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碰撞

三百年陈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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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原来如此。”

    格里菲斯坐在沙发上捏着下巴梳理着脉络,不远的地方,芬琪尔小姐有点坐立不安的低着头,却时不时的用眼睛猫一下大妖这一边,然后迅速的将眼神回收回去。

    格里菲斯也没有想到事情的结果会演变成这个样子,无法无天的官二代,孤立无援的单身少女,这简直就像是在演韩剧一样,充满了肥皂和令人不敢置信的成分。

    但这样的剧情实在说明了芬琪尔为什么会一见面便拿刀子捅自己,此时的格里菲斯也颇为感慨,幸亏自己身手还算敏捷,要不然被这样的大乌龙一下子搞死,估计会死不瞑目吧。

    实际上,芬琪尔从二楼下来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察觉到了。但因为旋梯挡住视野的缘故,她并没有看到对方手中拿着的东西,潜意识里面还以为对方要吓一吓自己呢。

    但事情讲到这里,格里菲斯对于芬琪尔发生在韩国瑞山岛的事情大体上算把握住大概了。于是他站起来,走到芬琪尔面前,低声安危了几句,然后想了想,最终伸手拍了拍对方脑袋。

    对面的女子低着头应了几声,看起来还在为刚才的事情所困扰,不过大妖也不是个擅长安慰人的性子,索性便随她去了。

    大妖从意识苏醒到现在已经过了足足四年的时间,在四年的时间里,格里菲斯做了许多事情,获得了足够多因果点数,实力上也在稳定的进步着。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将大量的因果点用来修复本体的基础之上的,无数的因果业力被送送到第六层意识空间‘阿耶罗煞识’里面治疗大妖的本体,到如今已经有了些起色。

    不过大妖本体这样的存在本就是无数存在之中极为特殊的一种,所以格里菲斯虽然努力了四年,但单靠因果之力想要完全治愈大妖的本体,还差很远的距离。

    除了实力上的事情之外,经过四年多的成长,格里菲斯的样貌如今也有了颇大的变化。

    从刚开始脑门大大的仿佛喝了三鹿奶粉的呆萌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材的发育,格里菲斯如今倒是给人一种‘亭亭玉立’的即视感。

    这种感觉其实从去年开始便有了一些,从呆萌可爱向某种坚韧外表转化的变动。这个其实源自于大妖渐渐觉醒的记忆和血脉,严格来说,随着实力的增长,格里菲斯将会完全长成到前世的样貌。

    生物的记忆是极其可怕的东西,大妖的尤其如此。

    人类依靠基因代代相传,而作为物种顶端的大妖,他们有些甚至没有基因或者干脆没有身体,这些物种用以代代相传的烙印便是记忆——用记忆约束物种的成长。

    所以随着实力的增长格里菲斯的身体会被潜意识改造成前世的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不说这些虚无缥缈过于遥远的东西,格里菲斯烧了热水洗去了旅途中的风尘仆仆,然后,穿上正装,准备了迎接客人的礼节。

    ……

    ……

    新间派的金正成是现任会长的侄子,十六岁的时候辍学,跟着当时还并不是会长的黑社会叔叔混日子,十几年打拼下来,便有了今日的位置。

    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白白就能得来的。金正成摸了摸从左边眼角横过鼻梁划到右腮的巨大疤痕,心里又不自觉的想到那些年刀口舔血的日子。

    他其实性格还算温顺,并不如身边许多人一样人生观极端厌世,但自从这些年先后被砍了几刀之后,那些温柔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就渐渐磨砺的坚硬起来。

