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闻诗思人

李郎憔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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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灵儿走后,又过了几个月,就是老太君九十大寿了。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太君活到九十岁,而且享尽荣华富贵,可谓是福寿双全。

    朱家张灯结彩,举家欢庆。太后皇上,满朝文武,都齐来庆祝。大肆操办,也不在话下。

    等到办完寿宴,全家人聚集在内堂,重新给老太君请安祝寿。老太君看看全家都在,家门好生兴旺,也是心满意足。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朱传宗至今还没有子嗣,想到此处不由落泪道:“咱们朱家虽然富贵,可也没做过什么恶事,怎么老天就这么不开眼,不肯给朱家留条血脉呢?我一想这偌大的家业,早晚都要落到外姓人手里去,哪里开心得起来呢?”

    朱传宗本来把水灵儿生子之事瞒得很紧,一点没敢让老太君知道。现在见老人家伤心落泪,实在忍不住了,走到老太君跟前笑道:“老祖宗,您老别伤心了,您老马上就能有曾孙子啦!”

    当下就把水灵儿的事说了。不过他只是说水灵儿有喜了,并没告诉太君水灵儿已经把儿子生了下来,更没敢说水灵儿已经带子远走了,要不然恐怕老太君非气坏不可。他现在想的是在大喜的日子先让老人家开心开心,以后再慢慢解释。

    老太君哈哈大笑,连道:“菩萨保佑,朱家祖宗保佑,朱家终于有后了!”

    连说要朱传宗赶紧把水灵儿娶进门来。朱传宗自然是唯唯诺诺,连连称是。

    场上的气氛顿时热烈起来。婆子下人们见老太君高兴,那还不是赶着巴结奉承,好话如潮。朱佑继等众晚辈也是纷纷恭喜,都说是老太君的福气大。老太君笑得合不拢嘴,命帐房给全府的下人们人人打赏。大家皆大欢喜,到了夜深才散。

    哪知道第二天一早,老太君房里的丫鬟伺候她起身,只见老太君一脸安详,嘴角带笑,竟是已经故去。老人家年纪本来就极大,最大的心愿已了,当下再无牵挂,竟然就此无疾而终了。

    全家上下一片悲痛。前天祝寿的红灯挂彩还挂着,立刻全都撤了,糊上白纸,搭起灵棚,全家人披麻戴孝,哭声不绝。好在老人家无病无痛,寿终而逝,总算没什么遗憾。

    小郁最受老太君疼爱,对老太君感情很深。在灵堂跪着,哭得跟泪人似的。

    她伤心之余,心想:“老太君一走,我又不能嫁人,但要是回到少爷的房里,难道就这么不尴不尬地活着吗?”

    她原本心气就高,此时悲痛欲绝,加上自怜身世,不由更是伤心。正苦得伤心时,忽然一人道:“小郁,你不必难过,老太君这么大年纪去世,算是喜丧。你以后就跟着我吧!不必太难过。”

    小郁转头见是小姐,不由惊喜交加。等到老太君的事情完了之后,朱传宗去看望朱水月,发现一身缁衣的小郁,不由难过地道:“小郁,你这是做什么?我很喜欢你的,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你何必要出家呢?”

    小郁凄凉一笑,道:“少爷,我是不祥之身,前世造了罪,今生才来赎罪的。我只愿长伴青灯古佛,替少爷祈福,愿少爷一生平安。少爷要是许了,我就勉强了此余生。少爷要是不许,那我只好随老祖宗去了。”

    朱传宗见她这么说,知道她性子刚强,怎么劝也没用了,只好道:“好,我依你就是。你以后就在水月庵里修行吧,我不会打扰你的。”

    小郁含笑掉头,给他施了一礼,转身慢慢地走了。朱传宗看着她单薄的身影,忍不住悲从中来。

    水灵儿远走江湖,老太君含笑寿终,小郁入了空门,和姊姊玩假的可不一样,真是世事难料。短短几个月里,身边的人或走或逝,不禁让朱传宗感叹人世的变化无常。他虽然坐拥美人,富贵无双,权力遮天,可是不如意的事,依旧是件件而来,无有穷尽。他想起紫纱仙子临走时说的,人间再富贵安乐,终究还是比不上天上的逍遥自在,不受生老病死之苦,无忧无虑,果然如此啊!

