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法老前女友(26)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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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丽莎白。”

    神轻声呼唤着她的名字, 深情而眷恋。

    “我向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他抓住了琳琅的手, 贴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琳琅的手是一般女性的标准, 腕口纤细, 手指修长,如同美丽的艺术品,十分精致纤巧。

    然而当她的手挨到神,琳琅瞬间就不平衡了, 这巴掌儿大的小脸是认真的吗?撇开那高大的身形,神的长相真的是相当幼齿,天生的娃娃颜, 按照人类的世界的标准, 他这水嫩的小样撑死了也就是个初中生。

    “事到如今, 一切都晚了。”琳琅一边戳着他的小脸, 一边酝酿悲伤情绪,“您把我伤得如此彻底, 这颗心不会再有复苏的可能。”

    “那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 让我唤醒它吗?”

    神捏住了她为非作歹的手指头,继续深情款款。

    “父神, 您又何必如此执着?有些错过,不是错了,是过了啊。”

    这是优雅抒情的咏叹调。

    “过了又如何?我们以后会有无数个起点, 只要你愿意。”

    这是声情并茂的朗读腔。

    “我不愿意。神, 我们纠缠太久, 也该解脱了,给彼此一个自由的天地不好吗?”

    这是温柔伤感的女中音。

    “伊丽莎白,除非死亡,我不会放开你的手。”

    这是深情低沉的男低音。

    “……”

    “……”

    两人对视,陷入了长长的、长长的沉默中。

    “还继续吗?”

    美少年揉了揉僵硬的面孔,努力做出热恋对望的样子。

    “……让我缓缓。”

    琳琅叹了口气,也不打算去捡掉了一地的小马甲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

    琳琅居高临下,骑在他身上,由于沙子滚烫,后来她干脆把脚也抬上来,就盘在少年的腰腹上。

    白非笑瞅了一眼,把她的脚挪开了。

    琳琅继续盘他。

    这个小子心眼太坏了,连小姐姐都骗,不能轻易放过他。

    美少年轻轻叹了口气。

    对着他那张没断奶的娃娃脸,琳琅看出了一种奇异的长辈宠溺。

    然后他认真地说——

    “别把脚放我的18cm枪上,子弹早已装满,会走火的。”

    琳琅:“……”

    太嚣张了。

    让她非常想日哭他。

    “不许转移话题,我们回到上一个议题,坦白从宽……”

    他悠悠来了一句,“牢底坐穿。”

    “……”

    她用脚□□他的腰。

    美少年唔了声,捉住她的脚踝,“什么时候发现?哦,在你鬼话连篇深情朗诵的时候。”

    他似笑非笑看她。

    “胡说,我说的明明是人话!”琳琅据理力争,“你知道我为了立这个深情的魔女人设有多努力吗?我嗓子都说干了,你就给我这点干巴巴的反应?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给了反应呀。”他呶着樱花般的粉唇,头顶上的一撮呆毛晃来晃去,“我不是配合你演下去了么,你还想怎样?把你摁到,然后干柴烈火噼里啪啦吗?这里可是沙漠,我们没滚几分钟就能被烤熟成肉干,你想看到我们糊成肉渣吗?”

    “我现在就想把你做成肉干。”

    “唔,那你要当肉干夹心吗?我不介意。”

    “……”

    姐姐介意。

    “重新认识一下。”

    见琳琅一言难尽的表情,美少年咳嗽一声,伸出手,“我,白非笑,男主部的头牌牛郎,对了,是前任,现在我已经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当过神,也做过大魔王,嗯,一个虚伪的又嚣张的自恋狂。”

    看来这小子很清楚自己的毛病,有自知之明还很不错的。

    琳琅看他,“我不想跟你握手。”

    “看来女配部的都不怎么友好呢。”美少年挑动眉梢,“不过我认得你,女王百合二人转。”

    女王就女王,二人转是什么鬼?

