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神书

高善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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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晴拉着我,满脸的恐惧,急忙对我说道,“行了,咱们快走吧。”

    我扔掉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砖头,看了一眼地上的一动不动的大狼狗,它的整个脑袋都快被我砸烂了,脑浆子都流了出来。

    我的胳膊都酸了,刚才一直在和大狼狗搏斗,可以说是生命攸关的时刻,狼狗这种动物,比起任何一种动物来,都要凶狠许多,没有人性,它们哪里会管你是什么生物,只要它们把你当成了敌人,张嘴开咬就是了。

    刚才神情紧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现在危险已经解除,精神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这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上有几道口子,虽然伤口不是很深,但是也能感到火辣辣的疼痛。

    也不知道这些伤口是自己不小心划到的,还是被那个畜生给挠了。

    如果是被它挠的还不要紧,若是被它咬的那就麻烦了,整不好还要去打狂犬疫苗。

    “咱们快走吧!”

    纪晴又招呼了我一声,我点点头。

    我和纪晴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一个小巷口内,四周都是一些住户。就在我和纪晴打算马上离开的时候,突然旁边院子里面的灯亮了起来。

    接着,就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旺财!你死哪里去了,赶紧给我回家!”

    我吓了一跳,男子口中的旺财,不会就是被我砸死的这条狗吧。

    “快走!”

    我低吼了一声,拉着纪晴的胳膊一路狂奔。

    跑了能有十多分钟的样子,我俩停了下来,往后看了看,见没有人追过来,这才放下心。

    真的,我都快脱离了,浑身的疼痛。站在原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努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纪晴看着我满脸的鲜血,伸手就给我擦,我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同时说道,“你别动,太脏了,弄到衣服上面不好洗。”

    “那,那你怎么办?身上都是血,衣服上面也都,明天怎么上学?”

    我寻思了一下,然后对纪晴说道,“先回萌萌的老家再说,我需要洗个澡,然后把衣服洗干净,明天亮的时候,我也应该去打狂犬疫苗。”

    纪晴点了点头,只能顺着我的话。

    到了萌萌家里,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因为身上的血腥味太难闻了,我直接脱了衣服,进了洗澡间。

    好在,萌萌家里搬家的时候,那台老旧的热水器并没有搬走,我接通了电源,居然还能烧水。

    我用上海硫磺皂将自己的身子涂抹了好几遍,足足洗了半个多小时,这才从洗澡间出来。

    衣服都被纪晴拿去洗了,包括内裤也是,所以,我现在的情况,既然到了没有衣服可穿的地步。

    我光着身子,刚从洗澡间里面出来,寻思着是不是去衣柜里面找件萌萌或者柱子的衣服遮住身子时,这个时候,纪晴也正好拿着一个脸盆从阳台回来,我俩正好四目相对。

    一瞬间,纪晴就石化了,张嘴吐了三个字,“不要脸。”

    “额。”

    我羞涩的用双手捂住了那里,快步跑到了萌萌的卧室,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件还算可以的沙滩裤。

    只不过只穿一个沙滩裤,里面却没有穿内裤,这种感觉总觉得乖乖的。

    纪晴告诉我说,为了洗掉衣服上面的鲜血,她废了好大的力气,用洗衣粉,用洗衣皂,最后连汽油都用上了,终于消除了上面的血迹。衣服也已经拧干了,明天早晨上学的时候,应该可以干。

    我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的时候却看不到纪晴的身影,到了卧室一看,纪晴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我嘿嘿一笑,麻溜的脱鞋,钻进了被窝里面。

    “哼!”

    纪晴冷哼了一声,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我想了想,这女人真的是无可救药了,先是在学校门口打了我一巴掌,然后我救了她一次,那么危险,她居然不好好伺候我就算了,居然还给我甩脸子看。

    我心中有些忿忿不平,不理我拉倒,谁怕谁啊,我白了她一眼,也不去理会她,自己一个人看起小说来。

    前几天,柱子给我介绍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还让我下载了小说阅读APP,这本小说名叫《一起走过的日子》,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学习不好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上打拼,终于成为一代枭雄,成就了自己的宏图伟业。

    我只看了一章,就被其中的内容给深深吸引住了,这个作者写的真的是太好了,行文简洁,故事发展快,绝不拖泥带水,用词简单明了,虽说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是无时无刻不吸引着千万堵着的心。

    据说,这本书一经上架,就横扫各大书城排行榜,什么唐家三少天蚕土豆都被他狠狠的踩在了脚底下。上架第一天,单章均订就破万。

    柱子还告诉我说,这本书的作者原本就是个在工地搬砖的屌丝,自从写了这本书以后,不仅靠着自己的稿费买车买房,最近还和某二线女歌手传出绯闻。

    我听了柱子的话以后,原本是抱着不相信的态度的,啥人这么厉害,仅靠一本网络小说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么?抱着怀疑的态度,我看了这本书的第一章。

    这一看不要紧,我深深被作者那老道的文笔给折服了,作者的天赋真是惊为天人,他不单单是在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在小说中,作者还把有关他对生活,对爱情,对友情,对亲情的理解,全部都诠释到了这本书里面。

    不仅如此,作者还在小说里面,揭露了许许多多我们读者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官场上面的一些黑幕,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心思等等,都给我们很是详细的分析了出来,但是也不指明,有时候就给我们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却引人深思。

    这个作者很会调动读者的情绪,往往很是简单的一句话,他想让你哭就让你哭,想让你笑就让你笑。

    我是真的着迷了,看了一章又一章,一卷又一卷,爱不释手。

    有时候,我明明是看过的章节,却总还想着再看一遍。

    正当我看的忘记一切的时候,肚子上面狠狠被纪晴,用胳膊肘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