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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谢我当然是应该的,只是刚才那妖狼……”
局面好像有些出乎意料,方贵这等心大的人也反应了半天,才讪讪开口。
“小姐在那边……”
话犹未落,忽听得远处林边响起了一声焦急的清叱,而后方贵眼睛就瞪圆了,只见得那林边上,居然有两团白色的云气升腾在半空,直向着他们所在飞来,在那两团云上,却是有着一个一身是血,身穿青衣的双髻女侍,还有一个身穿黑袍,拄着龙头拐的老婆子!
“神……神仙?”
方贵一瞬间眼睛都瞪圆了。
他一直深信自己是神仙送到了牛头村上来的,向来把神仙当成自家人,只不过在牛头村上呆了十年,传说中的修仙之人他也没见过,这还是第一回。
一时心里无法抑止的激动了起来,也不知是兴奋还是激动。
只见那青衣女侍与黑衣的婆子落到了身边,急急的向着小女孩身上打量了几眼,见她脸上出现了一丝血痕,顿时神情紧张,目光看到了十几丈外的两匹妖狼尸首之时,更是脸色变得无比难堪了起来。
老婆子一把将小女孩抱了起来,上下摸了个遍,见她身上没什么别的伤才放下了心,恨声道:“原来野岭窟那帮子妖人也来了,简直就是胆大包天,看他们怎么死!”
青衣女侍冷着脸道:“好容易杀退了那些人,还是先离开这里为妙!”
说着妙目一转,落到了方贵的身上,皱着眉头道:“这个小子是谁?”
方贵一见她们眼睛看向了自己,忙道:“什么叫这小子,刚才是我看她差点被狼吃了,跑出来救她的!”虽然自己也不确定究竟是谁救了谁,但先占个道理肯定是没错的。
老婆子听了微微诧异,打量了方贵一眼,道:“你救她?”
说着,目光疑惑的向那小女孩看了一眼,意露询问之色。
小女孩有些腼腆,微微犹豫之后,倒是轻轻点了点头,竟是承认了方贵的话。
黑衣老妪和青衣婢女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精彩。
对她们两人来说,局面倒不难搞明白,只是问得几句,便已然心里有数了,倒也有些哭笑不得,她们自然知道,那两匹妖狼,还是伤不到自家小姐的,只是这个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野小子,居然有胆子在两匹红背妖狼的面前出手救人,胆子倒是实在是不小!
“你是哪里人?怎么会在这里?”
青衣女侍皱着眉头看了方贵一眼,疑惑问道。
方贵心里一个激棱,装出了一副老实模样,小声道:“我……我是牛头村上的人,肚子饿了,就跑到山里来套野兔子,然后就看到有狼……有狼想要吃她……”
老婆子微微皱眉:“荒山野岭套什么兔子,你爹娘呢?”
方贵摇了摇头,道:“我没有爹娘!”
青衣女侍与黑衣老婆子对视了一眼,她们两个都是有修为在身上的,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方贵是个没有修为的凡人,再加上方贵天生长了一只老实巴交的脸,身上衣衫也寒酸,这时候听了他的话,又看他身上有不少滚落山坡时擦出的血迹,夜色里尤其显得可怜巴巴。
“这倒是个有侠义心肠的!”
那黑衣老婆子微一皱眉,道:“野岭窟的人还没死干净,这满山都是妖物,留他在这里,早晚是个死,不如先带回去!”
青衣女侍受伤不浅,但闻言还是微一皱眉,道:“保护小姐才是最重要的!”
黑衣老婆子看了她一眼,道:“我心里有数!”
青衣女侍忽然明白了什么,便不再多言了。
两人计较已定,便由老婆子抱着那个小女孩,青衣女侍随手打出了一道云气,将方贵也托在了上面,云朵腾起,于这夜色之中,飞遁而去,眨眼间便消失在了这片荒山里。
而伏在了那软绵绵的云上,方贵伸了脑袋出去瞧,下方树木飞快闪过,心里也隐隐有些激动。
谁能想到,只是朝镇上的人吹了个牛,居然真能碰到神仙?
这下好了,抱上了神仙的大腿,若是能学两道法术回去,镇上谁敢不高看自己一眼?
张屠户家的猪头肉,王老太家的鸡,那还不是想怎么吃怎么吃?
……
……
这小小年纪,便在荒山里乱窜乱跑的少年方贵方大爷,来自三十里外牛头村,但他虽然长在牛头村,但却不是牛头村上生人,而是十年之前,某位仙人抱了过来的……
……牛头村上的人一直都是这么给方贵说的,他就是仙人抱来的。
据说那是十年前的某一天,牛头村上的人正吃饱喝足了照例在东家长西家短的消谴闷子,却忽然间小镇上空,乌云密布,雷电轰鸣,在那乌云里,却有一位白胡子老仙人踏云而降,怀里抱着一个小小婴儿。
那老仙人似乎有急事,据说身上还有些血迹,他来到了小镇,向着那已经跪了一地的百姓嘱咐:“好生养着,少则三天,多则半月,我便会回来接他!”
