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章无形之中装逼最致命

tx程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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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三四章无形之中装逼最致命

    一个农民拣了个鸡蛋大的宝石,想献给皇上,于是缴到县里。县令换了个金蛋交给知府,知府换成银蛋交给巡抚…最后一个真正的土鸡蛋到了皇帝手里。皇上感动农民的心意,便赏赐农民黄金千两,然后千两变百两,百两变十两。当农民得到从县里拿来的一两黄金时,感动得山乎万岁。

    这虽然是一个段子,不过却反应了官场上的常态。

    五千两黄金自然不算少,可是对于一个管理了将近两年金沙镇,成了王世充的黄金将军的王玄琼来说,这点黄金还真不算什么。其实陈应的判断并不准确,他认为后世灵宝市的黄金可以产二十吨,在这个时代年产四千斤应该不成问题。

    四千斤就是六万四千两黄金,哪怕王玄琼把大部分给上缴给了王世充,他手里截留下来的黄金,应不止五千两这么点,应该更多。毕竟就那个段子的存在,陈应绝对不会相信,王玄琼会把所有开采出来的黄金献给王世充,哪怕王世充是他亲爹,可是人的眼珠子是黑的,黄金是黄的。

    听到五万两黄金这个数字,赵季卿顿时惊呆了。他是王玄琼的心腹,虽然也知道王玄琼暗中也瞒下了一些黄金,可是绝对没有五万两那么多,两万两是缴纳给王世充定例,王玄琼暗中私自截留的黄金大约有万两之多,但是加在一起,也只有三万余两远远不够陈应要求的五万两之多。

    赵季卿踹踹不安的返回了金沙大营,向陈应禀告王玄琼陈应要他拿出五万两黄金,面对陈应的勒索,王玄琼顿时就像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一蹦三尺高:“他怎么不去抢?”

    赵季卿心中暗道:“人家本来就是要抢好吧!”

    王玄琼再一次召集众将领商议对策。

    众将领一致同意,要钱没有,要命就是一条。纷纷叫嚷着要跟陈应拼了。

    只是还没有等他们商议出什么对策,就听到大营之外传来了急促的战鼓声。

    经过整编的陌刀军已经排成密集的队形,准备对金沙大营展开进攻。

    陈应一次性就投降了两个陌刀团(他手中的陌刀只有这么多),六百余名陌刀手排成密集的队形,缓缓向郑军金沙大营展开了进攻。

    陌刀军有两大难处,一是陌刀难造,二是陌刀手难得。第一个难关是个技术与资源的问题,不过随着高锰钢的出现,这个卡住陌刀无法大规模生产的难关已经迎刃而解。仅仅灵州盐矿里产生了高锰矿粉,每月多达三千六百余斤,大约可以供陈应生产四万八千斤高锰钢,同时可以锻造出莫约一千具陌刀与同等数量的高锰钢明光铠甲。如果有一年的时候,陈应的工坊完全生产出一万两千柄陌刀与一万两千具明光铠甲。足足可以武装四十个陌刀团。

    当然,这个数量陈应并不满意,他还派出了十数支勘探队,在大唐范围内的河西、巴蜀、关中,河东等各个地方寻找锰矿资源,一旦发现更大的锰矿,那么大唐的高锰钢明光铠甲与陌刀,就可以像横刀一样,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产量。

    一旦这种陌刀军形成大规模装备的常规军种,这种可以如墙推进,步、骑、射、长短、诸兵种无忌的陌刀军,就可以辗压大唐周边所有的敌人,特别是北方的突厥人,将会迎来他们一生难以磨灭的噩梦。

    其实,制约大唐陌刀军发展的关键困素,反而不是因为装备难得,而是因为人才难求。为了增加陌刀军的持久战能力,陈应在缺乏陌刀的情况下,只要让陌刀两千余名没有真正陌刀的陌刀军将士,拿着临时改装,足足增加一倍半份量的开山战斧进行体能训练。

    看着陌刀军缓缓靠近,陈应冲阿史那思摩与单雄信、张安世、高飞扬等将领道:“陌刀虽然不是万能的军队,然而不可否认,陌刀军仍旧是这个时代难以正面匹敌的军队!”

    单雄信疑惑的问道:“听大将军的意思,似乎陌刀军也有克制的方法?”

    “克制的方法?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陈应微微一笑,有意或无意的望着高飞扬与张安世道:“第一个方法,其实高将军与张将军已经体会到了其中的滋味!”

