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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寻找凶手
正常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将人的手个生生拔断?把腿也扯断?
照片里面的尸体呈现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个事实,伤口不是整齐划一,所以不是什么利器所伤,谁都知道如果用刀或者其他利器的话伤口是比较平整的,而照片里那些死者的伤口乃至衣服都是硬生生被撕断的。所以能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而且如此残忍毫无人性,显然不是普通人能做出来的。
我知道罗秀为什么会这样说了,我也清楚也许之前她忘记了鬼的那件事,可是现在的案子却唤醒了那段记忆,所以她才那么肯定的跟我说有鬼的事。
“你想让我做什么。”我问道。
这个时候李俊义从我手上接过相片拿去看,我重心在罗秀身上,也就不去多管他。
“我想你帮我捉到这些人,不管他们到底是人还是鬼,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罗秀一字一顿道。
没有勃然大怒,也没有因为生气而砸东西或者语气加重。可是现在我感受到罗秀的愤怒,那种隐隐要爆发却不得不被另一道力量压抑的愤怒。
也许因为她是警察,所以知道有些话不该说,可是她也已经在暗示我要做什么,那就是不论对方是人是鬼,都得死。
我明白她此时此刻的心情,当我看到照片里不论老小或者女人都被对方这样硬生生杀死内心也很震撼,愤怒,所以他们确实是罪有应得。
“我明白了。”我开口道。
罗秀看着我,眼睛眨也不眨,最后说声谢谢。
她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应该至少有三天三夜没睡觉了吧。她必须要休息才行了,不然继续下去只会让她丢了性命的。
“罗秀,有酒没?”我开口道。
她楞楞看着我,然后说有啤酒。
我说陪我喝两口吧,照片里的场景怪吓人的,我要喝酒壮胆。
罗秀听到这里又是呆了呆,然后说好。
她起身去拿酒了,拿了一打,是另一个警察的,算是酒鬼,不过执行任务不能喝酒,最后他还是偷偷买了一些啤酒藏好。
这是罗秀知道,这次也就顺手牵羊搞了点。
听完罗秀的解释我笑着说你居然做小偷了?
罗秀苦着脸,说我跟他说了的,这种事情还用偷吗?
对此我并不反驳,我来,不是和她斗嘴的。
我们两人开始喝酒,只可惜,一瓶还没完,喝了几口后的罗秀说头有点晕,趴一会,一趴,立马睡着了。
我还在喝着酒,喊了她几声见她没反应我才意识到她睡了。随即我放下啤酒,苦笑起来。
她是有多累呀,从喝酒到现在,前后不到5分钟……
放下酒杯,我看着熟睡的罗秀,许久后我才再次举杯喝了两口,之后见时候不早我才找了个地方把她安顿好。
地方自然是附近的旅馆,把她放床上休息是最好的,不然她也甭想睡个好觉了。
安妥好一切后我才带李俊义离开,去找“凶手”。
原本我已经让李俊义回去的,但是他却说了句这些人老板你对付不了的,而且是很认真的在对我说。
我知道我确实对付不了,所以原本我计划晚上的时候让红袖他们帮忙。不过当时李俊义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很严肃,这让我突然想看看他究竟有多强大。
我让他跟着我,一起寻找“凶手”。
在我眼里这些凶手根本就找不到,可却能等到。
也就是说要通过所谓的指纹、还有留下的各种线索来找那三个人显然是不可能的。初步估计他们肯定不是人,就算是人,也是借尸还魂的那种,所以对方要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要么警方这边一查,只朝到个死人,最终成为诡异事件处理。
最终只会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事情也得不到处理。
我的方法很简单,等着他们作案就好了。只要一作案那么立马就会有人报警,这样大概就知道对方在什么范围,再去展开寻找。
我相信以他们的大胆和肆意妄为不会像别人那样逃窜,而是在案发现场围观人群里的某个地方,也许围观的人里面就有他的存在。
这是一种自傲的犯罪心理,就像我是个厨师,做出美味佳肴的时候我总喜欢站旁边看客人的反应。
是满足?是享受?还是其他的。
