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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以后,苗锦去洗澡了,江行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他看电视的时候,习惯靠在沙发的一边,靠着沙发的扶手,双腿交叠,靠着扶手的手抚弄着自己的下巴。
苗锦瞥了电视一眼,没说话。
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苗锦在擦头发,他还在看电视。
“你这爱好这么曲高和寡吗?”苗锦一边擦头发一边说到。
江行云头并没有动,目光瞥了一眼正在擦头发的苗锦,头发很长,擦头发也很好看,即使洗了澡,皮肤也是白皙发亮的。
“你不看电视?”江行云眸光盯着苗锦,口气却是淡淡。
“嗯,从中学开始我就不看电视了,一直学习,即使看电视,也都是看国际会议的翻译,除此之外,什么都不看。”苗锦说到,“很浪费时间。”
“好学生。”江行云又淡淡地说。
苗锦穿着睡衣,本来要上楼的,可是现在才八点多,上床也没有意思。
她不是日常的上班族,不需要朝九晚五。
刚在想这些的时候,手便一把被江行云拉了过去。
他先在苗锦的脸上亲了一下,说到,“一个人看是曲高和寡,两个人看便是知音难求了。”
苗锦便坐在他腿上,看起电视节目来,是一档篮球节目。
苗锦不知道他还爱打篮球。
“你喜欢看篮球吗?”苗锦问。
“喜欢。”
“篮球的规则,你都懂吗?”苗锦看着比赛的人群。
“基本。”
以前苗锦虽然也翻译过篮球的相关比赛,但是真正见到比赛,并且认真看比赛,还是头一次。
她坐在江行云的腿上,身子比江行云高,江行云从后面抱着她,侧着头看。
“什么叫做打手犯规?”苗锦看的时候,电视里的讲解员正在解说刚才的哨声。
“用手触碰对方球员。”江行云说到。
苗锦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西班牙要被吹哨了。”江行云说道。
“怎——怎么了?”苗锦不解,因为西班牙球员正在运球,看起来一切正常。
“八秒违例。”江行云说到。
刚刚说完,裁判的哨声就响起来了。
苗锦回头看他,特别佩服的目光。
若是一个寻常的动作也就罢了,可江行云说了,这是八秒违例,也就是说西班牙队没有在八秒之内完成动作,可江行云没拿表,他是怎么知道的?
看到苗锦不解、疑惑又敬佩的眼神看着他,江行云的头还是没动,只是眸光瞥向苗锦的方向,“心算而已。”
苗锦的心突然就咚咚地跳起来了,他怎么知道她要问什么?
还是他有洞穿别人的能力?
他几乎是苗锦见过的人当中,最聪明的了。
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年长的,抑或是年轻的。
苗锦的心跳快,呼吸也急促,找了这样一个老公——
江行云的手放在了她心脏的位置。
苗锦并不晓得他是要占便宜还是要干嘛。
苗锦的手本能地抚上了他的手,想把他的手拿掉。
“怎么?”江行云问。
苗锦突然想起来,两个人是已经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他有权利这么做。
“没什么。”苗锦的手放下来了,她转了话题,目光还盯着电视,脑子却不知道去了哪里,“你会打吗?”
“皮毛。”
“改天打打我看看?”她转过头来问。
江行云只淡淡地回了一个字:“好。”
篮球比赛完了,江行云开始调台,苗锦发现,他的遥控停留时间长的基本都是军事类,政治类,还有财经类。
这几类节目中,苗锦不喜欢看军事类,经常播报美国和某个国家的战争。
调到军事类节目的时候,苗锦便说,“换个节目吧。”
“不喜欢?”他问。
“嗯,女人对军事都没什么兴趣。”苗锦闪烁着眼睛说到。
幸亏没有面对江行云,江行云说过,她不会撒谎。
“所以,你翻译内容,也要看你感兴趣不感兴趣?”江行云又问。
“那倒不是,谋生的本领嘛。”
江行云没多说,还是换了节目,看了一档政治类的节目。
不知不觉的,竟然晚上十点了。
苗锦以前从未想过,有一天,她竟然看了超过两个小时的电视。
从来,她学习都是勤奋而内敛的,自制力相当强,遥遥领先在“学霸”以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江行云又挺猛的,苗锦发现,只要她在家,他没有一晚上不要。
第二天,苗锦醒来的时候,他在洗澡。