    高飞扬与张安世的目光在空中一碰,两相无语。

    事实上,他们刚刚开始的时候,其实非常不服气。可是随着投降陈应之后,二人经过模拟演练,不得不承认,钩镰枪无论骑兵还是步兵,都可以轻易的将笨重移动迟缓的陌刀军放倒。

    不过,对于陈应如此低估陌刀军,作为重装步兵将领,张安世显然不太服气,他微微一怔,硬着头皮道:“不知陈大将军,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克制陌刀?”

    “本大将军可以用弩!”

    “弩?”张安世感觉非常滑稽,两重重甲战斧营将士可以无视三石以下弓弩的射击,哪怕是三石强弩,除非射中脖子,或脑袋,根本无法伤害陌刀军将士。

    知道张安世不相信,陈应也不生气。而是冲阿史那思摩点点头。

    阿史那思摩随既从马脖子上摘下一具弩机。

    这具弩机与寻常的弩机完全不一样,上面除了弩弦之外,其他没有一点与弩机相同的部件,甚至整个弩机,全部都是有钢铁打造而成。

    陈应举起这样一具弩机,微微有些吃力。不过,陈应让阿史那思摩将三脚支架安装在地上,吃力地将这具异样的弩机放在三脚架上。陈应一边将弩上弦一边拿着弩机,进行三百六十度旋转。

    “这个弩机叫蝎子弩,弩臂长六尺六寸,重三十二斤六两三分!”陈应一边将钢制的弩制放进箭槽内,一边向众将领解释道:“这具弩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笨重,如果单兵携带将非常吃力,特别是每一只弩箭,重一斤二两四钱,如果同样携带一壶二十五只弩箭,一名士兵,根本就没有办法远程机动,所以本大将军已经为这种弩机进行了定义,这种弩机,不单独作战,仅仅作为陌刀军的支援兵种,负责掩护陌刀队面对敌人的弓箭或弩箭射击。”

    陈应这么一说,大家就明白了。事实上陌刀军为什么会在宋代的时代失传,其实不是因为陌刀工艺一个方便,关键是宋代缺乏马匹。陌刀军将士,都是骑马步兵,他们都是骑着战马,而且还是一人双马,一匹马驮运陌刀手,一匹马用来驮运明光铠甲与陌刀手的补给物资。到了宋朝的时候,由于缺乏马匹,陌刀手也无法跟随大部队进行机动。可是唐军缺不一样,在唐朝最强盛怕时候,仅仅太仆寺下辖的各个马场中,就拥有七十余万匹战马,然而唐军的正规军部队却不足六十万人。

    况且唐朝拥幽州、并州、凉州、陇右、巴蜀、青州、河套、漠南、漠北各个适合养马的场地。民间私人拥有的战马数量也是非常恐怖的,(通典)事实上记载,唐军装备一伙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有六匹战马,最富的贞观年间,一伙十人,拥有十四匹战马(平均)。

    这个时候,陈应并没有像其他弩机一样,用力拉动弩弦,而是在底部拖特(老程也不知道为什么叫这么一个非常的名字),用力的摇动一个棘轮,随着棘轮的快速转动,弩弦缓缓扣在了机括上。

    陈应就拿着弩机调整发射角度,在三点一线的时候,突然扣动弩机。

    “咻……”

    弩箭脱弦而出,带着尖啸声飞向郑军大营。郑军大营中哨塔上一柄迎风猎猎作响的“郑”字大旗,应声而落。

    单雄信目瞪口呆。

    张安世膛目结舌。

    阿史那思摩也微微诧异。

    陈应的箭术其实勉强可以说是一般,五十步靶,勉强可以做到十矢七中,堪堪合格。可是他却没有想到,陈应居然可以在三百步之外,射中敌营中的大旗,这一点他自己都很难办到。

    三百步之外的人,在视线中其实已经变成了一根火杆。

    陈应其实很想说,他瞄准的根本就不是大旗,而是郑军营门前的那个醒目的大铜锣。这块几乎拥有三尺余的大铜锣,中心有一个非常明亮的圆心,正好可以当靶子。没有想到,瞄准的是那个铜锣,偏偏射中了郑国大旗。

    “大将军好箭法。”

    “大将军果然名不虚传。”

    “大将军真乃养由基在世……”

    陈应微微一笑道:“巧合”

    可是看着众将领的样子。显然是不相信。

    陈应摇头苦笑,无形之中的装逼,那才是真的要命。陈应咳嗽一声,算是掩饰了自己的尴尬,接着道:“此乃蝎子弩,可射三百步,一百步之内,夯实的土墙可以射进六寸,五十步之内可以射进一尺,你们说说,陌刀军遇到这种弩机会怎么样?”

    单雄信道:“若是如此,重盾恐怕也挡不住。”

    张安世道:“何止重盾,就是两层铁甲也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