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杀人剑

一笑一枯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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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的咸阳已经颇有些冷意,宫殿上的琉璃瓦堆积了一层从树上掉下的垃圾,弯曲的树桠上残悬着几片还不肯接受宿命的败叶。点点露珠还留恋在枯枝残叶之间,等西边吹来一阵冷风将它们化为残碎的水点。

    天上笼罩着一层去之不掉的阴霾,灰色的云层如同覆盖在乞丐衣服上的油腻,看着恶心想吐,但又舍不得弃去。因为掉了色的衣物还能御寒,没了衣物的乞丐就只能在寒天里等死。

    大秦帝国在这个萧瑟的秋天也只能像没衣的乞丐那般默默等死,天下分崩离析,贼寇叩关在即。朝廷上坐停棺材一枚,望夷宫等来蚁鼠一窝。

    赢子婴如今已经习惯了关中颇为寒冷的秋天,他前世是正宗的四川人,说的一口正宗的四川话,跟人交流的时候经常脱口而出:你个瓜娃子

    在那个时代,普通话已经成为了一种学生必学的语言,他大学毕业后,普通话也没进步多少,两种口音让他交汇成了洋不洋土不土的川普。

    秦朝的口音跟现代完全不同,说话也有点憋里憋气,简而言之就是不直白。赢子婴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如今入乡随俗,也只好跟着一起憋吧!

    他如今每天扳着指拇过日子,脑子里整天都想着,秦二世什么时候死,赵高何时要谋反。

    这样枯燥的日子太无趣,赢子婴有时候想哪怕是拼了性命嘛也要活的精彩一点。可惜的是他历史学得实在是不好,连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间都不晓得,又哪知道赵高什么时候杀二世?

    他如今被囚困在咸阳城里,每天跟呆在深闺里的黄花闺女似的。想得得到消息也难上加难,更何况二世皇帝登基后,下令民众不准议论国事,不然就砍脑袋。这咸阳城里,又有谁敢议论政事呢?

    宅在家中大半年,赢子婴唯一知道的情况多一点的人就是赵高。赵高为人很嚣张,整个城里无人不怕他。他有个女婿叫阎乐,仗着岳父是丞相也很飞扬跋扈。

    至于赵高为什么会有女婿,他对这个也很好奇。最后在韩则那旁敲得来的信息中知道,在秦朝宦官不等于阉臣,都长有小jj,切了小jj的宦官很少。就比如说韩谈,韩谈也是宦官,但他还有儿子,名叫韩则。

    于是赢子婴很无语的知道自己被电视剧给坑了,电视里面的赵高都是阴阳怪气的老太监。

    在整个咸阳,信息流传得最广的就是这个没有切jj的宦官赵高。赵高很有才气,写得一手好字,还会做赋!如今当了丞相,害死了以前的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劫和将军冯去疾,朝中无人不惧怕他。他曾牵着一头鹿前去觐见二世,当着诸位大臣的面指着说这是马,殿中那么多大臣,竟然每一个敢出来否认。赵高的淫威可见一般!

    赵高害死冯家父子,也害苦赢子婴。因为赢子婴的生母便是这冯家的小姐,冯家没倒台之时,赢子婴多少还是能受点照顾,如今冯家树倒猢狲散,哪又能顾得上赢子婴?听说还有一位冯家的子弟因惧怕赵高而远逃边关,庇护在前将军王离的手下。不过现在长城军团已经灰飞烟灭,王离也被砍了脑袋,那位冯姓的公子是死是活就再也无人知道了。

    他的住所并非紧挨皇城的宫闱殿宇,而是一处颇有些偏僻的中等院子。这院子旁边有一处园林,看似颇为清幽,丞相言此处好养病,于是赢子婴就搬出了以前住的宫闱。这地方住的大多数是些商贩贾旅,没有什么大臣王公住这边。子婴住在这里,皇帝也放心。

    这一日,赢子婴在吃过饭,喝过药后,如往常一样靠在窗户边看书。

    看了两卷《孙膑兵法》过后,就觉得周公欲邀他去下棋了。不忍着如此耗费光阴,他强打着精神,从墙上取下佩剑准备到院子中练剑。

    此时他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半年的宅居生活使得赢子婴的身体素质下降得非常厉害,如今的他可以用手无缚鸡之力来形容。这样的身体,对于一个荷尔蒙分泌过多,此时又是一枚处男的赢子婴来说,还得好好锻炼!不然以后取了几个老婆就立即阳痿,那岂不是丢光了穿越者的脸?

    清晨的露水未干,天空中还弥漫着淡淡的白雾。

    赢子婴提剑站在院子里,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拔剑跃地,一剑刺向前方,手腕间长剑极为灵动,一时间使出来也觉得颇为熟练。

    他身材高大,束发戴冠,眉毛极浓,犹如刀刻。脸上看起来也颇为硬朗,不过苍白的皮肤和毫无光泽的嘴唇将他一脸的病容凸显出来。再加上身子羸弱,黑袍下空荡荡的毫无着力感。让他整个人的精神气都大打折扣,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身有顽疾。

    赢子婴的剑法不错,至少不是花架子。估计穿前的那个子婴没少练过,所以如今的他,对剑也并不感到陌生。

    剑动人动,赢子婴随剑而舞,可惜不过片刻时间。赢子婴的长剑就坠落在地上,他自己也弯腰喘息个不停。

    身体如此差劲,这半年来真是元气大伤啊。

    赢子婴正感叹间,院门突被推开,屋外走进一个身材高硕束发戴冠的年轻男子,身穿灰白色深衣,腰间配着一柄连鞘长剑,一双浓眉似剑出鞘,双眼炯炯有神,更兼得鼻高唇厚,任人见了都要叹一声好英朗的郎君!