食物就是我的“作品”,所以我希望别人欣赏我的作品,喜欢我的作品。没有比从别人眼里看到对自己肯定时更好的赞美之词。
杀人,也是艺术。在对方眼里,杀人就是他的“作品”展现。以他连续不断作案的事来看,他是个期望得到别人肯定的人,这种人骄傲自满,甚至自大,即便做了鬼也是如此。
我相信在作品完成后他不会离开,而是等待从众人眼里看到惊慌或者恐怖,看到警察们一筹莫展,愁眉苦脸……
这些,能满足他,令他开心、兴奋,然后可以更愉悦的继续完成下一部“作品”。
所以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也不用像罗秀他们那样疲于奔命。
镇子外的地段几乎都处在在开发的阶段,城市在发展在扩大,如今距离近一点的地方成天都是“轰轰轰”的,各种货车、卡车、挖土机在运做,还有工人们拿着手上的大铁锤等东西打砸石头和路面等。
不过这样的地方也有个好处,外来工多,活动做。
在这里四周能看到打纸牌的人,也能看到一堆喝酒的,少不了谈情说爱的。所以我此时也不无聊,在命案没发生之前我有大把的时间去看别人打牌,看别人成双成对。
再说我身边还有个李俊义,这个家伙爱喝酒,见到这些工人们喝啤酒立马就凑过去要和别人比拼。
比是比了,倒是把人家都比怕了。连喝好几箱,人家钱都要用完,而李俊义却说了句没过瘾。
听到在这里人家不跑就怪了,还继续喝,喝穷也未必能赢,还斗什么斗?
最后我笑李俊义不会说话,这种时候就算能喝,也得假装喝不成,起码要表现出一副快醉的模样人家才会继续和你喝下去。
李俊义苦笑着说他哪想那么多,喝酒不就图了痛快嘛……
一直到晚上的时候,我和李俊义在外头蹲着吃快餐,这个时候有名警察慌慌张张跑向警局里。
连警用摩托车都没放好,啪嗒一下掉地上。
我看到这里碰了碰李俊义,这家伙还在猛口的吃,见我碰他停下来问老板怎么了。
我让他看警局,他看过去,眨眨眼什么都没说。
也许在他看来并没什么的,因为他没留意到那个慌慌张张的警察。
“估计出事了。”我道。
我把手上的快餐盒放好,心道肯定是出事了。这正是我在等的事,所以必须在等下警察们出发的时候跟上。
“去喊车。”我对着李俊义说道。
那家伙看我一眼,边吃边跑去叫车。
这里因为在开发的缘故叫车并不好叫,而且大多是摩托车,所以等下警车出发的话我们要跟上就必须先得准备好。
事实上和我想的差不多,很快警局里面跑出来十几人,陆陆续续上车走人。
只是我现在却没办法跟着去,因为李俊义还没回来……
那家伙做事确实有点不靠谱,早知道就不让他去,我自己去得了。关键时刻哪还顾着吃饭?连走路都不行,得跑!
摩托车终于来了,是个四十多岁的人开的车,估摸是年纪有点大,然后这师傅开车非常的慢……
我算是彻底服了,对李俊义服了。
但是师傅开的慢也没办法,只能任由摩托车“突突突”的叫着,然后被警车甩了八丈远。
还好这个师傅是本地人,认识不少人,当我让他跟警车的时候虽然看不到警车位置,但是他开口问别的摩托车师傅,一来二去,居然跟上大部队了。
地点是郊区,四周没有人,死者被发现的时候就躺在地上,是几个准备上山掏鸟窝的小孩子发现的。
我们赶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围观,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摩托车停了下来,警察们已经开始驱赶人群,拉起警戒线等等。
如今我和李俊义也站在人群里,只能远远看着案发现场。现场呈现的血淋淋一幕和之前照片上看到的差不多,尸体几乎被五马分尸一般,四周满的是血,肢体四周都有。
有的人看到这一幕脸色瞬间苍白,可还是止不住的偷偷在看。有的人说话都颤抖了,也还在看。
这个时候我就搞不懂这些都成这样还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就在我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可以找出凶手的关键。
很简单,正常人看到这样的场景肯定会有舒服的反应,而且身边大部分人确实是这样的。可是也有一小部分人显得很淡定,排除这部分人里面有胆子大的外,那么其中一名,就是凶手!
我想我的推测是成立的,所以我现在看着人群,从左手边到右手,一个一个看去。我看他们的面相,也看他们的神色。
一个人好坏按理就等同面相的好坏,虽然我不是相师,可是做生意也有好些年头,基本的观相还是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