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网红事件(二十七)

李和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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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来的,还没有来。

    不该来的,却来了。

    方大美在等着钱军和她交流。越是期待时间很漫长。方大美在百无聊赖当中和网友聊了半天。又和闺蜜齐丽娟煲了半天电话粥。却还是等不到钱军给她的回复。

    但是小米和她联系吧。

    米粒儿:美女,在吗?有一件事儿忘了和你说了,如果有时间的话,就回复我。

    傻妞:帅哥,在吗?有什么事儿想和我说呀。

    米粒儿:参加电视台的访谈栏目,梁倩老师,为了避免我们的麻烦,也是为了嘉宾着想。专门给大家准备了一份免责的合同。意思就是在访谈节目中所说的话,都有第三方负责与嘉宾没有直接的责任。我们这么多年做访谈节目,都是这样做的。为嘉宾消除了很多的烦恼。这也是我们作为媒体人的责任。嘉宾可以在访谈节目中放开的谈,不会因为自己的观点而招来任何的麻烦。

    傻妞:每个嘉宾都要签吗?很多电视台为了免除自己的麻烦,都声明嘉宾的观点与电视台无关。是个人行为,你们怎么反其道而行之呢?作为媒体,不愿意引来更多的不必要的影响,应该给你们自己撇清楚才合情合理呀。你们这么做,不是引火烧身吗?

    米粒儿:电视台当然要撇清责任了。所有的责任,我们委托了一个第三方。也是一家文化公司。我们的合同都是由他们出面来签的,将来有什么麻烦。他们也会出面解决。并且承担责任的。这个第三方,我们每年通过招投标进行,谁中标了?谁就是我们栏目的合作伙伴。这种操作为电视台,为嘉宾解决了很多的问题。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法律上的。几年操作下来,应该说我们还是有一定经验的。

    傻妞:什么事儿都一样,做多了都会有经验。不过作为嘉宾,我们就不一样了,我们好不容易去一次电视台。如果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不如不去呢。电视媒体是一种立体式的推广。各方面都是很注意的,在节目中当然说话要小心。不能够给自己找麻烦,也不能给电视台照,麻烦呀。但是没想到你们做的这么周到,为我们提前做了准备。但是问题来了,我们是和电视台做的节目和第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呢?

    米粒儿:这你就不知道了,我们这种访谈节目因为长盛不衰。聚焦焦点,讨论的问题,都是社会热的问题。难免有些嘉宾言语过激,观点相左。不触及某些集团的利益是不可能的。那种不疼不痒营的节目,谁去看呀?是惹来过多的麻烦,电视台又追究责任,所以我们采取了这种和第三方合作,办栏目的办法。这个办法经过多年的实践,是行之有效的。不跟你解释这么多了,反正是为了你好,一会儿我把合同发给你。

    傻妞:不是说是声明吗?

    米粒儿:都一样,就是说法不一样。

    傻妞:那你发过来,我看看吧。如果不同意,怎么办?

    米粒儿:不同意,就不能够参加这种节目。我们从两方面考虑的,一个是从嘉宾个人的角度出发。如果因为做了访谈节目,麻烦不断。谁还愿意做我们的嘉宾呐?另外就是合作单位能够承担这些责任免除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有些嘉宾不同意签这种免责声明,我们也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

    傻妞:说的不错,也真是这样。

    米粒儿:虽然现在网络很发达,自媒体也放心为爱,但是电视媒体还是主持到人们得到的信息。据说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从电视里得到的。所以电视媒体的影响力还是空前的。将来有可能会被新媒体代替,但是这种形式还需要一些时间。为了保护嘉宾的利益,也为了撇清和电视台的关系。只能让第三方负责了。

    傻妞:那有什么条件吗?

    米粒儿:当然有条件了,就是形成了合同关系呀。

    傻妞:有没有什么经济利益纠纷?

    米粒儿:没什么大事儿,一般都不会有。所有的嘉宾,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解脱自己,一般都在这件事儿上不纠缠。一个合同也是标准合同,签字就完了,到了访谈节目。放开说爱怎么说怎么说,反正是有人负责任。

    傻妞:没有人不签吗?

