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恶毒继母前女友(3)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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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氏礼佛回来, 见客舍被围得水泄不通。

    庶女李朝云吞吞吐吐地说, “母亲, 里面好像、好像有动静, 长姐她……”

    李氏脸色大变,厉喝让人退下, 自己打算一个人进去。

    “娘,怎么了?”

    后头传来清越的笑声,“怎么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都杵着做什么呢?”

    李朝云愕然看琳琅施施然从芭蕉叶中走来, 她笑着挽住了李氏的手臂, “刚才二妹三妹去看桃花了,我一个人待着无聊,本想找人陪我去看看竹子的, 谁知道一出门人都走光了,连莺莺也不见了,寺里是发生什么热闹的事吗?”

    她三言两语交代清楚, 李氏气得发颤,眼珠狠狠剜了小丫头以及其他婆子一眼。

    “真是好得很。”她说。

    主母发怒,下人们抖成筛子。

    客舍里躺着一个半死不活的暴徒, 下身淌了滩血迹。他见人进来,后面跟着笑眯眯的琳琅, 面皮抖了抖。也不知道李朝云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哪怕是被摧残成这样了, 死活不肯松口供出幕后主使。

    琳琅最喜欢硬骨头的人了, 她跟李氏说, “这倒是条汉子,忠心耿耿的,就算死了也该值得厚葬,娘你要好好安排他的家人。”

    轻飘飘地瞥过一眼,“不过他当自己是勇士,在那人看来,不过是为自己卖命、见不得光的脏老鼠而已,死了一头还有另一头,根本不值得曝光自己为他求情。你说是吗,二妹?”

    李朝云暗自咬牙,表面风轻云淡,“长姐说的是。”

    李氏回府,对琳琅身边的人进行大换血,尤其是莺莺,重新转手给牙子。

    “小姐!小姐你救救我!莺莺真的是无辜的!莺莺只是去拿酸梅汤的时候遇见了旧时的小姐妹,多说了几句,绊住了脚!”

    这会懂得喊小姐了。

    可惜啊,她的主子早就魂归地府了,谁还念着这点掺杂了水分的情谊?

    琳琅小口啜着冰镇酸梅汤,酸甜的滋味带着凉意在口里漫开,酷热的暑气消除了大半,浑身清爽。她放下了剔透的水晶碗,又把衣角从丫环的手里拽出来,动作慢悠悠,那柔和的力度却让小丫头脸上的绝望之色更深。

    “拖下去,别脏了我的屋。”

    连眼角的余光都懒得给。

    下人们不寒而栗。

    这大小姐,发卖伺候自己多年的丫环,连眼都不眨一下。

    外面传她如何如何的刻薄寡恩,现在则是真正坐实了心狠手辣之名。

    随着母女俩毫不拖泥带水的联手,这糟心事就告一段落了。

    李氏怕她多想,重金寻了一只毛色艳丽的鹦鹉回来逗她开心,那鹦鹉被训练得极好,开口就是“小姐吉祥”、“小姐如意”。

    这位保养极好的大家主母摩挲着女儿脆生生的手腕,先是温言软语安抚她,又教给琳琅不少驭下的手段,一昧的温和镇压不了那些有异心的妖魔鬼怪,要她适当心狠些。

    女子的地位本就不如男子,自己再不争气点,还不是人善被人欺的份?

    琳琅含笑一一应了。

    她回想上次心狠是什么时候?

    哦,不过是拿几个不听话的神去祭天了。

    随后李氏叹了口气,忧愁得很。

    “儿啊,你如今芳华十六,娘却不能为你择一门如意姻缘,娘没用啊。”

    琳琅微笑,“娘不必担忧,儿已有成算。”

    李氏惊喜看过来,“莫非是祁家的公子?他与你搭上话了?”李家与祁家是世亲,她有个祁家表哥,年岁正好合适,小时候大家还打趣金童玉女的娃娃亲呢。

    “祁家怕是看不上咱们。”琳琅摇头,那位表哥文如锦绣,去年高中状元,生性刚烈正直,又同李朝云等人交好,又怎么会看得上他表妹李琳琅这类爱“钻营”的女子?

    “那……”李氏有些迟疑,她实在是想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娘觉得,这燕国公夫人的身份,可值当?”

