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前世番外(薛少宸)

沈离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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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于那年记不清,也不想记得。因为我这一生,出生那年唯一算的上是好事,就是我那权倾朝野的魏国公父亲给了我一个不算出彩,也不算普通的名字——薛严。

    之后的日子,我便是如同野草一般的在姐姐的看顾下疯长。直到姐姐进宫成为皇帝的妃嫔,直到我因为姐姐的原因成为了侯爷。直到我遇见了那个人,然后一生为了她倾倒。任无数的倾城之色在我的眼前走过,也在无她一般入我心肠,催我如狂。

    还记得初遇的那日,我如同往日一般带着几个和我不相上下的纨绔子弟,长街纵马。不知道踩翻了多少的摊子,让多少人惊慌失措狼狈的倒在路边。对我们这些人而言,长街纵马从来只是我们娱乐的手段,看着那些庶民在我们眼前露出千奇百怪的丑态,这才是我们无聊生活的一点趣味。

    然后我便是遇见了她,和我的年龄并未相差几岁,却因为男女不同,显得娇小玲珑。漂亮的眼睛冒着火光,鲜活,灵动,带着几分的可爱,也带着几分小辣椒的呛人。

    本想要玩笑的调戏几句,还未出口,得到的便是来势汹汹却角度刁钻无比的鞭子。

    扎着少女发辫的她,仰头看着我们几个坐在高头大马上的纨绔子弟,清脆的娇哼。

    说是让我们也尝尝鞭子的味道,而我的脸上也多了那么一丝的血痕。

    不知道是年少轻狂容不得半点挑衅,还是那时候就已经一眼定了一生。

    我开始寻找关于少女的一切,才知道原来她是郡主。

    当今太后的亲侄女,异姓王霍王爷的唯一的掌上明珠霍涵嫣。

    我曾无数次的想过,若是当年我不是知道了她是什么人之后,便赶走了下人。是不是我就不会那么那么的喜欢她。但是我也知道那是如果,我更知道我的脾性自小就是霸道无比,哪怕是知道那个下人想要说的话,我恐怕也是对她思之如狂,想要将她敛在怀里,捧在手心。

    我少年人的别扭就是从她而起,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想要欺负回来。

    对于她我似乎是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和趣味,总是期盼和她在偌大的皇宫相遇,然后气得她如同张牙舞爪的猫儿。跟在我的身后,在皇宫里面追逐。

    再不小心的被她抓住,狠狠的撂下狠话之后,两个人相互冷哼,离开。然后等着下一轮的相遇,下一轮如此般的循环。

    曾几何时,我的姐姐也问过我,为何对那个小郡主如此的特别。

    我死不承认,或者没有意识到那是怎么样一种感情的矢口否认。

    那时候的我看不懂姐姐眼中的叹息,也看不到姐姐眼中的庆幸。

    我只是觉得和那个张扬如同小辣椒,狠起来却像是母夜叉的小郡主,一辈子在皇宫里面这样子打打闹闹下去也是不错。

    至于为什么不去郡王府门口偶遇......想我也是堂堂长街纵马,朝堂之上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有头有脸的小侯爷。怎么可能跑到人家郡王府门前,挑衅人家的女儿。

    后来我才知道,有头有脸又算的了什么,纨绔子弟又是什么东西。我倾尽所有挡不住那句命中注定,挡不住那句襁褓中已有婚约,挡不住那个名声比我好上一千倍,一万倍的贤王,在成年之后就要娶她过门。

    我终于知道比君生我未生,更让人痛苦的是相遇太晚,是她从和我相遇的时候,就已经属于她人。

    平生最是纨绔,平生最爱看人哭的撕心裂肺,平生最爱的是看人被我折腾的心痛的说不出任何话,今日终尝苦果。

    那时候喝了记不得数的酒,只记得我白日里鲜衣怒马,如同常人。晚上窝在酒窖里面一呆便是天明。

    少年不识愁滋味,一识便是入骨的相思,和挥之不去萦绕于心的刺痛。

    还有那让人无处倾诉的苦闷和绝望。

    那个曾经只说了一般的下人,被我吊在了井边,七天七夜,望着井里的水,干渴而死。

    我知道我是迁怒,我此行十恶不赦。

    可那又怎样呢?我薛严,字少宸。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没有打算成为什么佛陀,普度世人。

    我就是恶,明晃晃的纨绔,明晃晃的草菅人命,可就算恶毒如我,不也是无法如愿以偿。

    后来,后来....

    平生第一次想到放弃,想到这一生她幸福安康,嫁给那个名满天下的贤王。不是比我这个从九幽爬出来的恶鬼强很多么?

