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6章 归山上的守墓老头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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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月,白皮灯笼,荒郊野外的群山,一片年代久远的荒坟。

    当前这种环境,绝对是拍摄惊悚恐怖片的好场所,如果再有时断时续的隐隐哭声传来,那就更像了。

    不过没有哭声传来,倒是有食物的香气,从那座茅草屋内传来。

    那片在月色下看得很清楚的荒坟,就在茅草屋后面,大概有十几座的样子,荒坟的左侧下下山的斜坡上,有被人工开发出来的一片菜地,也就是两三百平米的范围,一垄一垄的,小半米高的植物叶子,已经开始枯萎,这代表着成熟了。

    依着漠北北那相当灵敏的嗅觉,她能判断出这些植物已经成熟了,则是因为嗅到了落叶枯萎落地腐烂的味道。

    她对腐烂的味道,相当的敏感。

    漠北北既然能从植物落叶上嗅出它已经成熟了,那么自然没理由嗅不出这是何种农作物:土豆。

    这一垄一垄的长在荒坟边上的农作物,就是土豆。

    从茅草屋里传来的香气,也是土豆炖肉的味道,只是放多了盐,或者酱油、甜面酱之类的,这才显得味道相当浓郁,喷香。

    从盐等调料被放多这一点,漠北北又能判断出茅草屋内的主人,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相比起年轻人来说,老年人因为味蕾的退化,对盐味有些迟钝,所以他们在做菜时,就会自然的的多放盐料了。

    果然,就在漠北北刚判断到这儿时,一阵老人才发出来的咳嗽声,从茅屋内传来。

    是个老男人,咳嗽的很凶,就像随时一口气喘不上来,马上挂掉那样。

    都这样了,他还没有忘记说话:“咳--小黄啊,是、是谁把你,把你追得这样狼狈啊,大汗淋漓的快要累死了,咳。”

    小黄,就是那只毛发淡黄的野兔。

    这种毛发淡黄的野兔,最先被驯服是在比利时,所以它们又被称为比利时,是野兔与家兔杂交而成,抗病能力强,个头大,肉质鲜美,早就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经风靡大江南北的乡下了。

    不过漠北北却没想到,兔子也能被人驯化成家狗那样,能从那边的山谷内,把她给引来这儿。

    最关键的是,还能打不死。

    如果换作别人,深更半夜的跑来荒山野岭处,看到一片荒坟,茅草屋,白皮灯笼还有打不死的兔子后,差不多该被吓个半死,接着经屁滚尿流的狼狈逃窜,喊都喊不住。

    特么的,谁知道茅草屋内那个正在炖土豆的老东西,是不是个从荒坟里爬出来的‘陈年老鬼’,专门来害人的啊,还带着个兔子。

    别忘了,鬼门关大开的特殊日子,也就是农历七月十五,还没有过去多久。

    漠北北没有逃。

    人家费尽心血的把她给吸引到这儿来了,如果她就这样走了,那多么没意思?

    再说了,她能肯定:就算她一看事情不对转身就跑后,人家仍然能有办法,把她逼过来。

    左右都是这样,那么漠北北实在没必要那样做了,完全可以晃着厚重的膀子,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茅草屋前,抬手敲了敲惨败的木板门,问道:“请问,有人吗?”

    “咳,咳!”

    屋子里的老男人,又咳嗽了几声后,才说:“门没锁。”

    漠北北应声推门而进,差点被屋子里的饭香、烟草味道还有浓郁的汗臭、兔子特有的狐骚味儿,给熏个跟头。

    “气味不怎么样,就开着门,行不?”

    漠北北站在门口,很有礼貌的征询主人的意见。

    茅草屋占地面积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十个平米(这要是放在明珠市区,再好好精装修一下,估计至少也得卖一百五十万,毕竟那边6.68平米叫价八十八万起的新闻,现在已经像比利时兔子品种那样,传遍大江南北了)吧,靠西墙的是一张木板床,东边放下摆着一个破柜子,上面有案板,墙上挂着菜刀等东西。

    屋子中间不大的地方,蹲放着一个用泥巴烧成的土炉子(就是那种三根腿的,好像个圆鼎,直接烧枯枝乱叶子),上面架着一口铁锅,里面有金黄颜色的土豆,白花花的肥肉片子,在酱色很重的汤里上下翻滚。

    每一次翻滚,所散发出来的香气,都能勾起漠北北的馋虫,让她肚子里咕咕叫的越发欢快。

    一个穿了件看不出啥颜色背心的老头子,头发花白,满脸褶子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纪,正随意坐在一块木头上,嘴里叼着个老式烟袋锅子,怀里还抱着个兔子。

    那只兔子,正是接连逃过漠北北的绝杀,一路玩命逃来的那只。

    那只名唤小黄的兔子,伏在老头的怀里,正用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死死盯着漠北北看,里面带着恐惧、愤怒还诡异的神色,就仿佛在下一刻,它就会忽然说话:爸,就是她刚才差点打死我!

    漠北北自然不会介意一只死里逃生的兔子,用什么样的眼神看她。

    她打量着屋子里,很随意的样子问道:“你是守墓人?”

