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这是我家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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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谁在猝不及防下,裤脚忽然被一扑出来的不明生物扯住裤腿,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大吃一惊下尖叫出声的。

    张良华也是这样,当他左脚在被往外扯去时,发出的尖叫声相当刺耳:“啊!”

    向外扯他裤脚的力量很大,拖的他身子半转先后,向后倾倒时后脑重重砸在了白铁门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接着,就是刺啦一声裂帛声,张良华左腿猛地感受到了黑夜的温度:他那条裤腿,被那股子猛地外扯的力量,给撕开,直接撕到了*间,好像旗袍那样。

    这还不算,那个不知道啥玩意的黑影,更是拽着他的裤脚先后猛拖,愣是把他给硬生生的顺着门板拖到在地上。

    魂飞魄散,都无法形容张良华当前的感受了,只知道惊恐的嘶声尖叫。

    再特么英俊的帅哥,猝不及防下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变得狼狈不堪,没被吓昏过去,就已经证明他的神经还算坚强了。

    至于能让苍蝇打滑摔断大胯的发型会乱,手里捧着的玫瑰花儿会被扔出去,帅哥形象尽毁,也就很正常了。

    毛驴这才觉得顺眼了那么一丁点。

    一丁点的意思,就是不完全的意思。

    要想让毛驴看着张良华完全顺眼,怎么着也得把他的两根裤腿都撕成旗袍,再让他被鬼追赶那样双手抱住脑袋狼狈鼠窜,才行。

    当毛驴又张嘴去咬张良华的右脚裤腿时,张副总总算看出这是一条狗了。

    一般来说,人对未知生物是害怕的,那么既然张良华看出突袭他的是条狗后,恐惧自然得大大减少,继而腾起鬼神都无法安抚的怒气,抬脚就踹了过去,厉声大喝:“滚,滚开!”

    到底是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超过七十五公斤的大老爷们儿,只要突袭他的不是藏獒之类的猛犬,只是一条普通看家狗,张良华男人的勇气就会几何倍数的增长,出脚的速度越来越快,逼的毛驴不好下嘴了。

    胆敢打扮成帅哥的比样、捧着束玫瑰花的傻鸟,终究不是能为毛驴造成致命威胁的敌人,驴哥自然不屑对他使出玩命的招数:我纵身一扑,拼着被你在身上揍一拳,也得咬断你咽喉。

    “谁!?”

    就在张良华一边踢蹬着,一边扶着门要站起来时,门忽然开了,劳拉的断喝声在他背后响起。

    又是猝不及防下,扶着门刚要爬起来的张副总,再次哎哟一声向后摔倒。

    这次他长了个心眼,生怕自己摔倒时,那条恶狗会趁机扑上来,*刚着地,就来了个潇洒的驴打滚,噌地爬起来时,看到东边门后竖着一根棒球杆了。

    这可是打狗用的好武器啊,宋楚词以前空暇玩棒球时买的,某次玩过回家后,就顺手放在这儿忘记收起来了,倒是方便了张良华。

    刚才就说了,张良华毕竟是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无论他表面有多么的绅士,儒雅,也都有着男人该有的血气方刚,现在被一条恶狗给搞成这样子,他要是不把那条狗给弄死,以后还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劳拉,你闪开!”

    张良华抄起球杆,虎吼一声目呲欲裂的刚要扑出去,与那条恶狗决一死战时,它却擦着劳拉的腿子,噌地蹿了进来。

    好,很好,顾得,很顾得,这才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我正担心你看到我有球杆在手后,会被吓得夹着尾巴逃之夭夭呢,你自己却跑家里来了,那么来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周年祭日了,你就好好的安息吧!

    张良华狞笑着,霍地转身论起球杆狠狠砸向毛驴。

    “住手!”

    宋楚词的声音,还有劳拉的,异口同声的娇喝一声。

    张良华才不去听:这时候,就算是老天爷忽然现身,满脸正气的样子让他住手,也休想打动他那颗冰冷的心。

    住手可以,但也得击杀这只恶狗再说!

    “张良华,我让你住手!”

    看到张良华充耳不闻的,高举着球杆砸向毛驴后,宋楚词嗓音一下子变得更加尖锐,甚至都走调了。

    在看到毛驴窜进来的那一刻,宋楚词就知道陆宁回来了。

    这儿是陆家,陆宁不回家,就算宋楚词在家里摆满了三十块钱一斤的肉骨头,毛驴宁愿在外饿死,也不会踏进家门一步的。

    现在它回来了,暂且不管它与张良华发生啥矛盾,宋楚词都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它。

    砰地一声大响,张良华手里的球杆,狠狠砸在了地上,擦着毛驴的腰身。

    也幸亏毛驴机警些,历经的大风大浪多了去了,如果换做是别的狗子,还真躲不开张良华倾力砸下的这一棍子。

    张良华一棍子放空后,没有丝毫的犹豫,继续嘶吼一声高高举起了球杆,就要对着竟然不闪不避就站在那儿冷冷瞅着他的毛驴脑袋,狠狠砸下去时,终于醒悟过来的劳拉动手了。

    劳拉抬手一把就抓住张良华左臂弯,猛力向后一扯的同时,右脚横伸在了他脚后。

    张良华被扯的后退,又被劳拉右脚绊了下,身子后仰时,劳拉左脚突地飞起,重重踢在了他手腕上。

    “啊!”