    感情若是如同语言说的那般轻松简单,便不是感情,便不是那个入我心肠,催我入狂的她。

    谁能保证那个名满天下的贤王,会不会在婚后对她如珠似宝,会不会带她始终如一。

    我见到一个和贤王一样温文尔雅的人,他里子里面的龌龊,糟烂,让我这等人都不屑与他为伍。

    那么那个贤王会不会也会如此,在我们不知道看不见的地方,一样的龌龊肮脏。

    我是恶人,生平最爱以最恶意的角度揣测他人。

    我也知道说的再多也不过是借口,是我薛少宸看不得自己喜欢的人嫁与他人,是我疯狂嫉妒着那个可以将她护在手心里面的人。

    我想成为那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那个人,而不是在一个角落看着她与别人双宿双栖。

    就这么简单。

    我舍了自己侯爷的脸,去了自己可笑的别扭。

    我爬过霍王府的墙头,溜进过霍涵嫣的院子,将贤王送她的兔子碾成粉,洒在人来人往最多的街道,让人践踏。

    我用了不记得多少的手段,简单的,粗暴的,阴狠的,甚至没有长脑子才会用的计策,就是为了折腾贤王,就是为了让他远离她,最好退婚从此各自婚嫁。

    可是那里有那么容易,金口玉言的婚约,上任陛下的定下的良缘。我一个外人如何能够定夺。

    就这么过了几年,她出落的是越来越漂亮,漂亮的让我想要将她藏起来,谁都不给看。

    贤王也因为国家要和谈去了邻国,而我则是被人派去了赈灾。

    从接到消息的时候我就知道时候到了。

    我派了杀手,拖延赈灾之事,只为了边疆不稳,那个人左右为难。

    我想要让那个人死在外面,不得回来。

    赈灾之地因我死了无数人,可是我不后悔。

    我说过我之一生为一个人倾倒,而为了得到她。

    死上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又怎么样呢?我是恶人啊,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的恶人,菩萨心肠那是戏文里才会有的东西我怎么会有。

    以一己之力,以自己的错误摧毁半个江山我都不在意,只要贤王死,只要退婚。

    毁了多少,被拿去了多少。只要她在,只要我愿意,我开心,我就敢下断言,我能夺回来,分毫不差的全部拿回来。

    生为纨绔,生为恶人,若是没有半点依仗和能力,就算我是侯爷也是一样的死。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贤王安然归来,带了一个女人回来。

    而我被投入了大牢,因为我赈灾失策,让国家多死了很多的人。

    有人想要杀我,有人想要保我,朝堂上吵的不可开交,我却知道我不会死,我只是担心她,担心她是不是因为那个贤王和那个女人,日夜不得安眠。

    担心她是否形销骨立,再也见不得往日的灵动和张扬。

    想那个贤王真的和那个我见到的温文尔雅的人一样,肮脏龌龊,还要带回来第二个,第三个,在她这个还未入门的妻子面前卿卿我我恩爱非常,在她的脸上狠狠的打了耳光。

    半个月之后,我出来了。

    那个给我去了薛严的名字,又丢给我少宸的字的魏国公,我的那个父亲舍了家传的丹书铁券,保下了我这个唯一的嫡子性命。同时我也失去了侯爷之位。

    这些都不算什么,也不需要我重视。

    我在意的是她,在意的是那位我看不上眼的贤王,竟然真的动了二女共侍一夫,平起平坐的心思。只因为救命之恩..

    只为了救命之恩,就要在一个自小婚约的表妹,未来妻子的脸上很很的打下去么?

    就凭这件事,就算是她做什么都不为过。

    为了给她出气,我还点了几个山匪让人污了那个叫做林纾女人的清白。你贤王不是因为感激,因为救命之恩想要抬那个人作为妃子么。既然如此是不是完璧,有什么样子的过去和经历都统统不重要是不是?

    因为你只是为了救命之恩啊,不管如何不都是要娶了人家么。既然如此送你一顶绿帽子想必你也欣然领受是不是?

    然后忽然间所有的事情都变了。

    我心心念念的人,我心心念念的婚约都因为林纾的事情变的如此简单。

    她辛辛苦苦的辩驳,只是想要暗杀,并未想要污人清白,成了狡辩。

    没有人信她,因为她平日里便有些骄纵,对林纾更是恶意的所有人知道。

    他们只谈,霍涵嫣的狠毒,谈她的毫无品德。

    却没有人问一句,可有冤情。仿佛大家都认为霍涵嫣就会干这件。

    后来她便认了,失了婚,没了德,再也没有人敢娶她。

    可是我敢,我心心念念的都是她。

    为了这一天,她被人污蔑我都不敢说什么,只是记下一个个名字。

    看她伤心,我心疼的在酒窖呆了一夜又一夜。我知道我错了,可是相比得到她,我愿错上一千次一万次。

    她最终嫁给了我,最华美的十里红妆,从王府到我府邸连绵的聘礼。

    我娶了她,那些日子她受过的罪,我帮着她记住。让他们还!

    而以后的日子,我愿倾尽一生,护她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