    “不一定在坟墓边上住着的人,就是守墓人。”

    老头子吸了口烟,稍稍抬头,用那双明明很浑浊,却又很深邃的老眼,看了眼漠北北,才继续说道:“不过,我确实是守墓人。”

    “我能坐下来吗?”

    漠北北走到土炉子面前,问道。

    老头没说话,只是用烟袋锅子指了指门后的劈柴,意思是让她自己拿根适合她自己坐下的木头。

    漠北北用脚尖把柴火堆最边上的树墩勾到自己面前,弯腰坐了下来,再次打量起了屋子里:“这么热的天,在屋子里生炉子,就不怕热吗?”

    老头咳嗽了一声,才说:“只要是正常人,在这种环境下,无论是在哪个季节,都不会觉得热。”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正常人来这儿后,只会被吓得浑身冷气直冒,才不会感觉害怕。”

    漠北北低头看着铁锅里的饭菜,说:“你这样说呢,就是要告诉我,你是个正常人。”

    “我本来就是个正常人。”

    老头吸完了最后一颗烟后,才恋恋不舍的那烟袋锅子在鞋底子上敲打了几下,问道:“有谁规定,守墓人不是正常人了?”

    “这叫什么山?”

    漠北北忽然问道。

    这片海拔很一般的小山,叫小群山,李杰在把漠北北带去苜蓿地时,就已经告诉过她了。

    不过漠北北在见识过打不死的兔子、看到那些荒坟,与这个自称是正常人的老头子后,就知道这座山的正确名字,并不叫官方命名的小群山。

    最起码,有着荒坟的这座小山,必须得有它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要问这座山的名字?”

    老头子好像翻了下眼睛,不等漠北北回答,就说:“叫归山。归是归来的归,山是小群山的山。”

    “归山?归去嵩山道,烟花覆青草。草绿山无尘,山青杨柳春。日暮松声合,空歌思杀人。”

    漠北北想了想,出口念出了一首诗。

    “这是唐代诗人刘希夷所做的《归山》,没想到你那个世界也知道。”

    老头子淡淡的说着,从旁边一个看起来很油腻的陶瓷盆内,拿起一把实在与卫生不搭边的木头勺子,伸进铁锅内慢慢搅和了起来。

    香气更盛。

    漠北北却感觉不到了,在老头说出这句话后,她的双眸瞳孔,就针尖般的缩小,放在腿边胖胖的右手五指,也猛地攥紧,沉默片刻慢慢问道:“你知道那个世界?”

    “任何东西只要确实存在,那么就有可能被人知道,这个道理很简单,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老头就像没看到漠北北的神色变化,依旧慢慢地搅动着锅子里。

    “你有没有去过那地方?”

    漠北北松开了握紧的右手。

    老头却反问:“我说,我就是从那地方出来的,你信不信?”

    “不信。”

    漠北北想都没想,就否定了老头的话:“据我所知,近百年来,从没有谁能从九幽世界内活着出来,还能安心在这儿为人看守坟墓。”

    “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

    老人好像笑了笑,停止了搅和锅子。

    漠北北身子微微前倾,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道:“你,真是从那地方出来的?”

    “我从来不稀罕对人重复第二遍我说过的话。”

    老人懒洋洋的说着,又从旁边陶盆里拿出一个豁口的大碗,开始盛菜。

    漠北北望着那把勺子,又说:“你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谁?”

    老人总算是配合的问了句。

    “陆--宁。”

    漠北北在说出陆宁的名字时,就觉得嘴里有股子苦涩的味道冒了出来。

    “我知道那小子。”

    老人并没有否认什么。

    他既然知道九幽世界的存在,那么自然得知道与那边有着复杂关系的陆宁了。

    “你与他,是什么关系?”

    漠北北又问。

    “我想让他当我孙子,你觉得他会答应吗?”

    老人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那个盛满了饭菜的大碗,递了过来:“想不想吃?”

    漠北北嘴巴动了动,却没再说什么,伸手把那个沉甸甸的大碗接了过来,才问道:“筷子呢?”

    老人没说话,却伸出他那只看起来很不干净的右手,直接伸进了还在沸腾的锅里,捏起一快土豆填进嘴里,嚼了几下后闭着眼的感慨:“唉,做饭的手艺,有些差劲了,不过还行。”

    漠北北直接看呆。

    就算她以前身怀刀枪不入的本领时,也不敢像老头这样吃东西的。

    沸水中的土豆,要比沸水温度还要高,而人的口腔表皮,却是超过七十度就能烫伤的,老头却没事人那样,还能评论饭菜的味道。

    怪不得他不用洗手。

    手上就算有什么细菌,在伸进滚烫的沸水中后,也差不多会被烫死了。

    咕噔一声,漠北北咽了口吐沫。

    她实在没胆子像老头这样直接开吃,尽管她已经强迫自己无视饭菜的卫生质量了,呆傻了片刻,才从旁边的劈柴中,折了两根手指粗细的,就权当是筷子了。

    “你,究竟是谁?”

    漠北北夹起一块土豆,艰难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