    张良华手腕吃痛,痛叫声中松手,球杆飞了出去。

    劳拉只是不想张良华伤害毛驴,也没打算揍他,在踢飞他手里的球杆后,右手猛地向上一提,让他即将后倾倒地的身子一下子稳住了。

    看了眼飞到别处去的球杆后,毛驴摇了摇尾巴懒洋洋的走向石桌那边。

    小宋既然出面了,毛驴自然不屑再亲自对付张良华了。

    嗯,话说毛驴现在看张良华的样子,才算是顺眼了些:这就对了嘛,任何来陆家的男人,都请牢记不要比此间主人还要帅的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

    “劳拉,你松开我!”

    张良华暴怒下,拼命挣扎着吼叫:“让我去打死那条恶狗--”

    他的话音未落呢,就听门口传来一个男人冷冷的声音:“你算啥东西,敢跑来我家闹事?”

    张良华一楞,回头看去时就听到劳拉轻声叫道:“陆宁。”

    果然是陆宁。

    满身酒气的陆宁,双手抱着膀子倚在大门后,脚下踩着张副总精心挑选的那蓬玫瑰花,皱眉看着张良华的眼神很不友好。

    如果毛驴在外惹祸了,不等别人反对,陆宁肯定就会拿捏出大哥的样子,痛心疾首的模样点着它鼻子,好好训斥一顿后,再警告它下不为例--

    不过既然是在自己家,毛驴无论犯什么错误,都是应该的。

    因为它也是这个家的主人。

    客人身份再怎么高贵,只要在主人家与主人发生矛盾,那就是他的不对了。

    再说了,像毛驴那般好脾气的主人,如果不是客人做了让它无法忍受的事,它会生气吗?

    宋楚词嘴巴动了动,没说什么,看向了被陆宁脚下的玫瑰花,心中低低叹了口气。

    “这、这是你家?”

    张良华自然也认出了陆宁。

    正因为认出了这厮,所以张副总才能强忍住了怒气:不忍不行,这小子在公司时,就敢挑战张副总的权威,更何况是在他一亩三分地内呢?

    张良华以前就知道宋楚词住在这儿,好像也听说过这地方是陆宁的,至于宋总怎么会住在这破地方--在与宋总的关系,还没有到达某种境界时,张良华很聪明的选择了从不过问。

    “对,这就是我家。”

    看到张副总狼狈不堪的样子后,陆宁心情好了许多,也不跟他计较啥了,冲劳拉点头示意后,径自走向石桌那边。

    在经过宋楚词身边时,陆宁淡淡的说:“在没有我这个房东的允许下,不要让不三不四的人随便来我家。不能接受这个条件,那就请搬出去。”

    “你--”

    宋楚词那张灯光下的俏脸,攸地红了下,随即轻咬了下嘴唇,冷哼一声转身走向客厅那边:“张副总,请随我来吧。”

    今晚张良华前来拜访宋楚词,还真是为了公事。

    收购土耳其邮轮、运输机的合同正式签约后,前些日子一直在国外的张良华,今天傍晚刚回到唐王,就给宋总打电话,说是要汇报一下工作。

    主要是把正式合同交给宋总。

    宋楚词本来想说现在天色已晚,有事明天再说来着,可又想看看那份正式合同(毕竟是神通快递集团成立后最大一笔投资),就改口说让张副总来家说吧。

    反正有劳拉陪伴,倒也不怕张副总敢生啥的歹意。

    张副总这可是第一次受邀晚上去宋大老板家拜访,自然是欣喜不已的,顾不上长途跋涉的疲劳,好好打扮了下,买了一捧鲜花,屁颠屁颠的跑来了。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张副总在追求宋大老板,前来拜访时送束鲜花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毛驴看到他打扮成那样,又捧着鲜花做出要‘拿走咱家东西’的架势后,顿时就怒了,这才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牢牢记住:以后再来陆家时,别拿花,最好是穿的寒酸点,要不然还咬你!

    陆宁警告宋楚词的话,张良华自然也听到了。

    他很惊讶,无比的惊讶:陆宁怎么敢这样与宋总说话?

    宋楚词的反应呢,则更出乎了他的意料,被当众要赶走后,竟然只是咬了咬嘴唇,没发怒,就这样忍了,很不要脸的。

    张良华隐隐看懂了什么,不再说什么,返回门外拿起地上的公文包,一言不发地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劳拉没有跟着进去:张良华除非脑子秀逗了,才会在这时候对宋总有啥不健康的想法。

    她走到石桌前坐在陆宁前,低头伸手在示好她的毛驴脑袋上摸了摸,问道:“这次在外面做什么了?”

    对于劳拉,陆宁内心里还是把她当朋友的,笑了下说:“也没做啥,就是瞎忙活。”

    其实劳拉比很多人都知道陆宁这段时间在外面做什么了,还那样问只是出于习惯,所以也没觉得他这样回答有啥不对,跟着笑了下:“回来了,还要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