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被抓

三百年陈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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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之后,坐飞机逃走,这计划原本天衣无缝。

    格里菲斯计算好了动手时间,考虑到了野狼的反应时间,又为芬琪尔留下了充分的时间用来踟蹰和决断,这一切的事情按部就班的进行,芬琪尔当然会拿着给她的钱人间蒸发,然后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或者别墅里,渡过自己奢华糜烂的后半生。

    但人算不如天算,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在很多事上占尽优势,但这并不代表,他便不会有失误。

    在飞往孟买的航班即将启程的半个时辰,晚间的皇后湖机场渐渐笼罩上一层薄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晚间的雾气愈来愈浓烈,很快皇后湖机场的能见度便到了一个可怜的地步。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广播里便传来了空姐致歉的通知,芬琪尔便听到了‘从皇后湖飞往孟买的航班由于大雾延飞’的公告,这让急于逃生的芬琪尔顿时便没了主意。

    思前想后一番,芬琪尔决定向朋友求助。

    她的计划是这样的,为了尽快逃离这是非之地,她需要利用朋友的车子,载她到邻近的城镇去。

    实际上,皇后湖地区的公交和城际交通相对发达,除了选择私家车之外,城际交通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件不错的选择。

    但芬琪尔在这这座城市生活十数年,深知一些外地人不易知道的秘辛,皇后镇警匪勾结,体质糜烂,已经让野狼的人手伸到了交通要职之内。芬琪尔若是选择做交通工具,恐怕刚把身份证件拿出来,就会被人盯上。既或不然,也会被人掌握住行踪,尾随而至。

    而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因为是私人公司的缘故,反倒是相对安全一些。况且,格里菲斯在时间上算计精准,飞往孟买的飞机会在野狼反应过来之前飞走,而一旦到了孟买,那真的就是天高任鸟飞,很难被抓到了。

    话说这女子能做到这一步也算的上是胆大心细,但人一旦开始走下坡路,倒霉运,那便真的是诸事不顺,做什么错什么。

    因为担心手机会暴露行踪的缘故,芬琪尔决定逃亡的时候,便将之扔在了家中。如今要联系朋友,她便只好利用公用电话来联系朋友。

    打完电话之后,芬琪尔担心候机厅太过显眼,就临近找了间小餐厅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因为身上没有电话,联系不方便的缘故,芬琪尔之前与朋友的对话中便将自己的方位明明白白的告诉了他。

    而电话那头,那个平素有自己交好,甚至在前些年追求过自己的男生便满口包票的表示没有问题,车子很快就能准备好。

    芬琪尔坐在餐厅中,手捧着一杯豆浆焦急的等待,她的眼睛盯着玻璃窗外一辆辆轿车停下来,开走掉,最终没有见到那个所谓的朋友,却等来了野狼的报复。

    因为掌握了具体的方位,芬琪尔便被人三两下抓住,用黑袋子蒙住头,塞进了车子,然后扬长而去。

    事情的经过其实相当简单,在史蒂夫得知刘强被杀之后,便令人查找了凶杀现场,而芬琪尔的房间当然是没有被放过的。

    根据经验,过失杀人的凶手一般倾向于逃亡外地,或者去亲友家中甚至是秘密基地里躲避一段时间。

    类似芬琪尔这样的人,秘密基地这样的东西是不要想了。史蒂夫第一时间着手令人守好交通要道,并通知了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的人注意芬琪尔的消息。

    然后,便开始收集芬琪尔的亲属,当得知其父母双亡之后,便将搜索重点扩大到了她的朋友身上。

    而恰好这时,有人发现了芬琪尔落在家中的手机,便通过通讯录查看了好友名单,然后分头拜访,终于堵住了刚刚开车出门准备接应芬琪尔的棒小伙。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我们之前所看到的。我们芬琪尔的追求者,棒小伙盖尔在被恫吓了几句之后,便果断出卖了芬琪尔的方位,明哲保身了。

    商务车一路狂奔而去,在夜色里留下一抹车尾的霓虹。

    皇后镇后半夜的雪似乎下的大了,米黄色的路灯下,抬头往上看,已经能够看到圆锥形的光柱里飘扬着的细密雪片。

    深棕色的商务车便在这样的雪夜里疾驰着,车里的男人和女人随着车子的颠簸和雪地里的侧滑而晃动着身体,随后车厢里红光一闪,一个脑壳上闻着半边蝎子的男人打开窗户,重重的吐出一口浓烟。

