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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木看了看眼前的几个人,还有几个大盆和支在两边的木架子,心里明白了这里是林府清洗晾晒衣服的地方。古时皇宫里有浣衣局,林府比不得皇宫气派,倒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张木轻笑一声,言道:“怎么会呢,有你们这般勤勤勉勉地干活,再脏浊不堪,也都被你们洗得干干净净了。”
一听张木这般客套,妇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少夫人过誉了,这都是奴婢们分内的事情。”
张木放眼四处望了望,就看见一个架子上单独晾着的大红袍子,上面用金线勾勒的凤凰图案,似曾相识,问道,“这是?”
妇人顺着张木的目光望去,明白了张木所指何为,连忙解释道:“对了,这便是少夫人那天穿的婚礼礼服。因为那日……”
大婚之日新少夫人吐了大少爷一身,府内可谓是人尽皆知,在背后说说,甚至是嘲弄一番也就罢了,如今当着主人公的面,身为奴仆可是万万不敢断言半分。怕触了张木的脾气,妇人犹豫了一下,就给涵盖过去了,继续说道:“额,大少爷的弄脏了,便给洗了,老奴想着夫妻成双,便把少夫人的一并也给清洗了,等晒干之后,撒上香薰,搁置起来,也能图个好彩头。”
听着妇人诉说着对自己和大少爷的尽心,张木客套道:“姑姑费心了。”
见妇人一直站在自己身边,又大抵因为自己是主子的身份,妇人多少有些紧张,手足无措,张木又说道:“我只是闲来无事,随便逛逛的,顺道也是熟悉熟悉府内的环境,姑姑不必招呼我,也不必觉得别扭,且忙自己的去吧。”
听张木这么一说,妇人也算是轻松了一些:“是,那老奴就干活去了,少夫人请自便。若有事,招呼老奴一声便是。”
“好。”
张木应了一声,妇人便回身忙碌自己手里的事情去了。
看着自己那身红色的新娘喜服,雍容华贵,品色端正,只可惜自己是个赝品,怕是配不上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好衣裳。
不经意间,张木又瞥见了那一双同样金丝勾勒祥瑞的绣花女鞋。出了款式和颜色分外引人注目之外,能让张木一眼看到的原因,是鞋子本身比其他人的鞋子要大出来许多。不用猜,便知道是她自己大婚那天穿着的鞋子。
自己都能注意到,林煜峰也曾经注意到。或许旁人并未关注过这些,所以未曾留心,只是有一个人,如果没有注意到,那就不太说得过去了。
张木走到鞋子旁边,仔细地看了看,又走到自己的喜服旁边,细细端详。衣服可以随便穿,身量相似的人,倒也看不出什么,只是鞋子的尺寸,可不是随随便便就穿的进去的。
离开了浣洗衣服的地方,张木径直往庭院的里面走,在快要到尽头的时候,就闻到了有些鲜臭的味道。走近一瞧,才知道是马厩。
马厩里养着几匹马,其中一匹分外夺人眼球。犹如有些人站在茫茫人海之中,你依然可以一眼认出一眼,这匹马似乎也可以在同类之中,显得光芒万丈。
除了马匹本身外貌俊美,身材壮硕,眼睛有神,还有个跟其他马匹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其他马匹都是自己低头在马槽里吃草,而这匹马,却是由小厮手里拿着草,亲自喂的。这与众不同的待遇,更加彰显了它的身份,犹如那浑身纯色棕毛,却唯独从额头到鼻梁那一条线,是白色的一样,分外特殊。
“少夫人。”小厮见张木在此,眼神里闪过一丝惊奇,连忙行礼。
张木点了点头对小厮笑了笑。
“少夫人怎么来至此地?这地方又脏又臭的,别脏了少夫人的衣服。”小厮关心地说道。
“无妨。我是女流之辈,本就鲜少见到马匹,今日能这么近的观察,只觉得新鲜。我不嫌这里气味难闻,你可也不要嫌我妨碍了你做事才好。”
小厮弓着身子笑道:“少夫人这说的是哪里的话。只是这马厩除了大少爷,寻常是不会有人来的,少夫人突然造访,清明有些不习惯。”
“清明?”听到小厮话里的自称,张木有一丝疑惑,追问了一句,“这是……你的名字?”