    燕国公就是男主燕昭烈他爹,年轻丧妻,至今未娶新妇。

    如果她成了男主他后妈,一定很好玩。

    调/教继子什么的,想想都很刺激。

    不过她是觉得刺激了,她娘被她吓个半死,屁股优雅坐了三分之一,这一抖,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那乖巧的鹦鹉扑棱着艳羽,清脆啼叫。

    “小姐吉祥!小姐如意!小姐干得漂亮——”

    “嘿,小畜生闭嘴!”李氏瞪了鹦鹉,毛毛躁躁的,净会添乱。

    “嘿,小畜生不闭嘴!”鹦鹉利索接上。

    得,这又是一个被主人教坏的反骨鹦鹉。

    李氏捂着胸口更痛苦了。

    琳琅则是琢磨着,欺负男主,是不是要从扣他的月俸开始呢?

    虽然只是女儿随口一说,李氏仍旧上心了,转头去试探丈夫的口风,瞬间把见惯了宦海风波的文臣吓成了哑巴鹌鹑。

    燕国公是什么人?

    开国功臣。

    王侯气象。

    万人之上。

    哪怕是他是因为转凉的天气稍微无意皱个眉,旁人都得小心翼翼、绞尽脑汁去想是哪个不长眼的小毛孩惹怒大人了,进而开始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成了那个代罪羔羊,或者是被余波殃及。

    有人说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燕国公要是一怒,千万都不止。

    覆灭萧氏后主时,这男人可以毫不手软烧毁了绵延整个金河山脉的前朝王宫,一个王朝耗费千年织成的华美锦绣,在他的脚底下化成寸寸灰烬。

    幸好新国稳定后,燕国公的手段温柔了些,不会无缘无故发落别人,且仪容俊美,沉稳大气,朝臣上下对燕国公的畏惧感才减轻了不少。

    但对于多数臣子而言,这男人始终悬在心头的一把利刃,就怕行将踏错,这刀刃噗通一声落下来,连个完整的尸首都没有。

    李父苦笑不已。

    他实在是不太敢把这煊赫多时的开国传说当成一般的女婿来看啊。

    李氏见丈夫这惊魂未定的模样,心头的气也就顺了,反正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女儿面前丢脸。因此不徐不缓分析,“国公大人上无双亲奉养,膝下只有世子一人,再过两年就要行弱冠之礼,可自立门府,用不着操心。”她低声道,“再说,大人才三十过六……”

    她说得含糊,李父心如明镜。

    三十六岁,正当壮年,生养子嗣并不是问题。

    像李家这样的门户,低嫁容易招人笑话,而且他们也舍不得锦衣玉食的女儿过低人一等的日子。既然小辈这边行不通,家大业大的国公府倒是个好选择,只不过是相看的对象从儿子换成了他爹。

    “这是珍娘的意思?”李父摸了一脑门的汗,哆哆嗦嗦问。

    珍娘是李琳琅的乳名,小姑娘及笄后,夫妇俩只在私底下这样唤她。

    李氏没有直面燕国公的威严,比丈夫要平静多了,此时忧心的是女儿的异状,“经过白马寺一事,珍娘她对姻缘似乎不怎么上心了,成天就逗那只扁毛畜生,连爱吃的乳酪都不碰了,妾身总担心她一个想不开,就绞了头发去姑子,现在好不容易她松口了……”

    父亲叹气,“她可真想明白了?那燕世子,可是她退亲的对象,她嫁过去又该如何自处?流言蜚语对女儿家总是个劫数。你问清楚些,她到底是个什么主意。”

    李氏将这番话转述给琳琅。

    “娘放心,日子不都是人过出来的?待我风光荣华,谁还记得那点儿芝麻绿豆的破事?”

    琳琅掌心摊着剥好的葵瓜子,小鹦鹉垂着脑袋,慢条斯理地,一粒粒叼着吞咽,一边吃还一边欢快地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溜得很,气都不带喘。

    这小畜生是要成精么?

    琳琅笑意盈盈说声乖宝贝。

    那小家伙更起劲了,“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李氏看这人鸟异常和谐的场面,只觉得往日祥和的观音心经在耳边嗡嗡作响,就跟数十头苍蝇乱哄哄拱在一起似的,心肝脾肺又隐隐泛疼了。

    她总觉得再这样下去,女儿就要跟这鸟羽化成仙渡劫飞升过一辈子的神仙,啊呸,是清苦日子了。

    事不宜迟,李氏赶紧跟丈夫商量。

    燕国公再怎么可怕,还不是一个男人?

    她女儿姿色尚可,又是个聪明伶俐的女孩子,难道还不招人疼?

    作为一家之主,李父很有决断,也豁得出,“既然她这么想,做老子的,为了女儿,脸面再赔一次不算个事。你让她准备准备,我找个时间领人回来,看看中不中。”

    成与不成,还得要双方的意愿,尤其是男方的。

    他总不可能强按着燕国公的脑袋,让他娶自己的女儿吧?