    琳琅没好气瞪他,“你跟那个姓顾的是什么,男神基佬爱监狱吗?”

    “我是不是基,我想你现在……”他的目光落到琳琅的脚下,小家伙精神抖擞得很,“已经很深刻地认识到了,不是吗?”

    琳琅微笑着,使劲儿盘他。

    “你继续踩没关系,反正我也爽。”美少年顶着一张娃娃脸,出口成脏,“不过你故意让我抓到,是为了避开拉美西斯吧?哦,对,因为你太重了,我走到半路就抱不动了,所以呢,这里距离底比斯城并不是很远哦。”

    扒开神的圣洁外皮,美少年的恶劣性子暴露无遗。

    琳琅遗憾叹了口气。

    这孩子太不讨喜了,她宁愿他继续装。

    “神”起码还是矜持的,不会动不动往她心口插刀。

    “弟弟,你信不信姐姐抽你。”

    “妹妹,叫哥哥,我比你大。”

    琳琅瞅着他那巴掌的精致小脸,面无表情,“你哪里比我大?”

    “哪里都比你大。”他弯着眉眼。

    瞧见琳琅抗拒的表情,他噗嗤笑了,“不叫也行,你可以继续喊我神,我喜欢这称呼。”

    琳琅瞥他,“我也当过羲和,不如你先叫声母神听听,我再考虑考虑。”

    谁都想当个至高无上的爸爸。

    美少年懒洋洋地眯着眼,像是没睡醒的样子,“你爱信不信,我的确出身于一个风流的神族。”

    琳琅随口来了句,“种马宙斯吗?”

    “不,我丘比特来的,专治种马。”他严肃地纠正,圆眸清澈,说得跟真的似的,“请你不要随便脑补,我绝对不是那个插着两只白色肉翅、光着屁股、没事拿着金箭到处乱跑的小屁孩,至于爱神形象参考我现在。不过呢,爱情是我最拿手的恶作剧,你知道的吧,那个阿波罗不听话,就被我整得很惨。怎么样,怕了吧,快喊哥哥,不然叫爸爸也行。”

    琳琅斜他一眼,“你以为我会这么容易屈服在淫威之下吗?我告诉你,我威武不能屈——”

    “我背你走出这片沙漠。”

    “爸爸你真棒。”

    “你的表情很敷衍,能再入戏一点吗?我想看你星星眼,少女追星那种。”

    “这个容易,你干脆砸自己脑袋一拳,立马能看到很多星星。”

    “……”

    实际上,这人看上去是弱不禁风的美少年,后背还是挺宽阔的,琳琅趴着还有余地,双手环绕着他的脖颈,闲得无聊,就抓起了他耳边的碎发。

    “别摸爸爸尊贵的脑瓜子。”他警告她,“会撸秃的。”

    琳琅笑嘻嘻,就摸。

    谁叫这颗狗头柔软又漂亮呢。

    “我翻脸了。”

    “翻个给我看看。”

    “你让我翻就翻?美得你。”

    白非笑故意晃她一下,而琳琅双腿扎得牢牢实实的,压根不给他半点机会。

    沙漠无边无际,短短一天自然不能完全走出去,日落之后,两人就打算找个地方扎营过夜。

    巧的是,他们遇上了一波强盗。

    这群强盗伪装成正经的商人,牵着几匹骆驼与货物箱子,目露凶光盯着这一男一女。他们瞅了瞅那小胳膊小腿儿的,直接将两人划分到“老弱病残”的阵营。也许是在沙漠中走得太久了,生活比较乏味,强盗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是抱着捉弄的念头,热情邀请他们一起过夜。

    两人也坏,装成了老实人的样子混进其中。

    强盗头子一眼就相中了琳琅,烤火的时候有意无意凑近她。

    她吓了一跳,怯怯地说,“你、你别离我这么近,我、我祖父会生气的。”

    远处的白非笑听得清清楚楚:“……”

    她真行。

    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荣升祖父大人了。

    强盗头子哈哈笑了,“那小子也就十来岁吧,你想骗我也不编个好点的。”

    “是真的,我没骗你。”她咬着唇,压低了声音,“我、我祖父是个怪物,他喝了人血,就一直维持着年轻的样子。大哥,你是好人,我不想瞒你,你今晚睡觉一定要憋住呼吸,祖父的鼻子很灵的,他只吸活人的血。”

    强盗头子自以为幽默,“那你跟你外祖父待在一起,他就没吸你的血?”

