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侍儿扶起娇无力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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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服装大师曾说:黑白两色,是时装界永恒的经典。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所以当代都市白领,老板之类的,不是穿白色(就像现在的宋楚词,就是一身白色小西装)的,就是黑色的。

    当然了,也有穿红色的。

    但基本都会选择粉红,水粉之类的,除了旗袍之外,女人很少选择穿大红色的。

    因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大红是一种格外的色调,说白了就是相当恶俗,一般女人基本都压不住这个颜色(这也是传统鬼片中的厉鬼,都会穿大红色衣服的缘故)。

    一般女人要想穿上大红衣服,显得人比花娇,唯有在新婚那天时才会穿的大红嫁衣了(之所以起到这种效果,那是因为在女孩子大喜之日时,神鬼都会来祝福--来源于民间传说)。

    不过当女人自身拥有的气场,强大到足够让鬼神都敬畏时--就像当前的楼宇湘,就穿了一身大红套装,但本身没有丁点的恶俗,反而散发出让人无法仰视的魅力。

    陆宁对女人该穿什么衣服才好看,并没有什么研究,只是觉得楼宇湘穿这身大红套装,相当的合适,迷人--就好像,大红色,绝对是专门为这女人准备的。

    “是的,又是我,楼总,请下车。”

    陆宁眨巴了下眼睛,温和的微笑着后退,右手扶着车门,左手虚抬做出了请的姿势。

    这次,没有哪个保镖上来,再架住陆先生的胳膊,把他摔出去。

    话说,老牛俩人可都在医院内躺着呢,可不敢学他们那样,不珍惜受之于父母的手掌。

    楼宇湘再次深深凝望了陆宁一眼,才俏生生的探下了一根腿。

    尽管那根腿被红色铅笔裤给包裹着,不过陆先生却仿佛能看透裤子,看到那根毫无瑕疵的美腿,那么诱人,脑海中却攸地浮上了一个想法:如果被这样一双腿子紧紧的缠住腰,那该是一种何等的享受?

    “咳!”

    就在微垂着脑袋的陆宁,蓦地发现红色裤管,跟红色细高跟小皮鞋连接处,攸地闪出一抹凝脂般的雪白,心儿咚的一跳时,就听到旁边传来宋楚词的一声轻咳。

    下意识的抬眼,才发现楼宇湘已经冲他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

    欧美那些演绎中世纪贵族爱情的电影中,当女主款款从马车上走向来时,就会对站在车旁的绅士(也许是侍者),伸出一只手。

    然后绅士就会双手搀着那只小手,把贵妇从车上接下来。

    现在,楼宇湘却对第一次见面时,就默许手下保镖把他扔出去的陆先生,伸出了她白生生的小手,示意他搀扶她。

    陆宁虽然不是很懂欧美贵妇那些繁琐礼节,可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楼宇湘要想做什么,在稍稍呆愣一下手,只好抬起了双手。

    心里还暗骂:咋个意思嘛,让哥们搀扶她下车?俺去,好大的架子,真把自己当女王了啊。

    楼宇湘的手很小,就像她的整个人,比最普通的女人都小了那么一号,但却异常柔软,滑腻,好像没骨头似的,还有些凉,仿佛真是汉白玉雕刻成的那样。

    稍稍一用力,楼宇湘从车上款款走了下来。

    她下来后,陆宁就要松手,然后转身,该干嘛就干嘛去了--但楼宇湘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掌边缘,压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冲抬手作势请的宋楚词笑了笑,迈步前行。

    陆宁有些傻眼,搞不懂这小女人到底是啥意思:让哥们就这样一直搀扶着她走?

    不但小陆有些莫名其妙,就连宋楚词都有些不明所以:楼总啊楼总,你身边带着保镖,更有林林这个秘书,干嘛要拉着我公司一个小保安的手,不放呢?

    “宋总,请。”

    就在宋楚词黛眉微微皱起,脑子飞速转动,琢磨楼宇湘这样做的本意时,小女人已经轻启朱唇,右手抬起做了请先的动作。

    “楼总,请。”

    宋楚词只好笑了笑,走到她右边,跟她并肩而行。

    很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在很多人的簇拥下(林林、保镖还有张欣等神通快递的人,落后两位老总至少两米),两个堪比花娇的女子,一个白衣胜雪就像天山雪莲那样冷艳,一个却是大红欲滴仿似涅磐凤凰般的逼人,红白相映中透着出奇的相得益彰。

    这俩女子,本该是绝顶画师下超水平画出的一副‘美女缓行图’,可旁边偏偏还跟着个穿黑狗皮的保安,一下就把这种出尘的境界,给完全破坏掉了,让人看着无比的别扭。

    就连站在远处,双眸冒着小星星(明显是羡慕的要死)的秦小冰,都觉得陆宁的存在,是那样的突兀,不协调。

    连最支持陆宁工作的秦小冰,都有这种想法了,就更别说别人了。

    估计在这一刻,就连站在云端中的老天爷,都恨不得一个霹雳,把姓陆的这家伙,一下子给劈成焦炭:你简直是白纸上的一个污点,鲜花旁的牛粪啊!

