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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光仁再次打断齐梦燕的话:你可别忘了,腰带不是简单的腰带,但赵龙也不是简直的人。按我所说,想办法把腰带骗回来。否则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你就是TL的罪人!
齐梦燕皱眉道:那好吧,我,我想办法。
齐光仁嘱咐道:记住,以后不要擅自行动。按照咱们的计划进行,不要自作主张。否则一步棋走错,全盘皆输!我们的心血全都白费!
齐梦燕点头:是,是!
齐光仁语气温和了一些,又道:现在陈先生安排的人,还有咱们的人,都已经在开始了行动,这么多人出洞,只是为了赵龙一个人!你在赵龙身边,一定要掌握全盘,如果有任何不利于我们计划的事情发生,马上向我汇报。还有,你要提醒他们,一定要将这场戏演好,不能露出任何破绽,哪个人出了纰漏,就有可能导致整个计划的彻底失败!到时候第一步计划成功了以后,那就是陈先生的事情了,我们就可以松一口气了。
齐梦燕道:明白。
挂断电话之后,齐梦燕回味着父亲的话,不由自主地在发出一丝苦笑。
她突然觉得,自己这个角色当的,太难太难了……
两天后的上午,我正在办公室里核对保安员考勤,却突然接到了金铃的电话。
金铃说她已经到了天龙大厦正面,让我赶快上去。
我推辞道:“不行啊金总,我还有些事情要做。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金铃道:“怎么,赵队长先忘了,你可是答应过我,要扮演一下我金家的女婿。今天晚上就是我父亲的六十大寿了。”
我一拍脑袋,暗暗叫苦,我道:“好,好,那今天晚上你再过来接我吧。”
金铃道:“不行不行,在参加父亲大寿之前,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问:“还有什么事情?”
金铃道:“金家的女婿,肯定要好好装扮一下,别让我父亲怀疑我的眼光!”
我想了想,道:“好吧。你等我,我马上上去。”
象是一块石头压在肩膀上一样,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将工作给李群涛交待好,然后径直走出了地下室。
金铃正在一辆崭新的宾利车面前向我招手,我快步走了过去,心想自己这不是自找苦吃吗,答应了金铃这么荒唐的一个请求!
我这个冒牌女婿,责任重大啊!
坐上宾利车,感觉既宽敞又舒适,而且还有专职的司机。我心想这个社会真是富人的天下,香车豪宅,纯粹都是富人的专利,金铃才刚刚二十出头,就拥有一辆保时捷和一辆宾利,其它牌子的名车也是经手了不少。可叹,可叹啊。
金铃先带我到伊士东大酒店,享受了一下所谓的北京最养生的‘五味熏蒸浴’,出浴后金铃还特意嘱咐我道:“我父亲最讨厌烟味儿,这次把你身上的烟叶儿洗掉了,你最好是克制一下,不要再吸烟。”
我敷衍地点了点头。而心里却在暗暗叫苦――――我是超级烟民,一整天不抽烟恐怕坚持不了吧?
然后金铃带着我径直去了皮尔卡丹专卖店。
金铃亲手为我选了一套浅灰色的西装,我无意中看了一下标价―――天啊,12万!
一件西装=一辆轿车。
我暗叹着富人的奢华,却也没有拒绝金铃对我的装裱,既然自己答应了她,就没有必要再费心地劝她节俭,反正金家有的是钱。
只不过,穿上这套名牌西装虽然挺帅挺有型,我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沉重。
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答应了金铃,去当一次她的冒牌女婿!
依我赵龙的性格,我会做这种荒唐的事情吗?
但是既然答应了,就没有别的选择。
金铃望着衣冠楚楚的我,脸上颇有一种纸醉金迷的神韵,眼睛当中显现出一丝倾慕:“好帅好有型,你的出现,将是我们金家的传奇!”
我想对她说‘别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但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未免有些恶心,于是故意皱紧眉头道:“帅什么帅,是衣服帅而已,12万的衣服,谁穿上也是帅哥!”