话毕,老仙人匆匆将婴儿放下,再次腾云而去。
满镇之人皆目瞪口呆,望着那个襁褓里呼呼大睡的小婴儿。
这个小婴儿,当然就是如今的方贵方大爷了。
当时的小镇上百姓,得了仙人吩咐,如何敢怠慢,毕竟这世上关于仙人的传说太多了。
那些神通广大,通天彻地的大人物哪一个不是有着通天手段的,他们一句话,比皇帝老儿还好使,随便赐颗仙丹,说不定便能治好了自己多年的老寒腿,还有那满脸的麻子。
而这等老仙人若是生起气来……
……传说中因为触怒仙人而被灭国的,那可不是一个两个了。
所以牛头村百姓立时将方贵方大爷好好供了起来,足足找了三个膀大腰圆的奶娘还有一只正产奶的母牛赐候他,战战兢兢惟恐伤了他一根寒毛,比伺候自家祖宗都卖功夫。
本以为三五天时间过去,老仙人回来,接走了这位大爷,说不定便一高兴,赐给自己些仙缘,要不然点几块石头当金子大家分了也行啊,所以牛头村百姓一开始还是很乐意的!
但谁能想到,三天时间过去了,老仙人没来……
半个月时间过去了,老仙人还是没回来……
……仙人说话,居然还不算数?
牛头村百姓一下子作了难,望着这个胖了一圈的婴儿不知如何处理!
有人想到,那老仙人来的时候,身上似乎带着血迹,不会是被仇人追杀的吧?
万一老仙人已经死了,仇人找上门来,连累了我们怎么办?
抱有这个想法的人,立时便要将方贵扔进猪圈里!
但也有人不同意,万一那老仙人又回来了呢,岂不是好事变成了灾难?
左右纠结之下,还是老族长做下了决定,这孩子是断不能扔掉的,老仙人可以腾云驾雾,估计发起火来这小小牛头村可承受不起,也不能让他饿死,总得先养着他才是,万一哪天老仙人真回来了,这就是咱们向老仙人讨要仙缘的资本啊,所以一定得好好养在村上……
可说是这么说了,谁也不愿领养这个小婴儿。
万一真像别人猜的那般,老仙人死了,仇家找上门来,谁领养他,岂不是跟着倒楣?
最后还是老族长做下了决定,轮着养!
这小小牛头村上,数十户人家,杀猪的、宰牛的、教书的、打猎的,谁都逃不掉!
就是这么一句话,方贵就这么一家一天,硬挨着活过来了。
老仙人一直没有回来,他也只好一直生活在牛头村上,渐渐长大了,总不能没有个名字吧,于是那镇上惟一有些酸学问的张先生,便凭着方贵的来历,随口取了个名字给他。
不知来自何方,便姓方,仙人抱来的自是贵人,因此名贵!
虽说名字有些讲究,不过方贵这个名字听起倒确实和牛头村里的人很搭!
在这牛头村上,方贵慢慢长到了十来岁,最一开始,老仙人余威仍在,他也算过得舒服,不管到了谁家,都少不了他一口吃的,还得挑好的吃,可谁能想到,老仙人十年没有回来,渐渐的镇上的人对方贵的态度也就生出了些变化,不说拒之门外,些许嫌弃总是有的!
吃的穿的仍是有,但渐渐开始越来越差了。
以前轮到谁家,谁就乖乖接过去,但如今,也开始推三阻四,阴阳怪气了!
而方贵,打小就听说了自己是老仙人抱过来的,那自己注定不是普通人物,说不定以后还有偌大的仙家家业等着自己继承呢,这样的了不起的人,能够受得了这等嫌弃吗?
那绝对不行!
心里嫌弃一下倒无所谓,你露在脸上这可不是给方大爷添堵?
所以方贵便动了个脑子,待小镇上的人因为自己偷了只鸡而对自己叽叽歪歪时,他就恼了,我把你们这牛头村当成了家,自家人肚子饿了捉只鸡吃,怎么能叫偷呢?
一拍桌子,他决定很有骨气的吹一个牛,便说自己昨天夜里梦到了一个老仙人,生得白胡子白眉毛,架着风驱着电,一看就是很有钱的老仙人,他让自己明天去三十里外的黑风山相见,有重要事实嘱咐自己,自己今个偷来这只鸡,就是为了到时候当作干粮的。
牛头村上的百姓,一听这话,立时唬的不轻,虽不知真假,但也有些敬畏,嗫嚅着不敢再吵吵了,方贵则十分的得意,决定真个往黑风山走一趟,反正等着回去了,就跟他们说自己遇着了老仙人,但老仙人让自己回去再等上十年,倒要看这镇上的人谁敢不怕自己……
之所以选黑风山,那也是有讲究的,这黑风山向来多鬼神传说,还有野兽出没,选在这里,那就能免得镇上的人悄悄尾随了自己过来偷看了,方贵大爷可是一向心思缜密的!
只不过,就连方贵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运气比想象中还好。
兴许是沾了铜钱的光,自己居然真个遇到了神仙!
在他胸口的那枚铜钱,乃是方贵身上惟一的信物,生来便挂在他的胸前,这铜钱外圆内方,古铜色,上面有“乾元通宝”四个字,也不知是哪一国的制式,就连见多识广的朱瞎子和村长都不晓得来历,不过方贵一直将这枚铜钱带在身边,倒是发现了它的特异之处。
每一次当他不知怎么决定时,只要用这铜钱卜一下,那就立刻能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比如小时候不知去山南摘酸枣还是去山北摸鸟窝时,拿铜钱卜一下,正面去山北,反面去山南,依着铜钱的结果去了山北之后,便会发现山北除了鸟窝,酸枣也一样熟了一大片,不知该去李屠户还是张秀才家里吃饭的时候,铜钱一抛,赶紧往张秀才家里跑,这时候一定会发现天天杀猪的李屠户家里吃的反而是苞米碴子粥,张秀才那穷酸反而正躲起来炖肉吃!
这一次他要救人,也是靠了这铜钱做的决定,果然撞了大运气!
这可是仙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