    朱传宗念及此,对紫纱仙子的思念,又无法抑制地涌上心来。他现在有些心灰意冷,对于权势地位,不再那么热衷。对跟身边的美人们缠绵云雨,也稍微有些意兴阑珊了。漫漫红尘,到头来都是一场空。怎不让人黯然灰心呢!

    这些日子有了感触,朱传宗对紫纱仙子更是思念不已。只是伊人早已飞升天界,香烟飘渺,纵使日思夜想,也是无迹可循。朱传宗想起紫纱仙子最爱诗词,便也吟读起诗词来,聊以慰藉相思之苦。

    以朱传宗过目不忘的智慧,研读了数年,对诗词之道已十分精通。虽然未必能做出什么绝好的佳句来,但是出口成章,也不是什么难事。他既涉此道,兴趣正便浓,发现诗词既能陶冶性情,又蕴含着许多哲理,不由也有些沉迷其中了。

    朱传宗寄情诗词,对政事不再那么上心,一般的事务都交给水封良和一些心腹大臣去处理。水封良成了朝中炙手可热的大红人,权势也是越来越大,满朝官员自然也都来讨好投靠。

    不过朱传宗聪明绝顶,对权力平衡的重要性也是心知肚明。以前身边有王定昆跟水封良互相制约,他很是放心。现在只剩水封良一个,不由就暗暗留了心,打算再提拔一个心腹。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名叫吴可兴的小官引起了他的注意。

    吴可兴是五品的礼部员外郎,他的父亲是前朝大学士吴世德。此人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出色之处,先捐官做了主事,后来在他父亲的余荫关照下,做了礼部员外郎。他的长相也很平常,白净无须,三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毫无特点。

    然而此人实际上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平庸,而是个极为精明的人。他知道,要想官运亨通,就必须有一个坚实的靠山,而最大的靠山,当然就是如今朝廷一手遮天的摄政王朱传宗了。而要想得到朱传宗的欣赏和信任,就必须投其所好。

    朱传宗权势通天,朱家富甲天下,朱传宗的夫人也个个都是绝色美人。而且朱传宗本人也是最恨贪官,因此很难找到讨他欢心的办法。许多官员见在朱传宗这里走不通,都退而求其次,转而去巴结水封良。

    然而吴可兴却另有心思。水封良虽然如今是二人之下万人之上,似乎能呼风唤雨,但是他的一切都是朱传宗给的。没了朱传宗的宠信,他就什么都不是。也就是说,要想飞黄腾达,追根究底还是要靠讨好朱传宗。

    吴可兴抱了这个心思,在礼部任职期间,除了公干,其余的时间便一门心思去琢磨朱传宗。他发现朱传宗最近沉迷诗词,因此虽然本来自己不爱好此道,也静心读经诵典起来。而且他打听到朱传宗最喜欢常乐公主,常常想念,于是花钱买通宫里人,抄录了常乐公主当年留下的诗词作品,全都背得滚瓜烂熟。

    皇天不负苦心人,过了几年,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朱传宗兴致非常好,宴请了很多官员去府上喝酒,吴可兴藉着父亲的面子,也有幸前去。席间,十数位歌女翩翩起舞助酒。刹那间,大殿内香烟袅袅、舞袖飘飘。朱传宗触景生情,突然想起一首小诗,脱口就吟诵了出来:“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袅袅秋烟里。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塘初拂水。”

    朱传宗刚吟完,一位大臣马上站起来奉承道:“妙,妙!王爷的诗做得意境深远,又形象生动,真是足以流传的绝妙好诗啊!”

    朱传宗心中好笑,瞟了他一眼笑道:“大人既然能体会此诗的意境,想必也知道这是何人所写?”

    那大臣结舌道:“此诗……不就是王爷您刚写的嘛?”

    朱传宗笑道:“我哪写得出这样的佳句来?大人要是不知道,还是坐下喝酒吧。”

    屋里的大臣们都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那大臣通红着脸,一边道:“下官无知,王爷恕罪!”

    一边悄悄坐下,再也不吭声了。

    朱传宗向众人笑道:“各位大人谁能知道此诗的出处,本王有礼物相赠!”