    赢子婴看见来人,苍白的脸上也乏起一丝微笑。这人乃宦侍韩谈之子,名唤韩则。他乃赢子婴的亲属近臣,如今为补贴家用,在朝中某位大臣府内教导其子剑术,此番已经有月余未见,便先开口问道:“韩则,今日怎么有空回来?”

    韩则弯腰拱手答曰:“禀公子,今日城中人人闭户,街道四处更有甲兵穿梭。我生怕有贼兵冲击院子,便告假先回来了。”

    赢子婴一懵,疑惑着问道:“可是城中发生什么大事?”

    韩则摇头自称不知,转头朝院子四处扫视了一般,突然笑道:“不过这院子向来冷清,平日就算是乞丐也懒得进门乞讨,贼人怎么会寻到这里!看来是韩则多虑了!”

    赢子婴杵剑在地,也笑道:“说来也是,此处偏僻,贼人也难寻到。”

    韩则放下心来,此时见到赢子婴持剑在手。知道他身体必然康复了不少,有意要试探赢子婴的剑法,于是朝他说道:“公子适才练剑,韩则也无事。不如我们比试一下剑法吧!”

    赢子婴摇头道:“身体还未痊愈,手臂无力,又怎能与你对剑?”

    赢子婴说的是实话,韩则的剑法他是知道的,作为咸阳城鼎鼎有名的剑师,一身剑术又怎会差?莫说现在,就是他当初没病之前,记忆中的自己都不是韩则的对手。

    韩则见赢子婴推辞,劝道:“公子剑法我是早已经见识过的,如今虽然有病在身,但技艺未曾荒废。我不使力便是,只拿剑技一较高下吧!”

    赢子婴无奈,韩则对自己剑法比较推崇,曾说过论练剑天赋,他不如子婴。如今他一意要和赢子婴比试,赢子婴也没有办法,只得拿剑对着韩则。

    二人对站在一颗歪脖子的老皂角树下,一声轻喝,二人皆持剑向前。韩则身高手长,出剑速度也快,赢子婴稍有不如,两剑相交时,手腕轻轻一抖,便卸掉韩则的攻势。

    第一次试探,赢子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韩则的剑软绵绵的无甚力度。于是便拿出浑身解数与韩则对攻!

    韩则跟赢子婴对过了几招后,突然间收剑回鞘。他皱眉看着赢子婴,感觉到非常的疑惑。

    往日韩则与赢子婴交手很多次,对赢子婴的剑法套路很是熟悉。以前的那个子婴受墨家非攻的影响,及擅长防守,剑路光明正大,大开大合间有着凛然正气。

    而今天,他很明显的感觉到公子手中剑的变化。他虽然招式还是那么熟练,但几次对剑下来,他看出子婴剑术一反常态,攻招极多,而且自己一剑递过去,他竟然不回撤,直接拿剑与他对刺,这分明就是他惯用的杀人剑法!

    所谓杀人剑讲究的有三点,即为快、狠、准!

    昔日赢子婴学的是王者之剑,讲究的是以势服人。

    子婴剑法变化,究竟是何原因?

    韩则对赢子婴完全就没有任何城府之心,心中想到了便开口说出来:“我观公子剑法,杀戮之气更甚。公子身为贵族,不应使这般剑法。”

    赢子婴听了这话反倒是疑惑了,他说道:“剑当是用来杀人的,自然有杀戮之气。我用剑杀人,为何不能使这种剑法?”

    韩则急道:“公子所习的乃是王者之剑,练自大成,可以剑势压人。如韩则这般的杀人剑法,讲究的是以命搏命,以伤换命,身前半尺血溅五步。这等危险的剑法又怎么适用于公子?望公子三思。”

    赢子婴听明白了,原来韩则是担心将才自己使出的剑招太过危险,不适合自己这种身份的人。可惜如今的赢子婴已经经历过生死,知道过死亡的痛楚,依照他的性格,他更相信身前半尺取人人头的杀人之剑。只要能将敌人杀死,自己受点伤也无所谓。

    于是他笑道:“剑者,凶器也!无所谓杀人剑王者剑。是剑就是用以杀人的!韩则,你毋须多虑,我自有分寸。”

    韩则听赢子婴说得似乎也有点道理,他也不愿意多想,既然公子认为这是对的,那便是对的吧!

    二人皆收剑而回,却在此时,外出不久的韩谈急匆匆的走进了院子,他大声的喘着气,面色潮红,神色说不清是忧虑还惊喜,反正赢子婴从未见过如此方寸大乱的韩谈。

    韩谈再三吐气,过了好半天才平息下来,目光炯炯的盯着赢子婴说道:“据城中传言,有山东贼寇混迹入城,二世皇帝被贼杀死于望夷宫中,如今天下失主,还望公子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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