    琳琅认真地回,“因为我喜欢憋气睡觉。”

    强盗头子:“……”

    很快,沙漠的夜深了,冷风吹得人寒毛直立。

    强盗头子留下了两个守夜的,自己钻进了帐篷,不知为何,他想起了琳琅的话,又是不禁嗤笑一声。

    “哗啦啦——”

    帐篷被掀开了一角,灌进呼啸寒风。

    强盗头子不自觉憋住了气。

    视线之中是一张惨白的脸,他从上往下,幽幽盯着强盗头子。

    “滴答滴答——”

    有粘稠的东西滴到脸上,带着一股儿腥味。

    强盗头子很熟悉这种味道,是新鲜的血。

    难道这家伙真的是怪物?

    他吓尿了,一张络腮脸憋得通红。

    对方在他帐篷上站了一会儿,就在他快要憋不住的时候,他转身走了。

    强盗头子大大松了一口气,他浑身僵硬,也不敢冲出去看外面的情况,只好睁着眼等到天亮。

    而罪魁祸首施施然换了衣服,回到帐篷。

    他利落钻进了被窝。

    像是一块冰落入了温暖的泉水里,他舒服喟叹。

    琳琅则是“嘶”了一声,低斥他,“半夜爬床什么毛病?滚出去。”

    “你祖父在外面辛辛苦苦给你收小弟,还没点奖励?”

    “那是你自愿的,关我什么事。”

    琳琅说完,他贴的更紧了,她用双脚蹬他,反而被对方夹进了大腿,愈发动弹不得。

    “我就知道,你是个没良心的。”

    他从后头抱着她的腰,强烈谴责她用完就扔的恶劣行径。

    “我的良心活得好好的,不用你操心。”琳琅很想转过身朝翻个白眼,无奈沙漠的夜晚实在是太冷了,她完全不想动,只好用语言回敬他。

    “我不信,我得检查一下才知道。”他一脸正气,如果忽略他放在琳琅胸前的爪子,这表情还有些可信度。

    这厮已经把神的清冷高贵全给扔了,地痞流氓倒是演绎得入木三分。

    “而且,我要纠正你的是,我从来不操心……”

    他咬她薄薄的耳朵,格外咬重某个词。

    琳琅一巴掌糊他脸上,“你还睡不睡觉?不睡就给我起开。”

    “嗯,睡。”

    那拉长的语调意味深长得很。

    之后他倒是没有动手动脚,规规矩矩搂着人。只是他安分了,琳琅却不安分,她睡着睡着,翻了身,曲着膝盖,双脚踩在他肚子上——也许是因为这是他全身上下最暖和的地方。他搬开了她的脚,很快又缠了上来。

    最后他不得不将她的腿夹住,紧紧搂着人睡了一夜。

    于是第二天当他醒过来,低头瞧见了一截细腻如玉的颈子,几缕黑发滑进了胸口。

    他立刻就有了感觉。

    由于动静太大,琳琅不得不醒了过来。

    她面无表情盯着他,左眼写了一个“禽”,右眼写了一个“兽”。

    谁知道这样,还把小家伙看得更精神了。

    真是禽兽不如啊。

    白非笑干脆利落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闹心。

    还好那个强盗头子没让他失望,一改昨天嚣张跋扈的态度,战战兢兢问他有什么需求,总算让他把一口气给捋顺了。白非笑昨晚杀鸡儆猴,宰了一个强盗,让金蛇抽干了他的血,如同一具干尸,扭曲的姿态看得人头皮发麻。

