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9章 我和阎王爷不熟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逍遥中文网 www.xyezw.net,最快更新官道之色戒最新章节!

    对于贺兰小新来说,宁愿被杀手一枪把脑袋爆掉,也不愿意老胡变成色狼。

    她有这想法,倒不是嫌弃老胡“年老色衰”了。

    相反,现在的老胡,有着年轻人没有的成熟。

    就像一瓶库藏多年的陈酒,岁月的沉淀,让他拥有了最能吸引女人的风度。

    如果没有死心塌地的爱上李南方,贺兰小新在认识老胡,为之着迷后,可能会施展浑身解数,摇身变成一个狐媚子,去勾搭他。

    她现在宁死也不想被老胡糟蹋掉,是因为他是李南方的二叔,她该尊敬的长辈。

    新姐的性取向,被李人渣搞出了问题,但在伦理这方面却很正常。

    所以她才宁死,也要保护她的清白不被老胡玷污。

    幸好,老胡并不是她所想象的那样,让她绝望。

    老胡忽然扑过来,把她扑倒在床上不是为了要把她怎么样。

    而是老胡近乎于变态的敏锐第六感,发现了危机,并抢在子弹把她这颗漂亮的小脑袋给打爆之前,及时把她扑倒了。

    被老胡推在床底下的贺兰小新,过了足足三分钟,心儿依旧砰砰地跳个不停,脸色苍白。

    后怕。

    当前唯有后怕这个词,才能形容新姐的清晰感受。

    假如老胡的反应,再慢上哪怕零点零一秒,估计新姐也会挂掉了。

    死后的灵魂,还一脸的懵逼样:“握了个草的。是谁把老娘给搞掉了?”

    不经历过生死的人,是不会感觉生命有多珍贵的。

    就像当前的新姐。

    蜷缩着双腿,侧身躺在床底下,左手轻抚着饱满的酥胸,闭着眼喃喃说:“老娘最近流年不利啊,怎么总有些不长眼的混蛋,总想干掉老娘呢?我又没有草他二大爷。幸亏老娘福大命大,造化大。总能在最关键时刻有贵人相助,逢凶化——”

    贺兰小新用极低的声音,刚自言自语到这儿,就被一个好像在笑着的女人声音,给打断了:“这次,就不一定了吧?”

    就像床底下的地板上,有哪根电源线漏电了,贺兰小新皓腕刚好碰到,娇躯立即猛地一颤!

    刚要平静下来的心儿,再次咚地大跳。

    浑身的血液,也瞬间的凝固。

    无法忍耐的寒气,自脚底嗖地传来,眨眼间就遍布了四肢百骸。

    绝望的恐惧,促使她慢慢地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双鞋子。

    很普通的鞋子,白底黑面的旅游鞋。

    鞋子小巧,纤细,应该是三七码左右,和新姐的小脚差不多大。

    从鞋子往上看,则是一双微微叉开的长腿。

    黑色紧身长裤。

    腿型修长,曲线玲珑,但却很丰满,应该得有一米一二左右的样子。

    胯骨很宽。

    直白的来说就是屁股很大,或者说是很丰满。

    到了腰部,曲线却又迅速收拢,形成了优美凹形流水形。

    但在到了胸部时,又是猛地突出——因为是藏在床底下,视线角度的原因,贺兰小新只能看到这儿。

    这个黑衣人胸部以上的部位,就看不到了。

    不过就凭她看到的这些,就能确定这是个女人了。

    身材相当丰满,即便不如贺兰小新,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不过很明显,这具躯体内蕴含着相当强劲的爆发力,无论是跑路,还是在床上和男人做那种事,都要比贺兰小新强很多。

    “你、你是谁?”

    这个看不到长相的女人,刚才在新姐自夸福大命大造化大时,都说她这次不一定再好运气——摆明了是要结束她好运气的敌人了,她还是不死心,希望这个女人就像为老不尊的老胡那样,只是和她开玩笑,吓唬她。

    “你不认识我的。”

    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时,贺兰小新就看到了一张脸。

    她的心,就再次砰地剧烈跳了下。

    严格说起来,是看到了一张蒙着黑纱的脸,只能让贺兰小新看到她那双很大的眸子。

    看到一张蒙着黑纱的脸,这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大风大浪见多了的新姐,至于被吓得小心肝儿再次狂震么?

    必须的!

    只因这张脸,是从那张站着的美腿中间钻过来的。

    可那双腿,却没有丝毫的动作。

    蒙面黑纱女人,只是身子后仰,把头从她的两腿之间钻过来,看着贺兰小新罢了。

    这姿势很诡异。

    本来就害怕的新姐,被吓得小心肝儿发颤,也是很正常的。

    但很快,她就不怎么怕了。

    姿势确实诡异了点。

    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种柔功罢了,很可能是印度的瑜伽。

    相比起男人来说,女人总能减少别人对她的敌意。

    尤其这个女人,还有一双黑白分明,又深邃的大眼睛时。

    “你、你是来杀我的?”