金铃含羞地摇头,道:“衣服只是外在,也要看什么人穿的,你叫街上的一个乞丐穿上这身衣服,只会更加显出人的寒酸。赵龙你啊,好象天生就是为了穿名牌而生的!你看,多气派,多华贵,多英俊……那个,看来我的眼光真不差呀,选你真是选对了。”
金铃一个劲儿地赞叹着,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欣赏着我,几乎将全世界最华丽的形容词全用到了我的身上。
我从来没见过金铃如此夸奖过一个人,不由得暗暗得意了一把,再溜到镜子前一照,望着镜子里笔挺英俊的自己,我突发奇想:等我将来和由梦结婚的时候,咱也奢侈一把,买套名牌穿在身上,保准儿让由梦迷恋个够……当然,咱买不起12万的,买套一千二的,倒是可以考虑……
从服装店里出来,我们又去了一家女士服装专卖店。
金铃买了一套价值14万的深紫色晚礼服,当她从更衣室里出来的时候,令我眼前一亮,一种惊艳的感觉,令专卖店里的灯光也黯淡了不少。
金铃今天化了淡妆,明艳动人,气质高贵,再穿上这身名贵的晚礼服,简直如同天宫下凡的仙女,既不乏脱俗的气质,又不乏人间的灵气。
金铃穿着这身衣服上车的时候,司机都看的目瞪口呆,惊为天人。
再之后,金铃又是将我好一番装饰,皮鞋、袜子无一不是名牌,她还特意买了一块价值8万元的瑞士手表,亲手帮我戴在手腕上。
我说我带着手机呢,手机上有时间。
金铃说,一块名表,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的象征,它的作用不单单是看时间。
我笑着说,我就是一个保安,再怎么装扮我也是一个保安。
金铃说,象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当保安真是当亏了。
我笑而不答。
一切就绪之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整。
在伊士东酒店吃过午餐,金铃带我到了她的办公室。
忙碌了一上午,的确是有些疲惫了,我斜倚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望着金铃,她已经将晚礼服换成了原来的职业装,正托着腮思考着什么。
我没有惊扰她的沉思,只是抱紧了胳膊,闭着眼睛开始了自己的思绪……
该办完的事情上午都基本上办完了,下午显得轻松了不少。
下午两点半,坐在金铃的宾利车上,金铃象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条高档腰带,笑盈盈地对我道:“赵队长……哦,不,应该改口叫你―――”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称呼。
倒是司机插话说了一句:“叫老公呗。”
金铃假装生气地瞪了司机一眼,却又将目光投向我,道:“咱们得统一称呼,我呢,就叫你龙龙,你叫我铃铃。”
我汗颜道:“太土了吧?”
金铃道:“不土。就这么定了,来,你先示范一下,叫我铃铃。”
我道:“我叫不出来,我还是叫你金总吧,要不叫金铃也行。”
金铃略显失望地道:“那也行。也许矜持一点儿,效果会更好。”
我将金铃送的腰带放在一旁,心想如此一来,我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也足有百万身价了!
但是我马上意识到了一个近乎严重的问题:既然是金铃的父亲过六十大寿,那么金铃的妹妹金蕊,也肯定会去。到现在这姐妹姐都还不知道,她们遇到的保安恩人,其实是一个人。如果到时候见了面,会是怎样一番情形?
如果一来,我倒是有些犹豫了!
然而既然已经如此了,再考虑这些也显得多余,只能是提前做好了‘真相大白于天下’的准备,与金铃一起演这场戏了……
时间匆匆而逝,转眼之间,已经是下午六点钟。
我和金铃乘坐宾利车,正式启程,驶往金家别墅。
确切地说,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还会充当了这么一个角色,与金铃配合着演这么一场戏。
而且,我还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清晰……
正在思索间,金铃突然挽起了我的胳膊,我顿时一惊,朝身边的金铃看去。
穿着一身深紫色晚礼服的金铃,显得相当明艳照人,车内充斥着一种强烈的女士香气。
金铃手上微微加了一下力度,轻盈地笑道:“还没挎过男人的臂弯儿,提前练一练,免得到时候穿帮。”
我倒是也没反对,任由金铃象恋人一样挽着我的胳膊,轻轻地调整着姿势。
宾利房车平稳地开在去圣达山的路上,车到半山腰,拐入一条宽敞的私车道,大约有五百米长。车道尽头是一扇爬满了植物的大铁门,不过此刻敞开着,门前停了两辆小车,一辆奔驰,一辆宝马。有一个穿西装的汉子正在检查每辆车主是否有主人发出的请柬。
我们车子前面是一辆豪华的法拉利跑车,在门口,车上的一个男子伸手递出了请柬……
当我隐约看清那个男子面容的时候,我不禁猛地吃了一惊。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也会被邀请来参加金铃父亲的寿辰?
这个男子,竟然是齐氏集团常务副董事长家的公子哥―――孙红星。
也就是付圣冰曾经的男朋友。
他的出现让我很是诧异,难道说北京城真的这么小吗,到处可以遇到‘熟人’。但是转而一想,倒也不足为怪,金氏集团作为北京商界的重要领军者之一,理所当然会与齐氏集团有一些合作和往来。北京城的商界圈儿,自然少不了齐氏和金氏产业中的富家子弟。
想起自己与红红星之间的些许纠葛,我还真不想与他照面,于是我问金铃道:“前面车上那人你认识吗?”
金铃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点头道:“当然认识。他是齐氏集团二号股东的公子哥儿,现在还是个学生,但是却经常参加一些社会上的盛事。”
我再问:“你跟熟不熟?”
金铃道:“不是太熟,只有几面之缘。”
我‘哦’了一声,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车子继续开进,只见车道两边是巨大的草坪,距大门五、六百米处,才有一幢欧式的四层建筑,占地极广,极为气派。建筑后面,看过去郁郁葱葱,好象是一片森林。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在中国还有如此豪华的别墅或者庄园,它的面积都已经不能用平方米来计算了,宽广美丽得超乎了我的想象。由此可以看的出来,金家倒是很会追求物质生活,论奢华程度,这别墅简直可以与齐梦燕家的别墅一竞高低。我情不自禁地赞叹道:“金总,你家都快赶上皇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