    朱家富可敌国,送的礼物,肯定是价值不菲那是无疑的。这还没什么,要是能藉机得到朱传宗的赏识,以后岂不是前程似锦?众人顿时都两眼放光,绞尽脑汁,却没有人站出来回答。

    吴可兴见机不可失,当下站了起来,道:“王爷,下官无礼,试猜一下,请王爷指教。”

    朱传宗转头,见是个不认识的小官,问道:“这位大人知道?请说无妨。”

    众人都看向吴可兴,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认定他答不出来,因此等着看笑话的。

    吴可兴道:“这是常乐公主留下的诗句。此诗之妙,让下官过目不忘,因此有幸记得。”

    朱传宗一怔,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答了出来,心中大喜,便命人取了两颗夜明珠给吴可兴做奖赏。吴可兴拜领了。朱传宗笑着问道:“大人是如何知道这诗是出自常乐公主之手呢?”

    吴可兴道:“下官平时很喜欢诗词。本朝常乐公主诗才绝伦,下官拜读过几首之后,钦佩万分,因此搜集了很多公主的作品。正好今天王爷问起,下官这才能答得出来。”

    朱传宗听见吴可兴称赞常乐公主,大为高兴,爱屋及乌,对吴可兴也颇有好感。

    过了些日子,这天朱传宗打算外出踏青,想着如果遇见什么佳景,可能要作诗,一个人可就没什么意思。心中一动,想起吴可兴曾自称爱好诗词。当下就派人召吴可兴来,跟着他一同去踏青。能随摄政王一起出游踏青,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可兴欣喜若狂。

    人马路过一座小村庄,庄上人似乎在办什么喜事,村边广场上聚集了许多人,也无非是猜拳行令。惹人注目的是,有几个十分清丽的小姑娘,不停地在人群中穿梭,她们时而站下和饮酒人说笑,时而又附在一些人的耳边低语,美不胜收。

    朱传宗一见,诗兴大发,吟道:“桃花红,柳烟翠,侍宴美人姝丽。十五六,解怜才,劝人深酒杯。黛眉长,檀口小,耳畔向人轻道,柳阴曲,是儿家,门前红杏花。”

    朱传宗吟完,有心考校一下吴可兴,问道:“吴大人,知道这首词是谁的作品吗?”

    吴可兴道:“王爷这词,乃是前朝庄墨涵庄先生所填。只是……”

    朱传宗点头笑道:“只是什么?但说无妨。”

    吴可兴道:“原作的开头两句,好像不是桃花柳烟,而是锦筵罗幕。不知道下官记得对不对?”

    朱传宗笑道:“吴大人记得一点没错。但是眼前这村景并没有锦筵罗幕,只有桃花绽放,柳烟层叠,所以我顺口改成了应景之物。这首词流传并不怎么广,吴大人竟然能记得一字不差,真是学富五车之人啊!”

    吴可兴忙道:“王爷真是过奖了。下官这点学问跟王爷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以后只盼望能常跟在王爷身边,聆听王爷讲些诗词之道,就是下官的幸事了!”

    吴可兴这话说的极为高明。他明明在奉承朱传宗,但是称赞的却是学问,让人听起来一点也不庸俗;他明明是想巴结朱传宗,但是说的却是想要请教学问,让人听了就没有恶感。而且他表现得不畏权势,敢于指出朱传宗的错误,这在朱传宗看来尤其难得。朱传宗不禁对此人越发赏识。

    这吴可兴不但善于揣摩心思,会讲奉承话,而且心思机敏,反应很快。有一次他陪朱传宗出去游玩,路过一处美景,朱传宗提出让他做首诗来纪念一下。吴可兴只是为了迎合朱传宗所以才背了很多的古人诗词,真让他自己作诗,他哪有那个本事?

    他尽机一动,道:“下官本来确实兴致大发,想要做首诗赋。哪知道想起古人一首作品,已经道尽了眼前的景致。下官顿时就没有献丑的心思了。”

    朱传宗问是哪首,吴可兴当下就声情并茂地吟诵了出来。果然是一首古人的佳作,而且极配眼前之景,朱传宗赞赏不已。吴可兴不但掩饰住了自己不会作诗的真相,而且更让朱传宗觉得他学问渊博,真是一举两得。

    朱传宗见吴可兴这人与众不同,便派人去礼部调查。得知吴可兴对于公事也是十分勤勉,朱传宗大喜,心想这人有学识,又有能力,又跟自己很投缘,确实值得提拔为心腹,当下就刻意栽培。不出半年,吴可兴连升三级,做了三品的太常寺卿,而且常伴朱传宗左右,满朝的文武,都是艳羡不已。

    水封良见吴可兴很受朱传宗赏识,前途不可限量,但是不知道这个人是敌是友,因此就特意宴请他,想要试探一下。如果能结交,那就再好不过了。

    吴可兴应约而来。两人喝了几杯,水封良笑道:“吴大人学识渊博,实在令人钦佩。以后还要多多亲近啊!”