“是呢少夫人,可是有些俗气?”小厮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倒也不俗,只是,听起来可不太吉利。”对于用节日做名字,张木倒也觉得不稀奇,就像六十年代的许多人都叫做国庆。
“呵呵,少夫人说的是。只是清明父母早亡,而且父母在世也只是乡野村民,认不得几个大字,只因为我出生在清明节附近,便取了这么个名字,还觉得蛮文绉绉的。”小厮解释道。
“倒也无伤大雅,只是……府里,也不嫌弃吗?”
若真是像国庆那样的,倒也罢了,一个时代的标志,也沾沾喜气,可是怎么会有人给孩子起这么个沾着死人的名字。鬼神之说,即使不信,恐怕人也会避而远之,不愿沾染,更何况是在封建迷信的古代。张木不禁心生疑问,主人竟然没有给自己的仆人改个好听点的名字讨个吉利。
“这正是咱们林府的好处了。少夫人才刚进门,也不是汴京人士,自然不知道咱们林府是远近闻名的善人府。无论是夫人、少爷还是小姐,都是一水儿的好人,对待下人也从不像其他达官贵人那般吆三喝四的。主子们都把奴才当个人看,给奴才们自己该有的自由。每次府里要新的下人时,府里的门槛都要被想进来伺候的人踩烂了。”一说到这里,清明就满脸的自豪,滔滔不绝地给张木宣传林府的好。
“更何况小的跟在大少爷的身边,大少爷更是不避讳这些。大少爷说这名儿是父母给的,便就用着,也是给我那在天上的父母一丝宽慰。”
张木听着清明的言辞,看着清明发自内心的笑容,便知林家人是真真得待他好,不然他断不会如此打心底里为林府做宣传,又没有广告费可以拿,对自己也没得甚大的好处。
“你是伺候大少爷的?”张木问道。
“是呢,少夫人。清明有幸得大少爷赏识,大少爷身边的一些事都是交给清明去办的。”清明答道。
如此说来,清明对于林煜峰,就类似于香儿对江映雪了。香儿是对自己这个假的江映雪寸步不离,可是这清明自己怎么现在才见到,还是处于偶然的机会?
“既然如此,我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呢?”张木疑惑地问道。
“大少爷喜欢事必躬亲,不喜欢人伺候,所以我也不像是其他奴才一样总跟在主子身边,只是有事的时候,大少爷才会叫我。平日里,也就按时帮大少爷喂喂马,是正经的差事了。”说着清明还示意了下自己手里给马匹准备的草。
“帮大少爷喂马?”张木上前一步,看向那匹长得甚是与众不同的马,问道,“可是这匹?”
清明言道:“少夫人好眼力。这马唤做烈焰,可是西域进贡的千里良驹,是大少爷十五岁那年,在宫里的蹴鞠比赛里,颇得皇上的赏识,给赢回来的?”
“蹴鞠比赛?蹴鞠比赛的奖品,为何是匹马?”
自己在现代,也是看看欧冠,世界杯什么的,就算是颁荣誉,也该送个金球之类的贵重又有纪念意义,主要是相关啊。这足球和好马,简直风马牛不相及嘛,难不成这个时候就有了马球的雏形?
“少夫人有所不知,这马是好马,可性子却烈的很,送来之后一直未被驯服,连宫里最厉害的驯马师也毫无办法。那日蹴鞠比赛完了,皇上记着咱们大少爷自小就跟着老爷习武艺,练骑射,而林府也不缺普通的金银,便说,若是少爷能训得此马,便将此马赏给大少爷。”
听到清明有些洋洋得意的说法,张木笑道:“结果不用想也知道,大少爷训得良驹,名声大噪?”
“那是自然!咱们大少爷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自然样样都是好的。马儿性子烈,咱大少爷更烈。这号马儿也是灵性,对大少爷俯首帖耳,对旁人,却依然还是那般烈性。”
蹴鞠?既然暂时回不去,那留在这里,总要知根知底些比较好,也能明哲保身。张木心思一动,对着满脸喜色的清明问道:“既然大少爷文韬武略,样样精通,那你跟在大少爷身边,日子久了,势必要耳濡目染一些。我便来考考你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