    尼玛,这还能怪哥们吗?

    你没看到这女人就抓着哥们的手,不松开啊,好像牵着她老公的手那样--好像听到了来自云端的咒骂声,陆先生心中是大喊冤枉。

    要不是小冰妹妹就在不远处看着,陆先生肯定会甩开那只小手,拿捏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冷然说道:孟子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更让陆先生郁闷的是,就在众多古怪眼神中,明显感觉到楼宇湘扶着他双手的左手,下压的力气加大,仿佛能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又让对华夏古典文学没啥研究的陆先生,脑洞大开,想起了老白(白居易)的两句诗: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谢了,陆宁。”

    就在陆先生就像轻捧着一尊尘世间最珍贵的瓷器,拿捏着万千小心飘飘然的不知今昔是何年时,那只手却松开了他,接着耳边响起楼宇湘的轻声道谢声。

    “啊,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本能的,陆宁脱口说出这句话时,蓦然间有了种莫名的失落感--他,竟然有些舍不得放开那只娇无力的小手了。

    “楼总,请。”

    就在陆宁下意识的抬头,看到楼宇湘冲他柔柔的一笑,就觉得浑身骨头都酥了,正要报以微笑时,宋楚词淡淡的说了句。

    接着,陆先生心中那些留恋啊,失落啊,还有某种蠢蠢欲动啊,就被宋老板看似随意的冷冷一瞥,给击了个粉碎,整个人立即清醒了过来,随即转身快步走下了台阶。

    这女人的内媚好厉害!

    走下台阶后,陆宁才怵然发现,楼宇湘只是‘借’了下他的手,在短短十数秒中,却能給他心海造成了极大的鼓荡。

    陆宁可不知道,楼宇湘‘人参果’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跟打眼一看,就骚气四溢的叶明媚不同,楼宇湘绝对是内媚到了极点,仅仅用看似很正常的社交礼仪(搀扶着陆宁的动作),就能让每一个正常男人,明确感受到她娇无力般的至柔,至媚。

    说直白点就是楼宇湘是内家高手,而跟她齐名的明珠一朵花叶明媚,是横练(外家)功夫大师,俩人一个是通过红果果的视觉,一个却是在举手投足间释放自己魅力。

    如果从对男人的魅力这一点相比较,楼宇湘比叶明媚更懂得,该怎么去打动一个男人。

    至于故意装出一副浪兮兮样子的水水姐,跟楼宇湘相比起来,更是被甩出十七八条街的主,找都没地方找去。

    可以这样说,楼宇湘,绝对是陆先生纵横花海数年中,能通过看似很随意的动作,就能折服男人的第一高手!

    不过很明显,就算楼宇湘拥有这种超绝的‘内家功夫’,陆宁现在也没再回味那种奇异的感觉,而是在反复想她说得那句话:谢了,陆宁。

    她知道我叫陆宁。

    她,一个连宋楚词都得笑脸相迎、出行至少有数个保镖陪同的真正大老板,怎么可能会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不是因为刚见面时,因为她的保镖曾经把哥们摔出去过,所以才心存愧疚,特意跟人打听我是谁。

    而是因为--她真正关注我了。

    楼宇湘为什么,要关注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保安?

    陆宁想到这儿后,下意识的再次回头,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厅门口空荡荡的,楼宇湘一行人,已经被宋楚词恭迎进了总部大楼内。

    楼宇湘关注陆宁,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有希望能评选当世第一帅保安--是因为,她已经开始怀疑,陆宁才是残忍剁掉她两个保镖手掌的凶手。

    就算不是他,他也脱离不了此事。

    依着楼宇湘在华夏官商两界的超然地位,能够亲临唐王后,就是她的一条狗走在大街上,被孙德力那种大有背景(仅限于唐王市)的主踢一脚,估计孙总那根腿,也得被打断。

    更何况,是她的两名心腹保镖,被人活生生的剁掉手掌呢?

    她怎么可能会咽的下这口气?

    百分之一万的,得找出凶手,挂在旗杆上点了天灯才对。

    在别人看来,滥用私刑来报复别人的做法,是违法的。

    对楼宇湘来说,却压根不算回事--捏死敢废她保镖的某人,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样,没人会管。

    无论你有多么热爱当前生活,享受这个法治社会,你都无法否认,在我们身边却是有一些特权者的存在。

    楼宇湘,绝对是特权者中的一员,货真价实。

    不过她才不是那种没脑子的特权者,绝不会在没有查出谁才是真正凶手时,就亮出锋利的牙齿乱咬人。

    她很清楚,某个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剁掉她两个心腹手下的手掌、事后当地公安部门派出精兵强将彻查数天、都毫无所获的凶手,可不是一般人。

    如果她仅仅凭借怀疑,就打击报复某个嫌疑者,谁敢保证那个神秘凶手,会不会再混到她身边,把她的那双小手,给残忍的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