    吴可兴知道水封良是朱传宗面前的红人,正愁没门路结交,见水封良有意拉拢自己,自然是求之不得。拱手施礼道:“下官早就对水大人景仰万分了。以后还要请大人多指教啊!”

    两人都是老奸巨猾的人,话里有话,彼此互相看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朱传宗手下有了水封良和吴可兴两个心腹,更加清闲,可以多专心于研究诗词了。又过了几个月,他的造诣更深,有时候做的一些诗词,也已经颇有意境了。

    这天朱传宗在花园散步,听见一棵树后有人声。悄悄过去一看,只见冬雪坐在树下,看着花草,正在小声地吟哦一首诗,仔细一听,居然是自己最近的作品。

    冬雪正吟到最后一句,朱传宗心中一动,抢先念了出来。冬雪吓了一跳,等看清是少爷,顿时脸上一红,又是欣喜又是羞涩,想起自己偷吟少爷的诗,自己的心事全被少爷发现了,不由更是害羞,脸红得像胭脂似的。

    朱传宗看见她崇拜自己的眼神,加上娇羞怯怯的神态,真是可爱极了,笑道:“冬雪,喜欢少爷写的诗吗?”

    冬雪又崇拜地看了他一眼,咬着嘴唇道:“喜欢。少爷的诗越写越好了。”

    朱传宗道:“我新近又写了一首。不如咱们到个安静的地方,我念给你听?”冬雪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跟着朱传宗到了个没人的房间。

    一进房门,朱传宗见冬雪星眸含俏,容颜俏丽,不由心动,搂住便去亲嘴。

    吐出舌尖,二人品尝一番,都是禁不住春心摇动,朱传宗几下扯下冬雪衣服,上前分开腿,阳物直挺,对准阴户,顶将进去,大力抽动,弄得冬雪十分动情,把腰股乱摆,双足齐勾。

    朱传宗随即款款轻入,将阳具在外边擦移时,引得冬雪淫兴大发,骚水直淋,再也忍耐不住,将双手在朱传宗屁股上一按,把身子往上一迎,早已楞头没脑进去了。朱传宗乘势一鼓作气,彻底没根,狠提紧送,抽得一片声响,如鱼嚼水相似。冬雪气喘吁吁,腰肢乱摆,双足齐勾,洋洋得意,四肢瘫软,有丝无气,任凭情郎抽送研弄,顶得酥痒难禁,花心狂舞乱动,一阵阵丢了。

    朱传宗取出随身带的帕儿,替她揩拭干净,低头看她阴户,只见丰隆突起,如镶美玉;上面细草茸茸,像馒头一样,一条缝儿,微露红心。

    朱传宗伸手指进去,拨弄花心。冬雪在下面娇声唤道:“快些完了吧,恐有人来,羞死人啦。”

    朱传宗笑道:“谁敢打扰本王的兴致啊?”

    提起她的双足,捏了一捏,放上肩头。提着鹅卵大的龟头,往内一顶,渐渐尽根,大抽小弄,直捣花心,足足抽有千余。干的冬雪津津有味,快活异常,顾不得鬓乱钗横,恣意儿呼抱接凑,鸾凤颠狂。

    完事之后朱传宗又吟了首诗,引得冬雪更是迷醉。朱传宗文才越来越高,不但是冬雪,就是其他的小丫鬟对他也是更加的崇拜爱慕。常常偷着传抄朱传宗的诗作,有的干脆就绣在手帕上,日夜不舍得离身。朱传宗见了,轻笑之余,自然也是十分得意。

    有时不禁心想:“要是紫纱知道我现在也熟读诗词,能跟她吟哦唱和了,会不会更加开心呢?”

    想像着能与紫纱仙子一起吟诗作赋的情景,不由想的痴了。