    贺兰小新强迫自己笑了下,让笑容尽可能的迷人,人畜无害中,还带有一丝柔弱无助的可怜。

    这样的姿态,总能最大限度引起男人的呵护,女人的同情。

    “是啊,我就是来杀你的。”

    蒙面女人好像笑了下后,那张脸悠地消失了,接着抬起一只脚,蹬在了床上。

    这栋主要是由木头搭建的二层小楼,坐落在人迹罕至的箭扣长城脚下。

    胡灭唐那天把贺兰小新从贺兰群星手下救出来后,可没以为他是胡老二,就小看了某些人。

    如果他真这样自大,那么他也不会活到现在了。

    任何能扬名立万的人,表面上看上去无比的洒脱,写意,其实他们能取得当前的成绩,所付出的要比普通人多太多。

    诸葛孔明能被后人尊崇,除了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心计外,最大的一点还是谨慎。

    民间有云,诸葛一生唯谨慎。

    老胡也是这样。

    所以在救下贺兰小新后,并没有凭借他超然的身份,小看别人,而是带着她迅速来到了这栋深藏在山中的木楼中,和她过起了“隐居”生涯。

    每天练练毛笔字,看看书,欣赏下成熟小御姐,相当乐哉。

    人迹罕至的深山中,怎么会有这样一栋生活用品齐全的小楼,贺兰小新才不屑去费脑子去考虑这个问题。

    哪怕有人说,老胡在月亮上还有一座行宫,她也不会感到奇怪。

    老胡就是老胡,无论做什么事,拥有什么东西,都很正常的。

    而且在刚住进来时,老胡就曾经明确嘱咐过贺兰小新,为了她的安全着想,最好把手机关掉。

    这样,就能预防预谋对她不利的人,会根据锁定她的通话频率,找到这儿来。

    贺兰小新却觉得老胡这样说,也太大惊小怪了。

    依着老胡天下第一高手的身份,为保护小御姐都已经逃到荒山野岭中,就已经很掉价了,还有谁胆敢追来这儿,老虎嘴拔胡子呢?

    现在她才知道,老胡为什么要这样谨慎,小心了。

    原来,要杀她的人,不仅仅是贺兰群星,对她深恶痛绝的岳家兄弟父子,还有别人。

    “这些人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贺兰小新想到这儿时,就觉得眼前一亮。

    那张重量估计至少也得有三百斤的实木大床,竟然被黑纱女人抬脚,轻松蹬了出去。

    贺兰小新蜷缩着的娇躯,立即全方位的暴露在了女人眼下。

    “你能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又是为什么要杀我么?”

    事到如今,依着贺兰小新的聪明,她知道自己没有幸免的可能了。

    自以为很牛比,很谨慎的胡灭唐,已经中了人家的调虎离山之计,跑去追杀开枪的刺客了。

    独独留下弱不禁风的新姐,在这儿面对凶狠的杀手。

    身在荒山野岭,独门小楼,四周唯有虫儿不断发出的鸣叫声——鬼影子都没有一个,谁能来救她?

    来陪她?

    陪伴新姐的,除了绝望之外,就只有后悔了。

    她怎么就不听老胡的劝说,终于耐不住寂寞开了手机,私自联系宗刚呢?

    如果她没有打这个电话,这些早就试图通过她手机信号的GPS定位系统,来锁定她藏身之处的杀手,也不可能迅速找到这儿来了。

    更可笑的是,在人家已经向这边挺进时,她又给岳梓童拨打了电话,还故意“诋毁”老胡。

    不过很明显,犯错后后悔,已经无济于事了。

    贺兰小新当前最大的希望就是,她能当个明白鬼。

    很可惜。

    已经缓缓从腰间拿出一把软剑,手腕一抖,就有寒光一闪的黑衣蒙面女子,连这点小小地要求都不满足她。

    人家只是发出一声狐媚的轻笑,就举起了手:“等你到了阴间,阎王爷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可我和阎王爷并不熟。”

    贺兰小新强笑了声,努力的瞪大双眸。

    既然无法知道是谁要杀她,那么她总能亲眼看到,她是怎么死的吧?

    寒芒一闪!

    四周,静了下来。

    虫儿不再鸣叫,风儿也仿佛停止,满宫殿身穿璎珞的香艳舞女,也随着胡灭唐瞋目大喝出那句话,而悠地消失。

    但空气中,依旧弥漫着醉人的处子体香。

    已经跳出一身香汗,趁老胡彻底沉陷在香艳幻觉中,自背后双手抱住他,右手好像蛇儿那样,沿着他胸膛向上飞快游走,只需再过一秒钟就能锁住他的咽喉,猛地一捏——喀嚓一声脆响,就能把天下第一高手捏死当场的菩萨蛮,在幻觉消失后,反应也是相当的快速。

    惊鸿一瞥般的,丰满的娇躯倒飞出去。

    双脚轻飘飘地落地后,她再看向老胡时的双眸中,已经浮上了明显的惊惧之色。

    菩萨蛮明明已经把天魔神功的功力,发挥到了十二成!

    任何试图格杀老胡的高手,都不敢留下哪怕一点点的余地。

    非得竭力所为。

    可眼看成功在握,菩萨蛮还是失败了。

    也幸亏老胡刚从香艳幻象中觉醒过来,其被迅速麻醉的神经,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

    要不然,菩萨蛮压根没有仓惶退走的机会,早就被他一把抓住脖子,喀嚓一声掐碎咽喉了。

    别人想怎么对付他,他就怎么对付别人的行为,是老胡最爱做的事。

    很有几分金大侠《天龙八部》中慕容复“以其之道,还其彼身”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