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8章 我的野蛮女友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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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在从来都不相信命运。

    如果每个人的命运真被上天注定,她也能通过努力,来改变某些让她不满的命运。

    青年娱乐的创始人祖上数辈都是代代单传,到了她这一代后却只有她这个女孩子,为此她父母多次在暗中唉声叹气,说对不起祖宗,这就是命之类的话。

    她在听到后心中相当不忿:“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不能接受祖上创下的产业,并发扬光大了吗?”

    为此,她自懂事起就努力去学习各种本领。

    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她都是班级里学习最好的学生。

    学习之外,她又练武,学演戏,插花,茶道等等。

    总之,只要她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她即便不是最好的那个,也是其间的佼佼者。

    简单的来说,沈云在觉得自己无法让女人怀孕之外——男人能做的,她都能做到,并力争做得更出色。

    也正是她的不懈努力,才让爷爷在她十五岁那年,开始重点培养她,希望她能带领沈家走的更远,取得更好的成绩。

    这,岂不证明沈云在改变了命运?

    但当沈云在以为已经把命运牢牢攥在手里,并奴役它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创造更多的辉煌时——在她“一觉醒来”后,李南方出现在了她身边。

    她还是没逃过命运的嘲弄。

    浴室内,冰凉的水浇在娇躯上,冷的她全身发抖。

    她毫不在意,只是抓起香皂,拼命的在身上搓,希望能洗刷李南方带给她的耻辱。

    “我会杀了他,我一定会杀了他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云在才关上了淋浴,走到壁镜前望着里面那个女孩子,用力咬着唇,从牙缝内挤出了这句话。

    她一定会杀了玷污她的李南方。

    但不是现在。

    因为她已经试过了,结果发现李人渣比她更强大。

    幸亏杀掉一个人的方式,并不只能用菜刀。

    还有许多许多能让那个男人死不瞑目的方式,依着沈云在的智商,她只要能完全冷静下来,就能在五分钟内,想到至少十八种能让他悲惨死去的方法。

    当然了,过程肯定会漫长。

    毕竟那会儿她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引起李人渣的注意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彻底冷静下来的沈云在,举起右拳在空中晃了晃,裹上浴巾开门走出浴室时,脸色已经彻底恢复了该有的平静。

    在迈步走出浴室的一刹那,沈云在忽然有了强烈的错觉。

    她的生命,从此竟然变得多姿多彩了起来。

    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除了学习就是工作,无论做什么都力争做到更好,试图打败所有的敌人,结果却把自己弄得身心疲惫之余,多次茫然自问:“我活着,难道就证明我不比男人差,甚至比男人更优秀吗?可这如果是生命的全部,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刻,她有了为什么要活着的确定答案。

    杀死,李南方!

    杀死,汉姆。

    她终于相信,以前在书上多次看到过,都被她嗤之以鼻的话,是完全有道理的了:“仇恨,也是真实生命的一部分。”

    毫无疑问,沈云在要杀死这两个给她带来无尽耻辱的人,不是渴了喝口水那样简单。

    需要她彻底冷静下来,制订一系列的完美计划,用一年甚至十数年的时间,才有可能达成心愿。

    而要想实现这个心愿,那么逐步消除李南方对她的戒备,就是最关键的。

    她要让他从她的脸上,看到“我已经认命了”的神色。

    李南方肯定会相信。

    因为绝大多数华夏男人,都会天真的以为,他们能用强大的身体,来彻底征服一个女人。

    更可笑的是,华夏好像还有个女作家,说过一句名言,让男人奉为金科玉律,大意是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阴、道。

    “好吧,你已经通过我的阴、道,征服了我。”

    沈云在心中嗤笑了声,随手关上浴室门,抬起头时,脸上也恰到好处浮上了沮丧之色。

    她以前在首尔大学时,曾经参加过学生会举办的各种协会。

    其中就包括演戏。

    本来,女人天生就是最好的演员,更何况沈云在家的事业,就是在演艺圈内呢?

    在演戏这方面,沈云在具备极高的天赋。

    她记得很清楚,大学老师都曾经说,她不去当演员还真是可惜了。

    所以沈云在有一万个信心,当李南方看到她满脸的沮丧后,肯定是心中得意,以为通过她的阴、道,把她给征服了——对她的戒心,当然会急速下降了。

    “来,看看我的脸色吧。”

    沈云在心中默默说完这句话后,却微微楞了下。

    她已经拿出连奥斯卡金奖得主都甘拜下风的演技了,却没人欣赏。

    李南方不在客厅内。

    原本一片狼藉的客厅内,此时也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家具整齐。

    当然了,家具上被菜刀砍过的痕迹,不会消失。

    “没想到这个人渣,还是个做家务的好手。呵呵。”

    沈云在嘴角微微挑了下时,就听到厨房内传来快乐的口哨声。

    口哨的旋律有些耳熟,好像是华夏一首经典老歌,叫什么《妹妹想哥泪花流》来着。

    “他在做饭?”

