在身后,眼神坚决而又凌厉,“谁敢伤害她,那一定就是我的敌人,包括你,哥哥。”
诺斯的手颤了一下,他看向地上的红衣飞雪,眼中闪出杀气。
红衣飞雪呢?
她坐在地上,看起来并没有要反抗或者逃走的意思。
“我没有要勾引格斯,我只是忍不住想近距离地看一看这个世界。”她的脸色由红转白,更加映衬的那身红衣之娇艳。“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知道自己配不上这世界的温暖,所以我也从来不敢奢求什么,同你一样,我也一心想让格斯活在一个温暖的世界里。”
格斯怒道:“飞雪,你在胡说什么。对于我来说,明明就是因为你我的世界才有了温暖呀。”
红衣飞雪道:“格斯,你错了。我的世界只有黑暗,从来没有温暖,我也不可能给别人带来温暖。我早已肮脏的如下水道里的老鼠,身上的臭味远远可闻,你哥哥说的都是对的。”
格斯更怒:“诺斯,你究竟对飞雪做了什么?”
他怒目而视,甚至想要拔枪相向。
那是多么美好的女孩啊,诺斯怎么忍心伤害她呢。
诺斯.尼克勒斯沉着脸说道:“格斯,这些事情我本不想告诉你的,但如今看来已经没有那个可能了。”
他冷冷地看了一眼红衣飞雪,说道:“她本是先知城教廷的人,于十年前投靠尼克勒斯家族,成为我们的间谍。她平日里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保护你。”
格斯愣了一下,也就是说红衣飞雪已经在他身边十年了。
十年……那时候他二十五岁,而红衣飞雪只有十七岁啊!
他竟被一名小自己八岁的女孩一直保护着。
格斯已经愤怒的恨不得掐住哥哥的脖子,质问他究竟为何狠心让一个女孩做这样事情。
其实他心中更加怨恨的是,为什么哥哥不让红衣飞雪早点出现。十年了,在此之前他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格斯知道,这些不是哥哥不让自己喜欢红衣飞雪的理由。
诺斯果然又道:“哪怕你喜欢的是乔安娜,我都不会阻拦,但这个女人,绝对不行。”
格斯当然知道乔安娜,她是意国最有名的女人。据说她所睡过的男人,至少也有一百二十个。他就是其中之一。
而诺斯竟然拿红衣飞雪跟乔安娜相比,那话中的意思,甚至是说红衣飞雪还不如乔安娜。
格斯的手紧紧地攥着,青筋如小蛇游动。
“诺斯,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他已经准备拔枪了。
诺斯道:“我当然知道,红衣飞雪,你说呢?”
红衣飞雪起身按住了格斯拔枪的冲动,她没有回答,而是用行动在证明。
她缓缓褪去了身上那件刺眼的红衣。
满身的伤痕,密密麻麻,重重交叠。
那一天,格斯第一次看到了这世界的黑暗。
原来真的如她所说,她的世界从来没有温暖。格斯想起那天的清晨,七点半的阳光把她整个人都铺的满满当当。因为她,他的整个世界都似乎变成了橘红色。
难道这时候她依旧没有感受到这世界的温暖吗?
红衣飞雪抬起手,但又放下。
她说:“格斯,这世上所有的黑暗,你的哥哥和我都会为你背负,你只需活在橘红色的阳光下就好……”
可是,自那天以后,格斯的世界就不再是橘红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