    米粒儿:目前为止还没有,我做节目这么多年了,所有的嘉宾都认可这种方式。希望我们替他们承担责任,电视台又不能出面。只能找第三方了。合作的第三方一般都是很有实力的,他们利用我们的冠名权做软广告,所以收益也相当可观。每家公司如果能够中标,和我们栏目合作,他们都是兴高采烈的,而且每年的收益都不肥,麻烦和纠纷毕竟很少。利益还是巨大的。所以我们不缺少合作的第三方。

    傻妞:那你们不是变相的把嘉宾甩给了第三方了吗?

    米粒儿:你和人家一点儿关系没有,人家凭什么替你负责那些法律纠纷,经济纠纷呐?一般的电视台都是像你说的一样,嘉宾代表个人的观点。不是代表电视台的观点。这样电视台是撇清了,嘉宾就麻烦不断。我们就是为了解决这样的习惯性的弊病,而采取的一种迂回策略。几年做下来确实是有不少心得,许多嘉宾也是很赞成的。所有的嘉宾都高高兴兴的签了字,然后他们就上节目。

    傻妞:标准合同对我们嘉宾的要求,是什么呢?也就是说,有什么权利,尽什么义务啊。

    米粒儿:合同发给你,以后你自己看吧。都是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也不是为了将来第三方找你的麻烦。而是让第三方背你的麻烦,你又有什么顾虑的呢?

    傻妞:我不是第一次上电视,什么都不懂吗?你是编导做节目这么多年了,有经验,有体会,有心得。我当然要向你咨询清楚了。像我这样在网上很有争议的人。万一上了节目,以后有人找上门来,和我纠缠不休。我当然要防备一手啦。但是没想到,你们已经替嘉宾着想了。但是牵扯到签文字的协议,那就有法律问题了,我不懂,所以当然要把这些事情都弄清楚以后才能够签,签起来才没有负担呢。

    米粒儿:这个我理解,那你就好好的看看合同,好好的研究人就有没有对你不利的条款?如果你提出来,我们把它删去也可以。只要不影响大局就行。尤其是像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文科状元,大家肯定关注度很高。你当然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了。你自己不认真的研究合同,我们也要严格把关的,因为我们要对你负责。

    傻妞:如果协议当中牵扯到我们这些,要做很多的。事情有很多的义务,和我们的责权利不匹配。那我是坚决不签的,就是不上节目,我也不会签这个字。

    米粒儿:像你这样很谨慎的人,真的是不多,尤其是在你这个年龄。能够上一次电视,大家都高兴还来不及呢,谁还想那么多细致的问题呀?作为朋友,我理解你,也支持你。作为第一次合作,更是要协助你完成这方面的事情。你只要提出来,我可以修改,你看一看吧。有没有影响你的?

    傻妞:看起来你做节目还是真有经验,对嘉宾都是这样的,百依百顺吗?还是对我有所特殊呢?我是一个还没有走上社会的女青年。目前连大学都没有上了,刚刚高中毕业,刚刚参加完高考。而且得了一个什么破状元,让人家黑的我找不着北。所以所有的事儿,我都必须加小心。这方面你既然理解,那就希望你多帮忙,千万让我们清清白白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儿,不能因为上一次节目而麻烦不断。

    米粒儿:这个坚决不能够出现的情况。我们做节目这么多年了,如果我们讨论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都把嘉宾弄的麻烦不断,谁还上我们的节目啊?别说你是什么一个小姑娘。即使是一个著名的企业家,知名的社会学者。或者是有名望的人,我们都是一视同仁的。做不到这点,我们怎么做?电视媒体做不好这一点,我们的节目哪里还有生命力呀?讨论的都是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都是社会大众。关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很有争议的问题,如果每一期节目嘉宾不能够发自内心地谈论自己的观点。说什么都有负担,我们这个节目也就不要做了。

    傻妞:等你发完了合同,我看一下再说吧,我要好好的考虑考虑。

    米粒儿:随你。

    傻妞:那我等着你的合同。

    米粒儿:好。

    很快,对方就把合同的范本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