吃饭的时候,他说,下午四点,他会去爸的篮球场打篮球,问苗锦去不去。
“去啊。反正我这几日都在美国,也闲着。”苗锦说到。
有事干总比没事干好,看打篮球也是“事”。
“下午自己过去,还是我来接你?”江行云又问。
“我自己过去好了。”
下午三点,苗锦睡了一觉以后,便换上运动服和运动鞋,开车去了江行云所在的体育馆,江行云刚才给她发位置了。
这是很少的,她和江行云的微信联系之一。
江行云已经在打球了,只有三五个人,苗锦去了以后,便坐到观众席上了。
观众席上,还有几个女观众。
果然篮球的观众都是女人。
“你是谁的女朋友?”一个女人侧过脸来,问到苗锦。
苗锦披肩长发,瘦瘦高高的,但是脸又不是那种很瘦的,脸上是属于很有肉的,所以就显得比较水灵。
苗锦指了指江行云的身影。
那个女人“哦”了一声,“原来是江总的老婆啊。”
江行云已经结婚了这件事情,几乎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上上个月,他和苗锦的婚礼,也是特别轰动。
苗锦看着江行云打球,特别帅的那种,弹跳很厉害,扣球又稳又狠,身姿非常矫捷。
他曾经说过,他只会打一个皮毛,如今看起来,根本不是“皮毛”这么简单。
他很会打,是这方面的行家。
不知道那晚是谦虚,还是戏弄苗锦。
江行云打累了,拿着毛巾擦汗的时候,瞥了一眼苗锦,接着继续打。
打完篮球以后,江行云去洗了个澡,换上了衣服,这次,他竟然是穿的是运动服。
想不到,他穿上运动服便也如此好看。
苗锦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人,穿上运动服,看这长相,便是荷尔蒙爆棚的运动员;脱下运动服,又是运动感十足的企业家。
难道是以前苗锦不怎么注意观察他,所以没有注意到,他竟然如此有魅力?
江行云走到苗锦的座位前,说道,“带你回家?”
“好啊。”苗锦说道。
虽然她也开了车,但他要带她,她并不反抗,毕竟“夫妻嘛。”
江行云伸出手,拉起苗锦,走到篮球馆停车的地方,苗锦才发现那里停着一辆很拉风很拉风的摩托车,据苗锦观察,好像是道奇,贵到离谱的那种,比十辆车还贵。
苗锦的心突然就要跳出来,她不想看见摩托车,她不知道他何时有了这么一辆摩托车,现在看到摩托车,无异于是挖苗锦的心。
她微皱着眉头,侧过脸,“不坐,冷。”
她双手抄兜,站在那里。
“不坐么?那你便开车,咱俩看看谁先到家?”江行云目光如银汉星河,盯着苗锦的眼睛。
“好。”说完,苗锦便走了。
她的步子,冷硬而坚定,她上了自己的奔驰。
上车以后,苗锦大口地喘着粗气,有几分气塞,好像要喘不上来气。
喘不上来的气,马上要变成泪水,哭出来。
她的头趴在方向盘上,努力平稳着自己的情绪。
她的车窗响了一下,苗锦朝外看,才看到,江行云已经全副武装,戴着拉风的头盔,准备走了,他来告诉苗锦,比赛开始了。
苗锦也发动车子,风驰电掣地飞了出去。
两个人走的不是市里,是郊外,人少。
本来苗锦占优势的,她从后视镜里能够看到江行云。
骑摩托车果然帅啊。
本来苗锦不想想到的,可所有的画面,还是在她的脑子里放映,她不知道江行云今日为何要骑摩托车,可她讨厌摩托车,讨厌看到摩托车。
曾经,刚上大学的时候,她坐在那个人摩托车的后座上,因为第一次坐摩托车,兴奋地大喊大叫,“聂以恒,你慢点儿,我害怕。”
虽然害怕,可是心里又蕴藏着勃勃生机。
“慢点儿?慢点儿你怎么能撞到我背上?”聂以恒说。
“可我害怕。”苗锦说。
“有我呢,你怕什么?今晚去郊外过一个夜晚,你害不害怕?就咱俩。”那个人又说。
那个人的摩托车,就是普通的哈雷机车,还是二手的,他家里穷,可天知道,为什么苗锦那么喜欢他,那时候是发了疯一般地喜欢,喜欢到甚至要自杀——
因为想到了这些,苗锦的车速就放慢了。
不知觉的,江行云的车便追了上来。
刚刚超过她的时候,他还回头看了一下苗锦。
虽然他戴着头盔,苗锦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可是苗锦知道,他是在笑的。
苗锦发现,江行云也挺坏的。
和聂以恒不一样,江行云不是那种随时都会的坏。
江行云的坏,是分场合,还有——分人的。
一般情况下,他是严肃高傲的企业家江行云。
某些情况下,他又是运动员江行云。
江行云的坏,因为很少,所以,也便显得非常高贵,非常难得。
他的坏——别具一格,又动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