    车子一路颠簸,从城镇驶向郊区,不久似乎出了城市。

    道路愈加颠簸,远处似乎还有野狼的嚎叫。

    车子就这样子在黑暗里渐行渐远,最终停下来。

    芬琪尔头上蒙着黑布被人从车子内粗暴的拉出来,厚重铁门打开的声音传开,喷面而来的是铁锈和机油的味道,然后剧烈的犬吠便在不远处响起来,似乎是有人在庭院中喂了狼狗。

    一路跌跌撞撞,芬琪尔被人粗暴的拎着,几乎半拖着,走进了大厅。她感受到腰间有个冰冷的筒形硬物时时刻刻在戳着皮肤,然后便被人一脚踹在屁股上,扑倒在地,在水泥地上翻滚着滑开一段距离。

    芬琪尔挣扎着拿下头罩,只一抬头,便看到破旧的厂房里,一个穿着西装的威严男子四平八稳的坐在巨大的太师椅上,他的脸色冰冷又布满刀斧和岁月的痕迹,在他身后,十数名戴着墨镜的冷峻男人们背着手,陈列成两排肃穆而安静。

    芬琪尔被人踹的刚刚好到得那人脚边,脑袋几乎与男儿脚踝平齐。她仰头看了一下,那人便抬起脚一下将芬琪尔的脑袋重重踩下去,砸在地上:

    “自我介绍一下,芬琪尔·纳吉小姐。鄙人野狼现任老大史蒂夫或者你也可以叫我食尸鬼,当然这并不重要。

    我手下脾气不好,这一路上让纳吉小姐受委屈了,实在抱歉。

    但今日请纳吉小姐过来,实际上是有点事情需要向纳吉小姐处理的……

    或者你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刘强的人?哦,对了,我是他老大……”

    ……

    ……

    时间退回到九十分钟之前。

    格里菲斯开着车几乎已经驶出了皇后镇,他开着广播,听着一些路况新闻,全都一些哪里哪里交通管制,哪里哪里限行堵车的消息。

    但时间旋转,距离飞机起飞的时间渐近,广播里便传出了皇后镇机场延飞的消息。

    这时间,格里菲斯其实已经驶离了皇后镇两三百公里,他由于顺着山势一路下行,倒是不并没有受到浓雾困扰,只是稀稀薄薄有些许雾气。

    听到交通广播中说皇后镇大雾缭绕、航班延飞,格里菲斯当时便有些感叹霉运当头,然后一掉头,便驾车驶回了皇后镇。

    事实上,以格里菲斯的丰厚经验,不难想象到航班延飞后,孤立无援的芬琪尔很可能会做傻事,所以他便先拨通了花爷的电话,准备让这位尚且逗留在皇后镇的大爷在格里菲斯到来的空窗期先帮忙照拂照拂目标人物。

    但电话才拨通,电话那头便迫不及待的传来了花爷的叫喊‘密斯珍宝贝儿,你去哪里,快帮我解开手铐……喂,我叫你快给我拿开这该死的皮鞭、蜡烛……’

    格里菲斯满脸黑线的扣断电话,他早有觉悟的知道自己的从前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反派,几乎人人得而诛之。

    但他却从不晓得自己从前竟然有那种爱好……呵!皮鞭蜡烛……

    轿车开着远光车灯在雪夜里奔跑轰鸣,格里菲斯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重新回到皇后镇的机场,然后在机场中果然失去了芬琪尔的影踪。

    格里菲斯扶着额头神情略显无奈,他对于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心,这种冷漠或许是早就他提前离开的原因,又或者是觉得大局已经无需多在此地耽搁时间了。

    但无论如何,意外出现了,芬琪尔被人重新抓走了。

    以格里菲斯的惫懒性格,事情到的这里出现了转折,他或者便会直接放弃任务、放弃因果点。芬琪尔母亲所付出的代价虽然诱人,但灵魂侍弄者维克多亦不是好相与的,他虽然贪婪黑暗,但死要钱也不是他的性格。

    不过格里菲斯重生之后,在吉家感受了所谓人类之间的亲情、友爱,或者是在这氛围里浸淫的时间太久又或者是不愿意从这种过家家的泡沫中醒过来,格里菲斯想着夕阳下那个单纯的女子叫住自己,一脸娇憨的为他付霸王餐的样子,不知不觉之间,也感觉颇为有趣。

    “尽人事听天命,恩,我果然有想法……”

    大妖捏着下巴,自言自语着,听他的口气,倒是终于决定要将任务完成下去了。

    “一碗打卤面换一条命,怎么想都应该够还人情了。”

    这个时间里,格里菲斯其实还并不确定芬琪尔已经遭遇不测或者落入了坏人之手云云。

    他活过无数岁月,做事从来有条不紊,所以便从以逆向思维重新锁定起芬琪尔的方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