    白非笑充分贯彻了“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秋天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的人生信条,非常“和蔼可亲”地问强盗头子以后有什么理想。

    强盗头子:“……”他离这个怪物远远的。

    “怎么不说话了?”他表情无辜,没有一点儿杀伤力。

    强盗头子犹豫了一下,“那我能不能先回……”

    美少年斯文咬了一块卷肉饼,苦恼地说,“这肉好像有点儿不够味。”

    强盗头子想到了那具兄弟干尸,浑身哆嗦,冷汗狂飙,为了能死得舒服点,他当场赌咒发誓说要跟他一辈子!

    美少年嗯了一声,露出个笑容,“放心,我会带领你们走上人生巅峰的。”

    强盗头子不管人生巅不巅峰,抹着汗抖着小腿走了,可算把脑袋给留住了。

    琳琅坐在白非笑的身边,全程围观他的恐吓套路,插了一句话,“那咱们的小爱神有什么伟大的人生目标呢?”

    她从他手里抢走了大饼,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差点没磕了牙,又嫌弃塞回了他嘴里。

    “……你知道你咬过了吗?口水很脏的。”他眼神诡异。

    “那你以后别亲我。”

    他瞬间噎住了。

    他一上午都没跟琳琅说话,神也有小脾气呢。

    琳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他还要冷酷无情无理取闹。

    最后这人还是忍不住凑过来,说了句软话。

    “我呢,有一个很伟大的人生目标。”

    琳琅瞅她。

    “看到天上那大太阳了没有?我也不贪心,安安分分的,只想做你的小太阳,开心的时候呢,就温暖你,把你周围的每一个角落都照亮,不让你有半分孤独。”他冲着她笑,脸颊被太阳照得红扑扑的,额头上凝着闪亮的汗珠儿。

    “那你不开心的时候呢?”

    神笑得更甜了。

    “看老子丫的不晒死你。”

    “……”

    小样脾气挺爆。

    白非笑把强盗团收编了,然后琳琅就过起了鱼肉乡里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罪恶资本家生活。

    等他们到了一个部落,首领恭恭敬敬出来迎接,露出了一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琳琅摸了摸自己的脸,她觉得这段时间吃好喝好,小肚子都长了点膘,不应该圆润得很亲切吗?她又看了看身边的美少年,唇红齿白,细皮嫩肉,一看就是那种让人上下其手饱受欺负的小可怜。这种面相,怎么也算不上可怕吧?

    随后琳琅回头一看,不知何时身后已经站了百来号人,个个膘肥体壮,凶神恶煞,密密麻麻挤着,如同一群等待啄尸的秃鹰。

    接收到女主人的微妙眼神,强盗们赶紧收敛起副唬人的样子,冲她讨好地笑了,业务十分熟练。

    可真行。

    琳琅说的是她旁边的这个小子,虽然成天摆出一副没睡醒的困倦样子,懒洋洋地欠揍,可人家就是有本事,一个月时间就能把恶犬训成了家犬。

    一群人在小部落里暂时安营扎寨。

    琳琅自然是被当成祖宗一样被供起来。

    此时,她坐在床边,身下是柔软的羊毛,小盆里燃着没药香料,整个房间充斥着一股温暖怡人的气息。她倚着床柄,看着人从外面走进来,他目不斜视,很熟练就捞起了她换下来的衣物,准备清洗。

    他的腿刚要迈开,一道幽幽的声音飘过来,“你真的不是变态吗?”