    好吧他也没那个胆子。

    这次相看的女婿比较特殊,李父不得不做万分周全。

    燕国公跟那些黄毛小辈的等级不一样,这个身处皇权顶峰的男人权势滔天,日常出入的地方是天子皇庭,一手朱砂改批的是王朝命脉,除了共同处事的高级大臣,闺阁小姐要想见到人简直难如登天!

    琳琅没想到老爹这么有手段,才第二天,她坐在回廊里逗着小鹦鹉,一道高大身影朝这边慢慢踱步过来。

    龙骧虎步,气宇不凡。

    都说有权有势有貌有身材的男人是行走的春/药,琳琅看了,觉得此话不假。她在想那些女人是怎么想的,这么招人的男人都看不上?

    这未来公公做不成,做她的未来夫君也是可以的。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李小姐,是你要嫁给本官?”浑厚的男音威严极了,那眼睛狭细而凌厉,像是天生的猎手,仿佛在审读一件货物的价值。李父没有明说,但燕国公观这位清贵同僚略微别扭的行为举止,轻易就猜到了殷勤待客的背后含义。

    李父是个为数不多干实事的臣子,之前那小子一意孤行要退婚,与李家联姻不成,燕国公稍稍遗憾。他认为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有野心很正常,有野心才有进取心,才会督促夫家锐意拼搏。

    就是燕昭烈那小子不太乐意,做老子的还得给他擦屁股。

    李家的面子他是要顾的,哪怕做个样子,因此燕国公顺着李父的安排来庭院里逛逛了。

    拒不拒绝还两说,关键是要李家看到国公府的诚意。

    那打量的眼光落在身上,琳琅顿时就明白这个差点成了她公公的威仪男人吓跑女人的原因了。

    燕国公与炙热权力为伍,再美的女人到他眼里,只有值钱与不值钱、听不听话的区别。年轻女子对血气方刚的小子来说,是充满了甜蜜滋味的娇嫩花朵,但燕国公却觉得她们矫情造作,为一点小事都能哭哭啼啼,着实恼人。

    梁柱漆红,旁又有波光潋滟,那一袭杏色襦裙的女子折腰下拜,端得是无限袅娜,“还望国公大人垂爱。”

    燕国公漠然地说,“那你说说,为何是本官?”

    “国公大人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两者。”

    琳琅低笑,“这真话嘛,就是琳琅想找个大靠山,世人皆说我贪慕权势。”她染了丹蔻的指甲以一种撩人的姿态掠过香腮,“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以琳琅这般的颜色,自然要配世间上顶天立地的男儿。”

    说得是理直气壮,一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燕国公眼勾勾瞧着人。

    琳琅也冲着他笑。

    半晌,锦靴停在眼前,男人粗糙的大掌抬起她的下巴,气息沉稳而绵长,“顶天立地?你倒是会说。本官摄政多年,都不敢说是一手遮天。”

    这算是认可了她的“颜色”?

    琳琅楚楚可怜望进那双漆如点墨的眼睛里,犹如幽邃的古潭,平缓而深不可测。

    粗砺薄茧在她柔嫩的颈肩摩挲,那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感兴趣的冲动。

    琳琅心底轻笑。

    有戏了。

    依照燕国公时至今日的身份地位,他还不至于像个登徒子那样去调戏良家妇女。于是,摸小姑娘的下巴,在男人看来,是对未来妻子的一种欣赏与嘉许,可以当做婚前互动的小情趣。

    她国公府夫人的地位是铁板钉钉,跑不了了。

    那她现在考虑的,就不是引起燕国公注意,而是如何能让未来夫君对她印象加深、进而骗取更加高额的聘礼呢?

    “那是大人慈悲心肠,不忍打击别人花了大半辈子战战兢兢做了个芝麻小官,转头就被贬谪出去。”琳琅的哄人技术相当熟练。

    燕国公的喉咙微微耸动,似乎是想笑,不过比起她的直白,显得隐忍又克制。

    “继续说,假话是什么?”

    “这假话便是……”

    她细长的眼尾漾起春色,“大人容貌甚伟目如朗星鼻若悬胆风流倜傥风采高雅长身玉立气……”

    气什么来着?

    “器大活好!”

    嗯……

    这么不要脸的话肯定是出自她那个不要脸小鹦鹉。

    跟主人半两银子的关系也没有。

    燕国公似笑非笑。

    琳琅无辜看他,解释这词语的博大精深。

    “就是器量大,干活能力特别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