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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是什么日子?我寻思了半天,七月十五?不对,日子没到,再说了,七月十五开鬼门关,要是天师府里有什么活动,那更应该正式一点,也不用穿成这样吧?
钟灵秀看我真是想起不来,这才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你知不知道什么叫七夕?”
我顿时愣了,七夕……我还真给忘了!
七夕也叫乞巧节,传说之中,未婚少女坐在葡萄架下面,借着七夕的银河星光穿针引线,能得到织女的祝福,变得心灵手巧。
旧社会的妇女必定要会针线女红,这是能不能嫁出去的一个重要指标,哪个男人都不乐意娶个好吃懒做的媳妇,不过,现在时代变了,我记得以前罗晓梅提起过,现在过七夕,当地风俗,是女孩儿要在葡萄架下面给喜欢的男人亲手缝个什么东西,这样,就等于把男人的心缝住,跑也跑不了,不会变心。
我耳朵顿时就给烧起来了——怎么着,难道钟灵秀要给我缝点啥?
钟灵秀看我像是明白了,带着我就往外走:“今天天师府放假,我带你出去转一转——你来天师府这么长时间,好像还没放过假。”
这倒也是,不过,天师府现在这么多事情,哪儿是放假的时候呢?我还想说话,钟灵秀就瞪了我一眼,又跟怒目金刚一样,煞气四射,我就心里害怕,把话憋回去了。
这也是,人适当休息一下,也许倒是更能提高效率。
以前的七夕,跟我一直没什么关系,我最多是坐在瓜棚里,看漫天飞舞的孔明灯,偶尔,还能看见瓜地附近的僻静处,一对一对抱着年轻男女,把嘴亲的吧唧吧唧的。
冷不丁,我又想起了海棠姐来了。
海棠姐要是留在村子里,她那么好看,说不定能嫁给大老板,也说不定……她会嫁给我?
我让这个想法吓了一跳,算了吧,我整天除了种瓜也没什么本事,指着什么让人嫁给我,难道一在瓜棚里伸着脖子喝风?
还是别了,吃苦受罪的事情,不想海棠姐跟我捱着。
但我还是没忍住,想起来了村里那些生孩子早的小学同学。
进了城里,发现满大街都是卖玫瑰花的,现如今,受了外国的营销方针影响,七夕节已经成了情人节,到哪儿都是成双结对的青年男女,还有不少人不顾今日不宜嫁娶,都去民政局排队领证。
因为跟钟灵秀这样的女神级人物走在一起,周围跟我们擦肩而过的人,没有不多看我们几眼的,看钟灵秀是惊艳,看我是嫉妒,还有几个男的看的入神,被自己胳膊边的姑娘掐的呲牙咧嘴的。
别说,特别有面子。
钟灵秀的手在一边垂着,经常能跟我的手碰在一起,我想了半天,心一横,就把她的手攥在手心里了。
大不了被甩开,也不会掉块肉。
没成想,她先是愣了一下,就把手指头舒展开了,跟我十指交缠握在了一起。
这感觉很特别,我没啥文化,不会形容,反正——高兴。
偷偷看了她一眼,看见她被初秋清风撩起来的发丝后面,嘴角微微勾起来,像是在忍着笑,却没忍住。
我没法控制的想到了以后。
在一起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高兴,那以后,还有几十年漫长的人生,都能这么高兴?
等升到了天阶,我就能留在天师府了,一辈子跟她在一起。
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钟灵秀跟想起来了什么似得,说道:“说起来,你这次出去,又升了一阶,再有一点功德,就能成为天阶了。”
我一愣,这么快?
对了……这次的事情,功德确实巨大,毕竟那是万鬼窟。
万鬼窟要是被打开,那麻烦就大了——毕竟升到了地阶,功德需要的越来越多,往上爬越来越难,没成想,无心插柳柳成荫,这件事情倒是帮着我升了将近两阶。
钟灵秀就试探着问:“你是不是,很期待升到了天阶?毕竟我答应过你……”
她答应过我,会把真正的海棠姐的下落告诉我,而秃头二伯答应我,升到了天阶,就同意钟灵秀跟我的婚事了。
“是期待。”我说道:“我就能一辈子都能保护你了。”
钟灵秀盯着我,像是没想到我会说出这句话来,我就冲她笑了笑,把她的手攥的更紧了。
“可是……”钟灵秀犹豫了一下:“现在天师府的这个情形,你留在我身边,反而危险……”
是啊,现在天师府是众矢之的,简直风雨飘摇,可那又怎么样?
钟灵秀为了我,让出首席天师都在所不惜,我又有什么可怕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气些。
那些纷繁的事情,怕也在,不怕也在,害怕岂不是太吃亏了。
高兴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就这么漫无目的的瞎走乱逛,一天也很快过去了,天擦黑,我就寻思起来,下一步是个什么安排。
钟灵秀倒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得,问道:“你去过鬼市没有?”
我摇摇头——倒是听说过,但是真没开过那个眼。
所谓的鬼市,倒不是万鬼赶集,而是行内一些人,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卖些个见不得光的东西,我听兔爷说过。
而且,上次左一航要弄死我,就是在鬼市里面找的人。
钟灵秀带了点期待,立刻说道:“我倒是想去——小时候,跟着我爸去过一次,但是后来……”
她的眼神暗淡了下去。
后来,钟灵秀她爸就去世了,一切担子都落在了她自己身上,她想去也去不成,周围像是秃头二伯那种人就会一直规劝,那不是她这个身份的人该去的地方。
她不能再是钟灵秀,她得是首席天师。
钟灵秀抿了抿嘴,说道:“我爸在那里给我买过糖果子,我现在还记得,倒是挺好吃的,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还有没有人卖。”
糖果子是本地一种历史悠久的东西,各色水果用蜜腌了,放在冰块上卖,我爷爷也给我买过,价格很便宜,小时候没钱,零食吃的不多,偶尔能吃一次,津津有味的。
但是谭东他们看见了,就笑话我说那玩意儿脏,也就是我这种没爹没妈的野孩子吃得下去。
“我也想吃,走吧。”
不过,那个地方鱼龙混杂,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我随手在一边买了墨镜和帽子,把自己跟钟灵秀武装的跟通缉犯似得,就奔着鬼市去了。
鬼市不好找——还有董集一样的阵法,没有业内人士领着,你准进不去,好在钟灵秀脑子好使,就算只在小时候去过,还是轻车熟路的找过去了。
鬼市的位置虽然不变,但是入口经常会变,那附近,到了天擦黑的时候,点了三盏红灯笼照门口的地方就是。
一般中国人都喜欢成双成对,忌惮单数,平白没有点三盏红灯笼的人家,照着这个线索找过去,准没错。
果然,绕过了两个阵法,我们就看见了一个悠长悠长的巷子深处,透着几分红光,就奔着那走过去了。
这种巷子按理说不会有人走,可我们一进去,巷子里来来往往的,就没断过人,可见没找错。
到了点上三个红灯笼的门口,进去一看,还真是大开眼界——那么小的入口,里面倒是挺大。
熙熙攘攘的,都是穿梭着的人,路边许多小摊子,都摆着些平时见不到的东西。
而上鬼市里来买东西的,也跟我们一样,像是怕让人认出来,都低着头,戴着帽子口罩之类的,我们混在其中,还真是不显眼。
正要去找有没有糖果子摊呢,忽然我就发现,人群之中,闪过了一条有点熟悉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