    白非笑面不改色,“我不是。”

    琳琅的声音更加飘忽了,“有个目击者告诉我,他说你一边洗一边闻我的内衣。”

    “……”

    他宰了那个多嘴的家伙。

    “你承认了。”琳琅笃定地说,“你这个恋味癖。”

    “……我没有。”

    “你就有。”

    “……”

    跟小祖宗是说不通的。

    即使事情的起因是她懒得洗,把衣服扔他脑袋上了。

    白非笑放下了手上的衣物,他迈开长腿,朝琳琅这边走来。

    “你想干什么?杀人灭口吗?”她瞪圆了眼,双手撑在床边,两条腿已经做好了随时发射的准备。

    “啪——”

    他拆掉了腰上的绿松石腰带,清脆滚落在地。

    “你不是说,我是变态么?”

    银发美少年歪了歪嘴,犯规地露出了两颗糯米似的虎牙,“我给你示范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变态。闻内衣算什么,我还会舔呢。我舌头可软可甜了,你要尝尝吗?”

    未成年怎么能犯罪呢?

    琳琅正要摆出大姐姐的严肃脸,猝不及防被他抱了起来,坏心眼往上抛了好几下。

    她抓住他的脖子,掐着手臂。

    “放我下来。”

    “什么?再高一点?好的!”

    “白非笑——”

    “我叫笑笑。”

    琳琅被他折腾得精疲力尽,很快服软了,喊了声我的笑笑。他满意了,将琳琅丢进了绵软的羊毛垫子。由于惯性,琳琅的身体被弹了几下,她还没起来呢,对方反手利落脱了衣服,像头饥肠辘辘的小狼崽子,长手长脚的就往她身上压。

    “干什么?”琳琅正把他扯开的肩带拉回去。

    “收债呢。”他这一次显然是驾轻就熟,摸上了琳琅最敏感的耳垂,“我给你任劳任怨洗了这么多天的裙子,总得给个利息吧?有句话说得好,要想马儿跑得快,就得让马儿多吃草。”

    “松手,我给你吃草!听话!”琳琅又去掰他的手。

    “晚了,马儿变异了,要吃肉。”

    “这块肉放了很久,变质了,会拉肚子的。”琳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正好,我活腻了,毒死我算了。”他是死不悔改,不,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白非笑擒住她的双手,搁到脑袋上,不让她反抗。

    琳琅发现,他的动作凶狠,勒得她手臂发疼,可吻的确是软的,甜的,含着一股柠檬的清香。他低着头,沉迷在伊甸园的梦境里,细细的发梢扫过她的胸口,像是滑过了一片微凉的月光。

    他没有说情话,却吻着她的湿发,与她十指相扣。

    掌心是一片湿漓漓的汗。

    “嘭——”

    只听见一阵重物落地的响声,琳琅身上的压力骤然减轻了。

    她茫然睁开了眼,对上了一双幽冷的琥珀瞳。

    如同择人欲噬的匣中兽。

    它蛰伏于黑暗,等着一个破笼而出的机会,将三心二意的饲养者撕咬至死。

    “拉美西斯……”

    “我找了你很久,快疯了。从底比斯到孟斐斯,从埃及到叙利亚。我已经七天没睡了。”法老平静地说,“只要一天没找到,我就在我手臂割一刀。我割了三十七刀,我看到了血肉里的骨头,我看到了一个最卑微、最无助又最可笑的法老,他本该是拥有一切的神之子。”

    “您说您爱兄长高贵仁慈的个性,那我便做一个懂得倾听与宽恕的君王,您说您爱大祭司冷静从容的智者风度,那我便做一个善于决断与谋略的将军,您说我粗鲁、莽撞、目光短浅、心胸狭窄,好,我改,我学会体贴、温柔、宽容、善良。您不喜欢我身上的每一根刺,好,我拔,拔得干干净净,将所有的刺头都抹平。”

    “姐姐,你究竟还想弟弟如何呢?”

    拉美西斯俯下身,华美的黄金耳坠折射斑斓的光。

    他微笑着,颈侧青筋却狰狞突起。

    “还是说,弟弟不该出现在这里,打扰了姐姐的欢爱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