    金正成身高有一米七二左右,体重大概有七十公斤,由于性格懒散,疏于身材管理,就体型上而言,给人的总体感觉并不精壮,反而显得有些发福。

    这样的身材作为正常人或者更高级别的黑帮大佬尚可,但在争勇斗狠的黑社会,有时候会让金正成产生乏力的感觉。

    好在他的脸上的刀疤还能起到些威慑人心的作用,由于刀伤切断了局部的面部神经,金正成笑起来会让人感觉皮笑肉不笑,长满肉瘤的刀疤甚至会发红,如同蜈蚣一般蠕动。

    这样的异像再结合金正成的身份和以往的对他的谣传,很多人便会给他贴上心辣阴狠的标签。金正成也不去辩解,有的时候,甚至会刻意的做一些事情来维持住这种形象。

    身边的三个人是河东朴家的三兄弟,开车的是大哥朴信车,是个身高超过一米九零的莽汉,算是自己手底下的一号大手了。

    金正成看着窗外飞退的风景和悠然消失在眼帘的行人,感慨着时代的巨大进步。

    想想十几年前,他刚加入黑社会那会儿,哪里会有那么多花花肠子,黑白勾结什么的虽然也有,但并不普遍。黑帮之间,黑帮与检察官之间相处的方式,更多是那一种硬碰硬的暴力手段,哪会像现在这样和谐。

    那时候惠山岛的治安也差,黑帮斗殴也没有现在这样讲究,往往是一言不合抓到时机就乒乒乓乓的打起来了,脾气上来的时候,检察院的门口都敢开干。

    但这种硬打硬拼的蛮横方式已经不适合如今的黑社会了。如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他们也不能顶风作案了。

    好在金正成的叔叔也就是新间派的现任会长是个有远见的人,早在五年之前,就暗暗牵下了瑞山岛检察院检事长金在中这根线。当时会里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也不见成效,相反还被金在中反过来抓了一些人,弄得全会里的人怨声载道,扬言要砍那个姓金的,给他颜色看看的都有。

    但身为会长的男人却沉得住气,不气馁,甚至连一句丧气话或者狠话也没有说过,跟个没有脾气的泥人似的悄悄的帮金在中处理一些潜在的威胁和烂尾的事情。

    因为怕引起金在中的反感,新间派处理这些见不得光事情的时候都是在地下进行的,甚至没有敢让金在中知道。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的新间派不仅跟跟金在中车上了关系,几年下来,还成了瑞山岛举足轻重的黑社会势力,将那些原本强硬却不知道变通的‘同行’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今天金正成的任务便是要为金在中的儿子金泰宇‘强抢’一名女性以便让这位官二代‘享用’。

    这样的事情金正成之前做过几次,强迫国中女生性行为什么的,性质上算是比较恶劣的。

    好在金泰宇做事比较谨慎,又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做事之前总会让人查好对方底细,惹不起的、查不清的即使喜欢也不会去碰,所以总能安枕无忧。

    当然被金泰宇玩弄过的女人很多都会‘蒸发’掉,当然也有几个例外,但都沦为了金泰宇和他手下的情妇、玩物。

    这其中,很多人都是金正中下手‘捕捉’甚至销毁的,他不同情那些或死或活的女孩们,他是黑社会,正是做这些事情的。

    这一次金泰宇同样做了十足的准备,听那边的人说,那个名叫芬琪尔的女人被盯上已经好几个星期了。

    在被盯上到如今动手这么长的时间里,相信以金少爷的人脉和手段,那个所谓芬琪尔女孩的祖宗八代都被查清楚了吧。

    车子驶过三角花园,停靠在一家富丽堂皇的洋房别墅门口,金正成拉开车门走下去。

    这时间北风正烈,虽然已是春末夏初,但出于韩国北部的瑞山岛的气温偶尔还是让人感觉寒冷。

    金正成将风衣领子立起来遮住半张脸颊,他左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左右看了看,等发现无人之后,便从上兜里摸出墨镜戴上,苍白的手指轻轻敲了敲车子玻璃。

    朴家三兄弟随即从车子里面钻出来,他们手里都拿着砍刀、球棒之类的武器,老大朴信车的裤兜里甚至鼓鼓囊囊的放着一个管状的东西,是一把手枪无疑了。

    这一身行头是金正成为金泰宇少爷办事的标准配置,由于作案对象多为女性,其威吓作用打过枪支刀具本身的意义。

    见到手下从车子里出来,金正成便迈开步子往前走。他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从左边上衣的内兜掏出一个白色的橡胶手套。