    沈云在又听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后,心中更是惊讶。

    也更好笑。

    或者说看不起李南方。

    在沈云在看来,男人天生就该不打扫卫生,不会做饭——这些,都是女人的工作。

    他们大韩民族,也有一句故老相传的祖训:“君子远庖厨。”

    男人哪有做饭的!

    会做饭的男人,能有什么出息?

    “其实,他只是比我能打罢了,也没我所想象的那样利害。哼,是我高看他了。看来,我实现心中的梦想,时间不会太久。但,我会慢慢地折磨他,让我的生命不再像以前那样枯燥无味。”

    嗅到饭香后,沈云在心情更加放松,就连下面的酸痛感,都小了很多。

    她慢慢推开了厨房门,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然后,她就看到李人渣腰间系着碎花小围裙,头上戴着个旧报纸叠成的厨师帽,正左手拿着炒勺把,右手拿筷子在锅里搅和着什么。

    肯定是这厮嗅到了刚出浴的沈云在,身上散发出的沐浴露香,才回头看了过来。

    他笑了下时的样子,真像恶心的伪厨娘,脸上还带着讨好的表情:“洗完了?稍等啊,我很快就会做好了。”

    他怎么可以这样淡定?

    难道,他不该满脸的警惕,防备我在背后偷袭他吗?

    哦,我知道了。

    他肯定以为,他已经征服了我,为什么还要防备我呢。

    沈云在眉梢微微挑了下,淡淡地问:“做的什么?”

    既然李南方以为,他已经通过沈云在的阴——征服了她,那么她也就借坡下驴,假装已经被他所征服,已经认命了。

    “面条。”

    李南方回过头看着锅里,说:“你肯定有好几天都没吃饭了,只能吃稀烂的面条,才能不伤胃。”

    沈云在没有再说话,就双手环抱在胸前,倚在门框上静静地看着他。

    如果此时有不知情的人进来,看到他们这样后,肯定会误以为这是一对幸福的恋人。

    男人为讨好女孩子,才特意为她下厨做饭。

    李南方眼角余光往后扫了眼时,干笑了声说:“嘿,你去外面等好了。你倚在这儿,会给我一种错觉,以为——”

    沈云在打断了他的话:“以为我们是恋人么?”

    “对。”

    李南方稍稍愣了下,点头时心想:“其实老子想说,以为你是倚门卖笑的。”

    真心讲,浑身上下只裹着浴巾,露出香肩,大半截长腿,橘黄秀发斜斜顺在左肩上的沈云在,双手环抱胸前倚在门框上的样子,还真像李南方心里想的那样。

    他这个心思还没落下,就听沈云在又淡淡地问:“那你想不想做我的恋人?”

    正要关上电磁炉的李南方,手指稍稍凝滞了下,回头看着她:“我这人很认真的。”

    “我也没开玩笑。”

    沈云在转身,走向沙发那边时说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恋人了。这件事,我会郑重告诉家里长辈的。我也相信,家里长辈在得知我们有了那种关系后,无论对你再怎么不满,也会捏着鼻子同意的。毕竟,南韩沈家的小公主,这辈子不可能有两个男人的。”

    李南方脸上的表情,很精彩。

    他想到了一部曾经风靡大陆的南韩电影,《我的野蛮女友》。

    等他端出面条来时,沈云在已经坐在沙发上,正拿着遥控在换台。

    依旧裹着浴巾,没换衣服。

    她姿势优雅的翘着二郎腿,丝毫不介意李南方能从浴巾下,看到下面的迷人春光。

    虽说在过去的十数个小时内,李南方始终在享受这迷人的风光,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沈云在的尊重——当一个女孩子,以这种方式坐在你面前时,你如果不假装无意的偷看几眼,那岂不是会让她很没面子?

    果然,李南方的偷窥动作,让沈云在眉梢微微挑了下,架着的二郎腿互换了下。

    春光更盛。

    “你先吃饭。”

    李南方把面放在她面前,搓了搓手:“我去冲个凉。”

    沈云在眼睛盯着电视,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李南方可不相信,沈云在会认命。

    她拿菜刀追杀他时的凶恶样子,换个胆小的晚上会做恶梦。

    当然了,也许她在冷静下来后,也许会认命,才说出此后俩人是恋人的那些话。

    不过可信度应该不是很高。

    沈云在的演技再高,但从小就生活在被诸多奉承阿谀之辈围绕的环境内,都会让她自视甚高。

    这也注定了,她在真正的人渣面前,所有的精彩表演,都成了笑话。

    李南方泡在浴缸内没多久,门就开了。

    沈云在走了进来。

    李南方看着她,没说话。

    她也没说话。

    四目相对片刻,沈云在慢慢地抬手,揪住浴巾一角,轻轻一揪。

    白色浴巾缓缓落在了地上,迷人的娇躯,再次展现在了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