    金正成熟练的将手套揪扯着拉伸了几下,然后放在嘴边吹开,戴在手上。北风呼啦呼啦的吹动他的风衣,黑色的粗糙发线晃动之间,一条蜈蚣般的伤痕隐隐约约的浮现在冷风里。

    越过看守别墅的‘同行’和被喷上黑漆的摄像头,金正成带着三个满脸煞气的手下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别墅的庭院。

    人高马大的朴家老大朴信车满脸横肉的摸了摸裤兜里的枪管,满脸狰狞邪恶。他是一个莽夫,性格上也有缺陷。与金泰宇一样,他是个好色的人,可谓同流合污,或者其恶劣程度比之前者更甚,很多被金泰宇玩腻了抛弃的女人都是被这个人‘处理’掉的。

    金正成不喜欢朴信车,他认为对方性格上太嚣张没有顾忌了。但在他的位子上,多少要有容人之量,所以许多不喜欢的事,也就听之任之了。

    脚步移转,金正成来到正门边上。他知道那薄薄的房门之后,是一个无助又惊慌失措的女人。但这些和他无关,他只是个黑社会,负责做自己的那一部分。

    带着这样的冷漠和感慨,金正成让鼻孔几乎冒出炙热白气的朴信车推开了房门。

    在‘咔擦’的脆响声中,迎面而来的景象却微微有些超过了预想:

    那是一个男人。

    身着白色正装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里。

    他的位置正对着房门,挺拔的身姿下面是一排宽敞又气派的沙发连成一条半圆弧线,包围着来人。

    那男子正坐在沙发的正中央,带着独有的气势和韵味坐在那里。他家主一样的眼神一一审视过众人,威严又从容,带着莫须有的丝丝入扣,回旋在空气里,凝固在金正成的身上。

    “欢迎光临寒舍……”

    ……

    ……

    说道金泰宇少爷今天的心情,是非常好的。

    太早晨早早的起了床,梳洗完毕,便换上了自己心爱的礼服,坐在房间的落地梳妆镜旁反复打理着头发。

    他如今不足三十岁,正是龙精虎壮的年纪,所以看起来精神又有气派。在瑞山岛,像金泰宇少爷这样有气质,有文化和想法的富二代,实在是不多的。

    因为父亲在官场的威望和自身条件的关系,金泰宇身边的女伴实际上是不少的。

    但他出身在官宦之家,习惯了服从和被服从,对于男女之间恩恩爱爱相依相偎反倒是看得很淡。金泰宇少爷与普天之下所有富二代一样,拥有者一颗叛逆的心,这一点虽然在生活上隐藏的很好,但在小少爷的择偶观上,却体现的淋淋尽职。

    之前父亲金在中为他介绍了几个书香门第的温婉又知性貌美的姑娘,金泰宇相处了几日,便懒得再搭理敷衍了。他其实欣赏的是西方女子那种涂着烟熏妆‘坏女孩’的叛逆劲儿,对于那些纹身或者吸烟的女人,总是充满了好感。

    习惯叛逆,讨厌温顺的性格发展久了,在金泰宇少爷的体内便孕育出了一种邪恶的怪癖——那便是看到中意的女孩子,然后用强。

    通常来说,被陌生人用强的女子,或者人妻或者不经事实的小女孩,第一反应便是反抗,极少有认了命,顺从到底的。

    这恰好符合了金泰宇少爷的审美观,那些女子被绑住双手双脚,一点一点被褪去衣物的无助、彷徨和绝望,那些羞耻和痛苦的表情,每每都让金少爷流连忘返。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在这样的女子身上驰骋之后,用舌尖舔女人眼角滑落的泪水。那味道当然是苦的,却让人品尝到生活的真滋味,感受到活着的悸动。

    此时的金少爷正在耐心的等待着这份悸动,他是一个懂得在温饱之前享受饥饿的人,所以看起来彬彬有礼,连每一丝发线都梳理的恰到好处。

    他抬起左手露出名贵的机械腕表看了看时间,这时候金正成应该已经到的那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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